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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论衡全译-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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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一实也。
  【注释】
  (1)之:疑“生”之误。《太平御览》卷九一一引《论衡》文作“生”,可一证。与上文“人生于天地”之义相承,可二证。下句“之”亦同。
  (2)虮(j!几):虱子卵。
  【译文】
  儒者评论说:“天地有意识地创造了人。”这话荒诞不实。认为天上与地上的气相结合,人就偶然地自己产生了,如同丈夫与妻子的气相结合,孩子就自己出生一样。其实,丈夫与妻子的气相结合,并不是当时想生孩子,而是情欲冲动在一起,在一起就生下了孩子。夫妻尚且不有意识地生孩子,由此可知天地也不会有意识地创造人。这样说来,人生在天地之间,就像鱼生在深水里,虱子下蛋长在人身上一样,是凭借气而出生,是同种类东西相繁殖。万物产生于天地之间,都是同样的情况。
  【原文】
  14·2传曰(1):“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若此,论事者何故云‘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火,造化为工’乎(2)?案陶冶者之用火烁铜燔器,故为之也。而云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而器偶自成乎?夫比不应事(3),未可谓喻(4);文不称实,未可谓是也。”曰(5):是喻人禀气不能纯一,若烁铜之下形(6),燔器之得火也,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兴喻,人皆引人事。人事有体,不可断绝。以目视头,头不得不动;以手相足(7),足不得不摇。目与头同形,手与足同体。今夫陶冶者初埏植作器,必模范为形,故作之也;燃炭生火,必调和炉灶(8),故为之地。及铜烁不能皆成,器燔不能尽善,不能故生也。夫天不能故生人,则其生万物,亦不能故也。天地合气,物偶自生矣。夫耕耘播种,故为之也,及其成与不熟,偶自然也。何以验之?如天故生万物,为令其相亲爱,不当令之相贼害也。
  【注释】
  (1)根据本篇下文例,疑“传”当“或”之误。
  (2)造化:创造化育万物。这里指自然变化。引文参见贾谊《鹏鸟赋》。原文作“天地为炉,造化为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
  (3)应:合适。
  (4)喻:使人明白。
  (5)本篇凡“曰”以下文字都是王充的议论。
  (6)形:通“型”。
  (7)相:审察。这里指测量。
  (8)调和:和谐,触合。这里指管理好。
  【译文】
  有人说:“天地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而是人偶然自己产生的。若是这样,议论这类事情的人为什么说‘天地像熔炉,万物像炼出来的铜,阴阳二气像炭火,自然变化像冶炼工人’呢?考察一下,制陶和冶炼工人他们是用火冶炼锻烧器物,器物是有意做成的。现在却说天地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而是人偶然自己产生的,难道说制陶和冶炼工人不有意做器物,器物会偶然自己形成吗?可见,打比方与事实不相应,不能算讲清楚了;写文章与事实不符合,也不能说是正确的。”我以为:上面这些比喻只能说明人承受自然之气是不可能完全一样,就像熔化的铜注进模子,烧制的陶器所得到的火一样各不相同,而并不是说天地创造人跟制陶器和冶炼铜一样是有意识的。打比方,人们都是引用人和事作比喻。每个人、每件事,都是一个整体,不能把它们截然分开来作片面理解。用眼睛看头顶的东西,头不能不动;用手量脚底的长短,脚不能不动。因为眼睛跟头同在一个身体上,手与脚也同在一个身体上都是相互关联的。现今制陶和冶炼工人最初用水搅拌粘土作器物,一定要把坯子或模子做成器形,这是有意作的;然后烧炭生火,一定要管好炉灶,掌握好火候,这也是有意识做的。至于铜器冶炼不能都成功,陶器烧制不能都精美,这是因为它们不能都完全由人有意识地生产出来。天不能有意识地创造出人,那么它创造万物,也不可能是有意识的。天上与地上的气相互结合,万物便偶然地自己产生了。翻土,除草,播种,是有意识这样做的,至于庄稼成熟不成熟,则是偶然由自然决定的。拿什么来证明?如果天是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应当叫它们相亲相爱,不应当让它们相互残害。
  【原文】
  14·3或曰:“五行之气(1),天生万物(2)。以万物含五行之气,五行之气更相贼害(3)。”曰: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令之相亲爱,不当令五行之气,反使相贼害也。
  【注释】
  (1)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我国古代思想家认为,万物是由这五种物质元素构成,而且这五种物质元素又是相互矛盾、相互斗争,变化发展着的,于是把它们称作“五行”。战国时期,“五行”说颇为流行,并出现“五行相生相胜”理论。“相生”即互相促进;“相胜”即“相克”,互相排斥。参见《春秋繁露·五行相生》、《淮南子·本经训》。
  (2)参见《白虎通德论·五行》。
  (3)更:交替。以上参见《礼记·月令》郑注、《白虎通德论·五行》。
  【译文】
  有人说:“金、木、水、火、土五种气体,是天用来创造万物的。因此万物中包含了这五种气体,这五种气体相互循环克制所以万物间也相互残害。”我以为:如果天能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天就应当只用一种气体造就万物,叫它们之间相亲相爱,不应当让五种气体,反复使之相互克制伤害。
  【原文】
  14·4或曰:“欲为之用,故令相贼害。贼害,相成也。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人用万物作万事。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贼害,不成为用。金不贼木,木不成用;火不烁金,金不成器。故诸物相贼相利。含血之虫相胜服、相啮噬、相啖食者(1),皆五行气使之然也(2)。”曰:天生万物欲令相为用,不得不相贼害也,则生虎、狼、蝮蛇及蜂、虿之虫,皆贼害人,天又欲使人为之用邪?且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3)。五常,五常之道也(4)。五藏在内(5),五行气俱(6)。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怀五行之气,辄相贼害。一人之身,胸怀五藏,自相贼也?一人之操,行义之心(7)自相害也?且五行之气相贼害,含血之虫相胜服,其验何在?
  【注释】
  (1)含血之虫:这里泛指动物。啮噬(ni8sh@聂士):咬。啖(d4n但)食:吞食。
  (2)本篇皆云“五行之气”,故疑“行”后脱一“之”字。
  (3)汉儒把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与五行相配,认为仁属木,智属火,信属土,义属金,礼属水。参见《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4)常:十五卷本作“行”,可从。
  (5)藏(4ng脏):同“脏”。五藏:指脾、肺、心、肝、肾。
  (6)古代思想家认为人的五脏分别是由五行之气构成的。参见《白虎通德论·情性》、《元命苞》。
  (7)行:疑“仁”形近而误。
  【译文】
  有人说:“天想使万物成为可用的东西,所以才让它们互相残害。使万物互相残害,正是为了让它们相互依存。因此天用五行之气造就万物,人又用万物做成各种各样的事。可见不能互相制约,就不能互相有用;不能相互残害,就不能各自成为有用的东西。金不伤害木,木不能成为有用之物;火不冶炼金,金不会成为器皿。所以各种物体相互残害又相互产生有利效果。有血的动物,互相取胜,制服对方,互相对咬,互相吞食,这都是五行之气使它们如此的。”我要问:天造就万物想使它们相互成为有用的东西,不能不互相残害,于是就产生虎、狼、蝮蛇以及蜂、虿之类动物,全都来残害人,那么天是不是又想让人成为它们享用之物呢?一个人的身体里,有五行之气,所以一个人的行为,有仁、义、礼、智、信五种操行。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也是金、木、水、火、土五行的道义。五脏在人体内,所以人体五行之气都具备。照议论者的说法,有血的动物,都有五行之气,就相互残害。那么一个人的身体,具有五脏,难道它们各自也要互相伤害吗?一个人的操行中,具有仁和义两个道德观念,难道也要自相危害吗?再说,金、木、水、火、土五种气相互残害,有血动物相互取胜,制服对方,又在什么地方有过验证呢?
  【原文】
  14·5曰(1):“寅木也(2),其禽虎也(3)。戌土也,其禽犬也。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也。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午亦火也,其禽马也。水胜火,故豕食蛇。火为水所害,故马食鼠屎而腹胀。”曰:审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亦有不相胜之效(4)。午马也。子鼠也。酉鸡也。卯兔也。水胜火,鼠何不逐马?金胜木,鸡何不啄兔?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胜水,牛羊何不杀豕?巳蛇也。申猴也。火胜金,蛇何不食猕猴(5)?猕猴者畏鼠也。啮猕猴者犬也。(6)鼠水。猕猴金也。水不胜金,猕猴何故畏鼠也?戌土也。申猴也(7)。土不胜金,猴何故畏犬?东方木也(8),其星仓龙也(9)。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10)。南方火也。其星朱鸟也。(11)。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12)。天有四星之精(13),降生四兽之体(14),含血之虫,以四兽为长,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著。案龙虎交不相贼,鸟龟会不相害。以四兽验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15),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16),则尤不相应。
  【注释】
  (1)根据本篇文例,疑“曰”前脱一“或”字。
  (2)按照阴阳五行的说法,十二地支分别配属于五行,寅、卯属木,巳、午属火,辰、未、戌、丑属土,申、酉属金,亥、子属水。参见《淮南子·天文训》。
  (3)禽:这里指动物。虎:汉代把十二地支分别配属十二种动物,即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这种完整的配属,在现有文献中最早见于本篇。关于龙,本篇无,参见本书《言毒篇》:“辰为龙,巳为蛇”。
  (4)不:上文“或曰”句讲有血动物相互残害,此句意与上句背,故疑“不”是衍文。
  (5)猕(m0迷)猴:猴的一种,以野果、野菜为食。
  (6)根据文意,疑此句应在“戌土也”句前。
  (7)猴:根据上下文意,疑是“金之误”。
  (8)按照阴阳五行说法,五方和五行相配属,东方属木,南方属火,中央属土,西方属金,北方属水。参见《淮南子·天文训》。
  (9)仓:通“苍”,青色。按阴阳五行的说法,五色与五方相配属,青色属东方,赤色属南方,黄色属中央,白色属西方,黑色属北方仓龙:又称苍龙、青龙,东方七宿的总称。我国古天文学家将宇宙的恒星分为三垣、二十八宿和其他星座。又把二十八宿分为东、南、西、北四组,每组七宿。东方七宿:角宿、亢宿、氐宿、房宿、心宿、尾宿、箕宿连在一起,被认为象条龙,青色属东方,所以用仓龙称东方七宿。参见《说文·木》高诱注。
  (10)白虎:西方七宿的总称。西方七宿:奎宿,娄宿、胃宿、昴(m4o卯)宿、毕宿、觜(9资)宿、参(sh5n身)宿连在一起,被认为象只虎,白色属西方,故用白虎称西方七宿。
  (11)朱鸟:又称朱雀,南方七宿的总称。南方七宿:井宿、鬼宿、柳宿、星宿、张宿、翼(y@益)宿、轸(h7n枕)宿连在一起,被认为像只鸟,朱色属南方,故用朱鸟称南方七宿。
  (12)玄武:北方七宿的总称。北方七宿:斗宿、牛宿、女宿、虚宿、危宿、室宿、壁宿连在一起,被认为像只龟(武指龟的硬甲),一说象龟蛇相缠,玄色(黑色)属北方,故用玄武称北方七宿。
  (13)四星之精:王充认为,天地日月星辰都是物质实体,它们运动就施放出气。四星之精就是指苍龙、白虎、朱鸟、玄武四组星宿施放的气。
  (14)四兽:指龙、虎、鸟、龟。参见《礼记·曲礼》郑注。降生四兽之体:王充认为天上龙、虎、鸟、龟“四星”施放出来的气,就构成了地上这四种动物。
  (15)十二辰:十二地支也叫十二辰。
  (16)气性:这里指五行之气的性质。
  【译文】
  有人说:“寅属木,其动物属虎。戌属土,其动物属犬(狗)。丑、未也属土,丑的动物属牛,未的动物属羊。木克制土,所以犬与牛羊都被虎所制服。亥属水,其动物属猪。巳属火,其动物属蛇。子也属水,其动物属鼠。午也属火,其动物属马。水克制火,所以猪吃蛇。火被水害,所以马吃鼠屎就腹胀。我以为:果真像议论者说的,有血的动物,也有相互争斗取胜的证明。午属马。子属鼠。酉属鸡。卯属兔。水克制火,鼠为什么不去追赶马?金克制木,鸡为什么不去啄食兔子?亥属牛。未属羊。丑属牛。土克制水,牛羊为什么不杀死猪?巳属蛇。申属猴。火克制金,蛇为什么不吃猕猴?猕猴怕鼠。鼠属水,猕猴属金。水不能克制金,那猕猴为什么害怕老鼠?咬猕猴的是狗。戌属土。申属金。土不能克制金,猴又为什么怕狗呢?东方属木,其星属苍龙。西方属金,其星属白虎。南方属火,其星属朱鸟。北方属水,其星属玄武。天有苍龙、白虎、朱鸟、玄武“四星”的精气,所以在地上造就出龙、虎、鸟、龟“四兽”的身体。有血动物,以四兽为头领,因为四兽所具有五行之气最显著。考察龙与虎相遇不会相互残害,鸟与龟碰上也不会相互伤害。用四兽来验证,用十二地支代表的动物来考察,所谓具有五行之气的动物按五行的性质要相互克制,就更加不符合事实。
  【原文】
  14·6凡万物相刻贼,含血之虫则相服(1),至于相啖食者,自以齿牙顿利(2),筋力优劣,动作巧便,气势勇桀。若人之在世,势不与適(3),力不均等,自相胜服。以力相服,则以刃相贼矣。夫人以刃相贼,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力强角利,势烈牙长,则能胜;气微爪短,诛胆小距顿(4),则服畏也。人有勇怯,故战有胜负,胜者未必受金气,负者未必得木精也。孔子畏阳虎,却行流汗(5),阳虎未必色白(6),孔子未必面青也。鹰之击鸠雀(7),鸮之啄鹄雁(8),未必鹰、鸮生于南方而鸠雀、鹄雁产于西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胜服也。
  【注释】
  (1)上文言“含血之虫相胜服”,故疑“服”前夺一“胜”字。
  (2)顿:通“钝”。
  (3)適(d0敌):通“敌”。与適:与之相匹敌,与之相等。
  (4)诛:据上下文意,疑是衍文。距:爪。
  (5)阳虎:即阳货。参见28·58注(1)。却:退。事不知何出。
  (6)色白:按照阴阳五行的说法,白色属金,青色属木。参见《吕氏春秋·十二纪》。
  (7)鸠(ji)究):斑鸠一类的鸟。
  (8)鸮(xi1o肖):鸱(ch9吃)鸮,猫头鹰一类的鸟。鹄(h*胡):天鹅。
  【译文】
  凡是万物都互相克制残害,有血动物则相互争斗取胜,至于它们互相吞食,是由于因牙齿的锋利与不锋利,体力的强弱,动作的灵巧敏捷,气焰声势勇猛凶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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