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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收获-2007年4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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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尺长的铁线,向电网上一触,立刻,电网的零线和火线交混,火光一闪,远处传来巨大的“嘭”的一声,继而四周一片漆黑。 
  电断掉了。 
  在监狱内的报警枪声尚未中断之前,张决的身影已消失在狱墙外沉沉的夜色之中…… 
   
  17 
   
  ……三年过去了。 
   
  18 
   
  “那一个是吗?” 
  “做乜啊?” 
  “我想看看”。 
  “你系度做紧乜?” 
  “你说普通话行吗?” 
  “可以。” 
  “我就是想问,”张决对那个碟片商店的老板问道,“你这里有《爱情》这首歌吗?” 
  “有的。”那个五十多岁的高颧骨老板说,他拿了一张碟片递给张决。 
  “郭富城的?我不要郭富城的。”张决说。 
  老板又拿了一张。 
  “许美静的?也不是。怎么都叫《爱情》?”张决摇摇头。 
  老板又找了一张,“这还有莫文蔚的。” 
  又黑又瘦的张决望着远处的楼群,那里有他极其陌生的广州长途汽车站。是的,三年来,他打过无数次的短工,却无法得到一份固定的工作,他经历过无数座城市,却没有留下一丝的印象。 
  “你到底要谁的《爱情》?”老板眯着眼睛问。 
  “林志颖的。” 
  “没有,那是多年前的老歌啦,你有十年没听歌了吧?” 
  张决说不出话,他慢慢转身走了。他感到很饿。路过一个简陋的卖包子的小摊前时,他忍不住买了两只包子吃。他不知道那是什么馅的。为了不让人注意到他的面庞,他捧着包子,转向路边的报纸橱窗佯装边吃边看。蓦地,在一份刚刚出版的《人民法院报》那里,他的眼睛不动了: 
  ××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鉴于该故意杀人案已告破,犯罪真凶已被逮捕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本院决定撤销对张决的刑事判决。请张决见到本公告后,尽快回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远处响起闷雷,似乎快要下雨了。张决把嘴里嚼着的包子吐了出去。在街道上,行色匆匆的人们没有一个听清张决的自言自语: 
  “好啊,跟我玩这一套,我才不会上当!” 
  张决拔起脚步,朝长途汽车站相反的方向走去。他记起了多年前一个叫不出名的狱友跟他说过一句话:要想逃得更远,必须走没有沥青铺过的道路。 
  迎着杂乱的车流,张决的耳边响起了一种奇怪的声音,它让他稍感迟疑和陌生,不过还是那么让人心颤和温暖: 
  很久以前梦想飞飘到山头那一边看看什么是爱情…… 
马小康
丁伯刚  
(本文字数:2852)       《收获》 2007年第4期 
字号: 【大 中 小】  
  一 
   
  说起黄田中学初三(3)班这起盗窃案,有两个特点格外引人注目:一,被偷者是全班学生中最不应该被偷的,而偷窃者也是全班学生中最不应该偷窃的。被偷者张建生,家住几十里路外的一个偏僻山村,前几年父亲去世,留下三兄弟跟着寡母艰难度日。每年冬天地里的红薯收获下来,他们自己舍不得吃,一根一根洗净绞碎,磨成粉,沥干晒干,然后由张建生利用上学的机会,翻山越岭挑到黄田供销社卖了,便算家里的一笔大收入。这个星期天的傍晚,有不少同学亲眼看到张建生一身大汗,弯腰驼背挑一担薯粉往供销社去的,没想一夜过去,卖粉所得的二十多块钱竟然从箱子里不翼而飞。惊吓之余张建生不由发出一声悠长的哀号,声音就似一头被宰杀的猪。而另一方面,那个偷窃者马小康在全班五十多个学生中,家庭条件差不多算最好的了。马小康的父亲在歌珊县柴油机厂当工人,每月有一笔固定的工资收入,家里还有三个姐姐帮着干活。全家六人吃饭,倒有五个能挣钱的,马小康在学校不愁吃不愁穿,每星期手头还有不少零花钱,谁会想到这样一个人偏偏做起小偷来? 
  马小康不只做了小偷,而且不知道偷了多少次共偷了多少人,完全算得上一个惯犯,这是让人无比惊讶也让人无法理解的第二点。马小康偷了东西却并不急于用出,他把所有赃物全藏在厕所旁边一间废弃洗澡堂的破衣柜里,一项项分门别类,归置整齐。有现金饭票菜票,有衣服帽子鞋子袜子毛笔铅笔等等,五花八门。初三(3)班班主任王雄指挥几个学生费了好大工夫,才把赃物清理干净,一齐堆到语文教研组办公桌上。 
  “我操,”每个老师走进办公室,猛不丁都会被桌面的东西吓一跳,“这是从哪搬来了一间仓库啊?” 
  老师们指点着站在办公桌前的马小康,“说说看,什么时候在我们眼皮底下搞出一间仓库的?” 
  马小康满脸通红,身子不停地左右扭动着。扭到后来,竟对着说话的老师粲然一笑,似乎这些老师真在夸他。 
  “站好,立正!”班主任王雄怒喝,“都什么时候了,亏你还笑得出来,明明偷了东西,你还有心思笑出来。一个人到底有没有羞耻心啊,你到底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羞耻二字?” 
  王雄把桌子拍得咚咚响,一字一句道:“偷了人家这么多东西,就是地地道道的小偷,就是我们平日所说的三只手。做小偷,是最丢脸的一件事,莫非你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你家爷老子娘老子也没教过你?” 
  王雄把话说得很重,说到后来自己都觉得有些过分,有些好笑。毕竟十五六岁的小孩,一个初中生,实无必要把话说到如此程度的。并且他说的都是什么,羞耻二字,文绉绉的,人家不可能听懂的。但不管懂或者不懂,马小康仍然给镇住了,身子怕冷般皱缩着,只睁起一双疑惑而又惊惶的眼睛傻呆呆看老师。王雄缓过一口气,到门后茶几上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让马小康接着交代盗窃活动的全部动机。 
  “动机?”马小康咕哝着,神情更加惶惑。王雄于是意识到,自己又在文绉绉了。 
  “动机,”王雄说,“就是让你说说为什么要偷这些东西,还有,你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偷这些东西的?偷了这么多东西,为什么自己又不用出去?自己不用,为什么又要偷这么多东西,白白藏在洗澡堂里招老鼠咬?” 
  不用说,这次马小康听懂了。马小康点点头,做出一副沉思模样,极力要帮老师找出问题的准确答案。马小康终于想起来了,眼睛一亮。他说钥匙,是一把钥匙。马小康大声说,怪就怪在那把钥匙。马小康很激动,双手颤抖着在周身上下乱摸起来。摸了一阵发现不对头,他不应该在身上摸,他应该到摆在桌上的那些赃物中摸。当他成功地从一只香烟盒中找出一把钥匙,哆哆嗦嗦交到老师面前时,他的眼泪都出来了。 
  马小康的意思十分明白,是这把钥匙惹的祸,让他做了小偷。他上了钥匙的当。马小康一边说话一边流泪,到后来竟有些泣不成声。 
  事情越来越有些离谱,老师们被吊起了胃口,纷纷围上前,接过钥匙观看。这是一把很常见的钥匙,连在一只同样常见的钥匙串上,钥匙串的铁搭扣上标有“火炬”二字,表明这是火炬牌钥匙串。钥匙有两把,一长一短,一铜质一铝质,旁边还挂着一只由红绿玻璃丝编织而成的虾形装饰物。老师们横看竖看半天,也没看出什么门道来。 
   
  二 
   
  马小康是在寝室门外走廊上捡到这把钥匙的,当时正值放学时间,学生们各自拿着碗,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食堂排队买饭。人多,又乱,马小康没顾得多想,顺手将钥匙放进裤腰口袋,准备有谁问起时再还给人家。可是一连几天过去,并没听到有人问起,钥匙便在口袋里放着,差不多让他给忘了。后来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安排大家跳高。马小康上下跑过几圈,忽然心疼起脚上穿的那双皮鞋来。这个年代的皮鞋还十分金贵,在全班五十几位同学中,能穿得起皮鞋的还只有他马小康一人,再说穿着皮鞋跳高,也不方便。 
  马小康给老师打了声招呼,小跑着回寝室换鞋。初三(3)班学生寝室是由上课的教室改装而成,靠窗两排直不笼统大通铺,中间地面则背靠背搁着两长溜大大小小的木箱。寝室原本就大,从通铺的这头朝另一头望过去,就显得更大而且有点空旷。置身于空旷的寝室,马小康莫名其妙感到一阵不安。他把换下的皮鞋收好,抬起头,茫然无措地透过两边的窗户朝前望望,又朝后望望。这里跟学校的教学区隔有很长一段距离,上课时间一片静寂,偌大的空间只有他一个人,他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根本不会有人知道的。马小康于是又吓一跳。不错,这一刻马小康明白,在他的内心深处,忽然产生了一种很强烈又很奇怪的念头,他想利用眼前空无一人的机会干点什么。他并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干什么都行,就是要干点什么。他颤抖着伸出手,试试探探在身上探摸,谁知手未伸出,感觉手心里已凭空多出一样东西。东西长长的,硬硬的,硌得人发痛。他慢慢把手抬起,打开。原来是一把钥匙。 
  那把钥匙明明放在裤腰口袋,无缘无故怎么跑到手上来了?马小康闭了闭眼睛,忽然知道该干点什么了。马小康没有犹豫,他找出钥匙中那把长的就去开地面的木箱。一连试过几只,并不见纹丝反应,有的甚至连锁眼也插不进去。马小康猜测,这把大的可能不是用来开箱的,于是他换了小的再开。说来也怪,刚把钥匙插进锁眼,只听咯嗒一声,箱子开了。 
  这是他第一次拿人家东西,或者用王雄老师的话说,偷人家东西,留下的记忆也就格外深。马小康从箱底一叠饭菜票中抽出几张,随即原封不动将箱子盖上,锁好。可能正是因为第一次,马小康没有将这把钥匙还给人家,而是悄悄保存起来,一直保存到今天。 
  “那么你的意思是说,”王雄用一根指头敲敲桌面,不动声色问,“别的钥匙你都还给人家了?” 
  马小康点点头。马小康说,别的钥匙用过后他都及时归还了,从没弄掉人家的。 
  王雄跟着点点头,以表示内心的赞赏:“盗亦有道。”王雄说,“我的意思是说,小偷也有小偷的规 
矩。你偷了人家东西,却能把钥匙及时归还,这点做得不错,值得表扬。” 
  马小康又一次把脸憋红,身子急剧扭动着。马小康把脸上的红憋了好久,颜色越憋越深,身子也越扭越快,最后突然回过头,对着王雄一笑,笑得很灿烂,带着点少年的羞怯。 
  有了第一次,当然就会有第二次。第二次在一个星期之后。同样是一节体育课,几位参加长跑的男同学脱下外衣外裤,随手丢在篮球架下,其中一把钥匙竟然当着马小康的面哗啦啦从口袋里滚了出来。马小康全身一抖,他感觉自己又有些控制不住。他同样做了个脱衣脱裤的动作,弯下腰悄悄捡起那把钥匙,接着借口先换鞋再脱衣,迅速跑回寝室开了另一位同学的木箱。 
  初三(3)班的体育科任老师叫林观胜,此刻也挤在办公室看热闹。随着马小康的讲述,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终于忍不住高声嚷嚷起来,说,我操,原来你都是上我的体育课时拿人家钥匙啊。林观胜说今天你一定要给我交代清楚,为什么只在上体育课时拿人家钥匙,不在上其他课时拿人家钥匙?其他老师都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看得他的脸色更难看了。 
  林观胜没别的意思,他只是觉得马小康专在他的课上作案,是小瞧他。这显然是误解,马小康绝不只是上体育课时拿人家钥匙,后来,一天中的任何时候,他说他都在想着如何拿到人家钥匙的,比如课前课后与同学们挤在一起闲聊吹牛啦,聚在走廊上打闹啦,去食堂排队买饭打开水啦等等。打开别人的箱子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从别人身上拿到钥匙,无疑更有难度。不过正因为难度大,也就更加吸引人吧。每当此时,马小康总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他跳得比别人高,跑得比别人快,玩得自然比别人投入。一旦得手,他会在片刻之间悄然离去,过后又不动声色悄然而回,以同样的手段将钥匙归回原位。后来有一阵,马小康习惯把时间定在深夜。夜深人静,所有的人都睡得同死猪一样,你装作上厕所摸错了床位,糊里糊涂随便往哪里一躺,从一件衣服上摘下钥匙,下床,开箱,然后再上床,归还钥匙,真正干净利落,水到渠成。 
  在将近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初三(3)班男生寝室大部分人的钥匙马小康都已经拿到过,大部分人的木箱马小康也已经打开过。有时他无意间往寝室门口一站,看着房中那两排锁得结结实实的木箱,某种奇异的自豪感忽然就从内心深处升起。木箱是用来干什么的?木箱是用来盛放各人的私物,保守各人秘密的。可是在马小康面前,所有这些秘密都已经不再存在。 
  一件事干久了,不露出痕迹是绝不可能的。马小康说有那么几次,他都以为自己彻底完蛋了。一天中午,他趁着打闹翻滚的机会从一个同学腰间取钥匙,钥匙却压在对方身下,怎么用劲也取不出。马小康猛一发力,钥匙是取出了,同时那人的裤带也给扯脱了。这位同学翻身坐起,一心一意心疼起他的裤带,却偏偏忽略了落在一旁的钥匙。另一次马小康拿着几件赃物到洗澡堂放好,出来时恰巧碰到低年级一位老师手持锄头,正蹲在门边烂泥地上挖蚯蚓喂鸭子呢。马小康吓一跳,老师同样吓一跳。老师把脸拉长着,一副想说什么又懒得说出的恼恨神情。马小康清醒过来,明白这位老师误会了他,把他当作一个不讲卫生,钻在哪里胡乱大小便的坏学生了。还有一个晚上更惊险,马小康借着窗外的天光刚把某只木箱打开,猛回头发现一位同学已从床上爬起,悄悄站在旁边看他在衣物间摸索。马小康遇到活鬼般将身子一抖,嘴张开就要大叫出声。没想这位同学用手到他肩膀上捅捅,随着递来一样东西。 
  “别黑灯瞎火乱找了,我这有。” 
  这人递来的是一张纸,一张上厕所用的废纸。 
  当张建生杀猪般大叫起来的时候,马小康正好也在寝室,实话说他吓住了,同时更有些恼火。他想多大一件事,不就是二十多块钱么,值得如此嚎干丧?又不是你家里死了人。后来想想,二十多块钱对张建生及张建生的家庭来说,也许真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张建生有时候连老咸菜都不舍得买呢。看样子今天他确实有些做过头了。马小康弄不明白,自己行事向来比较谨慎,拿别人东西时,一般数量并不大。王雄老师不是说过么,盗亦有道。那么为何偏偏这次,在这个张建生身上突然随心所欲起来,二十块六角五分卖薯粉的钱,让他一分不少拿了个精光?实际上对张建生,马小康打心眼里是有些瞧不起的。张建生家穷,个子长得又矮,平日为人也窝囊。也许就因为瞧不起,才让他毫无顾忌了吧。这一刻马小康真正感觉有几分害怕,同时也开始感到后悔,开始想采取点措施加以补救,比如把钱还回去。可是怎么还?心里着急,人也就更加糊涂,马小康竟然荒唐到这样的地步,趁着上课前几分钟,他大大咧咧把张建生叫到一边,说昨晚丢失的那二十多块钱可以算在他头上,由他弥补,条件是对方就此为止,再不要鬼打着一般大叫大嚷。张建生一口答应。张建生感激得涕泪涟涟,恨不能趴在地上给他磕几个响头。 
  正是这二十多块钱,让马小康露出了马脚,王雄老师又用了两个词来进行总结:利令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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