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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陆观澜 -向莎翁致敬-第21章

小说: 陆观澜 -向莎翁致敬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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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依然,天天经过那个大操场。
  我依然,天天去那个教室上自修。
  我依然,天天晚上,静静立在他们宿舍楼下,抬头看着那盏灯光,尽管我知道,那盏灯光下,没有子默。
  ……
  是的,我的生命中,已经不再有子默。
  而且,我生命中,最快乐最开心的那段似水年华,也已经被他带走了。
  但是,我又何尝不期盼,何尝不幻想,子默,终有一天,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于是,我打电话回去,我对妈妈说,暑假里,学校有活动,我要晚点回去。
  我仍然抱着一线希望,我在等。
  我在等子默回来。
  沙沙也没回去,她什么都不问,就那么陪着我。
  
  终于有一天,当我又站在男生宿舍楼下,看着那盏熟悉的灯光,我看到,向凡走了出来。
  当时的他,已经留校读研。
  我只是看着他,定定地看着他。
  他看了我半天,满脸无奈,又过了半天,他叹了口气:“林汐,不要再等了,子默,已经去了加拿大,今天刚走。”他顿了一下,“子默他,不会再回来了。”
  我恍若未闻,我依然定定地站着。
  又过了半天,他一直看着我,那么多天以来,他是第一次,像以前那样看我,带着同情,还有着,深深的无奈。
  他开口了:“林汐,找个地方,我有话跟你说。”
  我们又来到了那个竹林。郁郁葱葱的竹林,在我眼里,却比冬天那时候更加萧索。
  他轻轻扶着我,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
  他淡淡开口了:“子默,可能跟你说过他家里的事……”他转身看我,“但是,子默,一定没有跟你说过,他的爸爸。”
  我低着头。
  “子默的爸爸和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子默跟妈妈姓。他妈带着他来到杭州,从初中起,我就跟他同学。”他仿佛在追忆着什么,“在我印象中,子默,一直就是一个沉默的人,他刚转学来那阵子,过得并不好,虽然老师和同学,特别是女生们都很喜欢他,但也经常有一些坏男生找他的麻烦,当时,他为了不让他妈妈,还有姨父姨母担心,从来不告诉他们,他也从不轻易跟别人说自己的事……”
  “那些男生经常在路上拦住子默,合起伙来欺负他,有一阵子,子默的脸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但无论老师怎么问他,他一律沉默以对,后来,有一次,我刚巧碰上子默又被他们围住,就上前去帮他,本来我们寡不敌众,后来,不知谁骂子默,说他是没有爸爸的野种,他立刻就冲了上去,将那个人狠揍了一顿,把那些男生都吓呆了,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失控过……”
  “因为这件事,我跟他成了好朋友,这么多年来,我大概有幸是子默唯一交心的朋友,”他看了我一眼,“直到他遇到了你。其实,说实在的,我们暗地里都有些奇怪,论相貌,论才艺,论……,就很多东西而言,你都不是子默的上佳之选,只要他愿意,他还有很多可选择的余地。”
  “但是,他实在是固执得无药可救,一旦他认定的事,就百折不回,而且,我们都清楚看到,在遇到你的那段日子里,子默从没那么开心过,你善良,你开朗,你纯真,你带给子默无数的快乐。”他看着我,轻轻地,“无论子默再怎么优秀,再怎么出色,他心底最深处,始终有个缺口,既无法弥补,也无从探测,后来,子默有了你,他心底的空洞,才开始慢慢愈合。”
  “因为,你用笑容,在他心底种下了阳光和温暖。”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终于出现了一个人,无论欢喜哀伤,都与他心心相印。”
  “只可惜……”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
  我只是默默地听着,仿佛他说的,是别人的事,与我毫无关系。
  “子默的爸爸,原来是T省W市的领导,原本年轻有为,但因为一时糊涂,犯了经济错误。子默上初三那年,他专程到杭州来找过子默一次,在之前,他们已经几乎整整三年没见了,子默当时的惊喜而想而知。那天,他留给子默一堆礼物,承诺过阵子再来给他过生日,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但后来,他再也没有出现过,不仅子默的生日他没有来,后来,就连子默的妈妈去世,他也没有出现,因为就在那一天,他逃到了澳洲。”
  “他爸爸欺骗了他,所以,子默一直不能原谅他。但无论如何,那毕竟是他爸爸,而且,他爸爸早就托人带信回来过,说自己在澳洲生活很稳定,很想见他这个儿子,他姨父姨母也一直在帮他联系出国。事实上,原本子默一直计划着毕业后直接出国,到那时……,但后来,子默遇到了你……”他看了我一眼,我瑟缩了一下,“他爸爸实在太想他了,想在儿子大学毕业时候,来看看他,留个纪念。子默一直不肯,一方面,他恨他,他学的是法律专业,他清楚地知道,他爸爸是个法理不容的逃犯,另一方面,不管怎样,他身上都流着他爸爸的血,他不想他回来送死。”
  我明白了,那段日子里,那些陌生的电话,子默的狂躁……
  原来如此。
  “他一直站在情与法的边缘摇摇欲坠着,他一直都在苦苦挣扎,一直都在犹豫,但是,他爸爸和你,始终是他心目中最无法替代的两个人,他也想让他爸爸见你一面,”向凡叹了口气,“所以,最终,他终于勉强答应,让他爸爸远远地看你们一眼。”
  最后,亲情终究占了上风。
  所以,他才要带我去看电影。
  其实,他是完全可以不带上我的。
  他之所以执意要带上我,我想,是想让他爸爸看看我,让他放心,让他不再牵挂。
  可是,我带给他的,却是……
  原来,老爸那天的电话,是早有预谋,他在公安战线上工作了将近三十年,向来将他的工作看作天职,视若生命。
  而子默的爸爸,想必是他们追踪已久的猎物。
  所以,他提议我去动物园。
  原来,我一直被蒙在鼓里。
  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个人,什么都不知道。
  应该,怪爸爸吗?那是他的工作,他有他的立场。
  应该,怪子默吗?那是他的爸爸,到底,血浓于水。
  那么,苍天啊,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我应该怪谁?
  应该怪谁?
  应该怪谁?
  ……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我听到那个声音,那不是我的声音,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喃喃地:“向凡,谢谢你告诉我,可是,”那个声音越来越低,“我宁愿我,什么都不知道……”
  一瞬间,我失去了一切知觉。
  
  从此,我很少回家,而且,每次都来去匆匆。
  我和爸妈,从此很少交谈。
  偶尔回家,我总是很沉默。
  我始终无法面对这个现实。
  我唯一的知心朋友,沙沙,在我晕倒的那天,得知了全部详情,她守口如瓶,无微不至地照顾我。
  没有沙沙,那段时间,我无论如何都支撑不下去。
  每每看着沙沙忙前忙后地照顾着我,她的脸上,有深深的怜惜,更有着几分痛楚,我的心里,就撕裂般地疼痛。
  如果,当初是沙沙和秦子默在一起。
  如果,我没有夺走沙沙的那份幸福。
  如果……
  那么,今天的这一切,或许……
  我的泪水湿透了枕巾,一遍,又一遍。
  那段时间里,向凡也时不时来看看我,叹着气,坐一会儿,再离开,毫不知情的木兰,也来看望我几次,但是,那时的我,提不起任何精神来跟他们说哪怕一句话。
  夏言和少麒已经毕业离开G大了,少麟已经去了美国,子默……子默,那个曾经说过要陪我一生一世的子默,也离我而去了。
  只有向凡,还有沙沙,还有木兰,依然还关心着我。
  他们时不时地,有些小心翼翼地来陪伴我,照料我。
  只是,我们从此不再提到秦子默这个名字,从来不提。
  仿佛这个名字,仿佛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
  
  三年后,我报考了本校的研究生。
  我没日没夜,不眠不休地拼命努力,终于,我顺利考上了。
  沙沙毕业了,英语颇佳的她,应聘到J省省会城市C市电视台,做了一个电视人。
  而木兰,早就在一年前,冲破重重阻力,和少麒去了新加坡。
  向凡继续留校攻读博士。
  偶尔,我们路上相遇,会淡淡打个招呼,说上几句话,再挥手道别。
  再后来,我也毕业了,终于,我也要走了。
  七年,弹指一挥间。
  终究有那么一天,我也要离开G大了。
  临走前,已经留校当老师的向凡请我吃了一顿饭,还是在当年那个小小的饭馆,算作饯行。
  那时,他已经有了一个温文善良的女朋友,他们坐在我对面,我微笑着看着他们说话,间或相视一笑,偶尔窃窃私语,或时不时地,做一些小小的动作。
  我就那么一直微笑地,微笑地,看着。
  走出了那个小饭馆,淡淡的月光下,我和他们挥手道别。
  然后,我独自一个人,又走到了律园里的那个大操场。
  在那个夏夜,我坐了整整一夜。
  因为,这是我留在G大的最后一夜。
  那么,请容许我,尽情地去想,去回忆,去怀念。
  我要把我所有的回忆,都留在G大,一丝一毫,都不要带走。
  明日,明日,又是天涯。
  如影随形
  
  自从宿舍楼下小树林的那一夜之后,在外人眼里,我和唐少麟,已经是一对标标准准的情侣。
  我们在一起吃饭,我们在一起散步,我们一起出去游玩。只要有空的时间,我们都在一起,打打闹闹,说说笑笑。
  不知为什么,跟唐少麟在一起,我总是有一种久违了的轻松感。
  大姐第一个跳出来赞成:“我早就说了,有唐少麟做你的男朋友,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我有点好笑地看着她,异性相吸啊异性相吸,亏我跟她同住快一年了,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虽然我们只是在一个寝室住,并非共枕,但是,没有个五百年的修为,也是断断实现不了的。
  但是,她就这么帮一个外人。我恨恨。
  更让我恨恨的是,说给唐狮子听的时候,他几乎笑得打跌,一迭连声地:“大姐英明啊大姐英明。”
  然后,一下子凑到我面前来,笑着盯住我:“我之于你,是不是算明珠暗投?”
  我嗤之以鼻,真应该让他在学校的广大上至五六十岁老教授到下至十来岁纯情少女的唐氏亲卫队们来仔仔细细认清楚这个人的真面目。人前稳重潇洒得不行,人后就是这副惫赖德行,真真是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于是,我似笑非笑地:“要不要指个康庄大道让你发光发热去?”
  他立刻一脸惆怅地,作西子捧心状:“我要被女朋友抛弃了,55555……”
  我是好气又好笑。
  心里却是一片暖暖的温馨。
  眼前这个看上去没什么正经的唐少麟,聪明绝顶而极其宽容,他明明洞察一切,却永远举重若轻,不着痕迹地处处为我排遣烦恼。
  他从来不问我为什么去了一趟N市就大病一场。
  他从来不问我为什么那晚主动找他。
  他更从来不问我为什么我时不时地,不由自主地若有所思。
  而且,自从那晚在小树林之后,他平时只是牵牵我的手,或在每晚送我回宿舍前,站在小树林里,轻轻地,搂着我,但是,从来不吻我。
  他只是一如既往地守护在我身旁,在我需要的时候,默默地关心照料着我。
  我知道,他在等,耐心地等。
  因为,我也在,耐心地等。
  
  另一个跳得更高,恨不得把两只脚都举起来赞成的人是妙因。
  她最近心情似乎好了一些,脸上也多了一些笑容。
  偶尔跟她去逛一趟街,她给秦子默买的东西,永远比给自己买的要多。
  她实在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女孩子。
  我心里一阵微喟。
  但是,看着她酷似沙沙当年的单纯笑脸,又有些衷心的愉悦。
  听到这个消息后,对着我,她还是一副暧暧昧昧的样子:“哎呀,还亏我们关系这么好,这等好事还瞒着我,”她围在我身旁转了好几个圈子,脸上一片欣喜,“啧啧啧,还真的让你把他抓住了,以唐教授这么出色的条件,不知砸碎多少颗少女芳心呢!”
  一副艳羡我走了无比宏伟壮观的华盖运的模样。
  我朝天翻了翻白眼,逗她:“你喜欢,让给你。”
  她过来扭我的脸,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林汐,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小心闪了舌头!”
  说着说着,她突然住口,若有所思地看向窗外郁郁葱葱的树林,过了半天才重又开口:“而且,两个人在学校里,能够朝夕相处,唐教授对你又那么体贴关心,要是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我看着她脸上突如其来的淡淡忧戚。
  最近,在学校里,似乎很少看到那道身影了。
  而且,每每,唐少麟送我回宿舍的时候,也很少再感觉到那道迫人的视线了。
  那道一直以来我都有所疑惑,但始终不愿,也不能往深处想的视线。
  我看着她,轻轻地问,有些艰难:“妙因,你们家……秦律师,最近一直很忙吗?”
  她浅浅一笑:“嗯,听说最近在接一个跨国并购的案子,过两天,他可能要去新加坡。”
  我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男人总要忙事业的,他事业有成,也有你的功劳啊,要不怎么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呢。”
  她想了想,也释然地笑了。
  
  很快,暑假到了。
  顺理成章地,和以前念书时候的周末一样,我和唐少麟结伴回家,那时,一起回去的,还有沙沙,三个人总是在路上打打闹闹的,不知疲倦,让邻座为之侧目,现在回想起来都感慨,还有一种不真实感,真不知道那时候怎么那么有精力。
  但是,不一样的是,这次,顺理成章地,在父母多次的旁敲侧击下,我把唐少麟带回了家。
  七年前的彼时,我开开心心地在子默怀里,筹划着,要把他带回家给父母看看。
  七年后的现在,第一次,我正式带回家的男孩子,是唐少麟。
  或许,这就是造化弄人吧。
  我心中又是微微一叹。
  不出意外地,爸爸妈妈十分开心。
  对唐少麟,他们是久仰大名,如雷贯耳。
  从初中、高中连连获奖,到唐少麟同学出国留学,以三级跳之姿获得名牌大学博士学位,他曾经、一度、经常是Z市晚间新闻的座上客,不光是我们这些同龄人对他仰慕有加,钦佩不已,估计连Z市电视台一些资深播音员都熟悉这个名字。
  对于我老妈这种以电视为生命的家庭妇女而言,唐少麟的名头更是响当当之又响当当。
  所以,我们家以最高规格来接待他。
  除了我爸我妈,还有哥哥嫂嫂,连同三岁的侄儿,齐齐联袂出席。
  当我和唐少麟一起出现在我们家客厅的那一霎那,我吓了一大跳。
  空气中到处弥散着空气清新剂的味道,到处都是整整齐齐的样子,茶几上摆着鲜花,桌上铺着雅致的桌布,居然,居然……还变戏法似地,摆放了成套的吃西餐用的刀叉。
  而且,我的老爸,老妈,哥哥嫂嫂,就连那永远像皮猴一样的小侄子,都俨然一副盛装打扮的样子,仿佛接待什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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