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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论衡全译-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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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条直纹通向嘴角,说:“这就是被饿死的骨相。”过了三年,他的哥哥绛侯胜之有罪,汉文帝要选择绛侯周勃儿子中贤能的来继承其侯位,有人推举周亚夫,于是他被封为条侯,延续了绛侯的后代。汉文帝后元六年,匈奴入侵边境,于是任用周亚夫为将军。到汉景帝时,亚夫当了丞相,以后因为生病被免去官职。他儿子为亚夫买了工官和尚方制造的五百套铠甲与盾牌准备作为埋葬品,为造坟墓雇用人工,却虐待他们,不给工钱。雇工知道他家私买官器,由于怀恨就上告了他儿子。汉景帝交给下面司法官吏查办,因此他五天不吃东西,吐血而死。
  【原文】
  11·10当邓通之幸文帝也,贵在公卿之上,赏赐亿万,与上齐体。相工相之曰:“当贫贱饿死。”文帝崩,景帝立,通有盗铸钱之罪,景帝考验(1),通亡,寄死人家,不名一钱(2)。韩太傅为诸生时(3),借相工五十钱(4),与之俱入璧雍之中(5),相璧雍弟子谁当贵者。相工指倪宽曰:“彼生当贵,秩至三公。”韩生谢遣相工,通刺倪宽(6),结胶漆之交,尽筋力之敬,徙舍从宽,深自附纳之。宽尝甚病,韩生养视如仆状,恩深逾于骨肉。后名闻于天下。倪宽位至御史大夫(7),州郡丞旨召请(8),擢用举在本朝(9),遂至太傅。
  【注释】
  (1)考验:考核验证。这里是查问的意思。
  (2)名:这里作占有讲。以上事参见《史记·佞幸列传》。
  (3)太傅:参见10·10注(7)。诸生:指太学的学生。
  (4)借:帮助。这里是送给的意思。
  (5)璧雍:本为西周天子所设的大学。因环境四周是水,环如璧,故名璧雍。这里指汉代的太学。
  (6)刺:名帖。
  (7)御史大夫:秦汉时仅次于丞相的中央最高长官,主要负责监察、司法,兼管重要文书图籍。
  (8)丞:通“承”,接受。
  (9)擢(hu¥浊):提拔。举:推荐,选拔。
  【译文】
  正当邓通被汉文帝宠爱,富贵在众公卿之上,受赏赐亿万,与皇上同样尊贵时。相工看了他的相后说:“该当贫贱饿死。”汉文帝死,汉景帝即位,他被告发有私铸钱币的罪行,景帝查问,他逃跑,寄居并死在别人家里,身无分文。韩太傅还是太学生的时候,给相工五十文钱,要相工跟他一起去太学里,看太学的同窗中谁该富贵。相工指着倪宽说:“那个学生该富贵,官要做到三公。”韩生道谢并送走了相工,就与倪宽互通名帖,结下如胶似漆的情谊,竭尽筋力去表示恭敬,把自己的住处搬去靠近倪宽,深情地亲自帖近拉扰他。倪宽曾病得很厉害,韩生像个仆人样地伺候、照看他,真是恩情深厚超过亲骨肉。过后以此闻名于天下。倪宽官做到御史大夫,州郡接旨奉召请韩生去做官,在朝中他被提拔重用,终于做到太傅。
  【原文】
  11·11夫钳徒、许负及相邓通、倪宽之工,可谓知命之工矣。故知命之工,察骨体之证,睹富贵贫贱,犹人见盘盂之器,知所设用也。善器必用贵人,恶器必施贱者;尊鼎不在陪厕之侧(1),匏瓜不在堂殿之上(2),明矣。富贵之骨不遇贫贱之苦,贫贱之相不遭富贵之乐,亦犹此也。器之盛物,有斗石之量,犹人爵有高下之差也(3)。器过其量,物溢弃遗;爵过其差,死亡不存。论命者如比之于器,以察骨体之法,则命在于身形,定矣。
  【注释】
  (1)陪厕:“陪”即是“厕”,厕所。
  (2)匏(p2o袍):这里指的是一种形似匏的粗陋酒壶。瓜:根据文意是指一种粗陋酒壶,疑是“瓠(h)户)”之残字。“匏瓠”与“尊鼎”对文,可证。
  (3)差(C9刺):等级。
  【译文】
  颈上带铁钳的刑徒、姓许的妇女及面邓通、倪宽相的相工,真可以说是知道禄命的人了。所以知道禄命的相工,考察了人的骨法形体的表征,就能看出人的富贵贫贱,好比人看到盘盂之类器物,就知道它们该放在什么地方,做什么用。像精致的器皿一定给贵人使用,粗造的器物一定给卑贱者使用;尊、鼎不会摆在厕所的旁边,匏瓠不能放在殿堂上,这是明摆着的。富贵的骨相不会遭受贫困卑贱的痛苦,贫贱的骨相不会得到富裕尊贵的快乐,也就是这个道理。容器盛东西,有斗石去量,如同人得到官位有高下的等级。容器要是超过它的容量,东西就会充满而流出来;官位超过人命中注定的等级,就会死亡而不存在。谈论禄命的人如果拿器皿跟禄命相比,又用考察骨法形体的方法,那么禄命决定于身体形象,是确定无疑的了。
  【原文】
  11·12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法,此见命之表证(1),不见性之符验也(2)。范蠡去越,自齐遗大夫种书曰(3):“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犬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4),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子何不去?”大夫种不能去,称病不朝,赐剑而死(5)。大梁人尉缭说秦始皇以并天下之计(6),始皇从其册(7),与之亢礼(8),衣服饮食与之齐同。缭曰:“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9),少恩,虎视狼心。居约易以下人(10),得志亦轻视人。我布衣也,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须得志(11),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交游(12)。”乃亡去(13)。故范蠡、尉缭见性行之证,而以定处来事之实,实有其效,如其法相。由此言之,性命系于形体,明矣。
  【注释】
  (1)表证:表征。
  (2)符:古代的一种凭证,双方各执一半。符验:是说“符”的两半可以相互检验。这里指一种可以应验的征象。
  (3)种:文种,字少禽(一作子禽),楚国郢(今湖北省江陵西北)人,春秋末年越国大夫。曾对越国免于灭国和使越国图强灭吴皆有大功。后越王勾践听信谗言,赐剑命他自杀。
  (4)鸟喙(hu@会):鸟嘴。这里是形容越王勾践的嘴尖。
  (5)以上事参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6)大梁:战国中后期魏国的国都,在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尉缭:姓失传,名缭,魏大梁人,战国末期秦国大臣。入秦游说,被秦始皇重用任国尉,因此称尉缭。帮助秦国策划,主张用金钱收买六国权臣,打乱其部署,以统一中国。著有《尉缭子》一书。
  (7)册:通“策”,计策。
  (8)亢礼:同“抗礼”。是说以彼此平等的礼节相待。
  (9)鸷(h@质):凶猛的鸟,如鹰之类。膺(y9ng英):胸。鸷膺:形容胸部突出。
  (10)居约:处于不得意时。下人:降低身份待人。
  (11)须:疑是衍文。《史记·秦始皇本纪》无此字,可证。
  (12)交:《史记·秦始皇本纪》作“久”,可从。
  (13)乃亡去: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尉缭想逃走,被秦王发现劝阻,还留下为官,与王充的说法有异。
  【译文】
  不仅富贵贫贱有骨法和形体,而操行的清浊也有骨法和皮肤的纹理。贵贱贫富是命中注定。操行的清浊是天生的本性。不仅命有骨法,性也有骨法。人们只知道命有明显的骨相,不知道性也有骨法,这是命被认为有表象,性不被认为有征象。范蠡离开越国,从齐国送给大夫文种一封书信说:“飞鸟灭绝,精良的弓箭已经收藏,狡猾的兔子死尽,猎狗已被煮来吃掉。越王勾践为人,颈长嘴尖,可以与他共患难,不能跟他共荣乐。你为什么还不离开?”大夫文种舍不得离开,假托有病不去上朝,结果被赐剑而自杀。大梁人尉缭劝说秦始皇采纳他兼并天下的策略,始皇信从他的计谋,与他平礼相待,衣服饮食跟他一样相同。尉缭说:“秦王为人,高鼻子大眼睛,胸脯突出得像鹰,声音跟豺一样,很少施人恩惠,像虎一样看人,跟狼一样心狠。处在不得意时容易降低身份待人,得意时又看不起别人。我是个平民百姓,然而看见我,常常降低身份尊敬我。真使秦王得志,天下人都要成为奴隶。不能与他长期结交,于是逃离了。所以范蠡、尉缭看到越王和秦王天生品行的征象,就用来判定将来事情的真实情况,而确有那种效验,同他们骨相一样。这样说来,一个人的生性,禄命与他的形体相貌相关联,是很明显的。
  【原文】
  11·13以尺书所载(1),世所共见;准况古今(2),不闻者必众多非一,皆有其实。禀气于天,立形于地,察在地之形,以知在天之命,莫不得其实也。
  【注释】
  (1)尺书:即“短书”。
  (2)准况:推想。
  【译文】
  尺书上所记载的,是世人所共同见到的;推想从古至今,还没有所说过由骨相决定生性禄命的人一定很多,但都有其事实。人从上天禀受了气,在地上成形,考察在地上的形体,以便知道人在上天形成的禄命,没有不了解其实情的。
  【原文】
  11·14有传孔子相澹台子羽、唐举占蔡泽不验之文(1),此失之不审。
  何隐匿微妙之表也(2)。相或在内,或在外,或在形体,或在声气(3)。察外者遗其内,在形体者亡其声气(4)。孔子适郑(5),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郑东门。郑人或问子贡曰(6):“东门有人,其头似尧,其项若皋陶,肩类子产(7)。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傫傫若丧家之狗(8)。”子贡以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未也,如丧家狗,然哉!然哉(9)!”夫孔子之相,郑人失其实。郑人不明,法术浅也。孔子之失子羽(10),唐举惑于蔡泽,犹郑人相孔子,不能具见形状之实也(11)。以貌取人,失于子羽,以言取人,失于宰予也(12)。
  【注释】
  (1)澹(t2n谈)台子羽(公元前512年~?):姓澹台,名灭明,字子羽,春秋时鲁国武城(今山东省费县)人,孔子的学生。相貌丑陋,不被孔子重视。后回去修养德行,南游到长江,有学生三百,名闻于诸侯。孔子听说后,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参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唐举:战国后期一个看相的人。蔡泽:参见3·3注(15)。《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说唐举曾讥笑他的相貌不好。
  (2)何:根据文意,疑“相”字之误。
  (3)参见《潜夫论·相列》。
  (4)在:察,视。亡:通“忘”,忘记。
  (5)郑:春秋时郑国的都城,在今河南省新郑县。
  (6)问:这里是告诉的意思。
  (7)子产(?~公元前522年):即公孙侨、公孙成了。姓公孙,名侨,字子产,一字子美。郑贵族子国之子,春秋时政治家。郑简公十二年(公元前554年)为卿,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年)执政。实行改革,使郑有了新气象。疑“肩”上夺一“其”字。“其肩类子产”方以上文文例一致。
  (8)傫(l7i累)傫:垂头丧气的样子。
  (9)以上事参见《史记·孔子世家》。
  (10)之失:疑“失之”之误倒。“孔子失之子羽”与下文“唐举惑于蔡泽”句式相同,可一证。《韩非子·显学》作“失之子羽”,可二证。
  (11)具:通“俱”,全,都。
  (12)宰予(公元前522~前458年):一名宰我,字子我,春秋时鲁国人,孔子学生。擅长言语著称。曾任齐国临淄大夫。对孔子坚持“三年之丧”的主张表示怀疑。以上四句疑是“失之子羽”句注语,误入正文。
  【译文】
  有传说孔子相澹台子羽面,唐举占卜蔡泽不应验的文字,这两起错误都在于不仔细。相面就要看清精微奥妙的征兆。骨相的表现有的在人的内部,有的在人的外表,有的在形体相貌,有的在声音气息。考察外面明显的就忽略了他内部较隐蔽的,察看形体相貌就遗漏了他的声音和气息。孔子到郑城,与学生相互走散了,就一个人站在郑城的东门。郑城人有人告诉子贡说:“东门有个人,他的头像尧,他的颈子像皋陶,他的肩膀跟子产差不多。然而从腰部以下,还差禹三寸,垂头丧气的样子就像个丧家的狗。”子贡把这话告诉了孔子,孔子高兴地笑着说:“形状未必像,像个丧家的狗,倒说对啦!说对啦!”孔子的相貌,郑城的人没有把他看准。郑城人一是没有看明白,一是骨法的技术也不高。孔子看错澹台子羽,唐举被蔡泽弄迷惑,就像郑城人看孔子,没有能够把他形状的真象全部看清楚一样。 
初禀篇第十二
  【题解】
  本篇王充强调“命,谓初所禀得而生”,故篇名叫“初禀”。
  汉儒认为:当帝王的,是善行上达于天之后,上天才授给他当皇帝的。
  “修己行善,善行闻天,天乃授以帝王之命。”还说帝王生下来就具备上天安排给他做王的命,到正式即位之前,又像君主任命臣子一样,再次用吉祥物授命他当皇帝。“王者生禀天命,及其将王,天复命之,犹公卿以下,诏书封拜,乃敢即位。”王充指出,这些说法都不对。他强调,决定人贵贱贫富的命,是人在娘胎中禀受自然之气获得生命时一起形成的,就象“鸟之别雄雌于卵壳之中”,草木“长短巨细”“生于实核”一样,“王者禀气而生”也毫无例外。天施气,人禀气,是自然无意识的。所谓帝王看见吉祥物,只不过是一种。自然巧合,并不是什么上天有意安排。
  【原文】
  12·1人生性命当富贵者,初禀自然之气,养育长大,富贵之命效矣。
  文王得赤雀(1),武王得白鱼、赤乌(2),儒者论之,以为雀则文王受命,鱼、乌则武王受命。文、武受命于天,天用雀与鱼、乌命授之也。天用赤雀命文王,文王不受(3);天复用鱼、乌命武王也。若此者谓本无命于天,修己行善,善行闻天,天乃授以帝王之命也。故雀与鱼、乌,天使为王之命也,王所奉以行诛者也。如实论之,非命也。命,谓初所禀得而生也。人生受性,则受命矣。性命俱禀,同时并得,非先禀性,后乃受命也。何之明之?弃事尧为司马,居稷官(4),故为后稷。曾孙公刘居邰(5),后徙居邠(6)。后孙古公亶甫三子太伯、仲雍、季历(7)。季历生文王昌。昌在襁褓之中(8),圣瑞见矣。故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于是太伯知之,乃辞之吴(9),文身断发(10),以让王季(11)。文王受命,谓此时也,天命在人本矣(12),太王古公见之早也(13)。此犹为未,文王在母身之中已受命也。王者一受命,内以为性,外以为体。体者,面辅骨法(14),生而禀之。
  【注释】
  (1)文王得赤雀:《太平御览》卷二四引《尚书·中侯》记载,传说周文王还是诸侯的时候,有一只赤雀衔着朱砂写的天书飞到他的门口,书的内容是周当兴,殷将亡。
  (2)武王得白鱼、赤乌:《史记·周本纪》记载,传说周武王准备伐殷纣,带兵去盟津。渡黄河时,一条白鱼跳到他船中。过了河,一团火落在他房顶上,变成了一只红色的乌鸦。汉儒认为这是天显吉兆,预示武王将灭殷统一天下。
  (3)文王不受:指周文王未伐殷而亡。
  (4)稷官:古代主管农业的官。
  (5)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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