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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论衡全译-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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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变:祸乱,凶兆。
  (2)根据文意,疑“延”后脱一“命”字。上文有“君延命二十一年”,可证。(3)下文分述“善行”、“善言”,故疑“善行”之后脱“善言”二字。
  (4)由:这里是来源的意思
  (5)在一句中,同出“先”、“前”二字,于义未妥。故疑“先”系“出”之误。“出三善言”重迭上文,可证。
  (6)臻(hen针):至,到。
  (7)无为:这里的意思是没有理由。
  (8)妖:妖象。这里指凶兆。见(xi4n现):同“现”。
  (9)“荧”下疑夺一“惑”字。
  (10)根据文气,疑“桑”前夺一“犹”字。桑穀之生朝:参见7·5注(1)“桑穀之异”条。
  (11)却:退。这里是消除的意思。
  (12)守:疑“食”之误。本篇末有“如景公复出三恶言,荧惑食心乎”句,可证。
  (13)守心:递修本作“食心”,可从。
  (14)应:报答。
  【译文】
  齐景公想禳解彗星的灾难,就像子韦想转嫁火星的灾祸一样。宋景公不肯听信子韦的劝说,就像晏子不肯依从齐景公禳解彗星灾难一样。齐景公如像子韦,晏子如像宋景公。同样的凶兆,同类的事情,表现在两个人身上,上天好像赞赏宋景公,让火星移动三个地方,延长他寿命二十一年,唯独不称赞晏子,让彗星消除增添他的寿命,为什么上天保祐善人那么不公平、不纯正,不用同一个标准呢?国君有好的德行好的言语,好德行生于好心,好言语出于好意,它们同样的来源,同样的气,没有什么两样。宋景公说了三句好听的话,在他说三句好话之前,必定有好的德行。有好的德行,一定有好的政治。政治好,就会有吉祥的征兆出现,福祥的到来,火星就没有理由迫近心宿。假使宋景公有错误的德行,导致成恶劣政治,恶劣政治发生,就会凶兆出现,火星就会迫近心宿,像桑树和穀树就会突然在朝廷里长出。商高宗消除桑树和穀树的灾祸,是靠改善政治,而不是靠讲好话;宋景公消除火星的灾祸,也应该靠好的行动。宋景公有恶劣德行,所以火星侵犯心宿。他却不改善政治修养德行,而是坐着说三句好话,怎么就能感动上天!上天怎么肯答应!用什么来证明呢?假使让宋景公说三句坏话,能使火星吃心宿吗?三句坏话不能使火星吃掉星宿,那么三句好话怎么能使火星退去转移三个地方呢?以三句好话得到二十一年寿命,如果说一百句好话,那不是要得到千年的寿命?这不是上天保祐善人的意思,也不是用赐福来报答诚心人的实情。
  【原文】
  17·4子韦之言:“天处高而听卑,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赏君。”
  夫天体也,与地无异。诸有体者,耳咸附于首。体与耳殊,未之有也。天之去人,高数万里,使耳附天,听数万里之语,弗能闻也。人坐楼台之上,察地之蝼蚁,尚不见其体,安能闻其声。何则?蝼蚁之体细,不若人形大,声音孔气不能达也(1)。今天之崇高非直楼台(2),人体比于天,非若蝼蚁于人也。谓天非若蝼蚁于人也(3)。谓天闻人言,随善恶为吉凶,误矣。四夷入诸夏(4),因译而通。同形均气,语不相晓,虽五帝三王不能去译独晓四夷,况天与人导体,音与人殊乎!人不晓天所为,天安能知人所行?使天体乎,耳高不能闻人言。使天气乎,气若云烟,安能听人辞!说灾变之家曰:“人在天地之间,犹鱼在水中矣。其能以行动天地,犹鱼鼓而振水也。鱼动而水荡气变(5)。”此非实事也。假使真然,不能至天。鱼长一尺,动于水中,振旁侧之水,不过数尺,大若不过与人同(6),所振荡者不过百步,而一里之外淡然澄静(7),离之远也。今人操行变气,远近宜与鱼等,气应而变,宜与水均。以七尺之细形,形中之微气,不过与一鼎之蒸火同,从下地上变皇天,何其高也?且景公贤者也。贤者操行,上不及圣(8),下不过恶人。世间圣人莫不尧、舜,恶人莫不桀、纣。尧、舜操行多善,无移荧惑之效;桀、纣之政多恶,有反景公脱祸之验(9)。景公出三善言,延年二十一岁,是则尧、舜宜获千岁,桀、纣宜为殇子(10)。今则不然,各随年寿,尧、舜、桀、纣,皆近百载。是竟子韦之言妄,延年之语虚也。
  【注释】
  (1)孔气:通过小孔的气,形容气极少。
  (2)直:仅,只。
  (3)《太平御览》卷九四七引《论衡》文中无此句九字,可从。否则文义隔断。(4)四夷:古代对四方边远地区民族的称呼。诸夏:周代王室所分封的诸国。后来以此泛称中国。
  (5)鱼动荡水,不能变气,故疑“气变”前夺“人行而”三字。“鱼动而水荡,人行而气变”对文,可证。
  (6)若:根据文意,疑“者”字之误。
  (7)淡然:不经心,不在意。这里是不受波及安然的样子。
  (8)根据文意,疑“圣”后脱一“人”字。下与“下不过恶人”对立,可证。
  (9)有反:根据文意,疑“反有”之误倒。
  (10)殇(sh1ng伤)子:未成年而死的人。
  【译文】
  子韦的话说:“天虽处在很高的地方,但它的耳朵离地面却很近,君王说了三句作为君主该说的话,上天必定要三次奖赏君王。”其实天体跟地没有什么不同。凡是有形体的,耳朵都生在头上。身体与耳朵分开,从来没有过。天离人有数万里,假使让耳朵长在天上,要听数万里之外说的话,是不可能听见的。一个人坐在楼台上,观看地上的蝼蛄和蚂蚁,尚且看不见它们的身体,怎么能听到它们的声音。为什么呢?因为蝼蛄和蚂蚁的身体细小,不如人体大,声音小、气少,是不可能达到楼台上的。如今天很高很高,并非楼台可比,人体与天比,不同于蝼蛄和蚂蚁跟人比。说天能听见人说话,于是随着人的善恶而降吉凶,这不对。四方的民族到中原地区来,要通过翻译才能互通语言。同样的形体,承受相同的气,说话却互相不懂得,即使是五帝三王也不能离开翻译而独自懂得四方民族的语言,何况天与人不是同一种形体,声音跟人不一样!人不知道天要做什么,天又怎么能知道人要做什么呢?假使天是实体,耳朵离地面太远就不能听见人说话。假使天是气,气同云彩烟雾,怎么能听得懂人的话!解释灾变的人说:“人在天与地之间,就像鱼在水中一样。人能够用行为感动天地,就像鱼动能震荡水一样。鱼动水被震荡,就能使气受感应发生变化上达于天。”这不是事实。假使真是这样,也不会上达于天。鱼身长一尺,在水中动,震动旁边的水不会超过数尺,大的不过与人一样,所震荡的远近不过百步,而一里之外仍然安然清彻平静,因为离得太远了。如果说人操行的善恶能使气变动,那么其远近应该跟鱼震荡水的远近相等,气受人操行善恶感应变化的范围,也应该跟水一样。人这七尺小的形体,形体中细微的气,不过跟蒸熟一鼎食物所需的气相同,却要从下面的地向上感动上天,怎么能达到那么高呢?况且宋景公是个贤者。贤者的操行,比上达不到圣人,比下超不过恶人。谈到世间上的圣人没有不说尧、舜的,讲到恶人没有不骂桀、纣的。尧、舜的操行多善行,并没有使火星移动地方而延长寿命的效验;桀、纣的政治多恶行,也没有火星降灾的效验,反而有宋景公逃脱灾难不早死的应验。宋景公说了三句好话,得延长寿命二十一年,那么尧、舜就应该得到延寿千岁,而桀、纣就应该夭折。如今则不然,他们各人随顺自己的年寿而终,尧、舜、桀、纣,都活到了近百岁。这样看来,子韦的话终究是不可靠的,宋景公延长寿命的说法是假的。
  【原文】
  17·5且子韦之言曰:“荧惑,天使也(1),心,宋分野也,祸当君。”
  若是者,天使荧惑加祸于景公也,如何可移于将相,若岁与国民乎?天之有荧惑也,犹王者之有方伯也(2)。诸侯有当死之罪,使方伯围守其国(3)。国君问罪于臣,臣明罪在君。虽然,可移于臣子与人民。设国君计其言,令其臣归罪于国(4),方伯闻之,肯听其言,释国君之罪,更移以付国人乎?方伯不听者,自国君之罪,非国人之辜也。方伯不听,自国君之罪,荧惑安肯移祸于国人?若此,子韦之言妄也。曰景公听乎言(5),庸何能动天(6)?使诸侯不听其臣言,引过自予(7),方伯闻其言,释其罪,委之去乎?方伯不释诸侯之罪,荧惑安肯徙去三舍!夫听与不听,皆无福善,星徙之实,未可信用。天人同道,好恶不殊,人道不然,则知天无验矣。
  【注释】
  (1)参见《淮南子·天文训》。
  (2)方伯:殷周时一方诸侯的领袖。
  (3)守:这里是监视的意思。
  (4)根据文意,疑“国”后脱一“人”字。下文累言“国人”,可证。
  (5)宋景公没有听子韦的劝说才感动上天,使火星移动的,故疑“公”字后夺一“不”字。
  (6)庸何:怎么。
  (7)引:自行承受。予:给予,归。
  【译文】
  而且子韦的话说:“火星的出现,是上天要它这样的,心宿是宋国的分野,灾祸正当在君主身上。”要是这样,就是上天使火星降灾祸给宋景公,怎么可以转移给将相,或者年成及老百姓呢?上天有火星,就像当王的人有方伯一样。诸侯有该死的罪过,王就派方伯去包围、监视这个诸侯国家。国君向大臣问罪,大臣说明罪在君王,即使这样,君王仍然可以把罪转移在大臣和老百姓身上。假设国君考虑了子韦的话,命令他的大臣把灾祸归罪在百姓身上,方伯听了,肯听话,而免除国君罪过,转移给老百姓吗?方伯之所以不肯听,因为本来是国君的罪过,并非是老百姓的罪过。方伯不肯听从,本来是国君的罪过,火星又怎么肯转移灾祸给老百姓呢?像这样,子韦的话就是假的。再说,宋景公不听从子韦的劝说,怎么就能感动上天呢?如果诸侯不肯听他臣子的话,把过错归在自己身上,方伯听了他的话,能免除他的罪过,放他离开吗?方伯不免除诸侯的罪过,火星又怎么肯移动三个地方呢!可见,听不听子韦的话,都没有福善之类的事发生,火星移动的事情,不能相信。天上与人间是同样的道理,喜好和厌恶没有什么两样,人间的道理不是这样,那么也就知道上天不会有免除宋景公罪过的效验。
  【原文】
  17·6宋、卫、陈、郑之俱灾也(1),气变见天(2)。梓慎知之(3),请于子产(4),有以除之(5),子产不听。天道当然,人事不能却也。使子产听梓慎,四国能无灾乎?尧遭鸿水时(6),臣必有梓慎,子韦之知矣(7)。然而不却除者,尧与子产同心也。
  【注释】
  (1)参见《左传·昭公十八年·传》。
  (2)见(xi4n现):通“现”,显。参见《左传·昭公十七年》。
  (3)梓慎:春秋时鲁国大夫,善观天象。据《左传·昭公十七年》载,梓慎见到彗星经过心宿,就预言宋、卫、陈、郑四国要遭火灾。
  (4)请于子产:据《左传·昭公十八年》记载,告诉子产的是郑国大夫裨灶,而不是梓慎。
  (5)有:通“为”。
  (6)鸿:通“洪”。
  (7)知(h@智):通“智”。
  【译文】
  宋国、卫国、陈国、郑国同时发生火灾,这种气数的变化上天早有预兆。梓惧知道了,告诉子产,想办法把它禳除掉,子产不听。认为天道该这样,人力无法消除它。如果子产听了梓慎的话,四国能不发生火灾吗?尧遭遇洪水的时候,大臣中肯定有像梓慎、子韦见识的。然而没有禳除,是尧与子产有同样的想法。
  【原文】
  17·7案子韦之言曰:“荧惑,天使也,心,宋分野也,祸当君。”审如此言,祸不可除,星不可却也。若夫寒温失和,风雨不时,政事之家,谓之失误所致,可以善政贤行变而复也(1)。若荧惑守心,若必死犹亡,祸安可除?修政改行,安能却之?善政贤行,尚不能却,出虚华之三言,谓星却而祸除,增寿延年,享长久之福,误矣。观子韦之言景公言荧惑之祸(2),非寒暑风雨之类,身死命终之祥也(3)。国且亡,身且死,袄气见于天(4),容色见于面。面有容色,虽善操行不能灭,死征已见也。在体之色,不可以言行灭;在天之妖,安可以治除乎(5)?人病且死,色见于面,人或谓之曰:“此必死之征也,虽然,可移于五邻,若移于奴役。”当死之人正言不可,容色肯为善言之故灭,而当死之命肯为之长乎?气不可灭,命不可长。然则荧惑安可却,景公之年安可增乎?由此言之,荧惑守心,未知所为,故景公不死也。
  【注释】
  (1)以:用。变:改变。这里指消除灾变。
  (2)根据文意,疑“景公言”三字是衍文。
  (3)命:指国家之命、王朝之命。
  (4)袄:同“妖”。妖气:王充认为人和万物都是由“气”构成,灾变也不例外,而且把构成灾变、不吉祥的气称做妖气。这里指不吉祥的征兆。
  (5)治:指善政。
  【译文】
  考察一下子韦说的:“火星是上天派来的,心宿是宋国的分野,灾祸正当在君主身上。”果如此言,灾祸不能消除,火星也不会退出。至于寒温失调,风雨不合时令,解说政事的人说它是政治失误造成的,可以用好的政治好的行为来消除并恢复正常。像火星迫近心宿,如果就预示必定死君主还要亡国家的话,那么灾祸怎么能消除呢?改良政治改善行为,又怎么能消除它呢?好的政治、好的行为,尚且不能消除,讲了华而不实的三句话,说火星就能退去,灾祸就能解除,于是增寿延年,享长久之福,这话不对。看子韦讲火星的灾祸,并不是寒暑风雨之类,而是君主身死王朝命终的征兆。王朝将亡,君主将死,凶兆在天上出现,将死的神色在脸上呈现。脸上有将死的神色,即使有好的操行也不会消除,因为死的征兆已经出现。在人身上的神色,不能用言论、操行来消除;在天上的凶兆,怎么能用善政来消除呢?人病重将死,气色显在脸上,人有的说:“这肯定是要死的征兆。虽然如此,但是可以转嫁给五邻,或转嫁给奴仆。”该死的人即使严正他说不能够嫁祸于人,那将死的神色肯因为好听的话的缘故而消除,该死的命肯为之而延长吗?妖气不能消除,生命不能延长。那么火星怎么能够退出,宋景公的寿命怎么能增长呢?由此说来,火星迫近心宿,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所以宋景公才没有死。
  【原文】
  17·8且言星徙三舍者,何谓也?星三徙于一舍乎(1)?一徙历于三舍也?案子韦之言曰:“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夕星必徙三舍。”若此星竟徙三舍也。夫景公一坐有三善言,星徙三舍,如有十善言,星徙十舍乎?荧惑守心,为善言却,如景公复出三恶言,荧惑食心乎?为善言却,为恶言进,无善无恶,荧惑安居不行动乎?或时荧惑守心为旱灾,不为君薨。子韦不知,以为死祸,信俗至诚之感。荧惑之处星(2),必偶自当去,景公自不死,世则谓子韦之言审,景公之诚感天矣。亦或时子韦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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