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世·重生] 轮回艳福行 作者:蜀龙(纵横vip2013-05-11完结)-第3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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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万月币已经是一笔巨款,足可以按照普通中等的水准为五人装备。
洛秀要了一幅低级抗法术软甲,可以抵抗五级法术全力一击,又要了一把增辐威力百分之二十的长剑。
洛月则要了一把加持了法术的长弓和十支有法术加持的箭,她暂时作为凌水猎人团里的弓箭手,不过,李胜天一至认为,洛月的作用不应该是弓箭手,而应该是整个凌水猎人团里最重要的精神感应者,因为她是精神感应者。精神感应者龙陨大陆特殊的一种人,准备的说,他们属于精神力异能者之一,他们可以感应到别人的思想,也能把自己的思想传递给别人,当然,不是说他们就能知道别人想什么,而是他们可以通过一种的方法与人短时间建立一种精神联系。他们的最大作用就是在团队战斗中,可以接收一定人数传来的意识,再把这些意识传递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凡是与精神感应者建立了联系的人就能用意识的形态交流,可以想象,在团体战斗中,这一些人不用叫话,直接用意识交流,就会像一个人那样进退有序,将会发挥出数倍的力量。
第五百六十章护卫商队
更新时间:2012…3…143:25:59本章字数:7169
一个团队中出现一个精神感应者,这个团队的等级立即就升一级。&&
精神感应者非常稀少,十万个人当中也不会出现一个,而且他们不会有异样表现,大部分都无法被发现,这样下来,已经稀少到几十万人中才有一人,所以,绝大多数猎人团都不可能有精神感应者。
所以说,精神感应者的待遇比同级的术士还要高,而他们的天赋一旦被人发现,就会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洛月出生在一个偏僻的村庄,没有人发现她也很正常,所以,才在凌水猎人团里充当弓箭手,同时,也作为凌水猎人团的中枢在使用,她的精神感应很低,按等级来算,勉强达到一级,也就能联系三个人,而且距离和时间都很短。就是如此,在以前的数次战斗中,她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然,以凌水猎人团的实力,早就被灭团了。
对洛月的异赋,李胜天也很高兴,他虽然是一个精神异能者,但却不是精神感应者,善长的是精神攻击,所以,洛月在凌水猎人团的作用无人能代替,而他对精神的修炼有一定的心得,还有那种可以快速恢复及增长精神力的生命神乳,如果好好培养她,她的级别很快就会去。他现在希望能为凌水猎人团找到一位实力较强的弓箭手,让洛月专心发挥精神感应异能。
林常山要了一件能加持百分之十防御的短衫和一对能加持百分之十威力的短匕。
岁宝的木棍换成了金属棍,重五十斤,他的年纪虽然小,但却是天生异禀,力气比同村的人大了几倍,但却吃得较多,一个人相当于三个人的饭量,这也让凌水猎人团背了一个负担。现在,有了李胜天的支持,当然没有问题。
牛大壮的石斧换成了一柄金属巨斧,重达一百二十斤,牛族人有六个胃,一个人相当于十个大汉的份量,但还是有一定的长处,那就是力气特别大,他们由于属于兽族,无法修炼灵力和法术,但天生就是大力士,而且到了中高阶时可以狂化,从而成为狂战士,在那种情况下,战斗力是非常恐怖的。
为凌水猎人团众人换装后,李胜天问起他们的住处,才发现五人都没有住旅馆,洛秀、洛月、林常山与岁宝一直在镇外搭帐蓬,牛大壮身体壮实,一直就露宿,李胜天本着好人做到底的原则,干脆叫他们到他昨晚住的旅馆处,反正那个院子很大,他打算再租几天。
两天之内,李胜天开始指导凌水猎人团修炼,对于凌水猎人团的人,李胜天很是同情,同时也打算在龙陨大陆聚集一些力量,以他的实力,要收服人当然容易,但要想让别人忠心却不容易,只有对方最困难的时候出手帮助,才有可以让对方由衷感谢,所以,凌水猎人团就成了他准备培养的对象。
这两天,对于凌水猎人团和来说真是太幸福了,李胜天拿出钱来供养他们不说,还给他们武器和一些修炼心法,要知这些心法对于灵士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对于灵士以下的武者、术士来说却难得一见的秘笈,平常失根本见不到,李用天却拿出几样,分别对应他们的体质,可以想象,只要他们努力修炼,几年后必须会成为高手,除此之外,李用天是好人做到底,还给了他们一瓶次品丹药,虽然是次品丹药,那只是针对着灵士来说的,对于后天武士和术士来说,那就是不可多得的灵丹妙药,每一颗都可以卖到万元,对于冒出这么好的丹药,李胜天直接说是他们在赤龙山脉里冒险时拣到一位被杀了的先天武士的包袱,里面正好有一些东西,其中就包括次品丹药。
第三天一早,李胜天还在床坐着修炼,外面传来洛月的声音:“李大哥,起床了。”说着,她开始敲门。
李胜天手一挥,房门打开,洛月抱着飞天,一蹦一跳地冲进来,道:“李大哥,今天我们就与维里商队会合,姐姐让我来叫你们吃早饭,吃完早饭,我们就会出发。”
李胜天身体一动,已经站在地,道:“好,我们走。”
叫出苏映月、周若娴与魏峰山后,一行人在旅店的大堂里吃过早饭,朝着维里商队停留的地方行去。
维里商队在一个院子里等着,这个商队并不大,共有十五人,在院子里停着的是四只扁背兽,这种扁背兽外形很奇怪,有点像乌龟,当然是指外形,它们背并没有乌壳龟,背是厚厚的皮层,下面是四条腿,大约半米左右,前的的身体呈扁平状,从面看去呈椭圆状,就像一张桌子,前后长约三米,宽约两米,脑袋有点像乌龟脑袋,后面有一根一米长的尾巴,整个身体覆盖着一层棕色毛发。这种扁背兽是草食动物,很纯善,最易训养,它们行走的速度很慢,但却有持久的耐力,能负很重的东西,一只扁背兽可负重数千斤,而且能不停地行走数个小时。拥有如此特点,可以想像,如果不用来搞运输就真是极大的浪费。
在那些扁背兽的背,四周竖着栅栏,正好让里面装东西,这时,正有一部人在装货物,李胜天看过去,这些货物并不很值钱,主要以草药为主,其余的还有一些动物的毛皮和肉类,这也难怪他们给凌水猎人团的价格低,虽然四只扁背兽装的东西很多,但总价却不是很高。
看见凌水猎人团众人走入院子,一位中年人迎来,对洛秀道:“洛秀团长,你们来了。”说到这里,他看着李胜天等人,目光带着讯问。
洛秀道:“明西掌柜好,我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宙宇猎人团团长李胜天,五级术士,这几分别是苏映月、周若娴、魏峰山,他们三人都是五级武士,是宇宙猎人团的成员,这位是牛大壮。”
明西眼睛一亮,李胜天等四人的实力达到五级,而且还有一位术士,这一趟生意就更安全了。不过,他的脸色微微一变,说道:“有李团长等人的保护我们当然欢迎,只是我们的小本经营,没有那么高的报酬,这个,我愿意每天再给你们多加五十元。”
李胜天本来想拒绝,但一想,如果拒绝,对方必定会怀疑他另有目的,点头道:“那就多谢西明掌柜了,你入心,我们一定会保你们平安的。”
明西点头道:“那就劳烦你们费心了。你们等一下,我去催促他们货快一点。”
洛秀道:“明西掌柜去忙。”
因为有十多人,而且都是一些草料、肉类和毛皮,货物装得很快,半个小时后,就已经装载完毕,一行人开始路。
东珠镇外面还有一条路,这个世界并没有水泥路,至少,在荒野地方是不会有的,能在荒山野岭清理出一条大概能看清的土路已经算是很好的了,不过,二十多里路后,连路也看不清了,只是由于这里可以经常有猎人到来,到还是大概能看出是一条路,至少,不会有大树挡在道。
一路,李胜天对这种扁背兽也暗暗称奇,这种动物真是太适合作为交通工具了,它们的脚虽然短,却很粗大,负重很大,爬坡很行,而且走路、爬坡平平稳稳,在坡下坡时还知道让身体尽量水平,不让里面的货物掉下来。
随着扁背兽的除了李胜天一行九人外,还有十五个维里商队的人,其中包括明西掌柜,这个维里商队就是他的,二十四人都是靠走路,扁背兽虽然负重大、走路平稳,但速度却不快,以李胜天的估计,一个小时也就能行走二十里左右。
一路,商队与数队人马交臂而过,那些队伍大多都是猎人团,还有一些商队,队伍有大有小,实力强弱不等,不过,那些猎人团见到凌水猎人团,无一例外地眼神都带着一丝不屑,毕竟,凌水猎人团的实力太弱,他们看不眼也很正常,势利眼,到哪里都不会消失。
正走着,洛秀的眉头一皱,抬头看向天空,在几里的高空,一只长达一米多的老鹰在那里盘旋,由于它太大,以洛秀的目光,也能看得很清楚。
“小家小心,天有敌!”洛秀立即发出警告。
除了李胜天四人外,所有人都是心中一紧,紧张地看着天空,当他们看清那只巨鹰时,都同时变色,那么大一只鹰,其实力绝对强大无比,如果真的要攻击他们这一行人,可能没有人能挡住。
飞天在这几天一直被洛月抱着,它在洛月的怀中抬起头,一看天空中盘旋着的是小鹰,对着天空吱吱叫了起来,因为它认得小鹰,之前在遮天伞中也见过,它是周若娴的庞物,小鹰是李胜天的妖宠,而周若娴是李胜天的女人,它们互相认识也很正常。
小鹰是李胜天放出来的,这个世界,除了灵士会收妖宠外,普通人也会收了一些宠物,犹其是武士或术士,还会与比较弱小的妖兽签定主仆契约,用来提升战斗力。所以,李胜天也不打算让小鹰在遮天伞里呆着,而是让它出来,用来当打手用,不过,李胜天还是帮小鹰改变了外形,又压制了它的实力,只表现在七八级左右。
洛月吓得脸色变白,抱着飞天的双手更加用力,小声道:“小乖乖,不要叫了,把那只巨鹰引下来,我们都逃不掉。”
飞天当然听得懂洛月的话,闻言撇撇嘴,很老实地不再吭声。
李胜天见洛秀她们个个神情紧张,对着天空发出哨声,立即,小鹰从天空俯冲下来,其势快如闪电。
当小鹰离地面还有两百米左右的距离时,洛秀已经看清了小鹰的全貌,顿时脸色发白,以颤抖的声音惊叫道:“是八级金羽雷鹰,我们完了!”
李胜天也不想吓着洛月等人,何况,小鹰是他的同伴也没有好隐瞒的,反正迟早要知道,不如让洛秀等人认识它,也可以给这一行人壮壮胆,而最重要一点则是李胜天明白这条路并不平静,那些猎人团为了获得飞天,也不会放过他们,他又不想暴露实力,干脆就让小鹰去打发他们。
小鹰的速度很快,两百米的距离,两三秒钟就到达,然后它的翅膀一收,根本不理会全神戒备的众人,直接到了李胜天的身前,脑袋已经伸过来。
“小心!”洛秀惊呼一声,顾不得自己,冲前来,一剑刺向小鹰的身侧。
小鹰根本不理会洛秀,脑袋已经贴到李胜天伸出来的手,轻轻摩擦不已,发出亲昵的鸣声,显得非常高兴。
“铛!”一声金属的碰撞声,洛秀的长剑已经刺在小鹰的身,却被它的羽毛挡住,奶本刺不进去。
小鹰瞟了洛秀一眼,对她这一剑不屑以顾。
李胜天又对洛秀道:“洛秀不要误会,这是我的妖宠小鹰。”
洛秀一剑刺中小鹰就知道不好,正以为自己会遭到小鹰至命一击,听到李胜天的叫声,连忙退后一步,惊讶道:“它,它真是你的妖宠?”
李胜天笑道:“当然,它叫小鹰,我来到东珠镇时就带着它,只是担心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才叫它在镇外呆着,现在叫它下来,则是要借助它的能力帮我们抵挡敌人。”
洛秀非常警觉,听到李胜天说敌人,顾不得研究小鹰,惊讶道:“谢团长,有人要对付商队吗?”
李胜天摇头道:“不是对付商队,而是对付我们,原因就是为了飞天,那天你们来到黑森林酒时间较晚,不知道战风猎人团团长威尔用十万元月币买飞天,我拒绝了,你想想,如果有人把飞天夺过去卖给威尔,不是可以得到十万元月币吗?”
洛秀这下懂了,心中先是一慌,如果真的是这样,出手的必定有很多人,以他们这些人的实力,哪怕是来一个五六级的猎人团,能会让他们全军覆没。正在惊慌之时,突然想起小鹰,以小鹰的实力,可能除了那个战风猎人团会对他们造成威胁外,其余在东珠镇里的猎人团根本不是对手,想到这里,才放下心来,道:“这下好了,有了小鹰的帮助,只要战风猎人团不出手,我们根本不会有事。”
知道有一只八级的金羽雷鹰帮助己方,不仅洛月、林常山、岁宝与牛大壮感到兴奋,就是明西等商队的人也是心中大定,这种只花几千元月币有八级高手护送的好事根本遇不到。
李胜天只是让小鹰下来与众人见过面,也没有怎么说,只是它在受伤时被自己救了,然后就成了他的妖宠,。
那四只扁背兽自从小鹰降落下来后,身体已经开始颤抖,几乎无法迈动脚步,无奈下,李胜天只好让小鹰再飞到高中去。
由于这里的道路是沿着江边的平坦之地延伸,商队一行人还没有爬多少山坡,就是有一些山坡,也不很高,一行人走得很顺利,一直到晚时,已经走了一百五十多里,按洛秀的说明,本来以亚明城的直线距离是六百多里,但由于坡下坡,所以,就是接现在的速度,也需要五六天时间才到到达。
李胜天一行人是沿着赤龙河朝下游行去,不过,他却没有见到有船只在赤龙河行驶,用意识在河里搜视一番,已经见到无数猛兽和鱼妖,最强的已经达到先天以,一般人当然不敢在河中行驶了。
李胜天讯问了一番这附近的地形,他自己也搜视一番,最后确定那些猎人团很有可能在前面两百里处出手对付他们。
第二天下午,商队就到达李胜天所确定的地方,那是一座高山,它临江一边是悬崖,所以,就必须从山顶翻过去,根本不能绕道,加这座山森林密布,那些猎人如果要对付他们,在这座山中的密林里就是最好的伏击地方。
一行人开始翻山,他们行走的是一条大多人都走过的道路,虽然连土路都算不,但还是相当于在草丛灌木当中开始出一条通道,没有多少大的障碍。
商队行走在道路,四周的茂密的森林,走在密林当中,一切都显得非常安静。
虽然李胜天是应凌水猎人团的招聘加入,但洛秀等人了明白李胜天一行的人实力强于他们,而且李胜天还出大钱帮助他们,所以,现在,凌水猎人团众人已经以宙宇猎人团马首是瞻。
李胜天对众人说了这里有可能被伏击后,商队的人开始收缩队伍,两个猎人团的人则护在商队的四周。
在森林里已经行走了一个小时,已经到了半山腰,这条道也不是直接从山顶翻过去,而是顺着山腰绕过去。
正走着,被抱在洛月怀中的飞天突然吱吱地叫起来,一边还指着前面。
李胜天当然知道前方有埋伏,说道:“大家小心,飞天警觉很高的,它定是有了发现。”
一行人立即放慢脚步,队伍再次朝里靠拢,洛秀问道:“李团长,不知飞天知不知道对方是些什么人?”
李胜天道:“这就不清楚了,不过,我们很快就会知道,映月,你去看看。”
第五百六十一章初到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