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离破碎-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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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顺便提一句贝克特,此人是我私人比较喜欢的一个作家,他是一个爱尔兰人,世人对他的认可可用196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来概括,在他最悲惨的几年中,他曾靠他的情人做苦工挣来的钱生活,为了摆脱乔伊斯对他的影响,他竟用法语写作他主要的作品,包括《莫洛伊》,《马洛纳之死》,《无名的人》和《怎么回事》四篇,这些作品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充满独白与呓语,主人公一律完全无可救药,如同他自己。据说他总是在大醉中奋笔疾书。世人开始对他真正关注始于他的一部前面提到的话剧《等待戈多》,因为这部话剧,贝克特的生活得以改善,并以话剧的形式把自己的小说重复了一遍,然而不幸的是,世人仅仅对他的话剧感兴趣,而把他的小说扔到一边,实际上,他的话剧比起他的小说来,可以说是拙劣透顶。
贝克特说过:没有什么比不幸更可笑。
贝克特还说过:人生的惟一内容就是沮丧。
我喜欢《无名的人》,整部小说是由一个莫名其妙的生物叙述,他被命名为马胡德,叙述者双手放在膝上,坐在一个水缸里,没有行动的能力,他的脑袋是一个大而平滑的球体,没有面部特征,他的眼睛又像是含着泪又像是充着血,他没有鼻子,看不出是男是女,没有毛发。
像贝克特笔下所有的人物一样,马胡德的需要和痛苦来源于一点,那就是说话,他必须不停说下去,他是为解脱说话带来的苦难而说话。他叙述的内容有零零星星的知识和信息比如他的出生地,比如关于上帝,关于罪与赎罪,关于母亲等等。还讲些断断续续的故事,比如关于他生活在某饭馆门外的一口缸里的故事等等,小说最后一个句子长达一百二十页。
贝克特是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他的一生用尽全力所做的事情便是把他的悲观情绪讲给别人听。他毫无希望地讲着,他想象中的听众自然也是毫无希望地听着,一切都毫无希望,在他不着边际的叙述中,你无法确定任何东西,主人公没有前因,也没有后果,没有时间,也没有地点,更没有所谓的主要事件、人物关系,主人公似乎在做着什么,又似乎没做,总之,一切都混乱不堪,叙述就在这种混乱不堪中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总体看来,他在小说中要表达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没有事情发生,什么也没有发生,既然没有发生什么,当然,事情也就无从谈起。
我喜欢贝克特的胡言乱语,是的,只有胡言乱语是对的,除此以外,别的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不着边际。贝克特喜欢在静止中存在,像我现在一样,倒在大庆的沙发里沉沉睡去,我的身体与我的感觉静止于某一刻,徒劳而又悲观地静止在那里,任凭夜幕席卷而至。
是的,贝克特是对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而且是接二连三,以至无数次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妈的,这是绝望啊。
19
我和大庆是让吴莉叫起来的,其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吴莉穿一身上班族的套装,肩上还挎着一个小包,她拉亮电灯,叫醒我们,然后踢掉高跟鞋,把脚搭在茶几上,点上一支烟说:“忙了一天,我还没吃饭,咱们到哪儿去吃?”
大庆此时便从床上一跃而起,挥动白胖的手臂:“随便,随便,都行,都行,你说,周文,去哪儿?火锅?川锅?湖北菜?还是西餐?”
20
我喜欢与大庆和吴莉在一起,无论是吃饭,还是逛书店,还是在专卖店等吴莉试衣服,还是站在街头四下张望,我们三人出行的特点是,三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
在吃饭时,大庆和吴莉不怎么说话是有原因的,因为两人都特能吃,吴莉吃起东西来速度极慢,但很匀,从头吃到尾,中间不停顿,大庆是猛吃一会儿,停一会儿,哼哼几声,接着猛吃,我则是东吃几口,西吃几口,抽一支烟,再抽一支,见他们两人不停,就拿起筷子,再吃。
如此这般。
可以想见,我们三人来到位于美术馆东面的“随缘”坐下以后是一个什么情景。
蚂蚁上树吃完了,尖椒腊肉吃完了,剁椒鱼头吃完了,炸小鱼吃完了,腊肥肠吃完了,最后什么都吃完了,十碗米饭也吃完了,吴莉使劲睁开惺忪的睡眼,对我们说:“累死了,天天加班,明天还得早起,我先回去睡了,你们呆着吧。”
说罢,像推开某种障碍似的,顺手推开大庆佯装关心而伸过去的手,打着哈欠离去了,我和大庆面对一桌脏得可以的杯盘碗碟,一时竟无语凝焉。
21
与一个人在一起无话可说并不可怕,特别是在两人都不知说些什么的时候。可怕的是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本来无话可说却偏要说,这种情况不仅不妙,简直十分讨厌,但其中也有例外,挑一个什么随便讲讲,不嫌烦的话,你就随便听听,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新鲜的。
22
我有一次恋爱发生在十七岁暑假的最后一天晚上,那天晚上我读了一本美国畅销书,作者名为西格尔,书名叫做《爱情故事》,那是一本中英对照读物,谁知竟让我走火入魔,英文那一半我几乎没看,一气读到夜里三点钟,合上书后流下了不值钱的眼泪。
第二天到学校报到后我就直奔位于六部口的北京音乐厅,想找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学音乐的女孩当老婆,此种异想天开的举动说起来简直难以置信,不幸之处在于,我果真找到了。
那天中午我在街上的一个小饭铺买了三两饺子,吃罢直奔音乐厅,我兜里倒是有点钱,那点钱的来历是这样的,在我父亲交给我学费的一瞬间,我忽然一拍脑袋,对他说:“爸,我忘了,书费不是十五块,是二十五。”
我父亲抬起头来,用怀疑的目光望向我,我连忙补充:“可能是书涨价了。”
这样,我得到了在当时的学生来说相当多的一笔钱。
从中午开始,我站在音乐厅门口,把那个月要演出的场次和剧目记得倒背如流,连我从没听说过的指挥之类都没放过,六点半左右,人开始来了,我坐在靠边的台阶上,等着我心爱的老婆到来,事情的结果出现在我当晚写的日记中。
“前来欣赏钢琴独奏的人中,漂亮的单独前来的女孩竟然一个也没有,无法下手……整个下午连同晚上,我就像一个货真价实的社会渣滓,在音乐厅门前的停车场上荡来荡去……
我感到无聊……我很紧张……花了一块钱买了香烟和汽水。……第一句话该怎么说一直没想好……门卫可能已经注意我了……“
但不要以为这样就可以拦住十七岁的我,十七岁的我,朝气蓬勃,头脑会因一段被称之为感人的文字而发热,心也会为某种被称之为浪漫的情感所激动。所以,第二天放学后,我又去了,结果再次失望而归。
失望而归的结果当然是欲罢不能,不肯死心。十七岁的我认为,文字与现实同属存在,而且一样有效,一样可靠。显然,那个十七岁的我荒谬绝伦,不可理喻,但十七岁是个厉害的年龄,厉害之处在于,敢于想象的同时,也敢于行动。
于是,第三天,我照常出动不误。
同样的过程持续了大约有三个星期,每天放学后,我都跑到音乐厅门口孤独地等待着我想象中的老婆,她多次出现在人流中,叫我一次次产生出难以名状的激情和想象。大多数时候,她和一位我认为不适合作我老婆的女孩结伴而来,令人沮丧。
从第三个星期开始,到音乐厅门前等我老婆这件事终于成了我的执拗行为,如果我不能从人丛中把她弄到手,那么我会一辈子站在音乐厅门口,我想在当时、在这件事上我是下了决心的。
在那个门口呆久了,我竟然发现了一个可以和人说话的机会,那就是卖望远镜。我在西单花了六元钱买了四个望远镜,当天晚上就卖光了,赚了四元钱,再往下一天,我卖掉了十二个,一直到那个学期结束,除去花销,我竟然净赚了三百二十四元钱,在当时,这可是个大数目。
来音乐厅听音乐的漂亮女孩并不是很多,其中一些是固定的,我给她们分别编了号,起了名字,可惜的是,我老婆并不在名单之列。
名单中有一个女孩,排在第四号,眉心有颗美人痣,是个粗心大意的人,因为她每隔几次都要到我这里来买一个望远镜,也不知她要那么多同样的望远镜有什么用,总之,她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总和一个穿军装的家伙结伴而来,那个家伙身高体壮,但声音温和,每次付钱时都是真心而愉快的。
排在第二号的女孩,总和她妈妈一起来,她妈进门时总对她说一句相同的话:“快去上厕所,一开始就来不及了。”
半年时间说话就过去了,那是在八五年,北京音乐厅刚刚建成,听古典音乐在当时颇为时髦,误打误撞,我知道了世上还有古典音乐这回事,当然,我时常能够从票贩子手里获得他们砸在手里的门票,进入音乐厅。我在里面听到不少音乐,还知道了一些现在人所共知的臭了街的名字,比如贝多芬、莫扎特、巴赫等等,加之那个时候我特别爱读名人传记,因此,这些名字在我眼里便有了更多的内容,比如,我知道莫扎特在大瓢底时写出的音乐竟然与他有点钱时没什么区别,贝多芬一生不曾操过一个小妞,巴赫的平均律中的和声和对位要用到数学,甚至还知道,从古希腊一直到中世纪,音乐竟然是数学的一个分支。总之,那一时期,我对书本知识十分好奇,书中提到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统统照单全收,并且时常为之啧啧称奇。
寒假期间,音乐厅进入淡季,一星期只有两场演出,但姑娘中来了不少新面孔,一个下雪天,我通过望远镜,在夜色里看到我老婆出现了,她东张西望地往前走,长得叫我为之怦然心动,明显的表现是,我在迎上前时摔了一跤,刚巧摔到她脚下,她绕开我,继续往前走,我爬起来,紧跟过去,她直奔售票处,在那里询问了半天,脑袋差点扎进那个售票的小窟窿,最后失望地转回身来,正和我撞个满怀,我抓紧时间,几近疯狂地问道:“要票吗?”
她点点头。
我摊开手:“我也没有。”
她连“神经病”都没说就从我身边走开了,把我身上背的书包撞得响了起来,当时里面足有十五个望远镜。
我看见她一晃三摇地穿过人群,向音乐厅的小门走去,急忙追上去,在她前面挡住去路,挡的非常不是地方,正是门口,进来的人把我撞得站立不稳。
“你是学音乐的吗?”我问她。
她疑惑地点点头:“怎么啦?”
“我可以想办法弄到票。”我说。
“我钱不够。”
“你有多少?”
“四块一。”
当晚的最低票价是五元,是个外国交响乐团的演出。
我说:“你等等,我也许有办法。”
“为什么?”
“你是学音乐的吗?”我再次问她。
“是。”她干脆地答道,“我拉低音提琴。”
我花了四十元买到两张票贩子卖的票,我们俩一齐进场,坐在第六排靠中间的座位上,开演后我递给她一个二点五倍的望远镜,自己又拿出一个四点五倍的,一同往台上看,她按住我的望远镜,问:“你是干什么的?”
顺着她的目光,我发现她正注视着我打开的包里的一堆望远镜,我刷地拉上拉链,把包往脚下一放:“你别管了。”
那是我第一次没有在音乐厅睡去,演奏过程中,我不断换望远镜,我使完一个,她就管我要过去,这样,在中场休息时,我们俩人手里共有四个不同倍数的望远镜,都挂在脖子上,一人挂两个。
我们一起走到画廊,一幅幅看那里挂的油画,其中一幅画的是贝多芬的一个情人叫爱丽丝的,背景一片模糊,爱丽丝体态肥胖,穿着一件好像豆包布的灯笼袖上衣,一手托腮,眼睛看着远方,脸上是健康的腓红色,下面一行小字:“贝多芬曾为她创作《月光》。”
我一指:“她这样的,在我国自由市场就能搞到。”
旁边一个女孩听了笑出声来,我未来的老婆严肃地看了我一眼,向下一幅画走去,没走几步就笑了起来,这一笑,越发不可收拾,直至笑弯了腰,我走到她旁边,也弯下腰,问她:“你没事吧?”
回去的路上,我送了她一段,我们两人一前一后从六部口走到西便门,又从西便门经菜市口走到虎坊路,再从虎坊路走到天坛公园西门,最后,我们在天坛医院家属楼前停住,她指了指三楼的一扇窗户,告诉我:“那就是我们家。”
抬头看去,她们家漆黑一团。
我点头,她钻进楼洞,随着达达达的脚步声消失在黑暗中。
她叫张蕾。
后来,当然有后来。
再次见面还是音乐厅门口,她告诉我,上次回家太晚了,她父亲给了她一下,她拍拍自己的肩膀:“现在已经不疼了。”
照例,我们一起听了一场音乐会,中间我没睡着的原因是一直在琢磨找个合适的时机好抓住她的手,但直到音乐会结束也没找到。然后是聊天,然后是走,这一次的路线有了改变,我们从和平门一直走到前门,又从前门走到到天桥,从天桥走到天坛,从天坛走到永定门桥,又从永定门桥前面不远沿着河坡走下到水边,深一脚浅一脚地一直走到右安门桥,又从右安门桥折回,再次走到永定门,最后走回先农坛,回到天坛医院家属楼下,她再次钻进门洞,再次对我说:“我爸没准儿又要打我。”
很快,随着一阵脚步声,她走到三楼,不久,上次她给我指的那扇窗户里的灯亮了起来,窗帘被拉上,传出男人的怒吼声,不用问,是她那个讨厌的爸爸。
不久灯灭了,一切归于沉寂,我返身回家,我要说的是,那两天晚上,我也挨了我爸一顿臭骂,因为回家太晚了。
我们走的时候也聊天,说话的人主要是我,张蕾在我旁边走,我就不停地说话,我不知道她听没听,反正我说我的就是了。我说话的内容是海阔天空,但也是胡说八道一气,有时我看见她在悄悄笑,就知道她在听,更多的时候,她走她的,似乎跟我是素不相识的路人,我于是更加卖力地说下去,每当那个时候,我一般都很紧张,结果说出的话也是语无伦次,一般说上十几分钟之后,她会露齿一笑,这样我便放松下来,接着说。
我这么说:“昨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做《汤姆索亚历险记》,特别逗,你看过吗?其实那本书没必要看,没什么意思,但你要想看我可以借给你,可是我上午已经答应借给李晖了,李晖是我的好朋友,前一阵儿我们俩还不太熟,现在我们上课时经常下围棋,我们老师特事儿逼,他老要我们听讲,我们不听讲他就不自信,就觉得自己在胡说八道,其实他就是胡说八道,也可能不是,我一直听不太懂他讲的代数,讲到正弦时我还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讲了余弦,正切,现在我已经完全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了,他是北京市一级教师,我们上课时,老有外校老师来听课,你瞧,这个商店里卖好看的信纸,比荣宝斋的便宜,李晖买过一沓,他用那些纸写情书,写给我们班王芳,可王芳把那些信交给刘老师了,刘老师是我们班教语文的,是我们学校最好看的老师,刚从师范学院毕业分到我们学校的,她看了情书,找李晖谈话,最后答应不告诉李晖家长,李晖说刘老师说他文笔不错,他说以后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