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本凶悍之逃嫁太子妃+番外 作者:惑乱江山(潇湘高收藏vip2014-10-08正文完结)-第4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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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准备的不多,大抵在三五篇的样子,按照惯例,完结之后一个星期最少会有一更,多则两更。
接着,便仅以以下之言,献给我真正的读者们,也为我这一年作纪。(⊙o⊙)其实也就是一些血泪史和掏心挖肺想说的话……
迎来结文,也是迎来一个圆满。比起从前结文的不舍,这一次看得淡一些,甚至还有愉悦在心头萦绕,好似结文了就终于解脱了。嗯,但也还有些缠绵的东西,很狡猾的在心尖游走,挥之不去。
我明白这缠绵是为什么,因为结文就意味着结束,它甚至意味着失去,意味着我会失去电脑、或是手机面前的一些读者,也许是你、你、抑或是你……
但它终究要走向结局,不论我愿意或是不愿意。
这一年我得到的尤其多,得到的荣誉,支持,以及一些令我甚至有点得意的“战绩”。而这些东西,全部都来源于我的读者们,你们的给予。这一年我们在文中相逢,一路作伴,荣辱与共,最终结果也还算是荣耀!
而这一年的经历,也尤其多。那些因为年少不知轻重,说错的话,做错的事。还有那些睡着躺的枪和无端飞来的横祸,都将我重重打磨了一番。这一路我不记得我崩溃过多少次,却记得我是怎样一次又一次咬牙站起,迫自己继续向前。因为从来不愿辜负那些期待和支持的眸光。
来源于你们的两句话,一直令我铭记在心:
“爱不尽,伤何惧?”
“你输,我陪你东山再起。你赢,我陪你君临天下。”
《太子妃》连载这后半年来,我活得极忐忑,甚至是小心翼翼。不敢在公众场合说太多话,担心说错。任何事情不敢冒头,担心再次站到风尖浪口。我记得两年前我到潇湘书院的时候,未满十八岁,签约之时尚需要监护人签字,如今两年多下来,我好像长大了很多,而这种“长大”,已经超越了我的真实年龄。
从前我会犯错,会说错话,但那是最真实的我。可我也渐渐明白,那样的我,其实并不被接纳。于是我开始学着该怎样对其他作者、对读者说话,却无论如何学不会,在终于明白自己欠缺这一门艺术之后,慢慢学会了沉默,回读者群的次数也越发变少。
多说多错,百言不如一默。
而关于这本书,大抵是我所有书中,传达理念最多的一本。它不仅仅是一种文笔上的进步,也是一种因为执笔者心态慢慢成熟,传达的思想也越发有可鉴性。
澹台凰,她是女主。坚毅刚强责任心重,会犯二,明睿理智,重情义又豁达,心怀善念。她是我笔下最沾地气的女主,拥有人的复杂性和矛盾性的女主,也是我极不欣赏她过于刚毅、不解风情的性格,却又最喜欢的女主,我喜欢她豁达,喜欢她明朗。
“对于爱过的人不要恨,对于在意过的人不要责怪。”这是一种心胸,也是一种智慧。
君惊澜,的的确确是我有史以来塑造得最成功的男主。这种成功并不体现在他对女主的宠,也不体现在他外形如何出色,更不体现在他的性格。而体现在他是真腹黑,尤其在心计方面,聪明方面,几乎能令我这样头脑简单的人,绞尽脑汁的去写。我想他的存在,应当很能满足很多妹纸们心中对于未来另一半的想望。
而其他的各有千秋的男配,大抵也是为了这一种成全。这么多美男子,总有你们喜欢的一个对吧?
值得一提的,是陈轩画。她是一个很骄傲的姑娘。她就是她自己,不因任何人或物,去借由旁人的身份得到自己想要的。所以我也希望,我的读者们也是这样,不论倾慕任何人,都永不要迷失自己!
因为——你自己,不论是好是坏,都最值得你骄傲!
说起她,便想起苏夏。这样一个人物,来源于我一度在网上看见粉丝为了自己的偶像模仿、自残、甚至自杀。我想苏夏的存在,是一个示警,尤其给我那些年纪尚小的读者看看,令她们理智。
有读者看完,在微博里告诉我,她觉得自己就是苏夏,我便是她心中的太子。这样的喜欢,我应该感到愉悦,感到自豪,而事实上我也的确开心。但,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我从不指望我的作品能宣扬什么正能量,但我却希望我的作品能够教会人理智,教会人更加懂得珍重、珍惜,尤其是珍重自己!
还有笑无语和楚长歌,我想我对他们的寄托,便该是苍天并不总是公义,但也会有因果循环之时。教会人勿失勿忘,做任何事无愧本心!
皇甫轩和刘玲玲,大抵是我是受了上本书劫财的影响。因为劫财对君临渊下手太狠,很多读者至今没有缓过来,包括我自己。所以这本书,我不敢大虐,说现实一点,太虐了以后就没几个人敢看我的书了。说随心一点,就是不忍,不忍心再折磨自己,也不忍心再折磨读者。
所幸最终我成功了,看了劫财的人再看太子妃,大多表示只是心塞,并未流泪。
那么,同理。我想你们知道,我该是不会杀了楚玉璃的。楚玉璃身上有太多君临渊的味道,而我笔下终究只能有一个君临渊,所以他会活着,梦子汐也如是。
还有文中很多人,便不再多提了,再提大抵要把后记写成一本长篇小说。
于是我感到开心,这一路很多人在争议我的人品。但不论我人品到底如何,最终我的书,值得倡议的思想还是要多一些。嗯,其实我就是一个不当好人,不立牌坊,不在意人品不人品却还是在努力写书、认真传达正当理念的极品渣,管我人品干啥,书好看足够!是的!
话说有我这样自黑的么?(⊙o⊙)…
算了,反正我也不太白。
但到这里,我必须感谢,感谢那些不吝于用自己的腰包,来支持正版订阅的读者。作者们总喜欢说,看正版,是对作者最基本的尊重与支持,我亦如是。因为一个作者,想要写好书,必须先吃饱饭。于是犹为感谢你们这些……衣食父母?
嗯,是可以这样形容的。
所以看正版的读者,谢谢你们给予我的肯定与支持,而在我看来,你们都是拥有高尚品格和高贵灵魂的人!哎,这时候肯定会有人说我又在讨好读者,马屁都拍上了。
是的,我就是在讨好读者,我就是在不遗余力的拍你们马屁!因为——你们值得!
也感谢那些送我上榜的妹纸,用你们的付出,换来我的荣誉、也换来了太子妃的出版,这一切都归功于你们。因为如今出版更重视的是人气,也是你们给的那些榜单,才有了我这本书成绩。
《一生一世笑繁华》,愿与你们共看这繁华!
谢谢你们这一路扶持,一路风雨同舟,一路不离不弃。看着我跌倒,帮助我爬起。
爱不尽,伤何惧?
在八月尾的时候,30号的题外话,我第一次展露出一种无能为力,因为身心俱疲,那段时期便开始靠安眠药才能睡着,也正逢实习期来。于是我想是否该放下这些,写完太子妃之后就此停笔,去做点简单的工作。也许会有读者不舍,但我从来以为,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替代,我今日离开,你们也终究会遇见更喜欢的作者和作品。
但,那天我把题外话放出去之后,便有读者不断戳我QQ,几千字几千字的发来,字字句句都在描绘一种不可替代。竟也还有人为此落泪。拿着电话,对我哭到泣不成声。
人不多,情却真。
我不知道这些喜欢和不可替代,对于这些可爱的妹纸来说可以持续多久,但在感动到落泪那一刻,我忽然不想辜负。回绝了姑姑为我找好的工作,在群里答应这群妹纸,写完书我会休息一段时间,你们肯等,我就肯写。
那一刻群里雀跃,极单纯的开心着,她们都不知道我所谓“休息一段的时间”是多久,也不知道我下本书会写出什么玩意儿来,说不定下本书令人很绝望,或根本不堪入目,但她们就很开心。
我曾说,你们在,故我在。
如今你们还在,我似乎没有理由不在。
我是一个很倔强也很坚持的人,一本书开了,不论中间经历什么,我也会带着它走向结尾,对读者负责,对自己的作品负责。就如同写作的初期,守着五个收藏和空空如也的评论区,我也坚持写完了自己的第一本书。
那么,为了避免我结文之后,跑走了一去不返,我便在这本书大结局当天挖下新坑,只要坑在,只要哥还是活的,一定会回来填。
至于啥时候回来填,就看你们的了,到时候请不要吝啬的为我收藏!哈哈……
新书亦还是穿越。新书的女主,你们都见过。在书中南海的船上,出现过的救了翠花的红衣女子,那个风流却不下流、颇有花间浪子调调、酷爱美男子、可攻可受、把宠物的口头禅教育成“有美男子中春药,需要我以身相解吗?”、其实内心很专一的家伙。其实也有看过劫财的人,都猜到了她就是大明湖畔“妖孽”的死党——妖物!
我想下本书的男主和女主,都应该不会令你们失望。
结束便是开始,末路也意味着新生。
这一片麦田硕果累累,下一片麦田愿你们能与我共同开辟!
接着便借用一首诗歌,为我们这一路相伴、相守、相持作纪: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与子偕行!愿一生同行,愿生生不离,愿相伴无悔,愿你们一世安然!
最后的最后,我会默守这一方麦田,辛勤的开辟新的麦田。
在我的海岸,等着你来……
今天说了这么多,大结局的题外话就不再多说了。
关于承诺过的即墨离和笑无语的福利,结文之后,我会尽快赶出来发在正版群里。另外也告知一下大家,最后一篇番外更完的第二天,正版读者群可能会闭群,但实体团购群不会闭群。因我事多,正版群从来交给管理员在打理,总不好意思结文了还麻烦她们。所以为了避免意外,要看各种福利的妹纸们,这段时日抓紧进群么么。
嗯……预计番外期间或者写完番外之后,我还会被出版编辑抓回来写实体下部的出版公告,所以我们不会分别太久。
也请记得大结局当天去收藏我的新书,让我们能继续快乐的一起荡双桨,永远在一起不分离,嗷呜~!挥爪爪,闭关去造大结局去也,嗯?我今天是不是忘记了跪求月票(⊙o⊙)……
【073】大结局!
更新时间:2014…10…8 9:48:25 本章字数:80622
没有心跳了,怎么办?
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却确定楚玉璃绝对不能死,她不能接受这样的结局!爱情这东西本来应该美好,绝不该是传染病一样的毒,害死一个又一个人!皇甫轩已经……楚玉璃不能再出事!
她顾不得那许多,茫然无措之间,飞快的将楚玉璃放到一旁的床榻之上,用内力按压他的胸腔,试图激活心跳,这里是古代,没有电器,不能用电激活,他也不是溺水。这般行为,恐怕什么用处都没有!
可,除了这样的做,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才有可能救活他!
此刻,他一张如玉温润的脸没有半点生气,但还是该死的好看,就像他说的,死也不会太难看。可却偏偏好看到令人心疼,当她的眼神从他精致的眉眼之上,一点一点的扫过,竟感觉是拿着一把刀子,一点一点的在自己的心上刮过。
疼痛,刺骨。
这种痛意并不来源于爱情,而是一种生冷生冷的疼,源于对朋友的珍惜。她并不值得他如此,她也忽然觉得疑惑,身居高位之人,本应冷酷、本应无情、本应狠毒,将江山和利益,永远当成第一位,但是她遇见的人,似乎都是例外!
一个一个例外的傻子,叫她无所适从。恍惚中记起什么,也是终于明白自己并不擅长医术,未必能救人,说不定不能救人,反而还害了人!与其自己摸索,不如……
她正想扭头高声尖叫,让下人们去请御医,也就在这会儿,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颇为急切,像是琵琶之声,一下一下落在玉盘之上,嘈嘈切切,来得很快!
澹台凰慌忙转过头一看,门口进来一名红衣女子,她脚步很快,正是南宫锦飞奔了进来,她此刻脸色发沉,显然这会儿也不是很高兴。毕竟楚玉璃的伤势和病情,是她好不容易才稳住的,但是这小子一点都不珍惜自己身体,令她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几千几万个不值得!
要不是惊澜那小子求她来,莫说是救楚玉璃了,她根本不会管!神医门的人,从来不救求死之人。
她急匆匆的过来之后,冷着一张脸一把挤开澹台凰,飞快的摸了一下楚玉璃的脉搏。
随后沉下眼眸,似有点吃惊,看了看地上那些被澹台凰放出来的黑血,这才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来得及时!也是这小子命大!”
话一说完,从袖中掏出一枚白色的药丸,放到楚玉璃口中。
随后,她似平静了一下自己不豫的心情,调整好了之后,才颇为愉悦、满含赞美的对着澹台凰竖起了大拇指:“我给他吃的世上仅剩的一颗能解百毒是药丸,碧玉回魂丹。是惊澜的父皇二十年多年前用命换来的,当年百里惊鸿那家伙倔强,不肯用药,如今倒是阴差阳错救了楚玉璃一命!你也给他放了不少毒血,避免了毒气游走到全身,出去吧,我有把握救他!”
是不高兴,但是不高兴也是要救人,没必要接着摆一张苦瓜脸。
澹台凰一听南宫锦这话,心下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有点酸涩。心头感慨复杂,在他没有心跳的时候,她感觉自己都快疯了,又害了一个人,这会儿南宫锦却能说有把握救!
简直就是地狱忽然飞奔而起,冲到天堂的转变。这番愉悦之感,轻易不可言表,只是这会儿也一有点发愣:“你怎么会来……?”
她现下不是应该在煌墷大陆,为王兄制药吗?
“还不是惊澜那小子看楚玉璃不反抗,怀疑有鬼,就让我来了!行了,我要救人了,你再不出去就真要给他收尸了。快快快,出去!”南宫锦有点不耐烦的说着,将她往外头赶,并决定这事儿处理完了之后,就再也不多管这些闲事了。
她明明一个隐居的人,自己和百里惊鸿一起到处游山玩水,多好!为啥一再出来给人当专用大夫,帮一下惊澜他们,那是应该的,但是这些不相干的人,也要他们救,是怎么回事儿啊!
别的就罢了,主要这般搞得好像他们神医门的人,就根那街上的大白菜似的,随便一伸手,就来救人了!身为神医,不是都应该脾气古怪、性情差,救人需要门槛吗?比如恶俗的一命换一命什么,比如让人倾家荡产贩卖人口什么的,但是这近年来搞的……嗯!生气。
其实最最让她恼火的也不是什么门槛不门槛,面子不面子,而主要是上次瑾宸为了帮楚长歌,那一次不仅是要用医术,还有用内力续命,耗损了不少真元。
回夜幕山庄养伤,她来之前便看见儿子脸色惨白得很,照顾了不少天,但是药物也没什么用。如今冷子寒和百里惊鸿都已经赶回去了,上古神功的损伤,她也帮不上什么忙,只希望这两个人回去能有所帮助。所以这会儿心情也是急躁,只希望快点解决完这些,赶紧回去。只是这个,她没对澹台凰说。
所以这些事情,也都是澹台凰不知道的。
尤其楚长歌和楚玉璃,跟他们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