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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译林-2006年第1期-第52章

小说: 译林-2006年第1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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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拍摄电影《肉色》。 
  1984年,出版《梅杜萨之筏》。 
  1986年,出版《一个婴儿的生活》。 
  1989年,出版《我是作家》。 
  1992年,出版《拳击手的疯狂》获勒诺多文学奖。 
  1997年,出版《弗兰兹和弗朗索瓦》,获法国语言大奖。 
  2005年,出版《在母亲家的三天》和《莎乐美》,前者获龚古尔奖。 


美国总有一天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阿根廷]丽塔·吉贝特 著 尹承东 译 
  阿根廷女作家丽塔·吉贝特出版了《七作家》一书,广泛介绍她采访拉丁美洲著名作家聂鲁达、奥克塔维奥·帕斯、阿斯图里亚斯、加布雷拉·因方特、科塔萨尔和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情况。作家对加西亚·马尔克斯采访的最后一部分是在纽约进行的,此处摘取了这次重要采访的一个片段。 
   
  问:您住在欧洲和拉丁美洲,为什么不住在纽约? 
  答:我不住在纽约是因为受到签证的限制。1960年我曾以拉丁社记者的身份住在这个城市。当时尽管我没有从事任何与记者身份(搜集新闻和发消息)不符的事情,但在我离开纽约去墨西哥的时候,还是收交了我的居留证并且把我列入了黑名单。没办法,我只好每两三年重新申请一次签证,但每次都是没有任何理由地被拒绝了。现在美国给了我多次进出签证。我想过去那种情况更多的是个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城市,20世纪的纽约既出类拔萃又有点怪诞,因此它最终就变成了对一个人的生活限制:不能到这儿来,哪怕是每年只待一个星期。但是我认为在这个城市居住神经也难以承受,我感到太压抑了。美国是一个了不起的国家,因为一个能建设像纽约这样雄伟壮观的城市——这和政府及国家制度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民是无所不能的。我认为美国人民将会进行一次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而且会进行得很好。 
  问:《百年孤独》的成功怎样影响了你的个人生活?我记得你在巴塞罗那对我说:“我厌倦了是加西亚·马尔克斯。” 
  答:《百年孤独》的成功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人们问我在这部著作出版前后我的生活有什么不同,我对他们说:“这本书出版之后,差不多总是又多了400个人围绕着我。”就是说,以前我只是跟朋友们交往,现在又增加了一大帮人要见我,要跟我交谈,其中包括新闻记者、大学生和读者。真是怪事……许多许多读者没有兴趣提问题,只是想谈《百年孤独》。这颇有恭维之嫌。这样的事一个接一个的来,加在一起就给一个人的生活带来麻烦。我很愿意满足所有人的愿望,但是没这个可能,所以我不得不做些小动作…… 
  对吗?比如说,我说要到另一个城市去,实际上只是换一个饭店。这种事是女明星们干的,我向来对此嗤之以鼻。我不愿意扮演女明星的角色,我对那种形象讨厌透顶。此外,欺骗别人故意躲开他们,还有某种道德问题,良心问题……但是我要安排我的生活,有一个时候我甚至不得不说谎话了。我把这种情况归结成一句话,这句话比你说的那句话还要粗鲁:“我这个加西亚·马尔克斯真他妈的倒霉透了。” 
  问:这种树大招风的现象,是不是说人一出了名,大家就一味地来吹捧讨好你了? 
  答:对,我看就是这么回事。但是,困难的是在实际生活中你怎么来对付这种现象。我不仅要对付那些读过《百年孤独》的人以及他们对《百年孤独》的评价(我听到的高谈阔论太多了),而且还要对付《百年孤独》给我带来的声誉造成的麻烦。我的著作给我带来的名声,似乎使我更像是歌星和电影演员,而不是作家。这一切就是最后把事情弄得越来越玄乎,甚至在我身上发生类似下面这样的怪事。自从我在巴兰基亚的报社里值夜班工作开始,我跟那里的出租汽车司机都是好朋友,因为我经常跟停车在对面人行道上的司机一块去喝咖啡。许多人至今仍在开出租,他们拉我时,不想收钱。但是,有一天,有一个出租车司机显然不认识我,他把我送到家我要付钱时,他非常神秘地对我说:“知道吗?加西亚·马尔克斯就住在这儿。”我问他:“你怎么知道?”他答道:“我经常送他回家。”看到了吗,事情走向了它的反面,狗咬起了自己的尾巴。神话逐渐降临到我的身上了。 
  问:我读到了一篇文章,说你在写完《族长的没落》之后,将开始写短篇小说,而不再写长篇。 
  答:我有一个笔记本,用它随时把我想到的短篇故事记下来。现在已经记了60个,我想会记到100个。有趣的是故事本身的加工过程。故事有时来自一句话,有时来自一段生活插曲;有时一刹那间脑子里便形成了一个完整故事,有时好一阵子也想不出什么故事。故事没有什么起点,后来才进来或出去一个人物。我来给你讲一段奇闻,好让你明白我是沿着怎样的神秘之路走向故事。一天晚上,在巴塞罗那,我们家里来了些人。突然停电了。由于是局部停电,我们便叫电工来修理。我用蜡烛为他照着亮让他修理损坏的线路。我问他:“怎么就像见鬼似地一下子就停电了呢?”他对我说:“电跟水是一个道理,打开阀门就出来,一过去电表就记录度数。”就在这一刹那间,我想出了下面这个故事,而且是个完整的故事: 
  在一个没有海的城市里——它可能是巴黎,也可能是马德里或波哥大——一对年轻夫妇带着他们10岁和7岁的两个孩子住在5层楼上。一天,孩子们要求他们的爸爸妈妈送给他们一条带桨的小船。爸爸说:“干吗要我们送你们带桨的小船呢?在这座城市里你们能拿它干什么?等夏天我们去海边时,我们租船。”听了这话孩子们并没有让步,仍旧坚持要那条带桨的小船,结果父亲这样对他们说道:“如果你们在学校考了第一,我就送你们带桨的小船。”孩子们真的考了第一,父亲买了船。当他们把小船搬到5层楼的家中时,父亲问孩子们:“你们要这条船干什么?”孩子们回答说:“什么也不干,我们就是要这条小船,把它放到房间里。”一天晚上,爸爸妈妈去看电影了,孩子们把电灯泡打碎,电光像水一般倾泻下来,充溢了整个屋子,甚至有一公尺的高度。孩子们把小船搬出来,在卧室和厨房里划起来。待到爸爸妈妈要回来的时候,他们便把小船收起来放回房间,然后打开下水道把光放走,又换好灯泡,给人的印象是……家中什么事也没发生。这场游戏使两个孩子变得是那样的了不起,以致他们逐渐能使倾泻的光达到更高的高度。他们戴上墨镜,给自己安上鳍,在床下和桌子下游泳,在水下钓鱼……一天晚上,人们从街上走过,看到从窗户里倾泻出的光亮溢满大街,便叫了消防队。消防队员打开门时,孩子们已经漂在光上淹死了,因为他们在做这个游戏时是那样的心不在焉,以致光都升腾到屋顶上去了…… 
  请告诉我,你觉得这个完整的故事怎么样?就像我给你说的那样,它是刹那间在我脑子里闪现出来的。当然了,由于我讲了好多次,每次我都会发现一个新的角度,改变点什么或者加个细节,但是总的意思是不变的。在所有这一切中,没有什么主观的东西和可预言的东西,我也不知道这种事何时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完全是被想像拖着走,是想像告诉我何时可以何时不可以。 
  问:你写长篇小说的起点是什么? 
  答:一个完全出现在视觉里的形象。我想有的作家开始写一部长篇小说是出于一句话,一个想法,或一个概念。我只是出于一个形象。《枯枝败叶》的出发点是看到一个老头带着他的孙子去参加葬礼;《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看到一个老头在等待什么;《百年孤独》是看到一个老头带着他的孙子到马戏团去见识冰块。 
  问:所有作品都开始于一个老头…… 
  答:我儿时的保护形象就是一个老头:我外祖父。我不是在父母身边长大的,他们把我送到了外祖父家中。我外祖母给我讲故事,我外祖父带我去长见识。我就是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成人的。现在我发现,我总是看到我外祖父的形象朝我展示一些东西。 
  问:这最初形象的发展过程是怎样的? 
  答:我把他放在脑子里反复酝酿……那不是一个很自觉的过程。我的所有著作都是在脑子里酝酿了许多年。《百年孤独》我酝酿了十六七年。我动手写的东西都是在脑子里已经想了很长时间了。 
  问:你写一部著作需要多长时间? 
  答:还是比较快的。《百年孤独》我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写完了。我认为这是一个恰当的时间。以前我是在工作后的休息时间写,每次都写得很累。现在我已经没有了经济压力,专门从事写作了,我就要舒舒服服地写了;就是说,当感情冲动时才动笔。现在我正在写一部关于一个活了250岁的老独裁者的书。我采取了另外一种写作方式:信马由缰,写到哪儿算哪儿。 
  问:你在写作过程中改动很多吗? 
  答:我是边写边改。我最初写东西时是一口气写完,然后把稿子大削大砍。改完后誊清了再改。现在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我认为是一种怪僻。我写一行改一行。这样,一页稿子写完了,就几乎可以送出版者了。如果稿子上出现一个污点或者一个错误,我就不喜欢它了。 
  问:我真难相信你工作那么有条理…… 
  答:可说条理性非常严格,简直是一丝不苟。你想不到那些稿子有多么干净。此外,我有一台电动打字机。我惟有对工作有条有理,一丝不苟,不过,这几乎是一个感情问题了。我写出的稿子是那么漂亮,那么干净,实在不忍心去改动损坏它。但是,过上一个礼拜我就不喜欢它们了。那时我就可以改动它们了,因为我喜欢的是手头正在工作的东西了。 
  问:你怎样处理清样? 
  答:《百年孤独》这部著作,尽管南美出版社的文学部主任帕科·波鲁阿告诉我在清样上可以放手爱怎么改就怎么改,但我只改了一个词。我认为,最理想的是写好一部书先印出来,然后再去改。当一个人把自己的作品寄给出版社,印出来后再读一遍,那就等于是往前进了一步或往后退了一步,这是极其重要的。 
  选自墨西哥纳瓦罗出版社1971年版丽塔·吉贝特所著《七作家》一书 


蛰居康沃尔
黑 马 
  外国人估计来康沃尔旅游的不多,因为这里没有闻名世界的名胜古迹。但这里却是英国人蜂拥而至的度假胜地,皆因为这里有英国难得的亚热带气候和温暖的大西洋海水沙滩,还有所谓英国的“天涯海角”——Lands End。这里是英国的西南角顶端,竖有标志牌,引得人们纷纷在此留影。 
   我来康沃尔却纯属偶然,因为我研究劳伦斯的生平,了解到劳伦斯曾在此蛰居一年多,居住在一个海边小村子里。为了实地体验劳伦斯的作品,我才来康沃尔。但这里的景色竟是美得出奇,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这里独特的风情令我着迷,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绝好的去处。 
  一到普利茅斯港,浓郁的亚热带风情扑面而来。这里有棕榈树,这里有英国其他地方难得的灿烂阳光!汽车从19世纪建成的跨海大桥穿过,一路沿海岸西行,一路上成串的海边石楼小镇,游客如云,海滩雪白,海水湛蓝,分不清谁是游客谁是当地居民,整个康沃尔沿海一路欢腾度假的场景,似乎这个半岛陷入了夏日的狂欢中。 
  铁路和巴士均以圣艾维斯城为终点站,这座美丽的小山城,条条石子路小巷里都挤满了川流不息的游客,从高处看恰似一条条涌动的溪水,向海边汹涌而去。街边是生意兴隆的餐馆、古董店和咖啡馆、酒肆书屋,稍微僻静的小街上则是风格各异的小门小户住家,往往是门口窗前花篮参差垂落,考究的绣花窗帘下露出些精美的陶器铜器小摆设,一派小家碧玉样。这种房子在英国通通称作村舍(cottage);其中多半是家庭经营的小旅店,店主一家住隔壁,里面有小门与旅店相通。康沃尔气候比较热,这里每家厨房的门都像中国南方沿海一带渔民的住家那样分成两截,下半截锁住,上半截则打开着通风。 
  康沃尔因为地处海边,民房均用石材所建,山峦起伏,各色石头小楼依山而建,楼前棕榈摇曳,花木扶疏,粗砺与柔媚相映衬,煞是朴素娇憨。这石头与鲜花绿树的小镇在蓝天碧海辉映下显得玲珑剔透。很多人来这里干脆带了帐篷,支在雪白的沙滩上,白天沐浴,晚上听着海浪声入眠,这样度过两天,很是浪漫。 
  更为让我惊奇的是,在寻找劳伦斯故居时,我按照他小说中的描述,沿着海边小径一路走过去时那举世无双的景色。康沃尔半岛的奇特之处在于,陆地高出海面几十米,沿岸全是笔直的悬崖,只有少数的海滩。人们专门在沿岸开辟了行人小径,供徒步旅行观光用,这条小径在悬崖边起伏曲折,一直从圣艾维斯通向“天涯海角”,有几十英里长。据说劳伦斯居住过的小村落就在这条海边小径旁。想像住在临海的悬崖畔是什么感觉? 
  那天我带着女儿在海边灌木丛掩映的小径上跋涉,忽而下到峡谷底,涉过汩汩奔向大海的泉溪,忽而没入丛林中披荆斩棘。有时不免感到胆怯,生怕遇上什么野兽。但很快这种顾虑就打消了,因为我们不时遇上同样沿海岸线旅行的游客,有人竟是要沿路走到天涯海角的,几十英里路呢,实在顽强。据说这是康沃尔旅游的一大特色——沿海步行。 
  走着走着,前面的女儿突然大叫,说看到了天堂般的美景。我赶忙喘息着爬上山,立即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这是怎样艳丽的景色啊。脚下大西洋湛蓝无垠,头顶碧空万里,远山浅草如烟,面前竟是漫坡的紫红石楠花,恰似一块漫无边际的厚重绣毯铺展向海边天际。哦,这就是我翻译过的劳伦斯小说中的石楠丛!这种植物覆盖了康沃尔大地,茂盛得很,其花质朴憨厚,就像我们北方大地上的马齿苋,俗称“死不了”。但只有在这海边悬崖的山坡上,它才开得这么盛,与蓝天碧海构成简单醒目的三色图,让你一看惊诧,二看炫目,三看难忘。康沃尔的热烈、宁静和艳丽是它不同于英国其他地方的特色,很多英国人都说康沃尔无论从文化风光还是民风民情都和英国大相径庭,有一种异域风情,让人不虚此行。 
  劳伦斯蛰居的那座小楼就与这原始艳丽的景色近在咫尺,俭朴的农家石屋依山临海,深陷在野灌木丛中,远离尘嚣。劳伦斯给这房子起的雅号是“美人鱼村舍”,因为据说附近的海底确实有美人鱼出没,在夏夜里,能听到她们一家人的歌声。现在仍有人家住在劳伦斯故居里。隔壁的房子里住着一位从中部退休来的老人,他的房子仍保留着当年劳伦斯给起的雅号“罗南尼姆”,这是劳伦斯努力联络一批文人艺术家成立的一个远离红尘的理想村落的名字,但终归人们抗不过现实的压力和诱惑,没人响应,劳伦斯只能将这房子命名之。原文典出《圣经》,是希伯来文,意为: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 
  如今的康沃尔已经成了著名的旅游胜地,但当年却是地老天荒的蛮夷之地。劳伦斯夫妇选择了大西洋岸边沼地上的一个小村落住了下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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