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说唐-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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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的春天来得晚,山里的太阳也得十点钟以后才露面。在这深山老林里,那些一无去处,二无消遣的民工们,劳动之馀,也只有抽旱烟,喝闷酒,兴致上来,扯开嗓子,吼几句梆子腔消磨时间。久而久之,朝夕相处,耳濡目染,我也渐渐地听惯了乡民们所唱的,略异于正宗豫剧的“怀梆”。
那时没有样板戏,因而唱过野台班的老于此道的李商隐乡党,工馀之暇,断不了串上几出,作为消遣。若不去考究说雅不雅、说俗不俗的半吊子唱词,只是倾听、欣赏、品味其声调,这些业馀演员,唱到投入时,也是蛮能煽情的。怀梆苦戏较多,如泣如诉的悲哀,呜咽缠绵的伤心,一唱三叠的感叹,愁肠百结的情思,那苍凉、委婉、幽怨、深沉的唱腔,着实令我为之回肠荡气,胸臆共鸣。而且,最奇怪的,总能使我想起李商隐,想起他那首谜一般的《锦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不也同样如此吗?那种失去了全部的追悔,那种流金岁月一去不复的怀念,那种像蹀躞而行的负重牲口,不知道前途,不知道目的地的命运……夜深人静,万籁俱寂,对着昏灯,守着寂寥,在古老的怀梆旋律里,真是忍不住潸然泪下。
戴上右派帽子的我,不是罪人,胜似罪人,这等无刑之刑的日子,相当难熬。但比起公元9世纪的唐朝晚期,被卷进朝廷党争漩涡之中的李商隐,我觉得他的际遇,可能要更糟糕些。因为,我是碧落黄泉,彻底完蛋,也就破罐破摔,听天由命了。而他,至少保持着罐子的表面完整,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做人。可是,在中国,在文人的群体中,谁块头最大,谁分量最重,绝对是那些妒火中烧的文人们集中攻击的目标,李商隐为晚唐的首席诗人,岂能轻饶了他?殷鉴不远,记忆犹新,我们都曾亲眼目睹“文革”期间,那些文学大师们怎么被文学小人团团围住,咬得遍体鳞伤的。
然而,李商隐的痛苦,在于他在当时的朋党之争中,始终扮演着一个两面不讨好的,被唾弃,被鄙视,被排斥,被打击的可怜角色,而不能自拔。
陈寅恪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一书中,对李商隐的尴尬处境,有着切中肯綮的论述:
至于李商隐之出自新兴阶级,本应始终属于牛党,方合当时社会阶级之道德,乃忽结婚李党之王氏,以图仕进。不仅牛党目以为放利背恩,恐李党亦鄙其轻薄无操。斯义山所以虽秉负绝代之才,复经出入李牛之党,而终于锦瑟年华惘然梦觉者欤?此五十载词人之凄凉身世固极可哀伤,而数百年社会之压迫气流尤为可畏者也。
牛,即牛僧孺,主角其实为李宗闵,史称牛党。李,即李德裕,史称李党。前者代表新贵阶层,属于浮薄潮流一派,后者门阀色彩较浓,维护旧族利益,很看不起暴发户。两派交锋的实质,说起来振振有辞,似乎是思想意识形态之争。其实,归根结底,仍是官大官小,权力分配之争,吃肉喝汤,获益多寡之争。
这几位狗咬狗一嘴毛的晚唐朋党主角,都曾是不大不小的文人,都曾是不香不臭的诗人
。在《全唐诗》中,至今保存着他们在朝时酬应唱和,在野时失意牢骚的诗篇。
文坛文坛,其实没有这个坛,只有大大小小的文学圈子。这种或暂时的,或长远的,或松散的,或紧密的文人集群,与黑社会的拜把兄弟,与青红帮的契结金兰,在本质上并无区别。不过没有杀公鸡歃血为盟,没有摆香案磕头发誓,稍微斯文一点罢了。
但只要形成圈子,第一抱团,第二护短,第三排外,第四利益共沾,这四大纲领,便是铁的纪律。因此,当李德裕、李宗闵、牛僧孺这班小人式的文人,文人式的小人,官做到节度使、兵部尚书、翰林学士、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高位,进入政坛,握有权柄,吆五喝六。原来的圈子,就会发展成为同进同退,同枯同荣,同声共气,一致对外的宗派主义政治集团,也就是朋党。
文人不能弄权。凡弄权的文人,不是制造别人的悲剧,就是制造自己的悲剧,自古以来,莫不如此。据司马光《资治通鉴》:“自是德裕、宗闵各分朋党,互相倾轧,垂四十年。”我们看到,知识分子要是恶斗起来,那也是相当下作,无所不用其极的。后来,弄得皇帝也受不了,叫苦连天,“上(唐文宗李昂)患之,每叹曰:‘去河北贼易,去朝廷朋党难。’”
于是,本是天平节度使令狐楚门生的李商隐,忽然跑到泾原节度使王茂元那里,成为上门女婿。而令狐为牛党,王为李党,党同伐异,是人性恶本质的必然,皇帝都摆不平这帮打红了眼的朋党斗士,像他这样虽然声名藉甚,但仍须仰求乞食的诗人,为自己走错的这一步,当然,也未必就是完全错的这一步,不付出代价,行吗?
陈寅恪出于对诗人的同情,说出“此五十载词人之凄凉身世固极可哀伤,而数百年社会之压迫气流尤为可畏者也”的话来,为其诿过于当时之社会风气。其实,我觉得很正常,诗人也是人,也是饮食男女,也是性情中人,也是人间烟火之一员,也是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供求者。何况,作为一个中国文人,他能免了没起子的时候,能免了做没起子的事情吗?我是怀疑的。
因此,如果他有些卑鄙龌龊,有些投机取巧,有些急功近利,有些小人心肠,也是大可不必求全责备的。所以,诗人在错误的时间,在错误的地点,所选择的这门错误婚姻,以及随后所付出的一生,我同情,也能原谅,但也无需乎为贤者讳。
顶多,为其惋惜:大师啊大师,前辈啊前辈,您的诗写得美妙绝伦,你的人却怎么做得如此一塌糊涂呢!
也许,大师未必时时刻刻都大师,未必没有不地道的时候,未必不做不地道的事情。因此,李商隐的苦果,很大程度上是他自找。俗话说得好,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也是不必为之回避的。
现在弄不清楚李商隐为何要离开令狐楚家,投奔王茂元。
也许,历史只是让人看到一半,那是字面上的东西,另一半,隐藏在字面背后,是谁都看不到的。因此,前人所言“史无信史”,“尽信书不如无书”, 绝对为腐儒所深恶痛绝的看法,是有其道理的。而且,即使字面上的那一半,还有很大的存疑成分,更何况未知的,允许后人猜测、推断、想象的那一半自由空间呢?所以,新旧《唐书》里的《李商隐传》,不过是诗人表面现象的描写。那首《锦瑟》,其中的暧昧情节,才是几百年来的文人学者搜索枯肠、费尽思量的所在。
李商隐,字义山,号玉谿生,生于公元812年,死于公元858年,是个很不顺的晚唐诗人。中国文人,自古以来,顺者少,不顺者多,也是无争的事实。但如李商隐这样“坎壈终身” 的不顺者,而且不顺到只在世上活了四十七年就一命呜呼,还是不太多的。
“坎壈”,从字义来解,当有老百姓口头上常说的,沟沟坎坎,坑坑洼洼,不很平坦的意思。李商隐的一生,十岁丧父,三十岁丧母,四十岁丧妻,三次考场败北,五次幕府下岗,七次转业另就,这条实在太艰难的人生道路,真够难为我们这位诗人在其短促一生中,跌跌撞撞,踉踉跄跄地熬过来。
因此,这首在最后岁月里写成的《锦瑟》,凝聚着他的全部人生历程,浓缩着他的全部
感情体验。如同贝多芬那支《命运交响乐》,每读每新,总能敲动着人们的心扉,与之共鸣。
这种以千年为单位衡量出来的不朽,才是货真价实的不朽。
惟其不朽,一千多年来,李商隐成为关注之焦点,研究之重点,大有成为一门显学之势。谈唐诗,首推三李,他是压轴的一位。虽然,他的作品,其费解、深奥、晦涩、隐喻之处,往往人言人殊,不得要领。但美不可言之处,对整个唐诗而言,可谓枇杷晚翠,异峰突起,形成闭幕前的高潮,结束一代盛事。尤其他的这首天鹅之歌,从宋之苏东坡起,一直到今人钱钟书,或注或释,或议或评,无不竞为时尚,显出高见卓识。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文人学者,把功夫用在《锦瑟》上,这在中国诗歌史上,也是颇为罕见的现象。
所有琳琅满目的名人解读,概括起来,无非两类,一类认为诗中有人,一类认为诗中有物。认为有人者,又各有所指,或情人,或恋人,或爱人,或亡人,或诗人本人。于是,关于这首诗的热烈精彩,就都从这方面着力,也都从这方面出戏。
诗中有人,一个极曼妙的女子,为最早出现的说法,也是最有影响的说法。
李商隐有《锦瑟》诗,人莫晓其意,或谓是令狐楚家青衣名也。(刘攽《中山诗话》)
刘贡父云:“锦瑟,令狐绹家青衣。”亦莫能考。(张邦基《墨庄漫录》)
或云,锦瑟,令狐楚之妾。(计有功《唐诗纪事》)
适怨清和,昔令狐楚侍人能弹此四曲,诗中四句,状此四曲也。(许《彦周诗话》)
当然,最早的说法,不一定是最具权威的说法。但刘贡父,即刘攽(1023~1089),北宋史学家,是最接近李商隐《锦瑟》写作年代的北宋文人。姑且说他的传闻很大程度是道听途说,但应该比他年代稍后的那些所浮想附会的说法,可信性要高。其次,刘攽参与过司马光《资治通鉴》的编撰工作,应该有着历史学家治学的严谨。所以他在行文口气中,加了“或谓”两字,以示存疑。然而,他的“青衣说”,对这首诗,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锦瑟是青衣名,见唐人小说……宋人认作咏物,以适怨清和字面附会穿凿,遂令本意懵然。且至“此情可待成追忆”处,更说不通。学者试尽屏此等议论,只将题面作青衣,诗意作追忆,读之当自踊跃。(胡应麟《诗薮》)
此诗自是闺情,不泥于锦瑟耳。屠长卿注云:义山尝通令狐楚之妾,名锦而善弹,故作以寄思。(周珽《唐诗选脉笺释会通评林》)
再以李商隐为令狐楚的得意门生、亲信下属的双重身份而言,也为“青衣说”提供了重要佐证。据《旧唐书》本传:
商隐幼能为文,令狐楚镇河阳,以所业文干之。年才及弱冠,楚以其少俊,深礼之,令与诸子游。楚镇天平、汴州,从为巡官,岁给资装,令随计上都。(多次科举失败后)开成二年,(经令狐楚力荐)方登进士第。
算起来,他从十八岁,大和三年(829)起,投靠、追随、信奉这位恩师,直到二十六岁,开成二年(837),令狐楚病故,另谋高就止,近十年功夫,他是以首长秘书的身份生活在令狐楚的节度使府,备受呵护,几乎成为其家庭一员,这是可想而知的。
因此,风流蕴藉、满腹才情的诗人,与一个名叫锦瑟的漂亮侍女,耳鬓厮磨;或者,与一个善弹锦瑟的美丽乐伎,过从亲密;或者,与一位身份为令狐楚之妾,另有一说为令狐楚之子令狐绹之妾的女子,有过不伦之恋的私昵,这些足够编成电视连续剧的爱情故事,曾经在令狐老爷或少爷府里发生过,是很容易推想而及的。
当然,这些很世俗也很庸俗的推想,会令正经人摇头不迭。但要求一个十八岁至二十六岁,时值青春期的李商隐,成为循规蹈矩的正人君子,也太道学先生了吧?
何况在唐代,整个社会风气趋向浪漫,对男女情爱持开放态度,因此,文人风流,视作雅事,即或逾矩,也不至于出现《锦瑟》诗中那样严重的后果。所以,稍晚于刘攽的苏东坡(1036~1101),对《锦瑟》持相反看法:
山谷道人读《锦瑟》,殊不晓其意,后以问东坡,东坡云:“此出《古今乐志》,云‘锦瑟之为器也,其弦五十,其柱如之,其声也适、怨、清、和。’案李诗,‘庄生晓梦迷蝴
蝶’,适也;‘望帝春心托杜鹃’,怨也;‘沧海月明珠有泪’,清也;‘蓝田日暖玉生烟’,和也。一篇之中,曲尽其意,史称其瑰迈奇古,信然。《刘贡父诗话》以为锦瑟乃当时贵人爱姬之名,义山因以寓意,非也。”(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引黄朝英《缃素杂记》)
然而,也有人提出质疑,不以为然:
此诗说者纷纷,谓锦瑟为贵人爱姬者,刘贡父也;谓为令狐楚之妾者,计敏夫也。自东坡谓咏锦瑟之声,则有“适怨清和”之解,说诗家多奉为指南。然以分配中两联,固自相合,如“无端五十弦柱”、“思华年”则又何解以处此?详玩“无端”二字,“锦瑟弦柱”当属借语,其大旨则取五十之义,“无端”者,犹言岁月忽已晚也,观下句自见。顾其意言所指,或忆少年之艳冶,而伤美人之迟暮;或感身世之阅历,而悼壮夫之腕晚,则未可以一辞定也。(王清臣、陆贻典《唐诗鼓吹笺注》)
一首绝妙好诗,是阅读不尽,也品味不完的,这就是文学的不朽。
每个读者所读出来的《锦瑟》,其实都是加上了自己感受的镜中之像,搀进了自己体味的水中之影,不但不会同于别人,甚至也不会同于上一次阅读时的自己。因为这首诗中,那缠绵悱恻的思绪,伤感怅惘的情调,典故隐喻的深奥,诗人生平的附会,为读者阅读时的二度创作,提供了太多的想象空间。
于是,许多不一定站得住脚,但未必不无道理的推论一一出现:或曰追思他的艳遇,或曰悼念他的亡妻,或曰他的人生总结,或曰他的创作回顾,或曰顾念唐室故国凋零、伤时感世,或曰羁旅他乡、久客思归、不胜懊悔等等。
我不禁想起法国作家福楼拜,他的名作《包法利夫人》出版后,获得很大轰动和赞誉,从此享誉法国文坛。有一次,他在与朋友的交谈中,曾经语出惊人的宣告,“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我就是包法利夫人!”曾令人目瞪口呆。因为,那个肉欲的荡妇包法利与多病的老单身汉福楼拜,风马牛不相及,毫无共同之处。
但是,这位文学大师却道破了一个极其深刻的道理,不管作家笔下的描写对象,为天为地,为山为水,为人为物,为虚无缥缈的空,为柴米油盐的实,其实都是在写作家自己。因此,真正的文学作品,总是作家寄托其心灵的所在。不是文如其人,而是文中有其人。法国另一作家布封说,“风格即人”,是至理明言。
作品的不朽,也是作家心灵的不朽。
因此,清人王清臣、陆贻典所说的:“或忆少年之艳冶,而伤美人之迟暮;或感身世之阅历,而悼壮夫之腕晚,则未可以一辞定也。”倒有可能是理解这首天鹅之歌的一把钥匙。
也有论者引用李商隐一篇《上河东公启》的骈丽短文,用诗人的自白,为其艳情作品并无所指辩解。虽然,在他的诗中,欲言又止的浪漫之思,吞吞吐吐的情爱之怀,钗头粉钿的香脂之气,衣衫窸窣的肌肤之亲,使人忍不住浮想联翩。但是,李商隐向这位显然太正经的老爷子申诉:“至于南国妖姬,丛台妙妓,虽有涉于篇什,实不接于风流。兼之早岁,志在玄门,及到此都,更敦夙契,自安衰薄,微得端倪。”这段话的要点是什么呢?柳大人,我尽管写了一些芳菲悱恻的浮艳篇章,但诗只是诗,并无实指对象。
我是守身如玉的,他想让他的领导相信。
河东公,即柳仲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