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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让我们将悲伤流放-第1章

小说: 让我们将悲伤流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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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迷茫的初夜,一个男人在她耳边轻轻的许诺:“我只要你记住三件事,第一,我爱你。第二,我很爱你。第三,我非常爱你。”
黄昏的街头,一个声音在她身后绝望的期待:“我们是不是终有一天,可以拥抱在蓝天白云下?”
凄凉的墓地,她坐在草地上艰难的哽咽:“幸福的道路总是这么短,我们可不可以停下来,赖着不走?”
离别的机场,她挥一挥手,向深爱的男人微笑着告别:“如果爱情,不过是得到一切,然后失去一切的一场记忆,那么亲爱的,让我们将悲伤轻轻流放……”
一个饱经劫难和尘殇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弥漫着伤感和落寞的城市。如此的和谐,和谐得仿佛是幻觉,又幻觉到残酷的地步。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也许是,也许不是。
这个年代还有人奢谈爱情吗?也许有,也许没有。
一个关于爱和忧伤的故事,正羞涩的悬挂在浩如烟海的红尘彼岸,静静的守望,守望幸福,守望希望,守望信念,守望理想,守望到春暖花开雪霁天晴的那一天,让我们一起将悲伤,轻轻流放。。。。。。


文章类型:原创…一般…近代现代…爱情


  让我们将悲伤流放
  作者:步飞烟
  
    写在前面的话

  行文之初,很是纠结。
  因为这个故事,与以往不同。
  因为故事的背景,没有被设定在现代都市繁华绚丽的大街上。
  因为故事的内容,没有小言习惯的时尚和高雅,清甜和浪漫。
  它来源于我的家乡,一个座落在白山黑水间的边陲小城。
  西波利亚凛冽的寒风每年冬季首先光顾的地方。
  没有来过这片土地,你就不会知道什么叫做沧桑,来过这片土地,你就深刻体验到了荒凉。
  情缘迷离,随处停靠,苍茫大地,静寂无言。
  千百年来,沉默坚忍的人们在这片同样沉默的黑土上,坚守着属于他们的幸福和希望。
   所以我就想,习惯了现代都市繁华没落风情万种的你们,是否会喜欢一个凛冽到刻骨的故事呢?
  思考了很久,还是决定将它写下来。
  不为别的,只为纪念那些难以忘却的纪念。
  纪念那些难以言说的困苦和彷徨,那些执迷不悔的爱和忧伤,还有那些美艳如花的理想和希望。
  写作的过程,犹如漫漫长夜中孤独的行走。
  很多次,某烟都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陷入深刻的思索。
  回望曾经走过的路。
  究竟是繁华似锦?还是险象环生?
  以至于这部小说,总是走走停停,浴劫残喘,罹患不幸。
  我要感谢那些一直支持的我的朋友,是你们给了我勇气和力量。
  也要感谢毕老师,毕医生,毕学者,毕阿姨。
  是您的一部小说,让我对苦难的含义有了新的理解。
  如果说,《夜凝夕》是单纯的情感宣泄,那么这部小说可以算是一种顿悟和解脱,尽管它像雏鸟一样笨拙稚嫩。
  我不是专业作家,也算不上什么文学青年。
  只是用自己拙劣的笔触,抒写对于这个世界一点微薄的感受。
  万物寂寥,宇宙澄清,人世无常,众生有情。
  善待苦难,善待命运,善待每一个萍水相逢的宝贵瞬间和每一段朴素的真情,或许才是生命的终极意义。
  
  楔子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你仍是你的狷介少年,我仍做我的逍遥散仙。山高水远两不侵,碧落黄泉皆不见。
  昨夜的一场秋雨,令潮湿的空气中平添了几分泥土的芬芳。清冽的香气宛如美人的纤纤素手,软软的贴着你,细细抚摸着你,像云雾一样飘散搁浅在你身上每一道空穴,亲昵缠绵着你。
  这是别致的一天。
  此时的水云轩,只有两三个客人在看书,袅袅的茶雾缭绕着一张张低眉敛目的脸。
  正是百无聊赖,昏昏欲睡的午后。
  内室里,玄衣素颜的我,轻轻撩起斑驳的湘妃竹帘,漫不经心的瞄了一眼壁上的时钟,时辰将近,我等的客人就要来了。
  回身看看,我那被潮气迫害已久的铜香炉,此时正披着一身斑斓的霉绿,刻尽职守的焚着一炉淡雅的檀香,烟袅飘飘,幽怨分明。清寂古朴的紫砂壶里泡着上好的碧螺春,馥郁的香气令满室生香,判若别境。我低头想了想,还是决定换掉它。碧螺春固然甘甜醇美,可这样的日子,喝迷迭香更适宜。
  风铃摇晃,欢快如同年轻女子清脆的笑声,婉约悠扬,青翠欲滴。如此美妙,若不是清风使然,那便是,贵客已到。
  果不其然。
  “您好,我……可以进来吗?”竹帘外的声音是少年特有的清越,宛如洞箫,行如水,力如风。挟着几分小心翼翼,倒也讨喜。
  我寻着声音望过去,黑发如玉,目光如炬,瞳仁宛如上好的琉璃,轻轻一敲,丁冬做响。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等待的是一个如此俊秀天然的少年?
  “进来吧,把包放下,随便坐。”我指了指对面旧的发红的藤椅,随意的像对待相交多年的故友。
  少年微微一笑,真是漂亮,依言坐下,将沉甸甸的旅行袋放在脚边。
  “知道你要来,我特意泡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后来想想不妥。它的香气太过霸道,扰人清净,于是换成了迷迭香,你尝尝,味道刚刚好。”我为他斟上一杯,花香四溢,静谧安宁。
  少年轻笑:“迷迭香的花语叫做回忆,您真是一个精致的人,连这种细节都想到了。”
  我端起茶杯,淡然道:“精致的是这座城市,不是我。我只是在习惯它。”
  “习惯?这个词听起来不免有些伤感,透着被胁迫的无奈和随波逐流的落寞。”他的目光很清,清的透明,宛如清晨的朝露。黑白分明的眼睛,纤尘不染。瞳仁的四周,还带着淡淡的婴儿蓝。
  我有些吃惊:“你竟然和他一样敏锐犀利。”
  “您生气了?”
  “没有,只是被你一语道破天机,有些无所适从罢了。”
  “那还好。”少年煞有介事的拍了拍胸口,叹道:“来之前他再三叮咛,您是玲珑剔透水晶心肝玻璃人儿,对您万不可造次莽撞,更不可胡言乱语。我可真怕您生我的气,就不再理我了。”
  “呵呵……”我哑然失笑,“怎么把我说的像贻害千年的老妖?”
  “没有,他只是太紧张您了。”少年笑着说。
  “他,还好吗?”我问的有些漫不经心。
  “好与坏的界限是什么呢?功成名就?身体安康?香车宝马?软玉温乡?如果这是界限,那他很好,好得不得了。”少年说的凄凉。
  我却依旧淡然:“男人毕生所求,不外如此。他应该惜福。”
  “可是他并不快乐。他想您,这些年一直都在想,想得三魂不见了七魄,想得食不下咽夜不能眠。想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您消得人憔悴。”
  我终是笑了出来,这孩子不知道跟谁学的。想他当年是何等的清冷寡言,怎么会调教出这样的活宝?真是令人费解。
  心底却是一叹。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如此这般,又是何苦?知你者,谓你心忧,不知你者,懂你何求?
  这世间的事,说来也怪。惜惜念念的,早已没了踪影,只落得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过眼云烟的,却痴痴守侯,只待得云开见月明。
  犹记当年,家乡的雏菊开得正好,玉米飘香,西瓜清甜,良辰美景奈何天。你清秀的眉目在阳光里灿烂。
  可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你仍是你的狷介少年,我仍做我的逍遥散仙。山高水远两不侵,碧落黄泉皆不见。
  会不会更好?
  “您怎么了?”我的飘忽,终于引得少年不安。
  收回飘远的视线,只看眼前。这白衣飘飘的俊朗少年,好是好,可惜不是出自家乡的沃沃黑土。我向来以为,只有家乡那如诗如画的高山好水,才能孕育出此等冰清玉润的风骨。
  可看到他,仍是想起了家。
  “离家去乡已多年,只为了梦想中的长安。”这句借的,似乎欠妥。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甚好,甚好,配得上我这颗疼到肿胀的悠悠游子心。
  只是,这离愁别恨,古来有之。一桩一件,莫不惊天地、泣鬼神。与之相比,我这小小的伤感,何止逊了一筹?哪轮到我来顾影自怜?
  况且经过几年的修行,我早已习惯了这个烟雨凄迷的南方小镇。习惯了马帮清越的驮铃,习惯了爬满青苔的石阶,习惯了经年的暮寒春迟,习惯了朝夕的烟轻雾重。习惯了异香扑鼻的糯米血肠,习惯了清甜爽口的苦荞粑粑。习惯了灵韵天成的纳西古乐,还有古城口那永不停歇的水车,七年的生命承载了七百年的历史,我已习惯了它的喧嚣如同不灭的经年。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而家,又是回不去的地方。
  人生如此变幻,“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已变。”罢了,罢了。
  只是,多少次梦中辗转,那萦绕于心的,却不是习惯了的温山软水,杏花春雨。家乡,原来是只有在梦里才能回得去的地方。
  梦里凄惶,梦醒惆怅,望着一地孤清的月光,豁然明了,游子思乡的切肤之疼,早与那明月一般,耗给了滔滔流年。
  唉,可悲,可叹。还有我这满腹的柔肠,又说给谁听?
  眼前,倒是有一个。只是这年轻走俏的Y一代,能理解它吗?会不会言者灼灼,听者漠漠?
  我浅浅一笑,端起茶杯悠然道:“有没有兴趣,在这我风轻水冷的水云轩,一边品着淡雅的迷迭香,一边听我讲一个关于爱和忧伤,信念和理想,幸福和希望的故事。”
  “求之不得。”少年兴奋的说,“只是,不懂的地方,我可以问吗?”
  “当然可以。”后背慢慢靠上老旧的藤椅,目光飘向了窗外的秋叶。
  水云轩内茶香袅袅,我的思绪穿过绵长的时间,飘得很远很远,飘过了山,飘过了河,飘回了那绚丽如花的似水流年。
  “这个故事年代有些久远,久得像发黄的旧照片。那时你的年纪还很小,那一年秋色正浓……”

  第一章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全是错。
  (2007年?秋)
  九月的天空,云很淡,东北季风很清爽,下午五点,空气中还漂浮着阳光的味道。
  新阳高中的教学楼,安静的像中世纪荒凉凋敝的古堡,除了沙沙的写字声,再无声响。莘莘学子们聚精会神,笔走龙蛇,纸页翻飞,将一张张试卷答得龙飞凤舞。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宋真宗赵桓总结出的如铁定律,千百年来被中国的知识分子奉为出人头地的金玉良言,平步青云的指路明灯。
  一张小小的答卷预示了他们未来的前程是繁华锦绣,还是暗淡无光,也难怪这些高三学生会如此拼命。
  明晃晃的太阳照在飘云脸上,她打了个呵欠,看着自己的手表,还有五分钟,就可以解放了。不用再像条猎犬一样虎视眈眈,时刻准备以最迅疾的速度斩断一切可能的危险。
  考试的结束铃终于响了,坐在前面的童飘云腾的一下站起来,吓得前排学生一激灵。没办法,条件反射,学校的铃声听起来像杀猪,撕拉撕拉的。
  “起立,检查一下班级姓名,然后将卷子正面朝上放好。”
  学生们纷纷站了起来,一个个耷拉着脑袋,像得了禽流感的候鸟。
  飘云迅速扫视全场,吩咐道:“好,每组最后一个同学下来收卷,其他人,走吧。”
  学生们拿着自己的文具,跟她说完再见,就纷纷走了,边走边骂出题人变态。飘云笑了笑,整理好试卷,关好门窗。然后送到教导处装订。送之前顺便看了一眼卷子,唉,惨不忍睹。
  走出校门的时候,学生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一辆银灰色BENZ SL65停在门口,穿着纯黑色Armani衬衫的男人半靠在跑车上,漫不经心的吐着烟圈。
  此刻正是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的光景,天的胸膛仿佛被刺破了,流出玫瑰色的汁液。
  男人线条刚毅的侧脸浸润在橘红色的余晖中,仿佛暧昧不明。鹰隼似的眼睛望着天边紫绯斑斓的晚霞,淡艳的霞光落进去,将那双黑曜似的瞳仁染成了神秘的紫檀色。几片姜黄的秋叶,随风拂过刀削似的下巴……正是那暮寒秋迟的时候,幽渺的街道,凄迷的树木,淡褐色的房屋,还有远方鱼鳞似的彩霞和紫黝黝的天空,都成了他身后的背景,将他整个人嵌在一幅名为《秋暮》的油画中,如此的触目惊心。
  看着纷纷侧目的路人,飘云无奈的摇了摇头。龙天佑,北方人不可言语的粗犷和冰雪般的凛然,让他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让人看过一眼就忘不掉的男人。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他,飘云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她不适应他修剪得锋芒毕露的寸头,不适应他高大健硕的身体,不适应他充满霸气不容置疑的手势,尤其不适应那双眼睛,总让她想起天上的鹰,地上的狼,动物凶猛,生人勿近。
  “天佑哥。”纵使心里千般不适,飘云也尽量让自己笑得无懈可击。笑比哭好,伸手不打笑脸人,笑比哭漂亮,也比哭讨喜。
  龙天佑只是点点头,别说是笑,嘴角都没扬一下。
  “上车,隋洋在等你。”也不管她,自顾走了,高高在上的模样,让飘云想起了港片里黑道大哥对待卖笑的妓女。
  唉,想什么呢?这人本就一身煞气,对她又向来冷淡,每次见面都一脸阶级斗争,活像上辈子欠了他二两香油钱,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再说人家开着跑车来接你,已经是给足了你面子,你一个小老师,要钱没钱,要势没势,能劳动他的大驾,应该知足了。所谓知足者长乐嘛,就像赵本山在小品里说的,丫有手表就行了,还要什么自行车呀?
  飘云刚要去拉车门,身后就被人撞了一下,她一个踉跄,高跟鞋细跟一歪,差点贴在车门上。
  “扑哧。”是过路的行人没忍住的笑声。
  飘云的火一下子就串了出来,心想今天是倒了什么霉,遇上这么个黑面煞星就算了,竟然还有人这么不长眼,站着大活人都看不见。还没站稳就回头擒凶,准备发挥自己文科生嘴快、词准、修辞狠的优势,用最文雅的词语骂他个狗血淋头。
  结果,对上一双琉璃似的眼珠。暮色凄迷,那眼珠却像清漆一样透亮,好像弹得出声响。眼珠的主人穿着藏蓝色的校服,书包斜挎在肩上,左手拿着篮球,右手扶住了飘云的肩膀。
  飘云楞了一下,张了张嘴,把即将出口成章的话,又咽了回去。
  晚风吹过,几缕不驯的黑发落在少年眼前,若是平时,她定会亲手为他拂开,但是今天,不行。
  “对不起,童老师,我不是故意的。”少年本来个子就高,又故意贴在她身上,形成居高临下的架势,飘云又生得单薄。苍茫暮色中远远看着,不免让人浮想联翩,诡异透了。
  你当然是故意的!飘云在心里暗骂。面上却笑得像朵花,还能乱颤的那种。长辈似的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没事,没事,玩去吧。啊不,回家去吧。”
  说完拉开车门一猫腰就钻了进去,是非之地,趁早离开为妙。
  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不愧是BENZ SL65,速度真不是盖的。
  暮色四合,秋风萧瑟,跑车的劲风卷起枯黄的落叶,少年看着远去的车尾灯,直到它消失在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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