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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李敖回忆录 作者:李敖_2-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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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诛笔伐之外,打官司也是我特有的癖好之一。被我告过的人,官职从“总统”到“五院院长”、官衙从台北市到台中、高雄市,全都无所遁形,国民党中常委、国民党立委、国民党大特务、国民党市议员、国民党教授等等,无一不告。我如此惹起官司,事缘三十三年前我被国民党大员胡秋原告到国民党法院,从此便一路“过堂”、“听审”、“惊奇’、“拍案”,高潮迭起,几无宁年。个人也由“被告”而“原告”、由“小民”而“刁民”、由“自卫”而“卫人”,由“卫人”而好管闲事、为弱者打抱不平。于是跟国民党司法黑暗的前卫人士起了冲突,不论是法官污吏、不论是禁子牢头、不论是司法长官法务部长,一干人等,都在我“点名批判’之列。三十三年间,为真理、为正义、为自己、为别人,我打了太多太多的官司,与法官一千人等冲突几十场,出庭几百次,下笔几十万言,好讼之性,自少到老;是非之争,老而弥坚。坚挺之余,特在六十一岁大寿前夕,多场官司缠身之日,编出一本《你不知道的司法黑暗》,聊以为快意恩仇。这本书,共“点名批判”法官等司法人员四百五十人,像放榜一样,真是洋洋大观。我坚决相信:只有“点名批判”、“公布姓名”的办法,才能使法官知所警惕、无所遁形,进而形成外压力,促成司法的改革。否则法官失职,人不知鬼不觉,判决下来,只知道是“地院判决”、“高院判决’、“最高判决”,人们只能归罪法院,而不能揪出法官,这样认店不认和尚,绝非良策。须知法院是空的,法官是实的。只有紧迫盯人,才能找出病原所在。——坏事毕竟是人干出来的,不把人锁定,谴责房子又有个屁用哟!同样的手法,我也用“点名批判”、“公布姓名”法对付台湾有头有脸的各界人物。我写“八十五位混人花名录”,把要以“中华民国”之名重返联合国的八十五个“立法委员”名字一榜及第,统统公布;我写“斥一百六十二位教授”,把支持并推荐民进党尤清当台北县县长的一百六十二个“中央研究院”与台湾大学教授名字一榜及第,统统公布。……这种下笔气势,可谓古今所无。

  关于我好讼性格,有一段有趣的记录。1987年5月7日我有日记如下:“今天上午在地院十七庭开控司马文武等八人庭。司马文武说李敖写文章也有骂人的话,推事黄德贤说:‘那是另一回事,别人可以告他,与本案无关啊。’司马文武说:‘可是,没有人敢告他。’”——为什么没有人敢告我?因为告了会进一步惹得满头包。本来只被李敖骂一次的,因为兴讼,反倒挨更多次骂了。跟李敖纠缠,是得不偿失的。至于好讼是胜是败,我倒一直是以“成固欣然、败亦可喜”的心态打官司的,我反正站在正义的一边,法官苟有异数,同我一边,是为“欣然”;法官同流合污,不同我一边,但他们的判决书可以被我遗臭万年,留为历史活证,这也不错,是谓“可喜”。打官司对我是“正义的娱乐”,既是“娱乐”,就要高高兴兴去面对,不能怄气啊!

  有一次,黄。冶告诉我,阎愈政说过一句名言:“李敖是全台湾最快乐的人。因为他独来独往,高兴骂谁就骂谁,就能骂谁、就敢骂谁、就毫不顾忌任何人地骂谁。他没有老板、没有上司、没有朋友,又一笔在手六亲不认,多痛快啊!李敖是全台湾最快乐的人。”我听了,哈哈大笑,我说:“真是如此。斯大林说经过精密作业后把敌人一下子打倒,是人生至乐,我看我在争是非与真理的过程上,也有这种心境。打倒敌人是人生快事之一,你的敌人颠倒是非、歪曲真理,你把他拆穿,把他搞得灰头土脸,小李飞刀,千刀万里追,多开心呀!”有人问我:“你有这么多敌人,并且每天写文章结新怨,每月按几何级数增加敌人,到底有苦恼没有?”我说:“苦恼倒没有,困惑倒有一项,就是不知谁来杀我也。我跟胡茵梦离婚后,有人匿名打电话来,说:‘李敖,你这不要脸的爱情骗子,我要杀你全家!’我说:‘我全家只有我一个人。’他说:‘那就杀你一个人。’我说:‘好呀,你就去排队吧!’”

  “管子”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我年纪愈大,愈觉得这段话中最后一个字出了毛病。我觉得“终身之计”,实在不是树“人”,而该是树“敌”,该是树立一大票敌人跟在你屁股后面。你要使自己像一颗彗星,扫把后面是尾随的一大片杂碎,那片杂碎无他,彗星之敌也。在以不得罪人为得计的“中国乡愿”人士看来,我这种怪想法,实在不通,实在跟自己过不去,其实不然。事实上,树敌有树敌的快乐,其乐有时在交友之乐之上。并且交友之苦的流弊,也可以完全避免。我这样想:像我这样以明辨是非、追求真理为职志的人,广事交游恐怕是一种祸害。一来我没有太多余力同朋友搅和,二来在许多情况,朋友反倒是明辨是非、追求真理的妨碍。当我坚持是非与真理的时候,往往跟朋友发生冲突,或者破坏了朋友的公共关系、人际关系,这样一来,反倒令人不安。如果不是朋友,就可以没有这种心理负担;如果四面皆敌,我就可以痛痛快快地大干特干,这样多好!就在这种心境下,我慢慢变得以交友为苦,以树敌为乐。

  不无遗憾的是,纵使我以树敌为乐,无奈这个岛上连敌人都不够看。我佩服的法国英雄戴高乐做总统时,一天在回家的路上,被一群刺客伏击。刺客们一阵乱枪,朝戴高乐的座车射去,戴高乐头都不低,理都不理他们。结果行刺者一哄而散,逃之夭夭。戴高乐只讲评了一句话:“这些家伙的枪法真差劲!”如此而已。三十多年来,我备受国民党和比国民党还国民党的小人们诬谤,对所有攻击我的人,我的讲评,也是如此。“这些家伙的枪法真差劲!”攻击我的敌人,实在不够料!基本上,他们是国民党教化下的一群杂碎,严格地说:他们做为李敖的敌人,是不够格的,如今我六十二岁了,我可以论定:我一生中,实在没碰到够格的敌人,虽然我也花不少时间排除这些杂碎,但在心情上,是游戏性的、逗乐性的、恶作剧性的,基本上,我根本没把他们看在眼里。江述凡跟人家常说:“李敖为人,极守行规,他的行规是基度山式的,一切恩怨,照方吃草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李敖不问亲疏,不论黑道白道。他不相信狗咬人,人不能咬狗,他虽是人,也会咬回来。这就是李敖的可爱处。”——所谓咬回来,就是我游戏性、逗乐性、恶作剧性那一面。述几这段话,是知我者言。魏廷昱告诉江盖世说:“批评李敖的人,没人比得上李敖的人品。李敖比他们至少高十倍!”也是知我者言。

  1983年2月,我收到读者张大为的信,他说他看到Tom Wilson的漫画专集,看到漫画一个人拿着乒乓球拍打球,可是球打过去,对面并没有人,这人自忖道:“对别人可能是‘乒乓’,但对我只是‘乒’而已。”张大为说他看了这幅漫画,“第一个印象就是:李敖!”最后署名是:“您的读者‘Pong’张大为敬上”。我在足足一年后回信给他说:

  十年前,我被李翰祥国联公司的刘经理诬告“诈赌”,说我跟蒋光超串通做假牌,法院传蒋光超去,蒋光超说大家玩牌是实,何来“诈赌”?并且当天晚上才与李敖相识,两人原系素昧平生,又怎能串通?法官大人发现整李敖就要整到蒋光超,乃不了了之。法官顺便问我会不会做假牌,我说假牌实不会做,但真牌打得极好。——我凭真牌就可以赢别人,谁还要做假牌?

  如今我在这个岛上,凭真牌就可以赢尽死友死敌死百姓,可以“Ping”尽芸芸众生而成one-man show,谁还要做假牌?

  因此,我是第一真人,无须做假,也不屑做假,处处以真面目示人,这是我最值得自豪的。谢章铤“赌棋山庄词话”中说辛弃疾,说:“稼轩是极有性情人,学稼轩者,胸中须先具一段真气奇气,否则虽纸上奔腾,其中俄空焉。”一般人只知道李敖有才,却不知道李敖是“极有性情人”,我打遍天下的一“ping”,其实非我之才,而是我之真。大为老弟,以为然否?

  除了我对“人”的有“Ping”无“Pong”之感外,我对“地”也有“不够看”之感。1984年9月5日,罗小如从美国来,问我今后的方向,我说跟国民党陷在一个岛上,又有个屁方向!在这种局面下,我们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因国民党在世界上无立足之地而连累得也无立足之地,——台湾变小了,你也跟着变小了。我们牢也没少坐、刑也没少受、罪也没少遭,可是声名成绩却不如苏联的人权斗士,也不如韩国的、也不如菲律宾的、也不如大陆的,这都是因为同国民党“与子偕小”的缘故。但是,“与子偕小”还是走运的呢,搞不好还要“与子偕亡”呢!我在《世界论坛报》写专栏时候,段宏俊(现已绝交)打电话来,说有读者抗议,埋怨李敖的文章谈了许多小人物的小事。我告诉他:“你呀,要有见识一点!台湾哪有大事可谈?台湾有的,都是屁事小事,不谈这些,没得可谈了。”其实,我的文章,大小事皆谈,就近取譬、随缘论人、因材施教、雅俗共赏,并无所定型。纵所论者小,也是以小喻大,乍看起来,或是论断一些杂碎小人物,其实文章深处,别有大义存焉。这些大义,都表现在我文章中的新意见上。英国哲学家洛克说得好:新意见常被怀疑且时遭反对者,无他焉,只因其不落俗套耳。所以,我人虽与台湾偕小,我的文章与思想却离台自大,与小岛根本二分。

  我一生饱蕴救世心怀,但救世方法上,却往往出之以愤世骂世,这是才气与性格使然。我有严肃的一面,但此面背后,底子却是玩世,这是别人不太清楚的。正因为玩世,以致明明是严肃的主题却往往被我“以玩笑出之”。所以如此,一来是轻快处世,二来是避免得胃溃疡。被杀头的古人金圣叹曾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则,我曾仿其例,一再写“不亦快哉”,现在把1989年写的一次抄在下面,以看我严肃中玩世之态:

  其一:得天下之蠢才而骂之,不亦快哉!

  其一:国民党过去欺负你,现在把它欺负回来,不亦快哉!

  其一:老蒋生前他下我牢,老蒋死后我鞭他尸,写《蒋介石研究》、《蒋介石研究续集》、《蒋介石研究三集》、《蒋介石研究四集》、《蒋介石研究五集》五书,并编《拆穿蒋介石》一厚册,不亦快哉!

  其一:鞭尸之外,旁及其妻其子,无一幸免,—‘一大书伺候,不亦快哉!

  其一:平生有恩必报,有仇必报,快意恩仇,不亦快哉!

  其一:仇家不分生死,不辨大小,不论首从,从国民党的老蒋,到民进党的小政客、小瘪三,都聚而歼之,不亦快哉!

  其一:在厕所里读党义,不亦快哉!

  其一:在监牢里读禁书,不亦快哉!

  其一:在浴盆里泡热水,不用手而用脚趾开水龙头,不亦快哉!

  其一:在浴盆里一动也不动,由美女一切代劳,自己像死猪一样,不亦快哉!

  其一:在动物园,抱小老虎、小狮子照相,不亦快哉!

  其一:逗小狗玩,它咬你一口,你按住它,也咬它一口,不亦快哉!

  其一:破白蚁窝,见彼等奔相走告,不亦快哉!

  其一:以DDT喷马蜂窝,见彼等欲振乏力,个个倒毙,不亦快哉!

  其一:以快速放领袖万岁歌,以慢速放蒋经国演讲电影(蒋经国演讲本来就比别人慢五拍),看了笑不可仰,不亦快哉!

  其一:看自己出书、看朋友出狱、看高手出招、看敌人出丑,不亦快哉!

  其一:看丑女出嫁、看美女出家、看大钞出笼、看老贼出殡,不亦快哉!

  其一:看傻瓜入彀、看笨蛋入伍、看阿婆入席、看流氓入伙,不亦快哉!

  其一:看淫书入迷、看债主入土、看丑八怪入选、看通缉犯入境,不亦快哉!

  其一:看新女性大脑每下愈况、脸蛋美下愈况,不亦快哉!

  其一:去拍卖萧孟能家电话,萧孟能说:我付钱一万六千元买下这电话行不行,免得我改电话号码,我说你付十六万都要拆你这电话,非逼你改号码不可。气得他呼呼直喘,不亦快哉!

  其一:萧孟能诬告我,被我反告。他怕坐牢,逃到美国去了。不亦快哉!

  其一:学邱创焕讲台湾语,一边学一边笑,不亦快哉!

  其一:写文章骂台湾人,不亦快哉!

  其一:写文章替高山族仗义执言,不亦快哉!

  其一:送女儿念美国学校,不考三民主义,不亦快哉!

  其一:快行己意,有话直说,高兴骂谁就骂谁,从蒋经国到他妈、从李登辉到杨丽花、从蜗牛族到女娲、从“忘了我是谁”到“教我如何不想他”,都在被骂之列,不亦快哉!

  其一:与牙医为邻,十多年拔牙不给钱,不亦快哉!

  牙医张善惠和林丽苹小两口儿做我邻居二十年,一直相处甚得,我笑说我不同你们吵架,就是要你们永远做“李敖为人很好相处”的证人。不单牙医夫妇如此,我还把许多好朋友“保存”下来,做我的证人。以姓名笔划为序,眼前的夫妻档就有丁颖和亚蔽、王惠群和朱先琳、王荣文和陈芳蓉、汪俊容和阮雅歌、周弘和“女强人”、周渝和林慧华。沈登恩和叶丽卿、林永丰和连凤珠、孟绝子和欧阳杏如、施性忠和庄姬美、高信疆和柯元馨、徐汛和玉芝芝、孙英善和“小林”、黄胜常和高继梅、黄奠华和李元枝、许以祺和梁绪华,陈兆基和应雅玲、陈良榘和叶于玫、陈彦增和郭文华。张坤山和陈秀梅、陆晋德和邱素莲、邓维桢和黄宝云、赖阿胜和邓玉娟、赖宪沧和张玲玲、简志信和黄月桂、刘峰松和翁金珠、刘绍唐和王爱生、刘显叔和陈烈、蔡仲伯和李金环、龙云翔和李琼媛、罗小如和‘小马”、苏秋镇和邓香兰。萧启庆和王国樱等。至于其他熟知旧识,除书中已提到的外,台大老同学有李念萱、翁松燃、景新汉、马宏祥、袁祝泰、龚忠武、胡之伟、陈又亮等。同学以外,王长安、王孟亮、王秋原、王维贞、王维纲、王树权、尹章义、包奕洪。石文杰、石齐平、江述几、池士勋、何伟康、何国庆、李昂、李宁、李安和、李志仁、李成林、李华俊、周才蔚。林秉钦、林清玄、武忠森、金惟纯、马家辉、胡兆扬、胡基峻、施寄青、宣中仪、洪金立、唐德刚、夏光天、梁铭远、连家立、黄玉娇、屠申虹、张明彰、张福淙、张锦郎、郭鑫生、曾心仪、曾祥锋、赵文华、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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