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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山贼记-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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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不死全因心中太过焦急,第一次全力施展轻功。不仅众人看得眼花,连胖燕子潘达也吃惊不小,当下也不再保留,将自己轻身本事全都用了出来,勉强跟上了老不死。

这乍眼一看,就如一只肥胖的燕子在追捉一只穿花蝴蝶般,却怎么也追不上。

林轩惊讶之余,没有更多时间去欣赏这两人的功夫。他想起自己刚才喊的是汉话,或许只有对方这小头领才能听得明白。

看金人的举动,定是内心有些害怕,否则便不会是这种神情,若真破釜沉舟,那他们脸上所显的将是杀气,而不是悲壮的肃穆。在他们聚集之后,该当一冲而上,不要命的去撕杀了,更不会立在那儿与己方对峙。

念及此,林轩忙对身边的孙凝枫道:“你可知咱们奔狼营中谁会女真话?”

“寨主,在下便略通一二!”孙凝枫小声道。

“娘的,不早说!”林轩笑骂道:“快对他们喊话,投降不杀,好酒好肉招呼他们!”

孙凝枫顿时疑道:“这如何可行,叫兄弟们伺候这些金狗?对他们该当杀一个少一个!”

林轩低声喝道:“你若想让兄弟们再多流些血,便不喊,带兄弟们硬拼!既然知道他们是狗,那便收之,收不了才杀!”

话音才落,老不死便和潘达到了近前。脚才落稳,老不死就忙问道:“寨主,这有创药,待我给你包扎!”说话时,双眼隐含泪光,林轩看出她的心思,转过脸来,扶住她的肩膀轻声笑道:“你老公我不会有事的,这都是金人的血,我好着呢,先给二叔包了,他伤最重!”

说着话,自己在身上摸了摸,道:“一身都是金贼的血,染了你雪白的长衫可就不美咯!”

老不死扳过他的手细看,果然是抹上的鲜血,当下心中一松,这才想起自己有些失礼,竟忘记二叔与其他兄弟都受了伤,忙转身对林猛道:“二叔,不死给你清理一下伤口!”

林猛嘿嘿一笑道:“轩儿,不死!我没事儿,待杀退了这帮贼鸟,再说!”

一边的潘达开起了玩笑:“寨主夫人眼中自然只有寨主,我们这些兄弟却都不见了踪影!”

老不死脸色微红,正不知如何做答,孙凝枫刚好将林轩所说的话用女真语喊了出来,给她的窘态解了围,,她也不再多话,取了药物,不顾林猛罗嗦,给他包起了伤处。

这一喊效果也十分明显,不少金兵为之动容。

林轩见了,立即命孙凝枫继续高呼,语气言辞更加恳切:“各位女真兄弟,咱们战场搏杀,是各为其主,在下不喜杀戮,如今状况,还请诸位早降,以免再增死伤!想来打了许久,大伙也饿了,放下兵器,在下陪各位饮酒吃肉。如若不然,单凭人马,便能杀尽你们,让你们再也不能和家人团聚!”

这番话出来,当啷声响成一片,不断有金人丢下手中兵刃!任凭达鲁花赤如何叽里咕噜的嘶声吼叫,也无用处,他没了办法,猛然冲向林轩,人还没到,身上便被击了数个窟窿,自是奔狼营兵士的穿骨铁弹所为。

那些尚未丢弃兵刃的金兵见了,赶忙弃了抵抗。早些投降的金兵也在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硬拼强攻。

浑身缠绕白布的林猛哈哈大笑道:“早听说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法子,轩儿你果然了得……”

林轩知道这莽汉恢复了胆识,那嘴定会停不下来,当下也不理他,只对众人喊道:

“好!既然各位如此识得大体,那在下也不食言!张锁!”

“在!”

“带人速去取了好酒好肉,就在此地,宴请女真兄弟!”

“寨主,这~~~”张锁有些疑问。

“别废话,按我说的做!”

“是!”张锁领命而去。

“郑顺,留下两百步军,其余兄弟由你率领把金人的兵器、马匹全都收了,回山去吧!”

“是!”郑顺丝毫不迟疑,立即依林轩所命吩咐众兵士收拾金军器械战马。林轩则步入金兵之中,和颜悦色一番,自然这些话都由孙凝枫给翻译了。

相谈正当时,忽有一名金兵突然上前,从林轩身后偷袭,林轩虽是带伤之躯,反应却依旧敏捷,躲过此人攻击之后,三招便拧掉了对方的脑袋。

众金人皆惊,他们想不到方才被自己绑缚挨打的山贼军首领竟悍猛如此,恐怕与女真第一勇士相比,也不遑多让,当下无人再敢生二心,只盼着林轩赶紧放了自己。

林轩扫视了一众金兵,神色不怒自威,之后一言不发,拉着孙凝枫到了一边。金兵不知林轩想些什么,心中忐忑。

林轩也不理会他们,让老不死先给孙凝枫处理伤处,自己则叫了潘达与古厣二人到了一边,小声吩咐了一通。这二人领命之后,便悄悄下了山丘,钻进了密林之中。

______

兵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水晶

待张锁率人取来酒食,已是一个时辰之后,林轩叫兵士将酒食分派给金兵,随后说道:“你们军中的希尹是在下的好朋友!若非看在他的面上,早结果了你们,回去代我问候!”

这话由孙凝枫翻译了,没等金人反应,林轩便带着山贼军一众离了金人营寨扬长而去。

“他们这是?”一名金兵捧着馒头夹肉呆呆的问道:“日前才和宗翰与希尹两位大人死战数合,怎么今天又成了希尹大人的朋友!”

另一人回道:“管他那么多,先吃了再说,反正不会有毒,要杀我们,刚才丢下兵器的时候,便可杀了!”说完话,这人就开始大口吃了起来。

周围的金兵也都饿了,大口饮酒,大口啃着馒头饼子,混着牛肉嚼了起来。过得片刻,一形貌彪悍的兵士起身道:“兄弟们,咱们这次出来,便是要跟着赤该能为宗翰副帅一雪前耻,不想竟受此羞辱,这般回去定被人耻笑,大伙说我们该怎么办!”

“夹谷,我看还是回去吧!咱们人数这般少,又能做什么呢!”一个身材瘦长的金兵咽下一口肉,回道。

那彪悍的夹谷听了此人说话,语气明显不善道:“纳刺,也不知你如何当上谋克孛堇的(注:百夫长),怎会这般胆小!”

纳刺听了,冷笑道:“夹谷,打仗不仅要靠勇气,还要靠脑子!赤该能大人便是有勇无谋之辈,可惜我官职比他小上太多,无力劝他!”说完这话,不等夹谷再答,便对众人高喊道:“兄弟们愿意去做无谓的牺牲,还是想回到郑州,重整旗鼓,再回来将这帮山匪屠尽!”

“纳刺,我们跟你回去!”众人几乎异口同声。

这不仅因为纳刺是目前剩下兵士中的最高长官,更是因为这群兵士连连受挫,无论体力还是心力都不想继续再打了,否则刚才也不至于弃兵投降。

至于夹谷,并非他就比其他兵士悍勇。全是因他一直不服纳刺,现在见高于纳刺的指挥官全都死了,这才抢在纳刺之前站出来说话,却不料根本不能说服大伙。

这一众金兵吃饱喝足,纳刺命大伙收拾些能取之物,便向东北而去。待他们离去之后,营寨中出现两人,他们捡了两件合体金军兵服换上,跟着飞速向金军跟进,这二人或潜或出,始终不让金人发觉有异,却是跟踪的好手。

………

“呜……”一声悠远的狼嚎引起了林轩的注意,极目望去,一头白狼站在月色下的山石之上仰颈长啸。

“寨主,那狼生相迥异,待我活捉了来,或能驯服也不一定!”郑统摸了摸微突的肚子,说道。

不等林轩开口,老不死就道:“他并未害人,咱们何必去惹他,狼也有活着的缘由……”

林轩点头道:“自然万物自有其存在的法则。”这话说出,却有数双眼睛盯着他看,都是一片迷茫。

林轩知道大伙无法理解,一时半会也解释不清,于是忙找话岔开道:“这狼我认识,你们先行,我去去就来。

老不死担心林轩伤势,忙道:“我陪你去……”

林轩见她一副关切的神情,便点头道:“好吧,咱们这就去!”说完,拉了老不死的手,便向那山石飞奔去。

老不死虽和林轩已完婚许久,但每次被林轩拉着小手,心中仍会羞涩,亏是夜色朦胧,林轩拉她走得又急,无人瞧见,要不她真不知如何掩饰。

两人离那狼的位置不足半里,老不死才开口问道:“老公,那狼你怎会认识?”

林轩笑道:“我这手臂变是被他咬伤,那日怕你担心,也就没说。这狼的主人……”话没说完,眼前一花,从树上落下一人,正是那腰配弯刀的灵动少女。

她刚一站定,便嚷道:“喂,我的水晶石可是在你这里,快还给我!”

林轩一愣,随即想起那日捡的石头,似是一直放在腰间挂囊之中,忙伸手取了出来,递上道:“你可是叫菜菜,怎么还留在此处?莫非知道南行艰难,打算回郑州寻你叔叔?”

“谁要回去,你太小瞧我了,我留在这儿是寻那水晶石的,果然被你这贼人偷了!”这少女掘嘴怒道。

老不死见她可爱,抿起点绛唇,柔声道:“小妹妹,我夫君可不是这样的人……”

“谁说不是了!若是捡到石头,早该寻我归还,为何偷看我的名字!”少女大声道。

雪狼此时已经走下了那块山石,到了林轩身边,用脑袋轻轻蹭了蹭林轩,算是打了招呼,林轩笑着摸了摸他脑袋道:“兄弟,几日不见,越来越有造型了,pose摆得够酷!”这话旁人自然听不懂,说的是方才雪狼月夜长吼的模样。

雪狼听了,竟撒开四脚欢快的转了一圈,连连点头,似是知道林轩在赞扬他。

“雪狼,这个坏家伙拿了我的水晶石,你还和他这么好,真是气死我了!”少女抿唇嚷道,跟着面对林轩道:“你叫什么名字,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你要说出你的名字才公平!”

随后不等林轩回答,又对老不死道:“这位姐姐,你生得这般美,怎会跟他在一起?你也知道我的名字了,你也要说你叫什么!”

老不死哑然失笑,只决这小姑娘十分可爱,于是道:“他怎么不好啦,我与他已经结为夫妇了,我叫老不死,夫君叫林轩。”

“老不死?”那少女奇道,随即又说:“这名字好有趣,哪象林轩,这般难听。你们说了姓名,我也不能让你们吃亏,我叫完颜菜菜,想这石头上的女真文字你们也看不懂!我这就走了,以后有缘再见!”说着话,人已向远处跑去。

林轩忙喊道:“完颜菜菜,我看你还是回你们金国的好,南下十分危险……”

老不死笑道:“老公,我帮你追了她来!”话音刚落,人便飞身而起,刚一落下,却见那雪狼拦在自己身前。

林轩吓了一跳,忙飞跑过去,,道:“雪狼,她是我妻,也是我们的朋友!”

那雪狼看老不死的神态有几分冷漠,冲林轩呜咽了一声,便回身跟上了远去的完颜菜菜。

兵将 第一百一十三章 战略

“你们怎么认识的?”老不死见林轩和雪狼如此熟悉,而这雪狼又这般护着完颜菜菜,心中有些失落。

林轩扭看看向老不死,明白了她心中所想,想有意逗她,想起她在自己面前典型的小女人姿态,怕她又哭,便将那天于菜菜相遇的事情合盘托出。

老不死听后,心情好了许多,可没一会便又自责起来,林轩看她神情先是轻松,随后眉头又蹙了起来,于是问道:“不死,你怎么了?别乱想太多了!”

老不死一着急,眼泪又在眼中转动:“没有,方才不死竟担心老公会……”

林轩见他如此,明白她是内疚,忙安慰道:“不死,你我既然已是夫妻,就不要那般拘谨,有什么话都可以说出来。我不管其他人家如何,咱们家里,你和我没有身份高低,你怕我和别的女人一起,正是因为你很在意我,没有什么不对!”

老不死心思有些敏感,又太过柔弱,林轩必须慢慢帮她转变一下,否则总是这般小心翼翼,胡思乱想,自己也很难注意到她的心思,容易引起她抑郁。

老不死曾听林轩说过类似的话语,当初就很是感动,这会儿又一次听到,依旧如此。林轩怕她又哭,一口吻了下去。

老不死登时大羞:“这是外面……”话到一半就剩下呜呜之声,被林轩亲得身体发软了。好一会,林轩才将唇舌从老不死唇上移开。

老不死满面羞红道:“老公你太坏了!怎能在山野之间这样……”

林轩捧起老不死娇羞的脸蛋,轻声道:“谁叫你这般多愁善感,若以后再哭,哪怕是在众兄弟面前,老公我也敢亲你!”

老不死大窘,抿起嘴唇,好半天才小声说道:“那不死以后不在乱想,不会乱哭了……”

林轩见她那惹人怜爱的模样,忍不住吻了她额头一下,跟着拉起她的手,快步向兄弟们赶去。

……

回到灵宝寨两日有余,处处充满了林猛的大嗓门,他胆小的性子一去,整个成了一噪音发射器。

林轩只当他憋得太久,让他多爆发几天,多了这段时间想来也就会好了。全寨也只有宋英对林猛的大嗓门免疫,成天笑呵呵的。每次见他着样,林轩想到的自是那后世的西人牙膏。

匆匆半月过去,由于有了许多装备,山贼军操练越来越近似正规军队,加上林轩超前的训练法子,这支山贼军已经拥有超过本身数量几倍的战斗力。

这一日晚间,林轩兴致起了,拉了老不死到后山巨石上,看她舞剑,老不死自是愿意,这一舞动起来,凌厉飘逸,林轩不禁放声高歌,歌助剑兴,老不死越舞越快,一套剑法舞完,已是香汗淋漓。

林轩握起她的手,赞叹道:“如此精致的小手,竟能将剑法运用到如此精妙,人又生得如此眉毛,不死你却非一般女子可比……”

老不死更喜欢林轩称赞自己美貌,心中高兴,只觉能和林轩这般度过一生,再也无憾。正自沉浸在幸福之中,忽又想起一事,忙开口问道:“老公,咱们何日去寻那杨成的后人。”

林轩听了,嘴角微扬,坏笑道:“是不是想着急和你老公我一起度蜜月了……”

“哼!”老不死脸色一红,道:“不死真心要老公早些娶个妾室,不死也好有个姐妹,不会那么寂寞了!”

“什么?老公我天天在你身边,你还寂寞?”林轩故意睁圆了眼睛:“那让你尝尝什么叫幸福得不再寂寞!”话音才落,他便抱起了老不死,用力吻了下去。

老不死已经习惯了林轩这种突如其来的吻,很快就投入了进去,面色绯红,心跳加速。

吻到动情之时,林轩抱起老不死,幕天席地,行起人间最美好的事来。此时已到晚春,天暖宜人,不死也是青到深处,两人一夜云雨,情真意切,不便细说。

第二日一早,潘达风尘仆仆赶回了山寨。他一见林轩,便急着要说,林轩令人端了茶水,让他进了议事厅,少歇片刻,这才听他禀报。

这一番长谈,整整一个时辰。话闭之后,林轩又吩咐潘达如此如此,潘达领命下山而去。

他刚一离开,孙凝枫便冲了进来,开口就嚷道:“死胖子,你接了什么任务,回来也不见我!”

这话说出了,才发现厅里只有林轩一人,当下不好意思,尴尬的笑了笑。

林轩微微点头道:“着急什么,迟早有你的事儿做,绝对不比胖燕子轻松,还不快回去操练!”

“是,寨主!”孙凝枫转身要去,林轩又喊他回来,让他把郑统叫到议事厅,这才让他走了。

片刻之后,挺着个小肚子的郑统赶了过来。林轩正色道:“要劳烦你下山,去一趟卫州!”

郑统见林轩如此客气,忙抱拳道:“寨主有命,莫敢不从!”

林轩笑道:“别弄这么严肃,卫州西山有一支军队,估计近千人,统帅叫王彦,看看他们脸上有无刺了八个字:赤心报国、誓杀金贼!你混进去探探他们的虚实,有了消息速回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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