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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当我懂得爱情的时候-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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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见过阿遥这种神态,心里敲起了警钟,从他手中拿回相架,我试图缓和气氛,“阿遥,你今天太累了……”
“我喜欢你,大哥。”没有预兆地,他说,“我爱你。”
我的脚有些发软,心在扑扑地跳,我强笑,“当然,你是我弟弟,我也爱你啊。”
他站起来,直直地和我对视,“I love you 。大哥,I love you 。Do you know ? I love you!”
“……阿游,这个美国笑话不好笑。”我一步步往后退,脑里一片空白,他说了什么?我的弟弟,他说了什么?I love you?英语是吗?他去美国学的第一句话?……他说,他有男朋友,什么男朋友?什么叫男朋友?我乱了,全乱了,阿遥他,他……
“大哥,我、我本来不想说的,Wade说,我要是向你告白,你接受不了。可是,大哥,我看见你跟你那个所谓的女朋友在一起,根本就不懂爱情。”
我没有说话,告诉自己,阿遥醉了,我也醉了,我什么都听不见——
“大哥,我、我爱你,我比任何人都要爱你,我爱了你十几年了!”
我拍开他的手,“你别过来!”
“大哥……”
我要疯了,他说什么?什么爱不爱的?他、我的弟弟对我说什么?我看着他哀伤欲绝的摸样,心里有一种想吐的感觉,大吼起来,“你在说什么?我叫你去美国读书,你在美国干了些什么?!你学人家搞同性恋?!你对不对得起我?!你对不对得起爸妈?!他们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居然学人家搞同性恋?!”
“性取向是天生的!”他也叫起来,“我没有选择啊!你以为我不想像大多数人一样,我也很痛苦啊。”
我的脑袋像炸开了花,嗡翁嗡地叫,“那我也是你亲哥哥!你在美国有一个所谓的男朋友,你就在国内对你哥哥下手吗?!宇文遥,你太令我失望了!”
“我、我,大哥,我只爱你一个,Wade也知道的。我可以马上跟他分手。”他脸上是我陌生的痛苦,那从来不会出现在他脸上的痛苦,“大哥,我爱了你十几年了,我在美国发疯地想你,当年你送我去美国,我的心都要碎了。我今天一定要告诉你,我真的爱你。”
他走过来的时候我一把推开他,“别靠近我,你令我觉得恶心!”
“你觉得我恶心?”他跌坐在地上,凄凄地笑,“大哥觉得我恶心?我也觉得自己恶心。是啊,正常人谁不觉得我们恶心?可是,这是我们能够选择的吗?”
我气喘吁吁地指着他,“你给我趁早死了这条心。你明天就回美国,去办转学手续,美国的风气不适合你,你给我去英国。”
“大哥又要把我赶走了?像当年一样?”他看着我,“我爱你啊,大哥,我真的爱你。你懂吗?这是爱情啊!”
“这是爱情?我的亲生弟弟,对我说‘我爱你’,这是爱情?”我怒吼,“你简直禽兽不如!”
“大哥——”
他冲上来,抓住我,作势欲吻,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啪地一巴掌把他打在地上,“宇文遥,你给我滚出去!听到没有?你给我滚的远远的!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大哥,你们好吵啊……”阿游揉着眼睛走下来,“你们干吗还不睡啊?”
“大哥,你难道不知道吗?我可以为你去死!”阿遥没有理会妹妹,对我继续叫,“我是真的爱你啊!”
“那你就去死!我没你这样的弟弟!”
他听了,站起来,夺门而出。阿游吓得大叫,“二哥!二哥!二哥你去哪?”她跑过来,可是没有阿逍快,急得她哭出来,“大哥,你快去追二哥!他、他这个样子,什么都做得出来!”
我一惊,立刻追了出去。
“阿遥!阿遥!”
猛地,我听到“哜——”一声刹车声,我的心一跳,发疯地跑过去。
“阿遥————”
我的弟弟,宇文遥,当时刚刚满22岁,聪明、骄傲、任性、俊俏,有着大好的前程,我最爱的弟弟。躺在不知何时开始被雨淋湿的地上。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砰砰,砰砰,砰砰——我缓缓走过去,跪在地上,不知道怎么扶起他,我的手在发抖。
“他……他……他……是他自己……自己……冲过来的,不……不关我的……的事……”
“叫救护车!”我大叫,“叫救护车!听见没有!”
“大哥……”他伸出手,满手都是腥红。
我抱住他,握着他的手,“你、你怎么那么傻,你怎么那么傻……阿遥,阿遥……”
“大哥……”他试图想笑,可是没有成功,“你说,我要是死后,到、到不了天堂……是因为我、我是同性恋,还、还是,因为……因为你是我的哥哥……”说完,手放下,眼睛也闭上,头倒在我的怀里,还是温湿的。
“二哥——!不要啊!二哥!”阿游撕心裂肺的叫声从后面传来“二哥!二哥!你活过来啊!二哥!你不要丢下阿游啊!二哥!”
我感到阿游在打我的肩膀大哭,“大哥!是你害死二哥的!你害死二哥啊!二哥!二哥!不要啊!不要啊!”
我害死了阿遥?阿遥死了?我的弟弟死了?我低下头,看到他原本满脸血污的脸被雨水冲的很干净,显出那个没有成功的笑容,似笑非笑,和平时一样啊,古灵精怪的,怎么说他死了呢?
“阿遥?阿遥?你没死对不对?你还活着对不对?大哥是一时气话,你不要生大哥的气好不好?”我轻轻摇着他,低声说,“同性恋也没什么了不起,好多人都是同性恋,大哥不会看不起你的,你醒一醒好不好?阿遥?阿遥——不要啊!阿遥,不要啊!”
我抱住他,紧紧的,他很安静,平时从来没有这么安静过。他死了,我最疼爱的弟弟,因为要证明给我看,他可以为我死,就真的,死了。
我抱着他,用自从懂事以来就没有这样哭过的音调大哭起来,我的弟弟啊!我疼爱了22年的弟弟啊,他因为爱我,结果死了!他死了!
这就是我准备告诉微阳的故事。阿遥的丧事办完后,我休学,搬了家,和女朋友分手,找了现在这份工作,夜晚去同性恋PUB坐坐,开始无休止地喜欢上淋雨的感觉。我再没去过阿遥的墓地。因为不敢,他临死前问的那句话,我一直记着,还有他说的那句“你不懂得爱情”。
什么是爱情?我曾经可以为女朋友摘下天上的星星,只要她高兴。可是阿遥为了我的一句话死了,我再也不敢说我懂得爱情。还是同性恋的爱情就是要用生命来表达它的真实?我问过PUB的朋友这个问题,他们也没有答案。只是说,不管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爱情都是存在的,只有这一点是完全肯定,而其他的就要靠自己去寻找了。人世间那么大,没有什么是包容不了的,同性恋也一样。我想,当年对于阿遥,我就是少了那分包容,才会逼他上了绝路。
微阳既然又走了,我只好带着当当去见阿遥。天空下着蒙蒙细雨,快要到秋天了。当当很乖,大概是知道它的主人走了,要是惹的我不高兴,随时准备拿它下酒。
爸、妈和阿游看到我很惊奇,阿游倒在我怀里哭,“大哥——,对不起,对不起,大哥。”
爸妈都抹眼泪,他们对当年的事情缄口不提,也不去深究。我扶好阿游,为阿遥上了一柱香,看着黑白照片上他朝我微笑的脸,我觉得他其实还活着,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
“阿遥,大哥来看你了。你一定觉得大哥很没用,这么几年都没来看你,可是大哥一直很想你,真的。”我听到妈妈和妹妹互相抱在一起低低呜咽的声音,眼睛一痛,“可是大哥今天带了个朋友来哦。当当,过来。”
当当呜了一声,走过来,我摸摸它的头,“他叫当当,是不是很可爱?”当当用它的鼻子蹭了蹭我,我笑了,这家伙和他主人一样嘛。
从墓地出来,阿游红着眼睛问,“大哥,你回家好不好?”
我牵着当当,对她笑,“公司离我现在住的地方比较近,我就不回去住了。以后星期六、日,我常回来看你们好了。”
“可是……”
“阿游。”爸爸说。“你大哥有自己的打算。”
阿游咬了下嘴唇,不再说话,我对爸爸笑了笑,这么多年了,爸爸总是最理解我的。
其实,我不回去,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我要等微阳回来。我不知道他的住处,只能等。晚上,我给当当端了碗他最爱的狗食,摸它的头问,“你说,你的主人什么时候回来?”
它抬头看了我一下,又低下头开心地吃。
我想我陷进去了。微阳的一切我开始了怀恋。很讽刺是吧,我因为不是同性恋逼死了我弟弟,结果却因为习惯,开始等待一个男人。
半个月后雨晴了。我带着当当上街。它现在再也不会死命地抓着沙发腿不肯出去了,这是它放心跟着我的好现象,我带他去的地方是PUB。酒保见到我,有些奇怪,“你那个小朋友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他回去了。”我坐下,把当当绑在一边,“一杯血腥玛丽。”
酒保一边调酒一边问,“回去?你让他回去了?!”
“是啊。”有什么好奇怪的?一个24岁的小鬼,回家又不是进监狱。我喝了一口他调的酒,“这是什么?!”差点吐出来。灯光很暗,看不出它的颜色,但绝对不是血腥玛丽,甜酸中带着苦辣的味道,是用伏特加调的,而且八成伏特加的量是过了头了。
“美伦鲍尔,不错吧。”
不错个头,我呛死了。“我要的是血腥玛丽,你是不是听错了?”
“老是喝血腥玛丽,你小心真的变成同性恋。换换口味啦。”
我现在已经成同性恋了,还怕什么。“喂,你是不是知道什么?”不然怎么会这样整我?
他沉默了一会,才说,“记不记得有一次你喝醉了,就是你以前女朋友结婚的那天晚上?”
记得。我点头。
“那天,扶你回去的人是你那个小朋友。”
我一愣,那天我回去连站都站不稳,好象还叫着阿遥的名字哭,“我怎么不知道有这回事?”
“你醉成那个样子,哪还记得。就可怜人家,扶着你这个大块头走了那么长一段路。”
拜托,微阳学过空手道,你都打不过“人家”。不过我不会说的,就像我跟人说,是微阳在“上”我,只会当我开玩笑罢了。“然后?他不会是学雷锋,不让你告诉我吧?”
“对,就是 。”他还真点头。
我沉吟了一会,“他说他家在那没有?”
“美国。”
我将鸡尾酒一饮而尽,甜中带苦的感觉一直延续到胃里。接着,牵起当当往外走。
“你还没付帐!”
“下次我带他来的时候一起给!”
“要记得才好啊……”
后面的听不见了,我和当当一起跑回去。
“当当,你的主人那么厉害,一定不会让我们在这里傻等的,你说是不是?”我一边翻箱倒柜,一边和一只狗说话,要是以前我一定认为自己疯了,“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找到他留下的蛛丝马迹。”
客厅没有,卧室没有,厨房没有,我连浴室也不放过。“你的主人不是普通人,他留的口信也不会在普通的地方的,我们要有耐心。”
被我说中了。
微阳居然在三件套的卫生纸卷的最里面那一张留言,我捂住眼睛,怕当当看到我哭,谁知它像是感应到了一样,走过来,蹭我的脚。
“我找到了,你看……”
我也早就见过微阳,我们都说了谎。在整理阿遥的遗物时,我见过他和微阳站在一起的照片,后面写着:York&Wade。从我第一次见到微阳开始我就知道了,他是阿遥在美国的情人。
“你懂得爱情了吗?你相信你爱上我了吗?”他写的中文不是一般的难看。
我抱起当当,“我们一起去找你的主人好不好?”
“汪!”
我当作你是赞成了。反正你也只会说汪、汪汪、汪汪汪。
去美国,一起找微阳。

PS:懂得爱情是什么?我觉得爱情是不怕被拒绝的伤害,不怕等待的寂寞,不怕世俗的目光,不怕生死的桎梏,最重要的是懂得原谅。可能会有些幼稚,不过宇文遥在临死的一刻原谅了宇文逍,而微阳在两年后让宇文逍自己原谅了自己——当宇文逍懂得爱情的时候;他原谅了自己。我想这不算是悲剧,对不对,虽然预先的设计是微阳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回到了美国,不过我要保命,将它改了(写悲剧的话,有大人要提着刀找偶,怕怕~)。写结局的时候外面闪电打雷下大雨,宽带公司把网线关了,心情很郁闷。不管怎么样,结局了!前面总有艳阳天。感谢各位大人看到这里,请大人们继续支持偶的“夺宫”。谢谢。

终于到了西雅图。
三天前,我成功地把上司给“炒”——拿起一叠帐单往他头上砸过去说:“麻烦你自己向财务处解释为什么和客户出去会有高级酒店套房的消费。”他气得浑身发抖,差点让我以为他脸上还没拉过皮的赘肉会就此掉下来,“你……你这个……你这个吃里爬外的家伙,我……我辛辛苦苦提拔你,你居然……你居然敢这样对我……我不会、不会放过你的!”我头一扬,感觉自己从未如此潇洒,“不好意思,我不做了,Bye…Bye。”后面的咆哮声从办公室一直传到电梯,我想起他血脂高,不知会不会出问题——上帝保佑。其实这件事做起来并不困难,是我一直害怕而已,害怕改变后还原不了原本的自己,害怕勇气过后会有浓浓的悔恨伴随挫折而来,害怕在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我记得微阳曾经说过我,“你不是胆怯,是你考虑太多以致勇气不够用。”
我既跨出了第一步,就只能一鼓作气向前冲了,这也是微阳教的。
西雅图和中国有十六个小时的时差。当当在飞机上无比兴奋,上窜下跳,弄得我直想将它“狗”道毁灭,我太久没吃狗肉了,它又给我养得肥肥的,抓起来就能闻到一股肉香。结果到了地面,它连站也站不稳,四肢搭在我身上。坐TEXT的时候,司机看着反光镜闷着嘴直笑,“先生,你们国家真是爱护动物啊。”
简直是丢一个国格。我讪讪一笑,“它……没坐惯飞机。”随后朝它狠狠地瞪了一眼,谁知它会错意,前脚箍住我的脖子,掐得我快窒息,拉也拉不动——救、救命!
到了华盛顿大学,我感觉自己是拣了一条命回来。它倒好,在我身上养精蓄锐后,我都抓不住他的绳子,它用力一晃,竟挣脱了。
“汪汪!”
老大!他迅速钻进一堆灌木,我可钻不过去,三两下就不见了狗影。精力这么旺盛,没汤来补真是可惜了!我一边诅咒一边另找去路。
“哇——————————!”
好耳熟的惨叫声啊!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是你吗?我最爱的当当!”
我跑过去,在一片草坪上看到了他们。
微阳,终于找到了。
他半躺在地上,双手抱起当当的前脚窝,表情凄惨无比,“当当,呜……我的当当,我以为我们这一辈子都见不到面了。当当,我好想你。呜……,你想不想我?你看我想你都想瘦了,呜……你看!”
他怎么不去好来坞?要是去演“人狗情未了”八成会拿学院奖。可是等下的一幕才叫人跌眼镜——那只狗,呜咽了两声,拼命地眨呀眨地,我丝毫不怀疑他是想挤出两滴眼泪来,但是我在国内一直给他吃好的睡好的,他体内的脂肪成长速度比他的水分要多了几倍,要挤也是白挤。
“你怎么了?眼睛不舒服吗?”他总算发现了,那狗还没来得及点头,突然被他摇得七荤八素的,“啊————!你、你、你居然胖了!你怎么会这么胖?!”
我叹了口气,走上前,原来我还是属于“爱护幼小动物”的行列,瞧他都要把当当的五脏六腑都要晃出来了。
“呜……我知道了。我的当当一定是太想念我了,只能拼命地吃东西。”什么?他这样也能说得过去?就看他把脸对着当当,两眼泪汪汪,“我的当当好可怜啊,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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