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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李国文说唐-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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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廷舞会,在西方世界,是习以为常的。在东方,尤其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里,九五之尊的天子,庄严肃穆还来不及,哪有一国之主“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道理?因此,凌烟阁里的这场舞会,正是钱穆在《国史大纲》中所说“其君臣上下,共同望治,齐一努力之精神,实为中国史籍古今所鲜见”的最好写照。你也不能不服气在唐朝的天空下,这种在别的朝代少有的百无禁忌的强烈自信。

  200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匈牙利犹太裔小说家凯尔泰斯的《大屠杀作为一种文化》中,曾经引用乔治·桑塔亚纳(Geoge Santayana)的名言:“一个有活力的社会必须保有它的智慧,以及对其自身及自身条件的自我意识,并且能够不断地予以更新。”老实说,很难想象,我们中国的皇帝,从宋以后,直至清末,这一千年间,由赵匡胤数到爱新觉罗·溥仪为止,可曾有过一位,在大庭广众,即兴起舞?而且,还要跳一种高难动作的少数民族舞。因为李渊手里的琵琶,是胡人的乐器,那么李世民跳的舞蹈,也可能就是当时流行的“胡旋舞”。这一通狂舞,绝对是那个时期大唐帝国活力的最高体现。

  按《新唐书·礼乐志》,这种“舞者立毯上,旋转如风”的“胡旋舞”,节奏极火爆,情绪极热烈,动作极狂野,音乐极粗犷,是从西域流传到中土的舞蹈。白居易有一首诗《胡旋女》描写了一位女舞者的表演:“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可以想象李世民伸展双臂,在舞场上或旋或转,老爷子反弹琵琶,亦步亦趋,该给这个唐朝的天空,增加一抹多么鲜丽的亮色啊!

  于是,我对于这位自称“年十八便为经纶王业,北剪刘武周,西平薛举,东擒窦建德、王世充。二十四而天下定,二十九而居大位。四夷降伏,海内乂安”的李世民,钦服不已。就凭他以万乘之尊翩然起舞这一点,其豁达豪爽之中,浪漫风流之外,所表现出来的万物皆备于我的大手笔,大作为,大自信,大开放,应该是英国的汤因比、中国的鲁迅这样的大智慧者,才对盛唐的辉煌,格外刮目相看的。

  汤因比(Arnold J。 Toynbee;1889~1975)生前曾经预言:“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

  若如此,我相信,那时中国的天空,将更灿烂。



 唐朝的声音

    李清照在她那篇最为直言无讳的批评文章《词论》开头,讲了一个唐朝歌者的故事,很精彩,很提气:

  开元天宝间,有李八郎者,能歌擅天下。时新及第进士开宴曲江,榜中一名士先召李,使易服,隐名姓,衣冠故敝,精神惨沮,与同之宴所,曰:“表弟愿与座末。”众皆不顾。既酒行乐作,歌者进。时曹元谦、念奴为冠,歌罢,众皆咨嗟称赏。名士忽指李曰:“请表 
 
 
弟歌。”众皆哂,或有怒者。及转喉发声,歌一曲,众皆泣下,罗拜曰:“此李八郎也。”

  李肇的《唐国史补》也有类似记载:

  李衮善歌,初于江外,而名动京师。崔昭入朝,密载而至。乃邀宾客,请第一部乐及京邑之名倡,以为盛会。绐言表弟,请登末座,令衮弊衣以出,合坐嗤笑。顷命酒,昭曰:“欲请表弟歌。”坐中又笑。及喉啭一发,乐人皆大惊曰:“此必李八郎也。”遂罗拜阶下。

  李清照的《词论》,所以从李八郎讲起,她是强调,诗和词,作为一门艺术,不仅仅是文学的,更是音乐的。对歌手而言,字正腔圆,可唱是第一诉求。必须朗朗上口,能够唱出来,方算合格。

  因此,词对声韵的考究,胜过对文义的推敲。那时,李清照二十出头年纪,才高气盛,说话不留馀地。对当代名家,甚至对欧阳修,对苏轼,也不怎么放在眼里。她说:“盖诗文分平侧,而歌词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在她眼中,这班大师的作品,虽然文义不错,但是音律不协,她调侃之曰:“则不可歌矣。”并放言:“词别是一家,知之者少。”这一句,把北宋词坛,统统否定。

  这小女子,实在够有勇气的。

  在宋代,词可唱,在唐代,诗也可唱。

  因为,那时的印刷术不发达,而诗人很多,诗的产量也很高。如果只是停留在文本上,依赖于书籍的传播,流通范围是相当有限的。而诗集的出版,可不是如今花几个钱,买个书号那样简单。印书是一种奢侈,一种高消费,寒酸文人筹措大笔资金,自费出书,谈何容易!因此,即使很有名气的诗人,也得靠这些男女歌者,咏他们的诗,唱他们的词,这才能家弦户诵,把自己推销出去。所以,唐代为中国音乐史、诗歌史上双双丰收的时期,也是歌唱家最吃香、最光彩,诗人最张扬,或者还可以说是最牛皮的时期。

  道理很简单,诗人推动着歌手这个行业的兴盛,歌手促进着诗词这门艺术的繁荣。唐朝的诗人,要买歌手的账,同样,唐朝的歌手,也很买诗人的账。歌手没有诗人的诗,出不了名,诗人没有歌手的唱,成不了名,他们是互相需求的关系。特别是有些歌手,专门唱某位诗人的诗,合作久了,那关系更密切,更亲近。例如——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杜甫《江南逢李龟年》)

  唱得凉州意外声,旧人唯数米嘉荣。近来时世轻先辈,好染髭须事后生。(刘禹锡《与歌者米嘉荣》)

  前诗中的李龟年,后诗中的米嘉荣,都是遐迩闻名的歌手,也是诗人的莫逆之交。而米嘉荣,更是从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以东的米国来长安献艺的洋歌手。由此想见,当时长安城里的东市、西市,类似三里屯的歌厅、迪厅、酒吧、KTV里,吃演艺饭的唐代“京漂一族”,不仅有中土人,还有西域人。在这样华夷杂处,中外合璧的声色世界之中,唐诗跳出书面文字的羁绊,是一门益之以声韵、旋律、伴奏、表情,边歌边舞,以声音为表现手段,既有读者,更有听众的艺术。

  唐玄宗李隆基,能写诗,更喜唱诗,凡搞文艺晚会,这是不能少了的节目。开元中叶,海内升平,某年某月,沉香亭畔,牡丹盛开,他兴致一来,便偕杨玉环作月夜之游。这位算得上中国最懂得人生享受的皇帝,一句话吩咐下去,烛光如炬,夜色如昼,那姹紫嫣红的花朵,那千娇百媚的美人,相互辉映,别有情趣。唐玄宗,陇西贵游子弟,非蠢淫之徒,颇懂得一些风雅。于是,把这场宫廷里的烛光派对,搞得极有诗情画意。这种场合,凑趣的诗人不可少,酬应的诗作不可少,如同药中的甘草,菜中的味精,是不可或缺的,于是文人就派上用场了:

上曰:“赏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为?”遂命龟年持金花笺,宣赐翰林学士李白,进《清平调》词三章。上命梨园弟子约略调抚丝竹,遂促龟年以歌。太真妃持玻璃七宝杯,酌西凉州葡萄酒,笑领意甚厚。上因调玉笛以倚曲,每曲遍将换,则迟其声以媚之。(李浚《松窗杂录》)

  那天,李大师事先喝得高了一点,轿子将其抬到宫内,“犹苦宿酲未解”,懵懵懂懂, 
 
 
不知所云。但到底是天才,援笔即成。尽管醉了,打着酒呃,写出来的诗,却能表达出那个时代的风采。《清平调》三首,现在读起来,仍是富丽堂皇的盛唐气象。

  大气,高昂,雍容,华彩,是唐朝声音的特色,也是那个时代精神的实质。

  每个时代,都有其相对应的声音表征,譬如,上世纪60年代,《大海航行靠舵手》,你会想起三面红旗,浩浩荡荡;譬如,70年代,《文化大革命就是好》,你就会想起革命狂飚,歇斯底里。所以,宋人李清照女士,很不满意宋词之不可歌,遂著《词论》以正视听。若以她的可歌性而论,当代文人所写的旧体诗词,就不敢恭维了。除了五言为五个字,七言为七个字,没出数学错误外,能如美国流行音乐RAP,能如顺口溜、莲花落、快板书、三句半,合辙押韵,八九不离十,可以说而唱之,也就谢天谢地了。

  因此,说唐,不能不说唐诗,而说诗,不能不说李白,而说李白,在他全部作品中,不能不说他这首饮酒歌: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白《将进酒》)

  他的这首代表作,这首表现唐人风流的诗,也是他放纵不羁的性格之歌。必须交给一位出色的歌手,持卮而唱,淋漓尽致,声情并茂,酒酣耳热,方能唱出诗人的豪迈。而从“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到“岑夫子,丹邱生,将进酒,君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能唱得举座皆惊,心惕神励,抚髀击案,胸膺和鸣者,除了李清照《词论》里提到的那位念奴小姐,再无别人。

  这位唐朝最出色的金嗓子,五代王仁裕的《开元天宝遗事》也讲到了她:

  念奴者,有姿色,善歌唱,未尝一日离帝左右。每执板当席顾眄,帝谓妃子曰:“此女妖媚,眼色媚人,每啭声歌喉,则声出于朝霞之上,虽钟鼓笙竽嘈杂而莫能遏。”宫妓中帝之钟爱也。

  念奴,皇室歌舞团中的大牌歌星,李隆基的“钟爱”。一位歌手,在最高层那里,够这两个字的级别,非同小可,其御用性质,不言而喻。不过,她人美艺高,声色俱佳,人长得漂亮,歌唱得更漂亮,别看意大利的帕瓦罗蒂,能唱到高音C,也就是简谱两个点的“DO”, 就让全世界的男高音敬服。而唐代的这位女高音,其音域之宽之高之广,估计那位巨无霸,也望尘莫及。据野史,有一次,玄宗驾幸灞桥,万民欢腾,声震天日。有近侍进言,若能念奴引吭高歌一曲,其声所至,四野屏息,则微风拂柳之音,河水流逝之声,陛下也会听闻。一试果然,证明其穿云裂石,金声玉振的歌喉,确非虚言,也难怪具有艺术秉赋的帝王,为之倾倒而“钟爱”了。

  此说或系夸张,但词牌之一《念奴娇》,因为“其调高亢”,为她所擅长,成为她的主打歌曲,遂以她名为名,口碑相传,直至今天,也是众所周知的。我也纳闷,那时没有作协、音协搞排行榜,搞金像奖,没有电台、电视台搞十大金曲、四大天王之类的评比,怎么她就能获得以个人名为歌曲名的光荣?显然,这中间有一位不容置疑的权威说了话,才拥此不朽声名。在唐开元年间,那唯一的谁也不敢反驳的人物,我想,该是有功夫赞扬一位小姐的眼睛,还有兴趣发表一番音乐评论的,日理万机的万乘之尊了。

  金口玉言,自然他说了算。

  唐玄宗干得出来。第一,他有这份艺术鉴赏力,不是抖小聪明,小机灵,玩小花活;第二,他也有这份风流,堂而皇之,不扭扭捏捏,光天化日,不遮遮掩掩,直截了当,不假模假势,敢作敢当,不矫情装蒜,半点不想隐讳对这个歌手的“钟爱”。

这大概也就是唐朝的浪漫了。

  李隆基,不是好皇帝,但他真风流,很个性。唐以后的宋元明清诸朝,休说一国之主了,连稍稍有点权势,有点身份,有点级别的臣宰员吏、藩台府臬,也只敢偷偷风流,决不敢公开浪漫。两块“肃静”、“回避”的牌子,在前面开道,脸部肌肉不硬不僵,也不对称啊!

 
 
 
  于是,凡官必摆谱,走路迈方步,有权必拿架,张嘴说官话。于是,不苟言笑,喜怒不形于色,不让人猜透他心里的想法,便是官员们的标准面孔。因此,说他是活着的尸首,可以;说他比尸首多口气,也可以。他们即使想将这个漂亮歌唱家搞到手,绝不可能像唐玄宗那样本色,那样潇洒,那样性情中人。“哇噻,这小妮子的一双媚眼,真能放电啊,让朕实在有点吃不消呢!”

  这一点,你得佩服李隆基,你得佩服唐朝出现的这种大气,你得佩服那整整一代人的张扬放肆的精神。据《旧唐书》,说这个玄宗——

  听政之暇,教太常乐工子弟三百人为丝竹之戏,音响齐发,有一声误,玄宗必觉而正之。号为皇帝弟子,又云梨园弟子,以置院近于禁苑之梨园。太常又有别教院 ,教供奉新曲。太常每凌晨,鼓笛乱发于太乐署。别教院廪食常千人,宫中居宜春院,玄宗又制新曲四十馀,又新制乐谱。每初年望夜,又御勤政楼,观灯作乐,贵臣戚里,借看楼观望。夜阑,太常乐府县散乐毕,即遣宫女于楼前缚架出眺,歌舞以娱之。若绳戏竿木,诡异巧妙,固无其比。

  唐代宫廷的礼仪乐队,共分十部,每部又分为坐位和立位,整个加在一起,足有数千名乐手。这时的玄宗,我觉得更像那个日本人小泽征尔,在指挥着一个世界上从未有过的最庞大的交响乐团。因此,李隆基恐怕是中国历史上最能玩闹,而且玩闹得绝对正点的皇帝了。唐朝的声音到开元达到峰巅,与他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果说,李世民二十三年的贞观之治,只能算是一次盛大彩排的话,那么,在李隆基的统治下,二十九年的开元之治,才算是正式的演出。中国文化史上的名诗人,名画家,名歌手,名乐手,几乎都在开元年间联袂出现。西方历史上,也许只有15世纪的文艺复兴,差可比拟。

  应该看到,唐玄宗如此大排场,大铺张,除了雄厚国力的支持,承平岁月的逸乐外,就其个人而言,是与他沉溺声色,生性放荡,纵情恃性,不拘形迹的胡人血统分不开的。鲁迅说过,“唐代帝王,大有胡气”, 这胡气,还不仅仅是因为唐高祖李渊的从母,为隋文帝的独孤皇后,据此判断,李姓皇帝带有鲜卑或拓跋的尚未驯化的民族本性。有朝一日,挖开乾陵,查一查DNA的话,匈奴、羯、羝、羌的基因,在李姓帝王的遗骸里,可能都混有一点的。

  因此,一方面,唐代与前朝,与后代采取了绝不相同的对外政策,张开怀抱,展阔胸襟,以海纳百川的气魄,去拥抱整个世界;一方面,中土的华夏正声,已不能适应丰富多彩的盛唐气象,需要新的音乐元素,需要新的旋律、节奏、声韵、调式,使唐朝的声音更闳大,更壮观,这也是势之所趋。于是,大肆扩张的胡风胡气,从未像唐朝这样,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地进入中土,其潮蜂涌而至,其势锐不可当,其变化不可遏止,其影响波澜壮阔。

  从《太平广记》卷二○四的《李謩》篇这一个极不起眼的小故事里,也能看出胡乐逐渐融入听觉主流时,新旧力量的碰撞,此消彼长的争斗,也是一个相持不下的过程。但是,旧日的风韵,不管你多么惋惜,终究是要淡出的,而时代的声音,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不请自来,登堂入室,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也是万事万物新陈代谢的必然。像李謩这样一位在教坊中,坐在首席位置上的笛手,也不得不在时风的感染下,在其特擅的笛子曲目中,注入新腔。一是潮流所至,二是饭碗所逼,这位名笛手无法抱残守缺,誓不与时代同步,那是不可能的。

  有一次,在越州镜湖,也就是绍兴的鉴湖吧,众人泛舟于碧波万顷之上,喝花雕酒,吃茴香豆,听这位长安特邀而来的吹笛国手,独奏其拿手的《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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