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9-君臣道-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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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年(1711年),江苏省乡试,考官与总督噶礼受贿舞弊,发榜之后,苏州士子哗然,千余人抬着财神爷游行至孔庙,供奉于明伦堂,以示抗议。
康熙帝命户部尚书张鹏翮,会同总督噶礼、巡抚张伯行,以及安徽巡抚梁世勋共审此案,由于有噶礼牵涉在其中,迟迟不能定案。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张伯行愤而疏参噶礼,告他在科场案中,以白银五十万两,徇私贿买举人,并专门打击守正不阿的清官,包庇秽迹昭彰的逢迎趋附者。噶礼倒打一耙,参张伯行“七大罪状”。
康熙帝将此案先后交由尚书张鹏翮、总漕赫寿、尚书穆和伦、张廷枢审理。除张鹏翮外,三人皆袒护噶礼。因为他是满洲贵族,无德而小有才能,所以做到两江总督。由满洲贵族把持大权,是清廷为了保证大清的江山不被汉人夺走的一项基本措施。一般来说,满汉官员发生矛盾,汉人总是遭受打击迫害。噶礼在山西巡抚任内,即因与太原知府赵凤诏勾结,私征加派,贪得无厌,虐吏害民而屡遭御史弹劾,都因为康熙帝的偏袒而得以官运亨通。弹劾他的御史则以诬告罪被革职。有了前车之鉴,他们当然袒护噶礼,打击张伯行,照老规矩办就是了。这是官场做事的技巧,也是造成官场贪风炽烈的原因。
如果换了另一人与噶礼互参,一定是自讨苦吃,可是这个张伯行与众不同,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他是一位有名的清官,康熙帝下江南,降旨命督抚荐举贤官能员,张伯行未被荐举,康熙帝亲自举荐,盛赞张伯行为“江南第一清官”。他对官员们说: “你们为何不保举张伯行?朕来保举,将来居官好,天下人以朕为明君,若贪赃坏法,天下人笑朕不识人。”张伯行所以敢于参劾他的顶头上司,也许正是利用了康熙帝的这句话。如果康熙帝这次再袒护噶礼,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了。四位尚书、总督大人都没有看透这一层。因此康熙帝很不满意。康熙帝不能不明确表态了,他说: “噶礼的操守朕是不信任的,若无张伯行,则江南地方必受其盘剥一半了。当年苏州知府陈鹏年稍有声誉,噶礼久欲害之,曾将其‘虎丘诗’二首,奏称内有悖谬语,可是朕阅其诗,其中并无谬语。他又曾参中军副将李麟骑射俱劣,李麟护驾时,朕试他骑射俱好。若令噶礼与之比武,定不能及。朕于是已心疑噶礼,二人互参一案,朕初次遣官往审,为噶礼所制,不能审出,再遣大臣往审,与前次无异,尔等应能体会朕保全清官之意,使正人君子无所疑惧,天下太平。”
《君臣道》第一卷保护清官张伯行(二)
当初,噶礼诬告苏州知府陈鹏年,说陈鹏年所作的《重游虎丘诗》是反诗,康熙帝派刑部尚书张鹏翮查处此事,张鹏翮秉公办事,称噶礼是牵强附会,借题发挥。噶礼大怒,扬言: “张鹏翮若不给我面子,惹急了我,我就杀了他的儿子。”因为张鹏翮的儿子,恰系噶礼的部下。张鹏翮不为所动,仍然大胆揭发的噶礼恶行,为陈鹏年主持公道。然而大臣再议时,仍不愿承认偏袒了噶礼,为了搞平衡就把张伯行拉来陪绑,两人一起革职,理由是: 二人相互讦参,有失大臣体。
当张伯行罢官之日,扬州士民罢市聚哭,万人空巷来送张伯行回苏州。苏州等郡的士民也举行罢市抗议。百姓送果菜给张伯行,他坚辞不收。士民哭道: “公在任,止饮江南一杯水;今将去,无却子民一点心。”为了安慰百姓,他收下了一块豆腐干和一束鲜菜。张伯行由水路回苏州,沿江数万人护送,到了苏州,百姓又纷纷送来蔬菜水果。
不得已,康熙帝亲自干预此案。他说: “从古治天下者,莫要于至公。朕御极五十余年,凡内外大小之事,皆必公心处之。观近日外官,满洲所参,大抵皆汉人;汉人所参,大抵多汉军,皆非从公起见。朕悉据理处断,并无偏袒。张伯行居官清廉,人所共知,其家亦殷实。朕巡河工时,适彼为按察使,知之甚悉,但才具略短耳。噶礼办事历练,至其操守,朕不能信。若无张伯行,则江南地方,必受其朘削一半矣。语云: ‘文官不要钱,武官不惜命,然后天下久安。’又云: ‘清官不累民。’朕为天下主,如此等清官,不为保全,则凡为清官者,亦何所倚恃以自安乎?”“张伯行居官清正,天下之人无不尽知,但缺少才具。噶礼虽才具有余,而性喜生事,未闻有清正之名。命张伯行仍留原任,噶礼依议革职。”在康熙帝看来,论才能,噶礼胜过张伯行。当年在康熙帝亲征噶尔丹的战役中,噶礼因运粮迅速,受到康熙帝赏识,不到三年授山西巡抚。可是康熙帝更重视清廉。康熙帝对“廉”与“能”关系的认识颇清,最终使清官得以扬眉吐气。江苏士民闻讯,奔走欢呼,如逢节日,家家贴红幅,皆书“天子圣明,还我天下一清官”。康熙帝爱护清官,也是尊重民意的表现。康熙帝对噶礼的人品始终有疑问,有一次他向噶礼的母亲询问噶礼的情况,噶礼的母亲揭发了儿子贪赃枉法的罪行,噶礼丧心病狂,竟然要鸩杀老母。事发后,被康熙帝赐命自尽。不久,当年与噶礼勾结盘剥百姓的酷吏赵凤诏也倒霉了,被判斩决,明显是因为两人有过那段关系的缘故。
在封建官场中,即使是整治贪官,也往往成为官吏之间相互倾轧的一种手段,或皇帝用以证明自己高明的手段,反贪固然是为了政治清明,但是纯粹为了政治清明而反贪的事却不多见。一般情况是才胜于德者,往往比德胜于才者更受重视。贪官被整治的真正原因往往不是由于贪腐,而是由于皇帝对他的认识不佳。人类认识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什么?古人以为主要取决于人心,即人心的光明磊落与否。因为康熙帝自己就注重修身,所以对于清官多有保全。但是像康熙帝这样自觉地以“公心处之”的皇帝也难免庇护贪官。可见做清官极其不易,非有深厚的道德修养和坚强的意志决不能做到。
清初,政治相对清明,理学盛行,是一大原因,凡理学名臣,莫不是清官。于成龙即曾被康熙帝誉之为“理学之真者”。史称于成龙“素以帖括无益经济,遂专攻经史之学,于程朱源流尤多发明,为诸生时已负大儒之望”。张伯行更是当时名儒,他一生“读书自少至老,不厌不倦,虽鞍马舟车之上,死生危急之秋,未尝释卷”。他于康熙二十四年中进士后,不去做官而归乡闭门读书,这在封建社会实在是少有。他辟园筑屋,陈书数千卷,凡天文、地理、医卜、农圃以及佛、老之说,靡不涉猎。他在园中苦研七年,一生之中先后纂辑诸儒经典《续近思录》等上百种。他著述颇勤,有《困学录》等著作数十卷。理学主张“知源于行”,康熙帝强调“学问无穷,不在徒言,要惟当躬行实践,方得益于所学”。于成龙、汤斌、张伯行等清官之所以备受康熙帝赏识,正在于他们的穷理知性与伦理涵养是与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以如此之真知灼见去指导治理地方的工作,自然会收到实际成效了。如一切学问道德一样,理学(或称道学)也有真假之分,不能因为有假道学,就将真道学一概否定,如果那样,清官现象就解释不清了。有人贬低清官,自以为是透彻,其实是出于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蔑视,从哲学角度说就是不懂得时间和空间为何物,一锅糊涂粥。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某位钦差大人对张伯行为民请命的精神很不以为然,硬说他“狂妄自矜”,将他革职,关押在镇江城隍庙中。张伯行不以为意,处之坦然,日日读书自娱,又为侄儿讲解经典,著书立说。在回京路上,张伯行所到之处,士民焚香而拜,挥泪相送,络绎不绝。回京后,钦差大臣向皇上告张伯行“拒不认罪”,康熙帝说,“他原无罪可认”,仍予以重用。先命他在南书房任职,后又调任总督仓场侍郎,数年后又任户部右侍郎兼仓场总督。他把仓场官吏贪污舞弊的行为揭发出来,受到康熙帝的赞扬,说他是“真能以百姓为心者”。
张伯行介然自处,无论在朝在外,从不结交大臣豪吏,始终以不结党自律。同时,他又大力扶持清官廉吏,保举了一批学问醇正、志操洁清的官吏,如陈鹏年、焦映汉、臧大受、李发甲、余正健和陈瑸等人,皆为国家有用之才。
《君臣道》第一卷君臣治河与朋党之争(一)
君臣治河与朋党之争
黄河中下游,地势平坦,河道开阔,水流缓慢,因泥沙沉积使河床高于地面,形成“地上河”,每遇雨季,往往泛滥成灾。尤其在黄河、淮河、运河交汇之处,灾情最为严重。因为黄强淮弱,黄水灌入淮水,再涌入运河,至使漕运受阻,影响北京的粮食供应。每年,朝廷都须由江南调运四百万担的粮食进京,以供八旗军消费。康熙帝亲政之后,便把平定三藩、治理黄河和疏通漕运这三件大事,写在宫中的柱子上,天天提醒自己,这是国事的当务之急,必须尽快解决。
治理黄河,历朝历代都是难题,问题的关键在于没得力的治河大臣。正如张伯行所说,治河无功,往往坏于不学无术之人,妄行己私,变乱成规。因为面对自然现象,不像面对百姓那样,可以滥用高压手段去“治理”,河水滚滚东流,它可不怕杀头,故此一般头脑简单的治河官僚,面对河患都是束手无策,不过是借机会发发国难财而已。
中国历史上,治河最见成效的时期,要数清朝初年,而康熙朝所以治河大有成绩,在于康熙帝十分敬重清官。最能体现清官聪明才智的事业,乃是“天人合一”治河的事业。清官所要做的只是顺应自然而已,既不必好大喜功,也不可化公为私。历任河道总督,做事极不认真,却要谎报功绩,贪污治河经费。河臣乃是肥缺,在没有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的时候,选任清官是惟一可行的方法。康熙帝经过慎重考察,决定起用安徽巡抚靳辅为河道总督。
靳辅(1633~1692),字紫垣,辽阳(今辽宁)人,汉军镶黄旗。康熙初年任内阁学士,十年(1671年)任安徽巡抚,政绩卓著,加兵部尚书衔,升河道总督。靳辅上任之后,立即开始考察,为期两个多月,走遍黄、淮、运河干道,然后总结经验写成《河道败坏已极疏》、《经理河工八疏》,进呈康熙帝,提出五项工程,得到康熙帝的同意。
从康熙十七年(1678年)开始,各工程陆续开工。靳辅亲自率领治河官员六十多人,食宿在黄、淮河边,栉风沐雨,不辞辛苦。他很善于学习,无论是幕僚还是缙绅兵民以及工匠杂役,只要有一言可取之处,莫不虚心采纳。他还仔细研究了历代治河经验,认为明朝潘季驯的“筑堤束水刷沙法”,很是可取,便实施采用。本来,沿河百姓就有集资集力共同治河的传统,可是各处都是仅治家乡这一段,有些地方无人治理。又或者由于财力有限,治理效果不佳。然而,一旦由国家治理,地方百姓就依赖国家,不再主动参加。所以治河官吏就强征民伕,弄得河工弊端百出。其实花钱雇工就是了,但官吏们认为征调民伕可以为国家省钱。
靳辅的幕客陈潢是他治河的主要助手。陈潢(1637~1688),字天一,浙江钱塘人。有奇才,无奈时运不济,困于科场,很不得志。流落在邯郸,游览古迹,题壁赋诗,抒发郁闷。有一次,靳辅因公事路过邯郸,见到陈潢的题壁诗,大为叹异,寻访得之,二人结下深厚友谊。靳辅敬佩他的才学,将他聘为幕客。从此,陈潢为靳辅出谋划策,办了不少大事。此番治水,靳辅见河道败坏不堪,曾有疑虑。陈潢却认为这正可以有所作为,他鼓励靳辅说,非盘根错节不足以试利器。他的一番话大大增强了靳辅的信心。 陈潢日夜奔走在黄、淮、运工地上,心力交瘁,治河官员深为感动,对他尊敬有加,将其视为师长。
靳辅将黄河下游河道疏浚三百里,以所挖泥土加固堤坝,在临水面修坦坡,以减消水流冲击;并根据大臣冀如锡、伊桑阿的提议,在两岸广植柳树,疏浚湖泊;并设闸渠与河相通,以便于蓄洪;又把淮河、运河疏通改造,同时高筑分水岭,以利于分洪;修建水坝以备洪期泄流,等等。
经过三年的努力,黄、淮、运河的治理工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康熙十九年、二十年,黄河上游暴雨成灾,两次洪水又将河道冲坏多处,靳辅一面组织人力堵塞,一面上书自责,请求处分。
康熙帝派大臣伊桑阿、崔维雅等人前往黄河两岸验看堤工。他们对靳辅的治河功绩视而不见,多方挑剔。崔维雅上书将靳辅治河功绩全部否定,还向皇上建议撤换靳辅。工部尚书萨穆哈又提出让靳辅“赔修”。康熙帝不同意,靳辅是清官,哪里有钱赔修?相互拆台,挖墙脚,是封建社会官场中最常见的现象,防不胜防,如果皇帝又从中推波助澜,清官办事就更难了。所以孔子强调要“亲君子,远小人”。康熙帝算是一个明君,对小人君子的认识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是,君主对臣工们永远有着一种天然的不信任感,这就造成了一种小人亲、君子远的官场环境。多亏康熙帝对靳辅仍比较信任,他认为,若另用一人,则旧官离任,新官推诿,必致坏事。他虽将靳辅革职,但仍予以留用,只是“戴罪督修”限期完工。由此看来,历代河臣大多治河无功,主观原因是官场环境使然。坏也惩罚,好也惩罚,总是受到干扰,干脆就玩忽职守了,这一点,再看靳辅往后的遭遇就清楚了。
靳辅指挥民工,塞决口,筑堤坝,又经过一年苦干,除了海口工程尚未完成外,各项工程多已完工,黄河归于故道。靳辅又在宿迁清河挖一运河,以保漕运畅通。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二月,康熙帝恢复靳辅河道总督职。次年,内阁学士席柱从广东回京,路过黄河,顺便拜访靳辅,视察河工。回京复命时,康熙帝问他河道情况,席柱说: “曾见靳辅容颜憔悴,河道颇好,漕运无阻。”康熙帝自慰当初没有换掉靳辅,使其能够继续完成河工,不由感慨系之。治国、治水恰如治病,良医治病,治其根本,其效平缓;庸医治病,因病治病,务求速效,饮鸩止渴,在所不惜。治国与治水,只宜求稳步发展,慢慢地收良性循环之功,不必贪短期效益之利。好大喜功,必致偾事,古今一理。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吴三桂之乱已经平定,台湾也已收复,靳辅治河已经七年,效果如何,康熙帝要亲眼一见。十月,开始第一次南巡(后来又有五次)。康熙帝至江苏宿迁、桃源县等地视察治河工程,慰问治河臣民,康熙帝告诫官员们不要侵夺工程费用(这几乎已成惯例,所以特别提醒),又视察了天妃闸工程,与靳辅讨论了治河方略。康熙帝对他的水利知识大为赞赏,问: “治河方略都是你一人谋画,或是另有博古通今之人?”
靳辅答: “臣的幕友陈潢先生是位奇才,臣治河措施,皆陈潢所赞画。”
康熙帝立即将陈潢召来一见,对他印象颇佳,破例赐坐。不久就授他参赞河务按察司佥事道官衔。康熙帝返京之前,又召靳辅入帐,褒扬了他的治河功绩,并赐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