世界名探介绍-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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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探介绍 作者:佚名
延续冷硬派香火与冷酷硬汉精神的女私探:金西·密尔虹(Kinsey Millhone)
30年代以后,美国本土的冷硬派(Hard…boiled)私探小说崛起,遂将谋杀从虚无飘渺的犯罪游戏中抽离而出,并还原至有血有泪的真实世界。在这之中为正义奔波的私探主角,从山姆·史贝德和菲力普·马罗开始领军,中间经过60年代的刘亚契,再到现今仍活跃不断的马修·史卡德,这些男英雄们大概没料想到,在他们中间承先启后、延续冷硬派香火与冷洌硬汉精神的,竟是一个女子金西·密尔虹(Kinsey Millhone)。
独来独往的男人婆
毋庸置疑,金西·密尔虹当然是一个私家侦探,故事中她活动的主要地盘SantaTeresa,其实是影射加州的Santa Barbara。在金西·密尔虹系列探案中,几乎每部作品的开场都會这样介绍她:32岁,离婚两次,没有小孩,目前独居,干过警察,目前赖以维生的工作是保险调查员,有时會帮客户作些侦查的私人业务。密尔虹虽是女人,个性却非常独立,绝不依靠男人来告诉她下一步该作些什么;而且,她外貌不修边幅的情况令人咋舌,脸上从未上妆打粉底,身上永远是牛仔裤配一件运动夹克;饮食方面更是随兴,只要能填饱肚子,即使是给猪吃的垃圾食物,她也不會抱怨一声,因此可见,密尔虹对烹饪绝对是一窍不通。然而,她办起案子来却是奋不顾身,丝毫不打马虎眼,全身上下流露的气息是不屈不挠的十足勇气,而非散放母爱光辉的女性特质。
很受伤的凡人侦探
密尔虹的丛林生存法则第一条戒律是:绝不呜咽而泣。但是,在她强硬顽固的护卫盔甲之下,其实隐藏的是脆弱易受伤害的身心。一旦此弱点被人攻破,她會立即缩回家中那条有着棉花夹层的盖被──这是她自童年以来一直锺爱的盖被,藉此寻求心灵创伤的平复。这位女私探之所以与别的神探不同,在于密尔虹真的经历了一连串挫败,以及数不尽的撞车枪击等危险事件,她的信心与肉体在不断的冲击中受到侵蚀残害,这使得她和那些彷若天降神兵的古典侦探相比之下,像是真的活在你我身边的凡人。也因如此,密尔虹面对逆境的情绪转变,才合乎了现实生活中应有的反应,不再是与人有隔阂的“神”探。密尔虹是勇敢的女性,但她也真正体會过恐惧的实质感受。
忠心耿耿的守护者
或许可以这么说吧,密尔虹还算是幸运的女人,因为她的身边有着两个守护者,一个是书外创造她的作者苏·葛拉芙顿(Sue Grafton),另一个是书中她的80岁老房东HenryPitts。前者赋予密尔虹与生俱来的幽默感,助她渡过各种难关,同时以轻快优美的散文体风格,塑造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侦探风貌──身为女人,密尔虹认同自己独有的女性特质,并对男人带点轻视的态度,而这心态却不會让她的女性主义思惟过度膨胀,变成一本正经讨人厌的巫婆;后者扮演着父亲的稳重形象,适时提供长者的温厚风范,是密尔虹情感上的靠山。
在一系列的小说中,密尔虹以敏锐的社會观察力,为她的客户解决了许多疑难杂症。相信冷硬派的前辈汉密特和钱德勒都会如是说:“我觉得密尔虹做的不错哦!
近女色的填字谜神探:莫尔思 InspectorMorse)
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格特质,交融于英国牛津这个城镇,使得牛津不但是中产阶级群居的巢穴,同时也是世界上最知名的大学城之一。莫尔思(Morse),正是此地刑事调查局的刑事组长,他身上带着中产阶级的物化习性(喜欢浅酌小酒),骨子里却又流露出文人的生活气息(喜欢诗赋)。挟带着这两种分歧的人格,莫尔思似乎是被老天爷刻意安排于此时此地,让他来解决一连串的神秘谋杀案件。
不拘小节,莫测高深
如果有一天你来到牛津,走进牛津大学方圆一哩内的任何一家酒吧,当你发现邻桌的五十岁中年男子,穿着粗糙的防水外套,一面喝着一品脱的啤酒,一面读着泰晤士报时,此人极可能就是莫尔思;如果你又发现他有频频看表的习惯,那麼恭喜你了,眼前铁定是那鼎鼎大名的神探!因为莫尔斯看表并不是与人有约,而是在测试解完一个填字谜游戏花费了多少时间。
莫尔思个性不拘小节,逆境中绝不轻易动怒,因此他可以在大雨倾泻中,好整以暇地打开引擎盖,找出油箱故障的原因。平常的时候,高额低下巴、中等身材的他显的相当不起眼,难怪有些女人对他视若无睹,但是也有些独具慧眼的女子,主动向他表示好感;然而,一旦面对狡猾的罪犯时,莫尔思收起成熟男子的魅力,彷佛瞬间变为庞大的巨人,叫恶徒在压力之下不禁露出狐狸尾巴。当然,莫尔思那神秘般的洞察力也时常惹恼四周的同僚,让人以为他是个爱卖关子、不易共事的臭家伙;幸好,他身边还有个得力的助手路易斯警官(Lewis),明白他上司的行事风格,目的只是要在侦破命案之前,找出更深一层的犯罪动机。
愤世嫉俗,保密高手
倘若不是单身一人的话,随侍在莫尔思旁边的必是路易斯。莫尔思极少带着女伴出入酒吧等公共场合,他宁可选择气氛隐密的餐馆。这位刑事组长对自己的隐私权简直保密地滴水不漏,因此很多人不解:为何莫尔思对男女间的不伦情事总是能一眼看穿。没错,莫尔思对情爱的八卦传闻十分感兴趣,但还不到沉迷疯狂的程度,凭着独到的聪敏智慧,对八卦传闻的长久观察已足够他堪破情人间翻脸成仇、以及肉欲可轻易冲破心灵防线的真相。也因为如此,英明的刑事组长一提及婚姻,心态上立即变得愤世嫉俗,这使他终身抱持着拒绝婚姻的信念。虽然如此,一旦有案件涉入美丽女子,莫尔思偶尔还是会心猿意马、意乱情迷,甚至失去客观的判断力。唉,神探毕竟是有血有肉的凡人!
对读者来说,莫尔思的first name是个谜;对书中的女性角色而言,莫尔思的家居环境也是谜。一旦他和某女子发展至肉体的亲密关系时,他宁可在女方家过夜,依然坚决不让自己的家曝光。因为这位神探,把家视为一个从罪恶中脱离出来的避风港,他可以一整个晚上轻轻松松,花三个钟头做他喜欢的休闲活动:看电视连续剧!没想到吧?
破案的模式
莫尔思最惯常的破案模式是:找出一个似乎完美无暇的推理过程之后,才发觉是错误的推论;紧接着峰回路转,神探再灵光一闪,识破关键点及作出正确的解谜,并将真凶绳之以法。因此,每一回当你看到莫尔思高喊“我知道了”之时,千万请稍安勿躁,别急着替他鼓掌叫好,因为高潮的好戏还在后头呢!
世界名探介绍
作者:佚名
逐年蜕变的人道主义神探:艾伯特·坎比恩
(Albert Campion)
若说艾勒里·昆恩这名神探,是按照范达因笔下侦探费洛·范斯的原型模仿而来的话,那么,《甜蜜的危险》作者玛格瑞·艾林罕所创造的艾伯特·坎比恩,便是衍生自桃乐丝·赛儿丝的温西爵爷(Lord Peter Wimsey)。从坎比恩和温西爵爷这两位神探的诸多表现来看,还真有不少相似处:温西爵爷出身于贵族之家,其兄继承了公爵的爵位;坎比恩本姓为鲁道夫(Rudolph),也是地位相当崇高的皇亲贵族,原本还被预定为英国王储的接班人,后来他下海侦办谋杀案,为了避免其族人感到尴尬困窘,遂改姓为坎比恩。
滑稽癫狂的反对论者
其次,温西爵爷生长于上流阶层,行为举止自是狂放乖张、异于常人;而青年时期的坎比恩,戴着貌似蠢蛋的眼镜,张着一口高八度的怪腔怪调说话,举手投足间既轻率,又难掩滑稽几近癫狂的作为,其怪异举动当然也不落于人后。此外,坎比恩还宣称自己是个反对论者,不过,他只反对一种人,那就是犯下罪行的恶人。
长达40年的蜕变
事实上,要比行为怪异,坎比恩着实不如温西爵爷;若论及性格的鲜活耀眼,他更不如克莉丝蒂的神探白罗。虽然如此,坎比恩在每一件奇案的表现,总是予人可靠安稳的信心。不像其他的神探同类,坎比恩绝不戴着势力眼来看待下层阶级,对人种也没有偏见,自然也不会以施恩的高傲态度与人交往,充其量,他唯一可挑剔之处,就是对饮食稍微要求讲究了些。然而,坎比恩最大的不同,是他的年岁会随着创作年份而逐渐成长(别忘了,许多虚构的著名神探,彷佛永远都不会变老)。坎比恩最早在20年代出场亮相时,活脱是一个五彩缤纷的跳梁小丑,但紧接着他第二次于《Mystery Mile》一书登场时,摘掉了愚蠢眼镜和怪异腔调,转型为令人尊敬的绅士,于是在30年代,坎比恩变成深思熟虑的悬案调查者。然后历经二次大战到40、50年代,坎比恩又转变为社会观察者。最后来到60年代,他以忧愁的眼光看待世界,却仍然挺身对抗罪恶,俨然是一座正义的堡垒。
西洋喜剧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黄金时期的侦探都避免谈感情之事,坎比恩却不然。虽然他早期似乎曾陷入同性恋的韵事中,但自从与男性化的机械女技工Amanda Fitton邂逅之后(见《甜蜜的危险》一书),两人即展开一段坎坷的爱情长跑。直到8年后,Amanda在《In Traitor’s Purse》一案中,帮助受伤失忆的坎比恩解开谜团,两人终于得以步入礼堂,Amanda后来生下一子Rupert,據说以极高的资质毕业于哈佛大学。
坚守旧式传统的人道主义精神
本质上,坎比恩是被创造来探知恶魔的能耐,他洞察人性的沉沦是基于贪婪的邪恶力量;坎比恩也相信,唯有主动积极的人生观,才能抵抗恶魔的诱惑。勾勒出坎比恩这人道主义者角色的推理作家艾林罕,虽然不断让自己的神探徘徊于道德挣扎的破案矛盾,却没忘了赋予他谦逊慈悲、聪敏机智等传统美德。因此,坎比恩就像是你我身边的朋友,当我们读着他的22部系列小说时,犹如目睹一位邻家好友的茁壮成长,并且欢迎你我一同分享他的喜怒哀乐。
世界名探介绍
作者:佚名
招人怨的糊涂大探长:威尔福瑞德·多佛
(Chief Inspector Wilfred Dover)
在推理小说这个类型里,若要由推理迷来票选出他们心目中最讨厌的侦探,那么毫无疑问地,威尔福瑞德·多佛(Wilfred Dover)绝对会名列于前三位之中。这名位居苏格兰总探长的高级警官,有着肥胖不堪的外貌,下颚臃肿多肉有如猪头;但是,他最叫人反感的是其性格自私自利,懒散怠惰,而且集三种卑贱的人格于一体:吃相几近狼吞虎咽的食物掠夺者、满腹牢骚喋喋不休的抱怨者、以及剽用下属创见的无耻偷窃者。简单说,这个人物颠覆了以侦探为名的所有美好正义形象,并对正气凛然的苏格兰警场狠狠地嘲弄一番。
警界之耻,放逐边疆
这样一名警官,必然是警界之耻,因此,苏格兰警场曾百般设法将多佛踢出警界;然而,想从屡破奇案的警察身上摘下其警徽,却是谈何容易啊,干脆,警部遂将多佛放逐到伦敦首都之外,这招叫作眼不见为净!
破案四部曲:贿赂→唠叨→打瞌睡→发现真凶
在威尔福瑞德·多佛的系列小说里,最常见到的情节描述,绝非办案如神的调查经过,而是多佛置身于某一当事人家中的吧台,一面不知廉耻地接受这名嫌疑犯的饋赠礼物,一面大剌剌地抱怨自己生活饮食的质与量,差劲得像猪吃的一般,要不就是挑剔所在的床垫椅垫,粗糙不平有如坑洞水泥地!一旦触及案情的侦查部份,多佛身旁最得力的助手麦克葛瑞格巡官(Sergeant MacGregor)总是先打头阵来侦讯疑犯,而多佛在整个过程中却猛打瞌睡;有时案情陷入胶着状态,多佛偶尔会清醒过来,这个不知惭愧的警方代表,脸上还彷佛带着宽容的神情,一边聆听麦克葛瑞格逐渐恐慌不安的提议与简报,一边软硬兼施地抢走巡官身上的烟草和小酒。而后突然间,多佛的态度必定会变得刚愎自用,叫难堪的巡官惊愕地下不了台。到了尾声的时候,如往常一样,多佛犹如神明附体,奇迹似地辨识出其中一名疑犯的破绽,并指认凶手的真面目。
极简主义的行为模式
多佛懒到什么样的情况,简直可用“极简主义者”的说法来讽刺他:能坐的时候他绝对不站着、能躺的时候他决不会坐着、能讲的话他决不会硬生生咽下一言一字,而且不管任何时候他决不可能伸手接帐单;甚至在意识形态上,多佛把effort这个单字视为四个字母(ε、f、e、t),因为光想到是六个字母,都会使他懒得开口发此音。反正,除了把那张不修边幅、邋遢肮脏的肥脸移到啤酒杯旁之外,要叫他做任何事都比登天还难。不过,看过多佛系列作品的读者,应该都难以忘记这位总探长提着笨重躯体,从椅上迅速跃起的惊人场景,大家可别误会他是要擒拿凶手,事实上他的目标,是要夺走又累又饿的麦克葛瑞格嘴前即将入口的苹果派!
荒天下之大谬的破案英雄
从1964年初次现身推理舞台以来,无论是接手任何大小案件,多佛永远不改其贪婪本性;但是,拜他的创作者乔艾思·波特(Joyce Porter)刻意安排之赐,或许是误打误撞、抑或是得自于麦克葛瑞格的灵感启示,最终多佛都是那集万般荣耀于一身的破案英雄。
世界名探介绍
作者:佚名
肩抗大英帝国统治主权的印度警探:沟帖
(Inspector Ghote)
说到侦探这种行业,大部分人立刻想到的,就是福尔摩斯、白罗等鼎鼎大名的人物。这些在推理史上崛起于早期、或是活跃于黄金时代的侦探们,多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色:非贵即富。他们若不是生来便口衔金汤匙的贵族,即是养尊处优、不愁吃穿的有钱人家。办案?那只是他们无聊藉以打发时间之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显示其高人一等的身段。难怪这群彷佛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探,个个都具备料事如神的超人智慧。此乃第一等侦探也。至于第二等侦探,是被打落人间尘世的凡夫俗子,他们办案一来是为餬口饭吃,二来是因道德感作祟而欲伸张正义,冷硬派侦探即为此中代表。还有一种更次等的侦探,他也尝尽世间的酸甜苦辣,但和前者唯一不同的是,他没有白种人的肤色与优越感,沟帖(Inspector Ghote)即属于这类的侦探。为何?因为他是印度人。
以柔克刚,低调行事
沟帖的全名是Ganesh Vinayak Ghote,身居孟买(Bombay)刑事调查局探长的位置,职务头衔听起来蛮气派的,但实质上他只是大英帝国官方雇用的印度人种中,等级稍微高一点的警方代表罢了。然而,只要读过沟帖系列小说,一旦提及印度首都孟买,你會立即回想起那探长鲜明的形象:他消瘦的肩膀似乎承受着极大的负担,彷佛所有的责任都必须一肩扛下,平日总是一副低调不惹人注意的模样,但遇事时却是战斗力十足。也许有些人會用“谨慎”、“朴实”、或“淑静”的字眼来形容沟帖,其实这没啥不好,因为综观推理舞台上他亮相(时为1964年)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