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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青蛇·李碧华-第16章

小说: 青蛇·李碧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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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快继续动手把雷峰塔砸倒吧,还在喊什么呢?我一点都不知道,只希望他们万众一心,把我姊姊间接地放出来。  

              他们拼命破坏,一些挖砖,一些添柴薪,一些动家伙砸击。我也运用内力,舞剑如飞,结结实实地助一臂之力,砖崩石裂,终于,塔倒了!  

              塔倒了!  

              也许经了这些岁月,雷峰塔像个蛀空了的牙齿,稍加动摇,也就崩溃了。  

              ——白蛇终于出世了!  

              我一见她,急奔上前,她先是满目苍茫,不知人间何世。一个坐牢坐了一辈子的囚徒,往往有这种失措。——最焕发的日子都过去了。  

              “姊姊!”  

              “小青!”  

              我俩相拥,穷凶极恶地,恨不得把对方嵌在自己身体内。  

              “姊姊!我俩也有今天!”  

              大家都抢在对方前头洒泪,靠微的灰雨,砖木的余烬,全跑进眼睛里,化成涕泪酸楚,不可收拾。  

              我俩也有今天。  

              “小青,是谁把塔推倒的?”  

              “是那群小娃娃。”  

              素贞循我手指方向,望着那群高举红旗、鸣鼓收兵的小将,队伍还在唱歌。  

              明天他们又不知要去破坏哪座塔,哪座寺庙,哪座古迹了。反正这是他们的功课。  

              “谁?”  

              “赌,唤许什么……的。”  

              “是他?”素贞嘴唇微颤,“是他?……”  

              “谁?”  

              “是我儿!小青,让我去会他!”  

              我拼命地阻拦。好不容易屏绝一切爱恨,又在翻尸倒骨干么?  

              “姊姊,他不是你儿子,你想想,八百多年了,隔了那么多次的轮回,他会记得?别自找麻烦啦。”  

              “对,八百多年了。他们父子也……”她喃喃。  

              “你多老!看,差不多二千岁。”我岔开话题。  

              “如今是什么朝代了?”  

              “不晓得呀。”  

              “啼,别管这些闲事了。我俩回家去吧。”我牵着她的手,回家去。  

              我们不喜欢这一“朝代”,索性隐居,待他江山移易再算。老实说,做蛇就有这自由了,人是修不到的,他们要面对不愿意面对的,连懒惰都不敢。…… 
             

              过了一阵子,大约有十年吧,喧闹的人闭嘴了,一场革命的游戏又完了。  

              风波稍靖。  

              素贞装作对过去不大关心,偶然伸个懒腰,问那间过一百七十三次的问题:  

              “后来相公怎么样?”  

              “哦!”我哄她,“你被镇塔底之后,法海散去。相公懊悔,情愿出家,就在塔旁被剃为增,修行数年,一夕坐化去了。”  

              “真的呀?不要骗我呀。”  

              “他临去世时,还留诗四句呢。说什么‘祖师度我出红尘,铁树开花始见春;化化轮回重化化,生生转变再生生。——”  

              素贞忙接:  

              “下面是‘欲知有色还无色,须识无形却有形;色即是空空即色,空空色色要分明’,对么?”  

              “你既背得那么熟,怎的又要我从头说起?真是。”我讨好她。  

              “也许你每说一遍,都补上一点遗漏了的情节吧。”  

              ——不会遗漏。因为这根本不是实情。这是我在那冯梦龙的(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抽出来的一段。别人为我们的故事穿凿附会,竟又流传至今。为了安慰素贞,怎能叫她得知我“暴行”?我大可不必把真相揭发。遂做结论:“婉姊,相公也算不错了。” 
             

              “是的——即使我见不着…”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 
             

              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啊”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 
             

              “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  

              我笑:  

              “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伞。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你忙你的吧。再见,拜拜!”  

              “你的教训——”  

              她的心又去了。留也留不住。  

              这一回,真的,依据她受过的“教训”,她要独来独往,自生自灭。她根本并不热衷招呼我同行,免致分了一杯羹,重蹈覆辙。  

              遥遥见她过桥往小亭去。  

              低语,传情,雷题电闪般的恋爱,她又搭上这个男人。  

              他把伞撑起,护她上路。一切自伞开始,她不需要任何穿针引线的中间人了。——也许她此刻的身份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张小泉,杭州三百多年来的名牌。它的剪刀镶钢均匀、对口锋利、磨工精细、开合和顺、锁钉牢固、刻花新颖、式样美观、经久耐用。——不过,这么优秀的剪刀,剪不断世间孽债情丝。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袅袅地追上去……  

              一完一  

              初版:一九八六年五月  

              修订版:一九九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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