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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08年6月-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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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入场的人声鼎沸中,黎轩昂好不容易辨别出了电话里的王梦。她的声音有气无力,梦呓一般。
  我现在这里人很多,听不清楚,声音大些。
  那边不知道是在沉默还是在继续呓语。黎轩昂听不清。
  王梦,你没出什么事吧?黎轩昂想到第一次见王梦,在广场上,被她晕倒下来的身体压得很疼。
  话音未落,王梦在那边哭了起来。是那种狂哭,声嘶力竭的哭,哭声就在黎轩昂的耳边,盖过了周道所有的喧闹,几乎要将黎轩昂的耳膜震破了。
  怎么?被人欺负了?想到王梦那小巧玲拢的样子,黎轩昂的心脏被一阵疼痛抽了一下。自从他和王梦同居以来,黎轩昂认为王梦就是他黎轩昂的女人了,他爱她所爱,他信她所信,他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但是他追逐着她,如果还给他机会的话,他愿意追逐她一辈子。
  黎轩昂,我怕是活不成了。
  没搞错吧,王梦是在说她要死了,黎轩昂简直不相信。昨天见面还好好的。
  黎轩昂,黎轩昂……
  王梦在电话里,反复地叫着黎轩昂的名字。她这样叫唤,黎轩昂心里的疼痛由抽疼变成了被狗咬一样的锐痛。
  黎轩昂顾不上那么多了,他跑了起来。
  穿越拥挤的人群,一个男人,神色慌张,手里仍抓着那捆闪闪发亮的荧光棒,脖子上一串望远镜跟风铃一样,在奔跑中相互碰撞着响起一连串的声音。
  他这一跑,竟然带动了不少人也跑了起来。那些原先散落在体育馆各个角落的黄牛党以为工商来抓人了,一下子四下逃窜,引起了不小的骚乱。人群里有尖叫声响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那个女歌星已经出现……
  一个闪亮的身影,在夜晚,闪亮地狂奔,他穿过了斑马线,他穿过了立交桥,他消失了……
  荧光棒是专门为了晚会制造的,为衬托偶像的星光而发光,所以,只有人在暗处,拿着它,才能发出光;一到了亮处,它就是一根普通的棒。一捆荧光棒,在暗处足以当作五十瓦的照明灯来使用。
  王梦缩在公寓的沙发上,并没有开灯,一下子却被照亮了。她看到一个闪亮的人,站在自己跟前。这个奇怪的男人,穿着一件橙黄的T恤,T恤上印着一个性感的女人头像。
  她被这闯入的闪亮照得一点也不舒服。
  但是这闪亮是真实的,不舒服也是真实的。她这一天里,坐在沙发上,从上午到夜晚一直都被一种不真实的不舒服所困扰着。现在。在这真实的不舒服中,王梦清醒过来了。
  你……
  黎轩昂穿着女歌星的粉丝服,小丑一样,气喘吁吁地跪到了王梦的脚下,他奔跑得实在没有力气了,他几乎伏在了王梦的膝盖上。
  一会儿,王梦取下了紧紧握在黎轩昂手上的那捆荧光棒。一根一根地将它们整齐地摆在了茶几上,就像是为谁庆祝生日时点起了一根根的蜡烛。
  黎轩昂,你来啦。
  你还好吧?
  就像他们最初的相识,晕倒的王梦醒来之后听到的那一句话。
  王梦和黎轩昂决定结婚。这既像梦境,又像演戏。这两者,又有什么分别?
  王梦真的搞不懂了。
  黎轩昂向王梦发誓,结婚的那天,一定要给王梦一个更大的惊喜,比电影还要电影,比梦境还要梦境。他知道,王梦要的就是这种感觉。一直都要。
  黎轩昂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努力地去想要得到一样东西。他看着就在自己眼前挂着的,质地优良但样式普通的一套黑色晚礼服。他有赴汤蹈火的决心。
  粉丝公司里,有二手服装部。明星在公众场合穿着了一次的服装,由经纪人转手卖给粉丝公司,并出具鉴定证书,无非就是表明明星穿着的时间、场合,并附明星穿着本套服装的照片以及签名。这些,都是为那些富有的“非常粉丝”准备的,一套衣服,只要沾过明星的身体就价值不菲,远远超过了原本的价格。
  黎轩昂去央求负责二手服装部的经理,公司的一位“金领”,希望预支自己未来五年的薪水买下这套歌星的二手晚礼服。
  这位“金领”先是问了问黎轩昂的年龄,然后看了看他的外表。
  黎轩昂其实形象不差,就是整天忙于生计,显得有点营养不足的瘦削。
  “粉丝也是青春饭啊,五年以后你就快四十了,你想,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在年轻人堆里尖叫呐喊,这多影响明星的形象啊。”“金领”倒也没有为难黎轩昂的意思,只是觉得这个男人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有些可怜。
  “一些成熟歌星也需要成熟粉丝,我调查过,像谭永麟、蔡琴甚至罗大佑这样的歌星,都是成熟粉丝居多。”
  “成熟会使人理性。人一理性了,我们还赚个屁啊。”“金领”开始有点不喜欢这个员工装出很内行的样子,“再说了,你一大老爷们,迷恋这个男人,莫非你是同性恋?”
  黎轩昂只好拿出杀手锏,对“金领”诉说了一个温暖的故事,他说他老婆得了癌症,医生断定没几个月了,他说他老婆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见到歌星的真人,如果实在不行,也希望能得到歌星的一套衣服。
  说得难听一点,黎轩昂是想要这套歌星的二手礼服给他老婆陪葬。
  “金领”被黎轩昂喋喋不休的诉说弄得有点感动。他跟娱乐圈里的人打交道多了,什么离奇的故事没听说过?尽管如此,“金领”还是被自己公司的这个员工打动了,黎轩昂又不是明星,干嘛要编故事来骗自己?
  “哇靠,你当人家老公也太失败了吧,让自己老婆迷恋别的男人。”
  黎轩昂感觉到“金领”动心了,只好装作很可怜的样子继续编下去。
  “有什么办法呢?她都要死了,毕竟我们结婚八年了。”
  最后,“金领”答应把礼服送给黎轩昂的老婆,条件是,黎轩昂必须装死。
  一周后,一位小天后歌星要到上海开演唱会,为了配合即将上市的大碟,经纪人联合粉丝公司,制造了一起“粉丝自杀事件”,将小天后的人气推到高潮。黎轩昂正好可以出演这位在演唱会现场“自杀”的粉丝。这样,“金领”省下了一笔支出,黎轩昂又达成了心愿。
  “双赢!”“金领”扔下一句话,就拿起手机,边打电话边离开了黎轩昂。
  六
  小天后比黎轩昂小整整一轮。二十出头,大腿就跨到了那个五彩斑澜的舞台上。由于天生一双美腿和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所以,无论春夏秋冬,她的腿都光光地露着,无论唱悲伤的情歌还是热辣的劲歌,她美丽的大眼睛都圆圆地睁着。仿佛会唱歌的是她的大腿和大眼。
  黎轩昂在网上搜集着她的资料——
  生肖:双子;血型:B;身高:1米66;喜欢食物:三文鱼刺身、芥末;最喜欢的人:爸爸妈妈;最喜欢的歌星:还没出现;最浪漫的事:拍热气球MV;最欣赏的男人:强尼·德普;喜欢的颜色:粉红、白;第一次演出:2003年,香港红馆_“慈善公益金筹备晚会”……
  这些功课都是黎轩昂必须在一周内做好的,作为她最最忠实的粉丝,如果可能的话,他必须熟知她的祖宗三代,他必须能数出她大眼睛上有几根眼睫毛,他必须闭着眼睛都能认得出她那双玉腿。不仅要熟悉她,还要迅速爱上她,并将因为爱她而吞服大半瓶安眠药。
  黎轩昂像一个迎接高考的毕业生,抱着一堆资料,复习来复习去。公司为了使他“演出”成功,还专门在宾馆开了一间房,让他住进去,更安心地复习。
  这是作为职业粉丝的黎轩昂有生以来最为隆重的一次经历,他很奇怪自己竟然一点也不焦灼,相反,他感到很充实,一种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勇气,使他稳如泰山。他甚至觉得他是在为理想而战,当然,这理想与那个美腿小天后无关,说实在的,他们挂在宾馆房间各个角落的那些小天后的照片,有的纯情,有的风骚,有的狂野,有的淑女,但就算把脸贴在了上边,也一点惹不起黎轩昂的激动。黎轩昂现在只想着穿上那套二手晚礼服,高大魁梧,身边王梦挽着自己的手臂小鸟依人,两人共同踏上红地毯……
  黎轩昂明白,自己是爱kSE梦这个小女人了,他准备为她吞服下大半瓶安眠药,然后死而复活。复活,就是他人生第二次生命的开始,告别过去的开始。
  小天后的演唱会如期在上海举行。
  在一条醒目的大横幅下,黎轩昂发现了那个陈艳丽。她跟一大群粉丝一样,穿着小天后的粉丝服——一件纯白的棉T恤,但是,陈艳丽还觉得自己不够显眼,她把T恤的下摆卷了起来,卷到了肚脐以上好几寸的地方,刚好露出一截雪白的腰肌。的确制造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效果。
  陈艳丽就是命不好,同样二十出头的年纪,要是上帝扔块小砖头给她垫垫脚,没准她能爬得比台上的小天后还高。不知道为什么,黎轩昂对这个竞争对手起了怜悯。
  陈艳丽也看到黎轩昂了。她的嘴角向上挑了挑,迅速地睃了黎轩昂一眼,装作不认识他,继续吹响了口哨。
  据说这场演唱会有两万多观众。
  黎轩昂站在阶梯上,东南西北地望了一圈。看不到一个单个的人,观众密密麻麻地闪动着。
  难怪在入口处,竟然看不到一个黄牛,就连那些卖口哨、望远镜、荧光棒的同行们,也在演出开始的半小时内消失了,他们早早结束了生意,提前进场守候的观众早就绝掉了这些人的机会。
  小天后仿佛是从陈艳丽T恤的小胸脯上飞出来的,一模一样。一身洁白的小白纱短裙,两只洁白的翅膀,头上架着银光闪闪的皇冠,万千宠爱于一身地站在舞台上。
  整个现场像卷起了海啸,一浪接着一浪。
  黎轩昂偷眼看陈艳丽,她居然在小天后还没开口唱歌,仅仅一出现,就哭了起来。
  黎轩昂觉得她实在太敬业了,简直像个受控制的机器人,一按钮,眼泪就能来。
  然而,奇怪的是,陈艳丽不叫,只是在那里静静地流眼泪,尽情地流,完全没有过去那种狂喜而泣的表现,她的眼泪仿佛是不受控制的,甚至,怎么说呢,还带了一点委屈和落寞。
  搞不懂了。黎轩昂没有心思再观察陈艳丽,他在专心等待一首歌。按照公司的约定,黎轩昂会在演出即将结束,小天后唱最后一首告别歌《人间》的时候,在众目睽睽之下,用矿泉水送服掉大半瓶安眠药,并且在过度激烈的狂叫中晕倒。
  尽管不害怕,但是黎轩昂的手心里还是捏着很多汗。
  一首歌,又一首歌,一次狂呼,又一次狂呼,黎轩昂在不安中度过了他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次演唱会。
  接近尾声的时候,舞台下点起了烟花。观众的激情一下子升华到了天空,仿佛有一大群粉丝在空中群魔乱舞。这烟花点得太及时了,完全宣泄了粉丝们被拥挤得无法逃窜无处归依的激情,天空很宽大地接纳了它们。
  “天上人间,如果真值得歌颂,也是因为有你,变得更精彩……”
  这首被黎轩昂一周内反复听烂了的歌,随着黎轩昂的胆战心惊终于登场了。他在小天后唱出“也是因为有你”这句时,将早已经准备好的那大半瓶安眠药一口吞服了下去。
  服了药后的黎轩昂,像完成了一项巨大的责任,变得轻飘飘的。他继续摇头晃脑,一边摇还一边尖叫,叫着叫着,他都不知道自己眼角里掉下了泪,那些药,仿佛是摇头丸,让黎轩昂变得比任何时候都亢奋,他亢奋地哭嚎了起来,他边嚎,边感觉到自己的肩膀上一点一点地长出了一对巨大无比的翅膀,带着他飞离了人群……
  公司接应他的人,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竟然迟迟没有出现。黎轩昂的意识开始飘升了,他感觉自己即将缓缓地离开人间。
  黎轩昂最后的意识,停留在那个用胸脯顶着小天后的陈艳丽的惊叫——黎轩昂,黎轩昂,你怎么啦……她的眼里满含着急切的关心。
  这个傻妞,弄不好要被她弄穿帮!
  洗过了胃醒来的黎轩昂,躺在一片洁净的地方。消毒水提醒黎轩昂,这里是医院,是人类降落到人间最早跌落的地方。
  那么,这里是人间,没错。黎轩昂嘘了一口气。他在人间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穿着那套二手晚礼服,拉着王梦,步入天堂。想到这个,黎轩昂让自己尽快醒了过来。
  那场演唱会的印象逐渐模糊了,而未来却越来越清晰了。
  还好,陈艳丽那个傻妞并没有让他穿帮。人们在一片骚乱和忘形中,哪里会注意到一个小粉丝的呼叫?
  与预计的效果一样,黎轩昂在媒体的前呼后拥下被送进了医院。
  报纸、网络、电视,这段时间几乎都在讨论一个三十三岁的成年男粉丝为了著名小天后服药自杀的事件。
  心理医生分析了黎轩昂的病态心理,他认为黎轩昂有精神病,表现为一种“关系妄想症”,因为黎轩昂口口声声对记者说,我一直追求她,给她写信,给她寄礼物,收藏她扔掉的纸巾,去她住的地方整天整夜地守她,她不应该对我看也不看一眼,我是那么爱她,她真的太绝情了,我只有以死吸引她的注意……
  黎轩昂以一个精神病人的形象出名了。他成了“粉丝族”的反面教材,谴责他、轻视他、同情他的言论到处都有。可是,黎轩昂对他们眼里的那个黎轩昂一点也不在乎,这是他粉丝生涯的最后一站。
  演出结束了。
  王梦在自己空空的公寓里,没事的时候,就挂上黎轩昂遗落在枕头边的MP3。两根白白的耳线,两只白白的耳塞,一开机,从头到尾,耳机里都是无声的,偶尔能听到轻微的电磁流声。
  耳朵里凭白无故塞进一些空白,就像一个人的身体沉入深深的海洋,也像一个人的思维陷入黑黑的梦境。王梦任由这些空白把她带到深海和梦境,渐渐地,她开始在里边跳舞了,跟黎轩昂一样,摇头晃脑了,她是那么陶醉。在这无声的世界里,她感到自己是主角,继续唱歌,继续跳舞,自由自在。
  王梦发现黎轩昂是个“职业粉丝”,就是在那天,歌星在报纸上叫“鸡”被抓,黎轩昂奔跑过城市,荧光闪闪地跪到她脚前,一身丑陋得要命的橙黄色。
  可是,这些,对于王梦来说,都不重要了,她的自然规律已经被搅乱,被歌星搅乱。她在他的歌里无法感受到爱,她在他的深情里无法感受到真诚,她在他的眼神里无法得到勇气,他不再属于她。她从不曾属于他。
  王梦开始属于黎轩昂了。
  一个周末的夜晚,丑闻中的黎轩昂敲开了王梦的公寓。他在她的眼里变得神清气爽。
  他变魔术一般地,从卧室里走出来,穿上了一套黑色的晚礼服,说不上好看,但也不难看。只是,很明显地,衣服的尺码不合他,袖子因为肩部过宽而耷拉下来,裤脚过长,腰部更是空荡荡的。
  王梦想笑。看得出来,黎轩昂是想要哄她。就像过去那样,送一些歌星的小玩意给她。
  这是歌星在二○○三年一次颁奖典礼上穿过的礼服。黎轩昂向王梦展示出了带着歌星亲笔签名的鉴定书,那上面,歌星就是穿着这身衣服,举着一个金灿灿的奖杯,露出了熟悉的笑容。
  黎轩昂以为王梦会因为这衣服而狂喜,会像欢快的小海浪一样,朝他扑过来,会在衣服上吻上千百次。他早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一点也不介意自己成为王梦想象中的那个他。因为,他知道,那个他,就是墙上的一幅肖像,要有光,才能映现出来。即便映现出来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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