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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夫人,夫人 作者:黛色微微(晋江vip2013.01.13完结,豪门世家,强取豪夺)-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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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金陵冷笑一声,“临时有事?可真够忙的!”
  王老爷此时睁开眼睛,沉吟道:“初出牛犊啊!”
  “王老爷谬赞了,我家老板实在是临时有事。”杜军面无表情,但说话依旧恭恭敬敬。
  王老爷毕竟辈分在那里,无论哪个年轻人,请到他亲自出面已经是本事,殷仲却偏偏把人扔在这里面都不露,不得不说,就算是再有能力的人,让人挑出道理来,都是不好的,杜军也不知道自家老板在想什么,但他只要完成老板的交代就好了,老板指到哪里,他就打到哪里。
  眼看时间差不多,杜军鞠了一躬,然后说道:“很抱歉,老板说打电话来不太礼貌,让我亲自过来道歉,希望王老爷千万谅解,改天老板定会上门赔罪。”
  下定决心只当传话筒,王家兄弟请他入座,他推辞,王老太爷问话,他一问三不知,十分钟后,终于才顺利从抹香居出来。
  而被留下的三父子,心情自然不好,王老爷狠狠顿了顿拐杖,站起来,大儿子王金陵赶紧上前扶了,父子两一前一后也往出走,王金瑞也想跟上,却被哥哥呵斥一句,只能远远跟着,不敢再靠近了。
  恰巧从门里出来,却遇到几个常常一起玩的,看见他,马上哈哈招呼他,“不是说今天有正事吗?怎么也到这里了?”
  王金瑞是难得被父亲叫着陪同,自然当做一件正要紧的事情对待,一早将所有的活动都推得一干二净,可是今天他们的正事就是在那里白等一场,说实话,他对那个不给面子的殷仲很是气愤,但气愤的同时,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幸灾乐祸。
  从小到大,兄长就是被当继承人对待,而自己,自然是好好当一个富家子弟就万事大吉,不得不说,小时候,他可算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因为哥哥总是忙于各种课程还有辅导,父亲对他十分严格,因此,那一些被掩藏的父爱,自然而然的就倾注于自己身上,母亲是个传统的大家闺秀,坚决认为继承人不能因为该感情影响判断,所以对哥哥,也是管教对于慈爱,那一腔母爱,同样完完全全属于自己了。{阅读就在,}
  那时候,他是得意骄傲的,相比于哥哥,他认为自己才是父母真正所钟爱的儿子,但是等到他渐渐长大,过了青春期,过了青年,才满面明白,他们真正宠爱的,是哥哥。
  在他们心里,不要想有多少平凡人的感情,他们眼中,王家才是最的,他们把王家给了谁,才算是真正爱谁,这么简单的道理,他明白的时候有些好笑,但早就晚了。他就算气愤委屈,也没有抢夺的能力,他不过是个被圈养出来的笼中雀,气愤着华丽的笼子,可就算这笼子打开,他也飞不出去,他没有那经历风雨的能力。
  因此在他心中,父亲跟兄长,那是一个不可逾越的法则,看见有人功能与蔑视他们,这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
  王金瑞都已经看不见走了很远的父亲跟哥哥了,于是心情很好的跟朋友打招呼。“已经办完了,你们今天在这有活动?”
  “下午去钓鱼,在这里集合,去不去,一起呗?”
  男人盘上王金瑞的肩膀,“今天云少也在哦。”
  “云少?”
  “没错,他回来了。”
  他所说的云少,是宣传部长的长子,今年才十九岁,却是这群公子哥儿里面的头一个。
  要说起来,王金瑞的处境很尴尬,他玩儿的那会,身边都是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纨绔子弟,后来纨绔子弟们长大了,成家的成家,立业的立业,他身边的纨绔们自然换了一拨儿,都是年纪比他小的,这一波已经又换过了,现在经常聚在一起的,已经是第三波,他这个老纨绔,很是鹤立鸡群,他当然也有事业的,但他那点玩笑一样的事业,根本用不了他打理,或者说,他不认为自己应该把时间花在那一点小打小闹中去,但又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不过不管他的年纪有多么大,在这群公子哥儿里面,也不见得能有领导权,每一个集体,都有一个集体的规则,除了年纪这些无用的东西之外,还有身份,还有能力。
  云少虽然年纪不大,但他跟他们不一样,王家虽然有钱,但毕竟是商家,云少却是正正经经的**,他们手里掌握的资料,其他人是无法获得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同为商业家庭出身,所有的家族对殷家都有一份无言的崇敬,比如王家儿子,可以跟外交部长得儿子交往做朋友,那么殷家儿子的朋友圈子里,多得是元帅的儿子还有亲王伯爵的儿子。{阅读就在,}
  而且殷家,跟外交部的关系,一向密切。
  王金瑞想了想,问道:“云少回来是为了?”
  “你难道忘了?明年就要改选了。”
  官场的规则他是不明白的,不过王金瑞跟云少也算熟悉,虽然说不上什么派系,但他想反正回去无事,不如今天就在这里玩玩算了。
  于是一转身,又跟着进了另一间包厢。
  抹香居是一座茶楼,这茶楼开了不过两年,但是布置十分雅致,很得他们这一群整天闲着没事干,又偏偏喜欢装高雅的公子哥儿喜爱。
  王金瑞进去之后,跟其他人打了招呼,坐了一会,经理亲自进来了。
  本来也是常事,像他们这样的公子哥儿,去哪里,老板多少都会露个面的,可是一听这个茶楼的经理居然姓陆。
  “你说叫陆什么?”
  “陆青云。”
  王金瑞心里咒骂一声,居然好死不死的,这么久都不知道抹香居是他的!
  气的要吐血。
  王金瑞碰一下摔了杯子,这感觉,就好想吃香喷喷的吃完的蛋糕,才知道这蛋糕是用屎做的一样。
  陆青云,陆衣衣的二叔,冤家路窄。
  虽然跟陆衣衣说要订婚的时候,并没有跟陆家有来往,但王家还是调差过的,而且陆衣衣的父亲在魔都经商多年,大家多少有些了解。
  陆衣衣的父亲陆青城,有一个弟弟,陆青云,还有一个妹妹,陆青青,他们家是那种传说中的书香门第。陆家老两口都是大学教授,一辈子与书本为伍。对于自己大儿子从商这一点,他们虽然不反对,但是也绝对不喜欢,现在的商人,在他们讲了一辈子大道理的人眼中,很少有良心的,大儿子过世之后,儿媳妇何金华做的太过分,老两口干脆就不认儿媳妇,孙女被带走之后,他们干脆就不来往了。
  陆青云跟陆青城的关系还算不错,但是兄弟感情是兄弟感情,为了陆青城留下的那点家产,他跟何金华当年闹得不是一般的激烈,但当时何老爹还在世的,小小一个陆家怎么能争过帮女儿出头的何家老太爷。
  这些过往,王金瑞八卦一样知道的清清楚楚,心里也明白,这个陆青云说起来,如今跟陆衣衣也没有什么关系了,但就算没有关系,陆衣衣现在依然姓陆啊!血缘关系断不了,想到陆衣衣,他满心的气愤就无处抒发。
  想来想去,总感觉自己被陆衣衣耍了。
  一个女人,怎么能变得那么快?
  跟他在一起是为了王家的家业,一转眼又盯上更加有财有势的殷家少爷,真是!
  他现在不能拿陆衣衣怎么样,但忍不住迁怒。
  这一下,公子哥儿们哪里不明白王二少要找麻烦了,路医药股恩王金瑞那点事儿他们都是知道的。
  只不过,他们找麻烦不是刷桌子砸板凳,今天云少要过来,王金瑞当然不敢在这里做什么,但之后,抹香居要是死了客人,烧了个房间,就不一定了。
  猛地站起来,王金瑞理了理衣领跟大家告辞,“我还有点事儿,云少来了帮我说声抱歉,改天再为他接风。”
  说完要走,笑嘻嘻的青年留了几句没有留下,变出门送他,眼看着王金瑞离开抹香居,刚才还笑着的青年,马上收敛笑意,拿出电话。
  “办好了?”
  “他已经知道抹香居的老板是陆青云了,云少。”
  “很好,今天你们好好玩吧,我不过来了。”
  通完电话,青年又恢复了笑容,嘻嘻笑着,跟朋友们计划下一个玩乐地点去了。
  {阅读就在,}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双更,谢谢捧场。
  明天三更,敬请期待。
  我要谢谢几位姑娘。
  我什么都不说,但我什么都知道。
  天清气朗,大家开开心心啊,啊哈哈哈!!!!
  二五零书院:黛色微微写的《夫人,夫人》怎么样啊,如果感觉不错的话,请记得及时收藏噢!


☆、30、第三十章

  30、第三十章
  陆衣衣手上多了一枚戒指。
  订婚戒。
  本来有一枚;用来做殷天涯夫妇承认陆衣衣这个儿媳妇的信物。是专门从英国空运过来的,据说曾经是某一位伯爵夫人的首饰;后来流落民间;被人买下;后来拍卖几经周转才到了殷家手中,也是霍敏佳订婚是的戒指。
  可是,陆衣衣的手指型号不配合,那枚戒指也不是能所以改变大小的;她带着并不合适,于是收下那枚戒指的同时,殷仲又请人重新定做了;这才有了陆衣衣手上这枚。
  白金戒指;很简约的设计。
  她跟殷仲一人一只。{阅读就在,}
  陆衣衣刚开始有些别扭;后来想要拿下来收好,殷仲不同意,硬要让她戴着,等戴了几天之后,陆衣衣就习惯将它漠视掉了。不过对于总是乐颠颠的到处显摆戒指的殷仲,她是很无语的。
  曾经看过一个笑话,大冷天不扣衣服扣子,就是为了显摆新皮带,陆衣衣觉得,殷仲应该差不多快到那种地步。
  “你不是不去见王家人吗?怎么现在又要去?”
  殷仲打完领带,在等陆衣衣一起出门,殷仲去王家,她是跟梁蓉见面。对于前几天殷仲放了王家父子的鸽子那件事,她是知道的,只是,那天不见,今天主动跑过去,陆衣衣就不太明白了。
  殷仲呵呵笑,在她脸上揪了一把,“很多时候,要解决一件事,姿态最,我不去,因为我去不去别人都不能把我怎么样,我去,是因为我可以尊重他们。”
  殷仲知道陆衣衣有兴趣,笑着说道:“不过这中方法还想对你来说不适用。”
  这种强盗手段他习以为常,在别人却是不一定行得通的。殷仲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打拳,后来稍微大了一点,就跟着十三街那群黑手党家的儿子们打架干坏事。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他真的就如他表面看上去的那样,是一位乖巧风度的贵公子,可是奈何,他有一个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哥哥,甚至他跟陆衣衣如今这样的状况,都可以说是他那混蛋哥哥一手造成的。
  想当年,他还是个纯洁的小男孩,四岁之后,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天天在一起生活的哥哥。
  他的哥哥,是他们家的传奇人物。
  这件事要慢慢说来。
  话说殷家二少殷天涯结婚三年之后,生下了他们第一个孩子,这孩子天子聪颖长相可爱,做为长子,自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后来,大约在这位小少爷六岁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这时候的小少爷已经完全能够自理,然后,所有人发现,他不喜欢白天出现在任何场合,至于他在那里?没有人知道。最开始,殷天涯以为儿子被绑架,带着一群走狗风风火火跑到十三街准备找教父做‘朋友’。
  后来还报过警,但,最后只能表明,这位少爷就是个神人。
  他总是莫名其妙的一消失就是好几天,然后突然就回来了。
  有时候回到家,已经在家里住了一个月多了,全家老少包括那么多佣人,居然没有发现。
  当二少爷,也就是殷仲出生之后,殷天涯夫妇,已经对大儿子绝望。
  为什么殷仲是殷家三少爷?
  殷家离得那么远,但并没有分家,是把所有的孙辈放在一起按年纪排的,其实殷仲是老四,而带回中国老宅老爷子面前认祖的时候,殷天涯夫妇硬是没找到大儿子。
  以至于很多人怀疑,殷仲有个哥哥这件事,是他们自己幻想出来的。{阅读女频小说,请baidu:}
  但,殷仲对天发誓,他的哥哥真的存在,他记得,大约在他五岁开始,他的哥哥终于不会三五不时的失踪了,而是每天住在家里,虽然白天还是找不到他在哪个旮旯。事实表明,他之所以不闹失踪,是因为对自己这个弟弟产生了特别的兴趣。
  这个特别表现为,每天大半夜的爬窗到弟弟卧室,然后偷了弟弟躲开佣人的耳目,到外面……发癫。
  那时候的殷仲,是个真真正正的小绵羊,全心全意的信任着这个安全的世界,当然更加信任自己这个长得好看又聪明的哥哥。
  于是,哥哥说什么,他听什么。
  六岁不到的他,偷过妓/女的内裤,刮过黑手党老大的胡子,堵过总统家的水管,更多的时候,被哥哥拉着,随便爬到一座高楼顶层,然后对着月亮鬼哭狼嚎。他的哥哥,总是用一件宽大的连帽大衣将自己裹起来,姣好的面容跟身材,全部隐藏在黑暗中。
  那时候对殷仲来说,这全部是新奇的游戏,但是不可否认,渐渐地,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一度大到无法无天被父亲关黑屋,他记得自己好像是迷茫过的,因为哥哥教给他的东西,跟父亲母亲,还有老师教给他的不一样。但是每次,哥哥都能证明自己是对的。
  虽然人类生活在文明世界里,但是依然适用丛林法则。
  当殷仲过了十岁,他已经敢带着两个毛头小子横卫斯蒙翰大道了。
  无法无天的日子过得太久,从来没有遇到过挫折,也就从来没有将另一个人当做一个独立个体才思考过。他以为他的法则全世界都适用,这还不是关键,关键他的哥哥,那个不知道怎么形容的男人居然告诉他全世界的女人,都喜欢一种两条尾巴的猫,那猫很难弄,但是要是哪天真的不小心得罪哪个女人,就去把那猫找来。
  他,居然信了,还一信就是十多年。
  殷仲恶狠狠地,想要问他这世上有哪门子两条尾巴的猫,可是被关在家里的这几年,他硬是没有见到那家伙,虽然,据说他曾经回家住过几个月的。
  往事不堪回首,殷仲觉得事情错就错在,自己居然不是长子,所以才被带坏了。
  陆衣衣见他一脸郁卒,以为不想跟自己说这些,于是也就没有再问什么,两人上了车,先把她送到约好的地方,并且跟梁蓉碰了面,殷仲才离开。
  梁蓉看着远去的汽车呵呵笑了一声,打趣道:“这个还不错,衣衣,你看嘛,谈恋爱结婚就要找这样子的,长得好看,又喜欢你,还很贴心,不像有的男人……”说着瞟了自己男朋友一眼,“榆木疙瘩一个。”话虽这么说,但那眼中,还是掩藏不住的幸福笑意的。
  今天之所以约陆衣衣,是为了帮他们看结婚戒指,他们对珠宝之类并不熟悉,所以一定要陆衣衣帮忙参谋,过年之后,两人也要结婚了,对他们开说,结婚戒指实际上是不小的开销,必须得慎之又慎。
  可是陆衣衣却很羡慕他们,跟喜欢的人顺其自然的相遇,自然而然的在一起,水到渠成的结婚,然后一起慢慢老去,没有什么风浪,没有什么不得已,哪怕整天的柴米油盐,其实也很有滋味,相比起来,自己的所谓婚姻,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梁蓉很高兴的拉着陆衣衣,扔下一个男人在后面默默当尾巴。
  兴高采烈,看什么都喜欢,结果三人逛了一上午还是没有决定好,梁蓉已经累得走不动,陆衣衣穿着高跟鞋,脚也开始发酸,两人提议去吃饭,还没有出来,就看见sherry挽着一个女人,从前面走过来。
  她们也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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