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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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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情在发出不要奖品,只要我单独请她吃餐饭的正式通告后,就与我拧上了。每次我来店里,她都不理不睬,嘟着嘴,自干自活。我张嘴欲说什么,她把销售记录递过来;我张嘴又欲说什么,她飞快地递来笔与纸。我瞪大眼,她抓起笔在纸上刷刷写了一行字——保持沉默,通过纸与笔或手势进行沟通,你是老板,我是员工。我只好笑了,举双手表示投降。她抿嘴乐了,继续在纸上写——那晚上去不去?我赶紧点头。我不怕自己闷成锯嘴葫芦,但着实有些担心她若与顾客同志来这手,那些人准会以为我是个残酷欺压残废人的资本家。她偷 
        
偷笑了笑,又接着写——就你与我,不准有别人。哼!!!   
  我有些犯难,但还是急忙点头,一个顾客正走入店门。大家不会笑哑巴做营业员,只会认定把哑巴请来的老板是个精神病。钟情眉开眼笑迎了上去,我喘了口粗气,思考上哪里吃饭,才是最安全?很快,钟情就做好生意,转回来,“马老板,打算带我上哪儿去吃饭?” 
  
  “快餐店?”   
  “那又脏又乱又没情调。”钟情扭了扭身子,甩了甩手。   
  “肯德鸡?”   
  “报纸上说,那是垃圾食品,吃了让人肥胖。”钟情转到我后边,用胸脯轻轻撞击我脊背。   
  “小酒店?”我舔了舔嘴唇,没敢动。   
  “小酒店里会有烛光晚餐吗?”   
  隔着衣服,也能充分享受到钟情那两只乳房传来的热量,我正微眯着眼,陶醉其中,听到“烛光晚餐”四字,浑身一激凌,我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在餐桌上多点几根腊烛,当然用不了多少钱。我只是忽然记起,与吴晴第一次上床前,也吃过一顿香喷喷的烛光晚餐。吴晴那本日记,我烧掉了,在那晚她卖力地演出后。虽然对她的欺骗行径有点儿不大舒服,但我们毕竟已经是结发夫妻,又何必拿过去的错误来惩罚现在?吴晴在我把那本日记烧掉后,脸上又恢复了处女的那种红晕。我们都当那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继续相敬相爱,举眉齐案。我记得当时我只是对吴晴说了一句话,我原谅她,只希望以后不会再骗我就成。 
  
  关于这点,吴晴倒是踏踏实实贯彻了。离婚之前,她找到我说,她不爱我了,她爱上另一个男人了。那个男人想娶她,她也想嫁给他。我问她,你为什么不骗我?为什么不随便找个理由来?为何口口声声爱不爱,肉不肉麻?她很委屈,我不骗你。我为何要骗你?若再骗你,那说明我还爱你。 
  
  我听得稀里糊涂。那个时候,我一听见“爱”这个字眼就恶心。吴晴与那个男人的光辉事迹,我在两人没正式摊牌之前,就有过不少耳闻。他们一星期会去几次情人酒店,会拎着大包小包走进去,然后在门上挂好“请勿打扰”,直到次日清晨才出来。我有过几次卑鄙的想法,想在他们房间装针扎摄影机,然后把他们的床上活动翻拍成DVD,大量销售。我之所以没把握好这个发财良机,不是因为酒店服务员有多么高尚的敬业精神,也不是说市面上买不到那种摄影机,而是我很清楚,贩卖淫秽光盘,够得上判刑坐牢。我更不想因此干上勒索那一行当。那个男人听说是从南方来的包工头,很有钱,可他的钱不应该与我有任何关系。我是男人,我是马原。要是幼儿园里的那些小朋友很认真地告诉我孩子,你爸爸就靠你妈妈跟别人上床才发了大财。我一定会跳黄浦江去。我也没选择他们在云雨情浓时,破门而入。吴晴是个成人,也不是IQ五十,更没有任何精神病迹象,她完全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只是她自己。我虽是她丈夫,但丈夫并不意味着能把妻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我没有破门而入第二个原因是,我欣赏那个男人,因为他欣赏我前妻,并且打动了我前妻。如果破门而入,万一把他们吓得心惊胆战,阳痿的阳痿,阴冷的阴冷,那岂不是造下天大罪孽?我没有破门而入第三个原因是,假如我把房门踢坏了,谁来负担这笔损失?又或说房门太硬,把我脚趾骨折断了,又如何是好? 
  
  ……我还能找出许多没那样干的理由。但我不想找了,理由都是借口。   
  这天晚上,我与钟情举行了这次浪漫的烛光晚餐,两个人都喝得有点儿晕头转向。她喝醉了,倒了下去,不一会儿就鼾声如雷。我也醉了,但还是有点儿清醒,想把她送回家,可把她的身子晃来晃去,一句话都不说。我只好趔趔趄趄走出餐厅,在附近酒店开了个房。等到侍候完她老人家上床,酒意上涌,立刻觉得天旋地转,我也倒了下去,不过没倒床上,倒在地毯上。半夜,我被钟情弄醒了,她在舔我的耳朵、脸、颈……她的舌头比世上最可爱的鱼儿还要温柔迷人。压抑多日的欲火一下子就冲上脑门,但我没有动,脑袋里乱七八糟。钟情慢慢地把我的衣服一件件脱去。脱到半路上,手机响了。我没有动,仍在享受着女人帮自己脱衣服的滋味。这滋味好久好久没有再尝过。手机又响了,我还是没有动,以为那是蟋蟀叫。钟情把手机从刚帮我脱下来的衣服里掏出来,接通了,醉熏熏地嚷道,“深更半夜打电话来,还让不让人家睡觉嘛?” 
  
  我这才忽然意识到什么,跳起来,接过手机,是我前妻愤怒的声音,“马原呢?叫他给我滚出来!”我没敢作声,傻傻地听着,汗珠子蹦出来,一粒一粒。钟情又从后面抱住我,继续晕晕乎乎地嚷着,“我要嘛。给我嘛。”我一哆嗦,赶紧把手机关了。天晓得这位傻丫头还会说出什么混话。我把钟情再次放到床上,迅速穿上衣服,急忙往家里赶去。夜风凉凉一吹,酒意马上无影无踪,我明白大事不妙了。空旷的街道上没有计程车,我几乎疯跑起来。 
  
人要有进行复杂思维的能力,但更要在同时保持一颗纯净的心。昨晚睡了一个舒舒服服的觉,做了许多童话似的好看的梦。今天的太阳便说不出来的好,很想蹦蹦跳跳唱下歌。一些孩子在母亲身边撒娇,一丝风在碧绿草地上快活地跑。可惜快乐总不持久,而悲哀仿佛无穷。很快,阳光下的阴影又投射在心灵之上,与往日不同之处只在于更平静些。有花堪折径须折,莫折无花空折枝,初见此诗,只是赏其韵味,如今反复呤哦,竟到忽然落泪。 
            
  蝶在花丛间隐隐约约飞,美丽是捕捉不到的,蝶在手心,只会是片枯叶。我在绿荫丛中散步,我的灵魂也在天空踱着步,哪个是真我?哪个是假我?这个世界灰尘很大,花瓣盈盈弯下,蝶之舞仿佛生命之歌声,只是瞬间嘹亮。日子要过,这个“过”字就意味要付出力气烦恼,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但过了坎又是如何?日子可以漫不经心地打发掉吗? 
  
  我在情感空间盼着不舍,而他却正在知识王国中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情感与知识是两条永远不会交叉的平行线?我不甘心。弗洛伊德用理论来分析梦,解释得头头是道,他可真了不起。不过一切皆归源于性的冲动,却又似乎不对,我爱不舍,说到底只是精神上的呼唤,在肉体上,我并没有什么渴望,最多也就是希望他能抱抱。也许是我还不明白自己,这个世界最难以理解,无法给出一个较为准确习性范畴的生物还是人。话又说回来,就算是弗洛伊德说的一点都没错,把情爱、欲望等分析得如此简单清晰透彻,那生命本身也就没有魅力可言。真可怜,作为人这种生物。 
  
  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多。每天,我都在思想的陷井里跳来跳去,浑身青一块紫一块。阳光从窗户边渗入,因为折散,墙壁上出现七彩的光,这倒是少见得很,但同样又也是24个时辰。 
  
  我又要去做什么?天地不仁以万物刍狗,这些光芒本身并没有任何意义。平平常常的日子其实也很好,油盐酱醋茶,若是不去想它们究竟是什么,它们也会叮当作响。我认识了一个叫赵的男孩,和他在一起,时间过得很快,他很风趣也健谈,嘴里经常能冒出些让人低头深思的句子。我希望上天所赐于我的生命能在这种安静中慢慢逝去,我不需要波澜起伏,大起大落。我不要感情,它是世上最为莫名其妙的坏东西,谁靠近它,都会被蛛网缠身,一身麻烦。赵的言语悦耳,举手投足,无不风度翩翩,但我无法心悦。 
  
  翩翩少年骑,身着金缕衣。青骢奔太极,霹雳生两仪。仰首衔飞镝,猿背舒长戟。弯弓射神力,弦惊山河意。翩翩少年骑,壮志不可敌。云卷西风啼,月出草色迷。慨然走东西,世事全洞悉。蓬莱与仙嬉,从此悟天机。这不是赵,这是不舍。 
  
  这几天与妈妈仿佛达成从做女人角度上的一种默契,妈妈毕竟是心痛女儿的。我不知道爸妈是否幸福……能说他们是幸福的吗?对于能够继续过下去的现状最好还是保持沉默。婚姻在月老手中,他是个晕花了眼的老好人,每天忙着牵线,累得气喘吁吁;爱情在那个肩上生有双翼淘气的孩子手上,他太调皮了,光顾着自己开心玩耍,不停地捉弄人们。在希腊神话与西方童话中,爱情往往被女巫所诅咒,变成海面上一堆泡沫,那个爱上自己的美少年,最后也是憔悴至死。 
  
  对着天空发呆,我这么个小女人如何是好?时间温柔而又冷酷,就像小时候坐过的秋千,来回摇荡,越荡越高,总有一天,我会死的,我又何必急在一时?太阳在眨眼间已落在地平线下,但天空仍像是有火在猛烈燃烧。在城市的高楼上,我望着远方,工厂烟窗里冒出的黑烟像条大蛇在盘旋舞蹈。 
  
  爱令人烦恼,被人爱也令人苦恼。赵,每天变着法子来献殷勤,也真是难为他了,可我就是无法动心,我不能说,滚开,你这无懒流氓,你是让我眼见心烦的混蛋。我只能是若即若离说些不冷不热的话,我得尊重他,他应该是爱我的,对我小心翼翼,生怕碰坏我、弄伤我,他是个好男孩,可还是解不了我的心魔。解铃者还得系铃者。 
  
  身体不舒服,上火,嗓子冒烟,感觉到自己的软弱。夜很深,爸妈都睡着了,起身为自己倒了杯水,身体是自己的。假如此刻能有一个男孩来安慰我,我可能会感动,或许就会毫不犹豫嫁给他,可惜没有,但我真的会把这样的机会给别的男孩吗?苦笑,大口大口喝水,水是好东西。爸爸常说,我的骄傲就刻在额头上,让人不敢亲近,也许我是要好好去多照下镜子。 
  
  不舍,每认识一个男孩,我都会烦躁,不安,心乱如麻,一会儿在天堂,一会儿又跑进地狱。我希望所有的人都比你强,所有的男孩都比你优秀,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把你忘掉,可每一次你都在我梦里笑得更开心了。我明白你用你的冷漠在我面前洋洋得意,我恨死你了。不舍,我把你原来送给我的那条玛瑙项链扔入了单位院子里那个小池塘,我保存它,保存了太久。我不想身边还有任何有关于你的东西。不舍,我得不到你,我也不会嫁给任何一个人,或许我天生就是尼姑命。 
  
  今天星期天,英雄硬拖我去吃饭,说整天在家闷着会生病的,只好与他们一起去。都是些熟悉的朋友,赵也在里面。于是谈天说地,胡扯一气,气氛倒好,大家有说有笑,每个人都喝了点酒。酒壮人胆,话开始乱了起来。英雄拿我打趣,说我是天上的星星,说不晓得哪个男孩能有做出这么把登天楼梯的本事。赵则说坐火箭就可以了,边说边看我。大家在旁边起哄,说火箭式干部从来就没有一个好下场。这让我有点儿不详之感,但很快也就忘了。 
  
  玩得很开心,其中最大的成就是我恰当适如其分地向赵表达了我的心意,我想他那刻是明白了,但愿他明天也会明白。回了家,夜色暖和,星星似乎也多情得很,一粒粒,在天上摇头晃脑,不亦乐乎。把窗户推开,让夜色涌入房间,温柔的夜色把我慢慢摇入梦乡。愿静夜使我安宁,愿生命赐于我安宁的力量。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就会答应钟情的这次晚餐?官面堂皇的理由可以说是,为安她的心,让她努力工作。再往深处想想,那就是我吃得太饱,穿得太暖,饱暖起淫心。淫心并不说非得上床干那事,意淫也是淫。一个时刻不忘用眼神扒光女人衣服的男人,能说他比一个强奸犯来得更高尚吗?很多人不是不想堕落,只是没有堕落的机会,他们害怕堕落的后果。若给他们提供一个可以放心大胆的机会,保证这种堕落不会损害到他们的名誉地位金钱家庭等,他们怕是比谁都更疯狂。我敢这么说,并不是因为自己看过一部美国电影。不过那部电影 
        
确实有趣,女主人公白天在政府机构上班,不允许男人乱碰她一根手指头,甚至因为同事一个暧昧的笑话,跑到法院告人家性骚扰;晚上则打扮得恶俗不堪跑到最下滥的红灯区去卖淫。 
  
  电影里的女主人公长得很好看。但我在酒吧里认识的那个女官员却并不好看。我与前妻离婚后,有段时间一直处于迷乱混沌中。我把自己独自关在家里好几天,一开始砸电视,后来砸衣柜,再后来用拳头砸墙壁,到了最后便什么东西也不愿砸了,只想睡觉。我妈妈打电话来,问我过得怎么样,我说很好。我穿上那套名牌西服,用定型水把头发梳得溜光,然后出门买了些水果,笑嘻嘻去看我妈。我妈看我很开心的样子,就不再叹气了,继续扳着指头骂我前妻是个狐狸精。我没有再打扰她的雅兴。如果我妈不骂她,那就要骂我。骂她,她听不见;骂我,我却逃不了,两厢权衡,还是骂我前妻的好。 
  
  在我妈那吃过晚饭,我去了酒巴。我与我前妻是因为喝酒才上的床,那么现在不能再在一起上床了,也应该喝杯酒表示庆祝。酒巴里的灯光比人的欲望还要潮湿。结婚后,我就再也没来过这种地方。我曾经是马老板,但我做过的生意都是店铺零售,并不需要做到酒巴里来。我原先那些狐朋友狗友好像也随着我的结婚一下子就化成青烟,不见了。我在酒巴喝着闷酒。一个人把酒从这个杯里倒入另一个杯里,然后再倒回来。 
  
  人们都很开心。屁股扭来扭去,没谁有闲心来搭理我。我继续认认真真做着刚才的工作。这种活不会给我带来钞票,但能让我在喧哗人群中集中注意力。酒哗哗响着,我开心地笑着。我忽然看见桌上有张白纸,纸上好像有些字,便停止了这种动作。我把纸拿起,把头凑过去。上面写的东西很有意思,我一字一字读出声。 
  
  寂寞花开有几朵?   
  数一数,27朵。   
  灯红酒绿,你轻狂浪舞。   
  我把花儿一朵朵摘下,一朵一朵,慢慢,数出了结果。   
  我是不是很古典的纯情?   
  我对你说,我操你27次也不嫌多。   
  这就是TMD我想对你说的结果!!!   
  字迹娟秀,应该是一个女孩儿的手笔,我呵呵笑出声,随手把它揉成一团,扔入酒中。一个妖媚的女子忽然出现在我面前,娇滴滴,“大哥,一杯酒二十元,这么糟蹋人家。那还不如请我喝一杯吧。”我抬起头,又低下头,接着晃杯子。我知道,这是位妓女。我不讨厌她们,但并不想与她们上床。女人在我面前坐下,“大哥,有什么心事?要不要妹妹帮你松松筋骨?”我若真有这位一位妹妹,我妈早就把她剁成几块了。我笑起来,从口袋里掏出烟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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