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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17新唐书(上)-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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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尉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浑脱氈帽,人多效之,谓之“赵公浑脱”。近服妖也。 
  高宗尝内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带、皁罗折上巾,具纷砺七事,歌舞于帝前。帝与武后笑曰:“女子不可为武官,何为此装束?”近服妖也。 
  武后时,嬖臣张易之为母臧作七宝帐,有鱼龙鸾凤之形,仍为象床、犀簟。 
  安乐公主使尚方合百鸟毛织二裙,正视为一色,傍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见,以其一献韦后。公主又以百兽毛为廌面,韦后则集鸟毛为之,皆具其鸟兽状,工费巨万。公主初出降,益州献单丝碧罗笼裙,缕金为花鸟,细如丝发,大如黍米,眼鼻觜甲皆备,嘹视者方见之。皆服妖也。自作毛裙,贵臣富家多效之,江、岭奇禽异兽毛羽采之殆尽。 
  韦后妹尝为豹头枕以辟邪,白泽枕以辟魅,伏熊枕以宜男,亦服妖也。 
  景龙三年十一月,郊祀,韦后为亚献,以妇人为斋娘,以祭祀之服执事。近服妖也。 
  中宗赐宰臣宗楚客等巾子样,其制高而踣,即帝在籓邸时冠也,故时人号“英王踣”。踣,颠仆也。 
  开元二十五年正月,道士尹愔为谏议大夫,衣道干服视事,亦服妖也。 
  天宝初,贵族及士民好为胡服胡帽,妇人则簪步摇钗,衿袖窄小。杨贵妃常以假鬓为首饰,而好服黄裙。近服妖也。时人为之语曰:“义髻抛河里,黄裙逐水流。” 
  元和末,妇人为圆鬟椎髻,不设鬓饰,不施硃粉,惟以乌膏注脣,状似悲啼者。圆鬟者,上不自树也;悲啼者,忧恤象也。 
  文宗时,吴、越间织高头草履,纤如经绫谷,前代所无。履,下物也,织草为之,又非正服,而被以文饰,盖阴斜辍滋┏拗蟆!
  乾符五年,雒阳人为帽,皆冠军士所冠者。又内臣有刻木象头以里幞头,百官效之,工门如市,度木斫之曰:“此斫尚书头,此斫将军头,此斫军容头。”近服妖也。 
  僖宗时,内人束发极急,及在成都,蜀妇人效之,时谓为“囚髻”。 
  唐末,京都妇人梳发,以两鬓抱面,状如椎髻,时谓之“抛家髻”。又世俗尚以琉璃为钗钏。近服妖也。抛家、流离,皆播迁之兆云。 
  昭宗时,十六宅诸王华侈相尚,巾帻各自为制度,都人效之,则曰:“为我作某王头。”识者以为不祥。 
  ○龟孽 
  大足初,虔州获龟,六眼,一夕而失。 
  肃宗上元二年,有鼍聚于扬州城门上,节度使邓景山以问族弟珽,对曰:“鼍,介物,兵象也。” 
  贞元三年,润州鱼鳖蔽江而下,皆无首。 
  大和三年,魏博管内有虫,状如龟,其鸣昼夜不绝。近龟孽也。 
  秦宗权在蔡州,州中地忽裂,有石出,高五六尺,广袤丈余,正如大龟。 
  鸡祸。 
  垂拱三年七月,冀州雌鸡化为雄。 
  永昌元年正月,明州雌鸡化为雄。八月,松州雌鸡化为雄。 
  景龙二年春,滑州匡城县民家鸡有三足。京房《易妖占》曰:“君用妇言,则鸡生妖。” 
  玄宗好斗鸡,贵臣、外戚皆尚之,贫者或弄木鸡,识者以为:鸡,酉属,帝生之岁也;斗者,兵象。近鸡祸也。 
  大中八年九月,考城县民家雄鸡化为雌,伏子而雄鸣。化为雌,王室将卑之象,反雌伏也。汉宣帝时,雌鸡化为雄,至元帝而王氏始萌,盖驯致其祸也。 
  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鸡生角。角,兵象,鸡,小畜,犹贱类也。 
  下体生上之痾。 
  咸通十四年七月,宋州襄邑有猎者得雉,五足,三足出背上。足出于背者,下干上之象;五足者,众也。 
  青眚青祥。 
  贞观十七年四月,立晋王为太子,有青气绕东宫殿。始册命而有祲,不祥。十八年六月壬戌,有青黑气广六尺,贯于辰戌,其长亘天。 
  大和九年,郑注箧中药化为蝇数万飞去。注始以药术进,化为蝇者,败死之象。近青眚也。干元三年六月,昏,西北有青气三。 
  ○鼠妖 
  武德元年秋,李密、王世充隔洛水相拒,密营中鼠,一夕渡水尽去。占曰:“鼠无故皆夜去,邑有兵。” 
  贞观十三年,建州鼠害稼。二十一年,渝州鼠害稼。 
  显庆三年,长孙元忌第有大鼠见于庭,月余出入无常,后忽然死。 
  龙朔元年十一月,洛州猫鼠同处。鼠隐伏象盗窃,猫职捕啮,而反与鼠同,象司盗者废职容奸。 
  弘道初,梁州仓有大鼠,长二尺余,为猫所啮,数百鼠反啮猫。少选,聚万余鼠,州遣人捕击杀之,余皆去。 
  景云中,有蛇鼠斗于右威卫营东街槐树,蛇为鼠所伤。斗者,兵象。 
  景龙元年,基州鼠害稼。 
  开元二年,韶州鼠害稼,千万为群。 
  天宝元年十月,魏郡猫鼠同乳。同乳者,甚于同处。 
  大历十三年六月,陇右节度使硃泚于兵家得猫鼠同乳以献。 
  大和三年,成都猫鼠相乳。 
  开成四年,江西鼠害稼。 
  咸通十二年正月,汾州孝义县民家鼠多衔蒿刍巢树上。鼠穴居,去穴登木,贱人将贵之象。 
  乾符三年秋,河东诸州多鼠,穴屋、坏衣,三月止。鼠,盗也,天戒若曰:“将有盗矣。” 
  乾宁末,陕州有蛇鼠斗于南门之内,蛇死而鼠亡去。 
  ○金沴木 
  武德元年八月戊戌,突厥始毕可汁衙帐无故自坏。 
  中宗即位,金鸡竿折。树鸡竿所以肆赦,始发大号而鸡竿折,不祥。 
  神龙中,有群狐入御史大夫李承嘉第,其堂无故坏;又秉笔而管直裂,易之又裂。 
  开元五年正月癸卯,太庙四室坏。 
  天宝十四载十二月,哥舒翰帅师守潼关,前军启行,牙门旗至坊门,触落枪刃,众以为不祥。 
  永秦二年三月辛酉,中书敕库坏。 
  贞元四年正月庚戌朔,德宗御含元殿受朝贺,质明,殿阶及栏槛三十余间自坏,卫士死者十余人。含元路寝,大朝会之所御也;正月朔,一岁之元。王者之事,天所以儆者重矣。 
  大和九年,郑注为凤翔节度使,将之镇,出开远门,旗竿折。 
  光启初,扬州府署门屋自坏,故隋之行台门也,制度甚宏丽云。 
  《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盖火主礼云。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厥咎舒,厥罚常燠,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羽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痾,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火不炎上 
  贞观四年正月癸巳,武德殿北院火。十三年三月壬寅,云阳石燃,方丈,昼则如灰,夜则有光,投草木则焚,历年乃止。火失其性而沴金也。二十三年三月,甲弩库火。 
  永徽五年十二月乙巳,尚书司勋库火。 
  显庆元年九月戊辰,恩州、吉州火,焚仓廪、甲仗、民居二百余家。十一月己巳,饶州火。 
  证圣元年正月丙申夜,明堂火,武太后欲避正殿,彻乐。宰相姚以为火因人,非天灾也,不宜贬损。后乃御端门观酺,引建章故事,复作明堂以厌之。是岁,内库灾,燔二百余区。 
  万岁登封元年三月壬寅,抚州火。 
  久视元年八月壬子,平州火,燔千余家。 
  景龙四年二月,东都凌空观灾。 
  开元五年十一月乙卯,定陵寝殿火。是岁,洪州、潭州灾,延烧州署,州人见有物赤而暾暾飞来,旋即火发。十五年七月甲戌,兴教门楼柱灾。是年,衡州灾,延烧三百余家,州人见有物大如甕,赤如烛笼,所至火即发。十八年二月丙寅,大雨雪,俄而雷震,左飞龙厩灾。占曰:“天火烧厩,兵大起。”十月乙丑,东都宫佛光寺火。 
  天宝二年六月,东都应天门观灾,延烧左、右延福门,经日不灭。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天火燔其宫室。”九载三月,华岳庙灾,时帝将封西岳,以庙灾乃止。十载八月丙辰,武库灾,燔兵器四十余万。武库,甲兵之本也。 
  宝应元年十二月己酉,太府左藏库火。 
  广德元年十二月辛卯夜,鄂州大风,火发江中,焚舟三千艘,延及岸上民居二千余家,死者数千人。 
  大历十年二月,庄严寺浮图灾。初有疾风震电,俄而火从浮图中出。 
  贞元元年,江陵度支院火,焚江东租赋百余万。十三年正月,东都尚书省火。十九年四月,家令寺火。 
  二年七月,洪州火,燔民舍万七千家。元和七年六月,镇州甲仗库灾,主吏坐死者百余人。八年,江陵大火。十一年十一月甲戌,元陵火。李师道起宫室于郓州,将谋乱,既成而火。 
  大和二年十一月甲辰,禁中昭德寺火,延至宣政东垣及门下省,宫人死者数百人。三年十月癸丑,仗内火。四年三月,陈州、许州火,烧万余家。十月,浙西火。十一月,扬州海陵火。八年三月,扬州火。皆燔民舍千区。五月己巳,飞龙神驹中厩火。十月,扬州市火,燔民舍数千区。十二月,禁中昭成寺火。 
  开成二年六月,徐州火,延烧民居三百余家。四年十二月乙卯,乾陵火。丁丑晦,扬州市火,燔民舍数千家。 
  会昌元年五月,潞州市火。三年六月,西内神龙寺火;万年县东市火,焚庐舍甚众。六年八月,葬武宗,辛未,灵驾次三原县,夜大风,行宫幔城火。 
  乾符四年十月,东都圣善寺火。 
  大顺二年六月乙酉,幽州市楼灾,延及数百步。七月癸丑甲夜,汴州相国寺佛阁灾。是日暮,微雨震电,或见有赤塊转门谯藤网中,周而火作。顷之,赤塊北飞,转佛阁藤网中,亦周而火作。既而大雨暴至,平地水深数尺,火益甚,延及民居,三日不灭。 
  ○常燠 
  天宝元年冬,无冰。先儒以为阴失节也。又曰:“知罪不诛,其罚燠,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盖当寒反燠,象宜刑而赏之也。 
  贞元十四年夏,大燠。 
  元和九年六月,大燠。 
  长庆二年冬,少雪,水不冰冻,草木萌荑如正月。 
  广明元年十一月,暖如仲春。 
  ○草妖 
  武德四年,益州献芝草如人状。占曰:’王德将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草,亦木类也。 
  景龙二年,岐州郿县民王上宾家,有苦荬菜高三尺余,上广尺余,厚二分。近草妖也。三年,内出蒜条,上重生蒜。蒜,恶草也;重生者,其类众也。四年,京畿蓝田山竹实如麦。占曰:“大饥。” 
  开元二年,终南山竹有华,实如麦,岭南亦然,竹并枯死,是岁大饥,民采食之。占曰:“国中竹、柏枯,不出三年有丧。”十七年,睦州竹实。 
  天宝初,临川郡人李嘉胤屋柱生芝草,状如天尊像。 
  上元二年七月甲辰,延英殿御座上生白芝,一茎三花。白,丧象也。 
  大和九年冬,郑注之金带有菌生。近草妖也。 
  开成四年六月,襄州山竹有实成米,民采食之。 
  光启元年七月,河中解、永乐生草,叶自相樛结,如旌旗之状,时人以为“旗子草”。一年七月,凤翔麟游草生如旗状。占曰:“其野有兵。” 
  ○羽虫之孽 
  武德初,隋将尧君素守蒲州,有鹊巢其砲机。 
  贞观十七年春,齐王祐为齐州刺史,好畜鸭,有猪啮鸭,头断者四十余。是岁四月丙戌,立晋王为太子,雌雉集太极殿前,雄雉集东宫显德殿前。太极,三朝所会也。 
  永徽四年,宋州人蔡道基舍傍有兽高丈余,头类羊,一角,鹿形,马蹄,牛尾,五色,有翅。占曰:“鸟如畜形者,有大兵。”五年七月辛巳。万年宫有小鸟如雀,生子大如鳲鸠。 
  调露元年,鸣叕群飞入塞,相继蔽野,至二年正月,还复北飞,至灵夏北,悉堕地而死,视之皆无首。 
  文明后,天下屡奏雌雉化为雄,或半化者。 
  景龙四年六月辛巳朔,乌集太极殿梁,驱之不去。 
  开元十三年十一月戊子,雄雉驯飞泰山斋宫内。封禅,所以告成功,祀事无重于此者,而野鸟驯飞,不忌禁卫,不祥。二十五年四月,濮州两乌、两鹊、两瞿鹆同巢。陇州鹊哺慈乌。二十八年四月庚辰,慈乌巢宣政殿栱。辛巳,又巢宣政殿栱。 
  天宝十三载,叶县有鹊巢于车辙中。不巢木而巢地,失其所也。 
  至德二载三月,安禄山将武令珣围南阳,有鹊巢于城中砲机者三,雏成乃去。 
  大历八年九月,武功获大鸟,肉翅狐首,四足有爪,长四尺余,毛赤如蝙蝠,群鸟随而噪之。近羽虫孽也。十三年五月,左羽林军有瞿鹆乳鹊二。 
  贞元四年三月,中书省梧桐树有鹊以泥为巢。鹊巢知岁次,于羽虫为有知,今以泥露巢,遇风雨坏矣。是岁夏,郑、汴境内乌皆群飞,集魏博田绪、淄青李纳境内,衔木为城,高二三尺,方十里,绪、纳恶而焚之,信宿又然,乌口皆流血。九年春,许州鹊哺乌雏。十年四月,有大鸟飞集宫中,食杂骨数日,获之,不食死。六月辛未晦,水鸟集左藏库。十三年十月,怀州鵊巢内有黄雀往来哺食。十四年秋,有异鸟,色青,类鸠、鹊,见于宋州郊外,所止之处,群鸟翼卫,朝夕嗛稻粱以哺之,睢阳人适野聚观者旬日。十八年六月乌集徐州之滕县,兼柴为城,中有白乌一,碧乌一。 
  元和元年,常州鹳巢于平地。四年十二月,群乌夜集于太行山上。十三年春,淄青府署及城中乌、鹊互取其雏,各以哺子,更相搏击,不能禁。 
  宝历元年十一月丙申,群乌夜鸣。 
  开成元年闰五月丙戌,乌集唐安寺,逾月散。雀集玄法寺,燕集萧望之冢。二年三月。真兴门外鹊巢于古冢。鹊巢知避岁,而古占又以高下卜水旱,今不巢于木而穴于冢,不祥。秋,突厥鸟自塞北群飞入塞。五年六月,有秃鹙群飞集禁苑。鹙,水鸟也。 
  会昌元年,潞州长子有白颈乌与鹊斗。 
  大中十年三月,舒州吴塘堰有众禽成巢,阔七尺,高一尺。水禽山鸟,无不驯狎。中有如人面、绿毛,绀爪觜者,其声曰“甘”,人谓之“甘虫”。占曰:“有鸟非常,来宿于邑中,国有兵,人相食。” 
  咸通七年,泾州灵台百里戍有雀生燕,至大俱飞去。京房《易传》曰:“贼臣在国,厥妖燕生雀。”雀生燕同说。十一年夏,雉集河内县署。咸通中,吴、越有异鸟极大,四目三足,鸣山林,其声曰“罗平”。占曰:“国有兵,人相食。” 
  乾符四年春,庐江县北鹊巢于地。六年夏,鸱、雉集于偃师南楼及县署。刘向说:“野鸟入处,宫室将空。” 
  广明元年春,绛州翼城县有鸺鹠鸟群飞集县署,众鸟逐而噪之。光启元年、二年,复如之,鸺鹠,一名训狐。 
  中和元年三月,陈留有乌变为鹊。二年,有鹊变为乌。古者以乌卜军之胜负。乌变为鹊,民从贼之象;鹊复变为乌,贼复为民之象。三年,新安县吏家捕得雉养之,与鸡驯,月余相与斗死。四年,临淮涟水民家鹰化为鹅,而弗能游。鹰以鸷而击,武臣象也;鹅虽毛羽清洁,而飞不能远,无搏击之用,充庖厨而已。 
  光启元年十二月,陕州平陆集津山有雉二首向背而连颈者,栖集津仓庑后,数月,群雉数百来斗杀之。二年正月,閺乡、湖城野雉及鸢夜鸣。七月,中条山鹊焚其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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