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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杂集]是谁在天边歌唱 作者: 蓉儿-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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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她挺喜欢做这些的,让她有一种回归田园的感觉。想起小时候,父母就很爱做这些事,尤其是父亲。父亲是个书法家,每天上门来求字的人络绎不绝,可是父亲并不经常写,写之前也总要浇花、喂鸟、遛狗什么的,只有把这些事儿都做完了,他才会动笔。名人嘛,总会有些怪癖的,可以原谅。 
  那时候,家里养了一条黑色的板凳狗,就是长不高但可以长得很长的土狗。记得小时候自己老欺负那条狗,像心雨一样总想把狗当马骑,有一回跟那条狗较劲较急了,趴在那条大黑狗耳朵上“吭哧”就咬了一口,狗耳朵都被她咬烂了,流了很多血,但是那狗愣没跟她急。那一年她六岁。有好长一段时间,狗一看见她就跑,反正绝对不让她走近一米之内。那狗是在她上初三的时候死的,那时候奶奶还在世。 
  看着狗已经老得一步都挪不动了,好几天没有进食,瘫在椅子上的奶奶就知道他是真的不行了。奶奶对安淇说,“你把他带到河边去吧,找个好一点的地方,等他死了,把他埋了再回来。”说着,奶奶就红了眼圈。 
  再看那只黑狗,早就在奶奶脚旁边“吧嗒吧嗒”掉眼泪了。 
  那还是安淇第一次看到狗流眼泪,不知怎的,自己也跟着哇哇大哭了起来。 
  “算了,反正是自家的狗,死到家里也没有什么可晦气的,就不要带他出去了。”奶奶红了眼圈说。 
  可是,走不动一步路的黑狗,到了第二天早晨却不见了。 
  安淇哭着闹着要去找,奶奶不让,奶奶说,“好狗是绝对不会死到自己家的,孩子,你不懂,让他去吧!” 
  “可是,他能去哪里呢?”安淇问。 
  “他会去一个从来没去过的地方,一个我们绝对找不到的地方。”奶奶说。 
  可是,后来,安淇还是找到了那条狗,他就死在离家不远的河堤上,脑袋冲着家的方向。安淇哭了一场,就把他埋在了河岸上那棵歪脖儿老柳树下面了。这件事谁也不知道,奶奶也不知道,安淇把他埋得很好,柳树下平平的,任谁走在上面都不会知道。 
  从那以后,家里就再也没有养过狗了,可能是伤了心,也可能是无法忘记那条黑狗吧,反正,家里再也没养过狗了。 
  但是,家里人却常说起她小时候咬狗耳朵的故事,父亲老是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可是新闻啊!东西街南北走,出门碰上人咬狗,拿起狗来砍砖头,砖头反把狗咬一口!”摇头晃脑的,逗得大伙儿直乐,她也总是涨红了脸,嘴上不停地抗议。 
  其实,安淇挺怀念父亲那个鬼样子的,也很怀念自家那个独门小院。这样的小院在九江其实很多,但她只怀念这一个。 
  “有妈的孩子像个宝”,不管怎么吵、怎么闹,也还是一个家啊!有人宠着,有人疼着,有人嘘寒问暖,受了伤还能回家养着。可惜,她是没这样的待遇了!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北京,没娘亲没爹疼的,一个人还要扛起一个世界!有时候,她很羡慕别人,在丈夫家受了气扭头就走,回自己家了,多好!可她能去哪儿呢? 
  当然,她也会有几个不错的女朋友,但是,大家各自成了家,又怎好叨扰?女人其实挺重色忘友的,有了男朋友忘了女朋友,有了老公连自己的老娘都可以不要,哎!其实,不是她们不知道,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靠不住的动物,只是她们没办法,孩子在她们的心中绝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为了孩子她们也不会离家出走,只好忍气吞声,像个乌龟一样慢慢地爬向未来了。 
  是扎巴唤醒了她儿时的记忆,也是扎巴为这个家注入了新的活力,无论如何她都应该感谢扎巴的,不管他是谁,不管他来自哪里。无论如何,他也是一条生命,所有的生命都充满了艰辛和厚重,都值得敬重,她又何必斤斤计较他的来历呢?    
  极细小的米色小花在寒冷的空气里瑟缩地开放着,花蕊嫩黄。该是凋谢的时候了,但她仍然坚持开放着。香气远不如从前那么浓郁了,隔十几米就能闻到。现在只有淡淡的一缕,似有似无的,给人一种很遥远的错觉,但明明是近在咫尺。夜来之后,那一蓬细碎的小花在川流不息的灯影中兀自发亮,像极了梦境。梦一样含混,梦一样清晰,梦一样闪烁不定。流光中,我看见她在笑,淡淡的、凄迷的、隐隐约约的,瑟缩着,颤动着。不知怎的,看到这盆放置在水泥阳台护栏上的米兰,我就想到了淡梅书房窗台上的那盆米兰,还有那个总是穿着宽大麻色衣衫的女子,感觉她们原本就是一样的,瑟缩着、坚持开放的米兰,和米兰一样的女子。 
  远处那一排白杨树叶子已经快落光了,有几只长尾巴的小鸟在黑黑的枝丫间跳来跳去,想必是留下来过冬的鹞子。但是,他们的脚步是那么的不安分,不停地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好像没有任何一棵树值得停留似的。他们期望飞跃,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到另一个广阔的世界,他们有选择的权利和能力,他们是自由的,他们可以放弃,可以向往,因为他们有翅膀,他们会飞。 
  我知道鸟儿们为什么会对生活如此厌倦了,就像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生活如此厌倦一样。走在人设计的方砖路上,从人的脸上窥探自己的脚步,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方向。我发现,快乐越来越少,越来越少,这一点竟然跟人类是如此相似,不谋而合。 
  然而,这里曾经是他们的家,在人类没来这里之前就已经是他们的家了,他们的翅膀的每一根羽毛都指向家的方向。当家的领域一再萎缩,只剩下了这一小片树林,他们的翅膀终于成了摆设。 
  似乎有风吹来,风是凉风,却感觉不到冷,红白蓝绿的躁动混杂其中。 
  朋友最大的妙用就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出卖你。 
  田泽四十二岁生日这天刚好是冬至,中午在家吃了饺子,临走时约安淇晚上出去吃饭,说是约了几个平日熟络的朋友一起坐坐,安淇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这是几年来田泽第一次约安淇一起过生日。 
  晚上,安淇请了自己的闺中好友一起来给田泽祝寿。天很冷,喝了一些酒,女友就开始胡说八道,拦都拦不住,不知怎的就说到了“你们夫妻有意思,还真是‘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啊”,安淇正在倒酒的手一抖,杯子“啪”的一声坠了地,吓得大家都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哆嗦。 
  喧闹的大厅突然沉寂了下来。 
  安淇听到楼道里好像有人走过,脚步很轻,鞋跟很细,发出巨大的声响。 
  时间好像被刻意凝滞了,大家的表情也凝固在半惊半笑之间。 
  田泽突然大喊一声“服务员”,打破了沉寂,时间又开始了缓慢的流动。 
  女友的笑容还僵在脸上,这时候,好不容易合拢了嘴,讪讪地,欲言又止,低下了头。 
  安淇其实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可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今天,又会是这样一种情景!也罢,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过,早来晚不来,爱谁谁吧! 
  有一种谎言被揭穿后的无畏,类似王夫差自戕时的雄壮吧,安淇想到了陈晨,想到了他温柔的眼睛,热烈的唇,光滑的躯体,绵长的手指,还有他信誓旦旦的爱情,而这一刻的尴尬已经不再重要了,不重要了! 
  看着田泽跟没事儿人一样跟朋友喝酒、吃肉,安淇也装作什么也没听见,干脆搂了那个女友一起放开了喝酒。反正喝醉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田泽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想离就离,无所谓了! 
  看着安淇放肆地大口喝酒,大声说笑,田泽知道那个女人不是信口胡说,可心里还是隐隐约约觉得痛了,很痛!虽然说他早就准备好了迎接这一天的到来,但那是以前。现在,他回到了家,心也回到了家,他甚至以为自己重新爱上了这个女人,有时候在办公室他还会拿出她的照片看一看,看着她纯洁但坚定的眼神,他还能感觉到自己的心动,就像风行水面掀起了道道涟漪。 
  上天有时候真的是很捉弄人啊,早不来晚不来,为什么非得在他重新爱上她的时候发生这样的事呢?记得以前他总是认为,男人和女人的思维不合拍,不是这个人快了半拍,就是那个人慢了半拍。男人永远无法理解女人为什么总是变得那么快,刚说的话转眼就反悔了,女人也总是想不明白为什么男人看不出她的妥协,又把她惹怒了。就是这样,男人和女人就像被一条狭窄的林阴分隔开来的两个车道,平行但总是背道而驰。    
  或许他应该原谅安淇的,就像她曾经总是原谅着他一样。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背叛安淇的心情,那是他又见到了自己初恋的女友。她刚刚从一段痛苦的婚姻中解脱,而他已经有了儿子。那时候,他的心是那么脆弱,脆弱到禁不起一点挑拨,风吹草就动,年轻的心永远都是这样子的。他和她又走在故宫高大的红墙下面,月光依旧纯洁到透明,他又看到了自己那纯洁而透明的未来。从她炙热的红唇中他读懂了岁月,岁月在沉淀后爆发出火山一样的光和热。曾经梦想的一切现在都可以轻易取得了,然而他却没有了取得的资格。纷繁芜杂的婚姻生活像桎梏一样把他紧紧包裹,他呼吸不上来,也无法摆脱。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安淇,就像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儿子。他和她就这么痛苦地纠缠,就像一对冬日的洞穴中苦命交缠的蛇,互相温暖、互相汲取、互相安慰、互相折磨,冬天去了,春天来了,他们却越来越虚弱,直到有一天精疲力竭。她走了,到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去了。他留下了,为了儿子。 
  这一切都是隐瞒不了安淇的,她以一个女人的敏感洞悉了这一切,但她只是冷眼旁观着,什么都不说。就好像她在一百年前就知道了这个结果,田泽和那个女人的,安淇只是在等待这个结果。 
  安淇的确在等待这个结果。记得在她很小的时候看过一本书,什么书已经不记得了,很可能就是一本《故事会》什么的,那时候她还小,也只会看这些东西了。书里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女人,老公爱上了别的女人,她非但没有责备,还极力成全他们,甚至搬出了自己的屋子,把卧室让给他们。她宠惯着他们,就像宠惯着自己的孩子,不管那个女人需要什么,她都尽力满足,也这么要求自己的丈夫。女人的欲望永远是无极限的,尤其是被娇宠的女人,因为太满足所以不满足,以至于终于有一天把自己的男人送进了牢狱。这时候,这个女人又去监狱看望丈夫,丈夫痛哭流涕,后悔当初不该背叛自己的妻子,多好的女人啊,为了自己宁可吃苦受累。然而,妻子却笑了,说,“你知道吗?我等的就是今天!我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所有的故事都会有个结果,只要你肯坚持,那个结果就是你想要的。有时候安淇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按说她可以一走了之,也省却了以后的烦恼了,但是她居然没走,不但没走,还忍受了更多。即使是爱,也已经死了,她却固执地守着爱的尸体,年复一年地过起了日子!昨日的爱情有可能成为今日不可推卸的负担,也有可能成为今天仇恨的起源,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情都是说不清的。 
  这个冬天很冷,一直冷到了人的心里,好像没有可能再暖和过来了,严寒正在吞没所有有生命的东西。 
  田泽已经很久没到安淇房里去了,在家呆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好像两个人都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尴尬,所以,有时候好几天都碰不上一面。即使见了面,两人都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说几句家长里短的话,温和的口气就像春风提前到来了,但寒冷无处不在,说出来的话还没来得及传到对方耳朵里就冻结在了半空。两个人就这么如履薄冰似的维系着含蓄而又平静的家庭关系,期望在某一天出现奇迹,让他们可以重新回到从前,从前年轻而幸福的日子。 
  田泽感到有点孤独,从前他是绝对不会有这种感觉的,当然从前他也没有时间感受任何东西。感受是一种奢侈品,不是金钱能够买到的,所以,感受只属于女人,尤其是淡梅那种女人,她们的感受就像大江决堤,都泛滥成灾了。感受却不属于男人,尤其是田泽这种男人,他们就像一条汹涌澎湃的大河,席卷了河岸上能席卷的一切,奔腾到海,但身后却是干涸的河床,再也没有什么可回头的了。 
  这种感觉很好,有一种拣了钱包却没人发觉的兴奋。 
  安淇知道田泽在养伤,就像生病吧,人体本身就有自动恢复的功能,只要给他一定的时间,感冒会好,伤口也会愈合,但你一定要给他时间。适当的距离和时间,是化解矛盾的最好方法。这样的道理,年轻的时候是不会懂的。那时候,有了矛盾巴不得当天就解决了,“夫妻没有隔夜仇”嘛,在第二天太阳升起之前,所有的伤痛都化作眼泪流干了,剩下的就只有快乐,看太阳也是日日如新,实际上呢?矛盾还是矛盾,永远化解不了的矛盾还在那里,等待下一次被打开。年轻什么都好,就是不懂得等待,结果就是因为心急,反而失去了能够得到的,就像她的初恋。因为太想快点儿抓到永远,还没等到自己爱的男人回到身边,她就选择了放弃。多少年来,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没错,在四十岁到来的时候,她却看出了自己的破绽。原来,她一心一意想要的不是永远,而是快乐。 
  她有的是时间,既然她已经浪费了一生来追逐一个游戏,她相信,这个游戏总会有落幕的那一天的,她等着。 
  人类可能是这个世界最奇特的造物了,他们懂得利用自己的智慧为自己建造一个盛大、庄严而类似于海市蜃楼的世界,欺瞒别人也欺瞒自己说,这就是他们真实的世界。语言就是他们发明来描述这个世界的,在语言中,一切虚假变得真实可靠。人类依靠语言生存,不能开口的哑巴被鄙视,因为他们不会撒谎。    
  所有的心事被掩埋,却找不到坟墓,再也没有被挖掘的可能。寄魂于离离野草,野草却被水泥斩断了根,枯了没荣。只有那五彩缤纷的人造霓虹,炫耀似的飘荡在城市半空。 
  许多年后,我又想起草原上那株被我踏折的垂头菊,金黄色的,断茎里淌出白色的奶浆。我想起冰蓝色的鄂陵湖,还有频频回顾的黄羊。干净的色泽,干净的声响,干净的记忆,在那里,人与物的呼应是那么亲疏有度。紧随其后的缓慢时光,像白云一样,自冰蓝色的天空沉降在冰蓝色的湖面上,被微风吹送,闪动着粼粼波光。 
  草原的味道是从我身体里散发出来的,带着雪山的凛冽,一触到城市浑浊的空气就变得荒淖,不伦不类,有点荒唐,有点陌生。阳光也是陌生的,他不再沁进土壤温暖大地,而是贴着地面游走。到处都是推拒的反光,方砖的路面,水泥的路面,还有每一扇窗、每一幢楼。 
  陈晨如愿以偿考上了本市一所大学的研究生,高兴得非要请安淇吃饭。 
  安淇说,“还是你跟朋友去庆祝吧,我没有时间。” 
  陈晨说,“不行!我就要你和我一起庆祝!” 
  有时候,安淇感觉自己在陈晨面前就像是一个宽容的大妈,陈晨总是倚小卖小,搞得安淇无所适从。可是安淇并不想做任何人的大妈,她只想做个女人,一个有人疼、有人爱、有人关心、有人记挂的小女人,可以撒娇、可以蛮横,显然在陈晨面前她没有这个资格。有时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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