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纪元 作者:血红(起点高积分vip2014.01.16正文完结)-第5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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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的本城掠去。
金合欢家族分布在大陆各处的重要成员纷纷开启远程魔法传送阵,不惜代价的赶回本家所在。
云惊矢在痛哭一场后,立刻让身边的白面老人带着自己返回本家。云君死了,庞大的金合欢家族,暗中控制了大半个哈兰帝国实权的金合欢家族,势必要选出新的家主。
但是云君死了,云惊矢还有几个对他威胁最大的弟弟手中掌握的权力相差不大,他想要顺利的坐上那位位置,那还真不是什么太简单的事情。
金合欢家族策划的,针对维亚斯帝国的全面进攻计划无限期的推迟了。金合欢家族人心惶惶,所有底层族人都如丧考妣的哭泣着,而家族中那些掌握了庞大权势的大人物,则犹如发狂的野狗一样相互撕咬着,就连脑浆子都打了出来,无非是为了争夺家主的位置。
红狮鹫酒店上空,龙城一戟刺穿了云君的心脏,血灵青龙戟贪婪的吞噬着云君的精血。
云君呆滞的看着林齐,好容易他才吐出了最后几个字:“堕神药剂……不应该啊!”
林齐只是慢悠悠的走到了云君的面前,他伸出右手食指,狠狠的刺进了云君的眉心。
一条绿色的藤蔓从林齐之间射出,瞬间刺中了云君想要遁逃的半神灵魂。
无数条细细的绿色光流包裹了云君的灵魂,庞大的抽取力尽情的吞噬着云君的灵魂,将他的灵魂本源之力吞噬一空,庞大的本源力量涌入林齐的灵魂,变成了林齐灵魂之力的一部分。
好几天不知去向的驴子宛如恶狗一样从一旁的树丛内冲了出来,他张开大嘴,一蹄子将龙城踢飞了老远,然后一口将云君的身体吞了下去。‘咔嚓咔嚓’的咀嚼声中,驴子咬牙切齿的咕哝道:“驴子报仇,万年不晚!云君小子,你还是落在了驴子大爷的手上!我嚼,我嚼,嚼你一个粉身碎骨,嚼你一个魂飞魄散!”
林齐无奈的看了一眼兴高采烈的驴子,语气森严的下令道:“云君已经被杀,金合欢家族在维亚斯港城附近有一个秘密据点,将那据点夷为平地!里面有活口九十三人,一个人都不许逃脱!”
沉沉的吸了一口气,林齐淡然道:“不能让人知道是我们杀了云君。同时派人去刺探哈兰帝国和金合欢家族的一举一动,用金钱收买情报也可以,我要知道他们到底在干些什么!”
“绿森家族和龙山家族合力,组建联军,给我彻底覆灭龙翼军团,让齐柏林下令,我们可以有限度的进攻一下凯撒帝国,强迫他们赔付款项,重修维亚斯港口。”
随着林齐的命令,维亚斯、凯撒、哈兰三个国家,顿时乱成了一团。
第九百三十九章 再入伯莱利
暮春过后,便是初夏。
当紫燕兰花开遍大大小小的树林时,龙翼军团一战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大陆。就在大陆各国都为这个消息震惊不已的时候,林齐已经骑着驴子,慢悠悠的从龙山家族的领地径直北上,用短短三天的功夫,就来到了高卢帝国伯莱利城外。
维亚斯,也没有什么事情值得挂记的。
林齐如今的手下都是一群强悍到极点的变态,有着血秦帝国十余万精锐,有维亚斯雇佣兵公会最强的十万多佣兵,有血秦帝国的御用智囊胡馨竹,有荒漠神殿的前任殿主沙心月,更有千变万幻不可捉摸的青黎公主,以及强横无比足以正面硬碰半神的极乐天坐镇……
如此多的精英级怪胎联手,加上如此庞大的军力和巨大的财力,如果还应付不了凯撒帝国的话,胡馨竹他们也不用再吃饭干活了,趁早抹脖子来得痛快。
最重要的是,对林齐而言最直接最强大的威胁云君已经被联手诛杀,林齐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所以喽,穿着一身殷实商人特有的低调中透显几分奢华的灰黑色调为主的丝绸紧身衣,骑着叽叽咕咕不断抱怨的驴子,林齐看似缓慢实则日行数千里,三天时间就从维亚斯龙山领地穿越了教会圣山所在的茫茫群山,穿越了高卢帝国广袤的南部疆土,进入了伯莱利的直辖区域。
黄昏时刻,夜色即将降临,伯莱利的城门眼看就要关闭,城内的小商贩和贩卖蔬菜瓜果的农夫正忙着出城回家,而那些在外游玩的贵族富商正忙着返回城内。伯莱利的南城门外挤满了人,出城的队伍和进城的人流乱糟糟的挤成了一团,喧哗叫骂声不绝于耳。
虽然是高卢帝国的首都,但是伯莱利城外的这条大道还是主要以夯土垒成。一大早的时候刚刚下了一场大雨,大道上堆满了一寸多厚的淤泥,空气中充斥着牲口粪便和腐烂的树叶混杂的怪异味道。这种味道在血秦帝国是闻不到的,但是林齐却凭空涌出了一股子亲切感。
眼眶一热,林齐的眼泪水差点没掉了下来。
“他奶奶的,我终于回来了!”林齐双手紧紧握拳,狠狠的仰天抖了抖拳头。经历了这么多风波挫折,他终于回到了伯莱利。这个让他刻骨铭心,留下了他青春时代最美好的一段记忆,同时又深深的伤害了他的城市。
在这个城市中,他的兄弟在这里,他的朋友在这里,他的良师益友在这里;同时他的敌人在这里,他的仇人在这里,对他布置了各种阴谋诡计的人也在这里。
“从黑渊神狱挣扎着爬了出来,从第五深渊好容易钻了出来,在东方大陆打了个转儿,没有被杀死,我活着回来了这里!”林齐远远的看着伯莱利灰蒙蒙的城墙,低声咕哝道:“我来了,就再也不会被赶出去。我的朋友们啊,我们敌人啊,欢呼雀跃吧,林齐大爷回来了!”
驴子张开嘴,翘起后腿在路边一棵大树下洒了一泡滚烫的尿水。炽热的尿水所过之处,那株大树就好像被烈火焚烧过一样迅速的枯萎焦黑。身体剧烈的哆嗦了一下,驴子欢畅的说道:“憋了半个月了,终于洒出来了。哎呀呀,伯莱利,多好的地方,这里有很多大胸脯的妹子!”
林齐无语的看着驴子那诡异的动作,他狠狠的给驴子的脑袋来了一拳头:“你不是一条狗!你是一条驴子,是驴子,就要有驴子应有的动作,你见过哪条驴子干这种事情的时候还要抬起后腿的?”
驴子诧异的眨巴了一下眼睛,他突然愤怒的咒骂了起来:“该死的黑胡子,我说为什么这个动作这么诡异,这么眼熟,感情他蒙了我?这是狗的动作么?他把我当条狗?”
林齐茫然的看着驴子,他还从来没注意过驴子是怎么解决自己体内的废物的,所以他没注意到驴子居然有这么诡异的动作。这动作居然和黑胡子有关?难不成驴子脑袋受到重创,被黑胡子忽悠着用狗的姿势胡混了这么多年?
用力的拍了一下额头,林齐终于明白了黑胡子性格中某些极其恶劣之处,他连一头驴子都不放过!
驴子气得浑身直哆嗦,他一遍遍的问候着黑胡子的列祖列宗,但是他出言很谨慎,并没有例行的那种荤话铺天盖地的气势——因为黑胡子的列祖列宗还有绝大多数人活得好好的呢,而且那都是一群彪悍无比的猛男,驴子可不敢真的往死里得罪他们。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林齐狠狠的拍了驴子一巴掌。驴子歪着嘴,直勾勾的盯着伯莱利的城门,一路翻来覆去的念叨着黑胡子的坏话,懒洋洋的向城门走去。
快到城门的时候,贵族老爷们的护卫终于将那些急于出城的泥腿子农夫们打得鸡飞狗跳,顺利的让开了城门。一辆辆华贵的马车、神骏的坐骑昂首挺胸的走进了城门,林齐跟在这一批贵族老爷身后,也慢悠悠的来到了门前。
几个看门的城卫军有气无力的拦住了林齐,一个城门官拿着一个本子,没精打采的询问林齐的姓名、来历以及他为什么要来伯莱利。林齐双腿一撑站在了地上,自然而然的离开了驴子的后背,他笑着向城门官鞠躬行了一礼,然后报上了自己的名号。
维亚斯商业联邦龙山伯爵领地下一个微不足道的行商万恩,独家代理龙山伯爵领地上特产的巨龙葡萄酒的销售。他随手从戒指内掏出了六瓶挂满了蜘蛛网的葡萄酒,笑吟吟的递给了一个城卫军士兵:“这是我们伯爵领地上出产的巨龙葡萄酒,在整个维亚斯享有盛誉,这一次,我们是想将它的销售渠道,扩展到高卢帝国。”
那士兵接过了葡萄酒,而城门官则是讥嘲的看着林齐:“万恩先生,你可能忘记了一件事情,高卢帝国是大陆最优质的葡萄酒的产地,整个大陆最好的葡萄酒,都是产自高卢帝国。您所谓的巨龙葡萄酒……我并不看好他的前景!谢谢,城门税……一百个金币!”
林齐差点一口血吐了出来,他惊骇的看着那城门官大声嚷嚷道:“您开什么玩笑?一百个金币的城门税?我曾经走遍大陆各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城门税有这么昂贵!就算我携带了一部分葡萄酒的样品进入伯莱利,商业税也应该由专门的税官来收取!”
林齐愤怒的指责道:“按照大陆通行的收费标准,我,还有我的坐骑,您看,他只是一条可爱的小毛驴,并不是一头骏马,我的城门税大概在十个银币左右,而我的坐骑,最多两个银币!”
城门官用一种死气沉沉的目光看着林齐:“一百个金币,万恩先生,或者交钱,或者离开伯莱利!”
林齐闭上了嘴,他死死的看了这城门官一眼,然后抬头看向了头顶悬挂的一面青铜制成的硕大盾牌。这一面盾牌足足有十米方圆,覆盖了半条城门后方的甬道。盾牌被打磨得和镜子一样光闪闪的,盾牌内部隐隐有一颗硕大的眼珠在翻转,在眼珠的核心,是一团复杂的魔纹。
被这颗眼珠盯着,林齐有一种有人正在用刀子切割自己的身体,想要将自己的一切秘密都解剖出来的错觉。
但是挂在胸前的迷天吊佩散发出无形的魔力波动,完美的遮掩了林齐的所有气息。任凭这青铜盾牌内的眼珠如何努力,林齐的表现就是一个普通人。
至于站在林齐身边的驴子,就连天庙的那些半神尊者都看不透驴子的虚实,就不要说这青铜盾牌内的魔法禁制了。
“有点意思!”林齐在心里暗赞了一声。
那个城门官也抬头看了看那青铜盾牌,他不无敬畏的说道:“一百金币,万恩先生。这是我们高卢帝国皇帝陛下圣光一世亲自拟定的城门税标准,普通百姓一两个铜子儿就行,但是您这样的商人,而且来自异国他乡,城门税一百金币!”
林齐痛苦的拍了拍额头,高卢帝国新任皇帝圣光一世!好吧,这个该死的家伙!
林齐阴沉着脸掏出了一枚又一枚维亚斯金币。
维亚斯商业联邦铸造的金币品质精良,而且重量上一枚相当于高卢金币两枚左右。林齐和城门官讨价还价了足足半个小时,终于在缴纳了四十五个维亚斯金币后,获取了进入伯莱利的权力。
城门官在林齐的护照上盖了一个硕大的红色印章,这代表着林齐在未来的三个月内,可以自由的进出伯莱利。但是三个月后,他将要再次缴纳一次城门税,这同样是圣光一世的英明决定!
林齐脸上的肌肉痛苦的抽搐着,艰难的将目光从城门官手中的金币上挪开。长叹了一声,林齐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城门,一步一回头的走进了伯莱利。
城门官摇了摇头,他掏出一枚金币丢给了身边的士兵:“去买点好肉、好菜,六瓶巨龙葡萄酒?今天大家下班了有得乐了。不愧是维亚斯的吝啬鬼商人,不过是一百个金币……只不过,这城门税,是太贵了一点!”
林齐骑着驴子,面无表情的行走在伯莱利的大街中。
他熟门熟路的拐进了伯莱利大学城,然后在第五大学旁边的一间小酒店要了一间上房。
第九百四十章 地上的乞丐
夜色笼罩了伯莱利。
红发姑娘酒店,这是林齐如今居住的酒店名称。看这酒店的名字,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和第五大学的侧门隔着一条小巷子而已,寥寥三十几间房间,房间内的陈设极其简单,唯独一张大床格外的显眼。
不用多说,这是第五大学的学生们丰富业余生活、联络男女同学感情、进行深入交流的地方。
一个小时区区一银币的房费,全天候提供热水和清洁的被单毛巾,加上那似乎从来不打烊的小餐厅,学生情侣们来这里偶尔渡过惬意的三五个小时,也是很浪漫的事情。
当然,如果某些男性同胞并没有女伴的话,这家酒店的老板也会很自然的向他们推荐某些召之即来的美丽女人。毕竟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着第五大学就得吃第五大学的学生,谁让这里有好几千名精力旺盛热血澎湃的大学生呢?
林齐坐在三楼一间小套房狭小的露台上,面前的小圆桌一片狼藉,三条烤羊腿被吃得干干净净,一桶大麦酒一滴不剩,还有一箩筐的新鲜白面包也被林齐努力的塞进了肚子里。
坐在这个露台,正好能俯瞰第五大学大半个小院的景色,以林齐的变态目力,他甚至能看到当年他的宿舍楼。林齐突然很怀念的笑了起来,当年他为了区区几个金币,就能在宿舍内布下杀人的陷阱,而现在,他随便就能让阿尔达糟践他上亿的金币。
当年他的对手,只是伯莱利黑暗世界几个实力低微的小头目,瘸子也好、驼子也好,放在如今的林齐看来,那都是一口气就能吹散的人物。当年热血沸腾的林齐,带着一群同样热血澎湃的兄弟,在伯莱利闹得轰轰烈烈。
而现在,不知不觉的,林齐自己身边已经聚集起大群的强者,聚集起了数以百万计的军队。他正在做的事情,甚至可能颠覆整个西方大陆!
“大爷我有机会,用竹竿将那些高高在上的神灵从教会的神殿上捅下来!”
林齐怪异的笑着,他手指一旋,从戒指内取出一瓶高度朗姆酒,大口大口的灌了下去。他将空瓶子重重的砸向了第五大学的校园,低声咕哝道:“再见,林齐大爷如火如荼的傻逼青春!”
缓缓站起身,没有走酒店的正门,林齐直接从露台上顺着下水管道攀爬了下去。
耳朵抖了抖,驴子正在牲口圈内对着几头倒霉的驮马发威,几头驮马被他踹得‘嗷嗷’惨嚎,却又不敢放声大叫,只能将那嚎叫声憋在嗓子眼里。摇摇头,林齐没有打扰驴子恶劣的乐子,径直顺着小巷走进了夜间的伯莱利。
已经快十年了吧,伯莱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说码头区已经扩建了不少,高卢帝国居然在码头区附近修建了一个人工港湾,里面停泊了两支戍卫舰队,拥有重型战舰二十四条,辅助战舰四十八条。这两支戍卫舰队顺着塞恩河逆流而上,就能抵达圣露恩湖,配合圣露恩湖本来驻扎的高卢舰队,这支水军力量足以抵挡凯撒帝国在圣露恩湖的军事威胁。
林齐特意到当年的瘸子店去看了看。
原本残破老旧的瘸子店已经改头换面,一座比原本的瘸子店规模大了好几倍的酒店矗立在那里。看酒店门口站着的几个牛高马大满脸横肉的水手,就知道这里依旧不是什么好地方。
酒店内不时传出拳头和肉体碰撞的巨响,偶尔还有刀剑出鞘的脆鸣,更有侍女故意发出的尖叫声,乌烟瘴气乱成了一团,这种气氛让林齐很是享受。水手嘛,码头的工人嘛,他们就应该过这样的日子不是?
离开码头区,林齐大步向南城商业区行去。
周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