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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5249-君臣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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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帝立即将陈潢召来一见,对他印象颇佳,破例赐坐。不久就授他参赞河务按察司佥事道官衔。康熙帝返京之前,又召靳辅入帐,褒扬了他的治河功绩,并赐以亲笔所书《阅河堤诗》。    
    靳辅又进京奏报须及时抢修的一批工程,请皇上转户部审批。康熙帝下谕: “河工紧要,须及时速修方有裨益,若此等事必待题明议复以后,始行修治,就要贻误工程,以后岁修、急修,河工钱粮即行支取,手续年终再行奏销,始于河工无误。”靳辅凡事先请示后行动,也是迫不得已。因为他无论如何勤勉廉洁,也会有人说三道四。皇帝又喜欢怀疑能臣自专,这就为靳辅治河造成了种种障碍。    
    崔维雅显然就是张伯行所说的那种妄行己私、变乱成规的不学无术之人。他视察河工之后,写出了《河防刍议》、《两河治略》二书,进呈康熙帝。崔维雅全盘否定了靳辅的治河功绩,他建议拆毁全部治河工程,重新再修。康熙帝也提出了挑浚黄河入海口的方案。靳辅据理力争,带动明珠等重臣也反对挑浚河口,康熙帝见自己的建议受阻,很不高兴。    
    于是,康熙帝将治口工程交给安徽按察使于成龙(习惯称“小于成龙”,不是“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去办。于成龙赞成挑浚海口,导黄入海。靳辅坚决反对,理由是河口低于海平面数尺,一旦挖开海口,海水势必倒灌,惟一可行的办法就是高筑河堤,束水注海。    
    在朝堂之上,二人各执己见,争得面红耳赤。于成龙力主开浚海口故道。靳辅认为下河低于海潮五尺,疏海口则会引潮水内侵,故请于高邮、宝应诸州县下河外筑长堤,束水注海,则下河不浚自治。由于两议相持不下,诏命下廷臣会议。在廷议中,支持靳辅者为多,大学士九卿俱从之,惟有通政使参议成其范、给事中王又旦、御史钱珏等少数人赞成于成龙之议,许多大臣都赞成靳辅的方案。满大学士明珠说: “前靳辅、于成龙两人互相执论,以下河不修,则高家堰一工亦可停止,此不过一时争胜,故发此论。究竟高家堰所关非小,虽不大兴工役,亦当稍加帮修。”汉大学士王熙说: “高家堰关系南河一带及淮扬等处,此工诚不可停。”连康熙本人也认为: “高家堰所关紧要,向立此堰以为堤防,设意甚善。朕意以为此工似不可停。”(《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五年二月甲午)对于下河的治理,康熙帝并没有成熟的想法。大学士们多支持靳辅的筑堤束水之议,暂时无法否定靳辅之策,然而康熙帝是倾向于成龙方案的。靳辅又提出了下河屯田提案,建议将治河得到土地招民垦殖,此事最终使靳辅丢官落职。    
    这本来只是技术问题,却不可避免地转变为皇权与相权的斗争。从更高的角度看问题,人类一切斗争归根结底都是人我之争。自以为是、死不认错的态度是人性之痼疾,任何意见分歧与斗争说到底就是要证明,是我对而你不对,权力越大就越占优势,权力之争就成为势所必然。官场中的斗争所谓复杂激烈,归根到底,也无非是“我对,你不对”这点儿事。人类的一切意见分歧都有可能导致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古人要强调“自省”的功夫。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敢于认错而少犯错误,二是受到委屈冤枉时也能心平气和。要避免矛盾激化,只有修身养性一途,制度问题无论如何重要都不对治人性的痼疾。


《君臣道》第一卷君臣治河与朋党之争(二)

    治河方略的君臣斗争一开始只是隐形的。康熙帝毕竟是有修身功夫的皇帝,愿意多方听取意见,只是潜意识中还是愿意听到与自己观点相同的意见。在经筵讲官进讲时,康熙帝向江南籍日讲官征询意见,侍讲乔莱力请用于成龙之策。康熙帝说: “乡官议如此,不知民意如何?”康熙帝能如此注重民意,实在难得。他又命工部尚书萨穆哈与学士穆称额赴江南会同漕运总督徐旭龄、巡抚汤斌考察民意。但萨穆哈调查的结果却是诸州县民意见参差不一,再令每州县派出十位通晓事体之人集于淮安询问,他们都说不便挑浚海口。于是,萨穆哈在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二月回奏时疏请两议并罢: “详问居民,他们说,从于成龙之议,则积水难施工力,从靳辅之议,则水中也难于取土,请一并暂停。”(《清史列传》,卷一○,《萨穆哈传》)萨穆哈、穆称额去淮扬征询疏浚海口意见时,淮扬道高成美陪同,康熙帝便怀疑高成美反对挑浚海口,从中作梗。康熙帝以“高成美居官未有善绩”、保举人吏部侍郎胡简敬是“本地乡绅”两条理由,命将高、胡二人“严加议处”,并斥责九卿推举高成美为广西按察使“殊为疏忽”。这显然是因迁怒而制造的冤案。    
    礼部尚书、掌管詹事府事汤斌由江苏巡抚升任至京,于乾清门陛见。汤斌说,萨穆哈、穆称额前去调查时,自己同意下河开海口暂停,但见康熙帝赞成开海口,就附和上意说: “上流之水滔滔而来,下流无一去路,不但民间田地永无涸期,且恐城郭人民将有不测之患。”并说自己曾私下与萨穆哈和穆称额谈过,由于萨穆哈与穆称额没有把汤斌的非正式意见向皇帝反映,康熙帝认为他们有暗中偏袒靳辅之嫌,以回奏不实罪,将他们革职。工部有人乘机疏参靳辅: “修理河工已经九年,并无成功,虚糜钱粮”,应“严加议处”。    
    康熙帝命大学士再度传问九卿的意见,由于皇帝的态度已明,许多人便转而支持于成龙。九卿都说: “汤斌前任江宁巡抚,所见必确,今称开海口有益,故复议应开。”(《清圣祖实录》卷一二六,康熙二十五年六月戊午)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六月,康熙帝命工部右侍郎孙在丰主持下河挑浚工程的实施,靳辅随其督修。在闭塞滚水坝问题上,孙在丰与靳辅又发生了争执。康熙帝认为靳辅是在有意阻挠河工,下命“下河决宜开浚,断不可止”。因河员多为靳辅旧人,不听孙在丰调度,孙在丰事事被掣肘。二十六年(1687年)三月,康熙帝令大学士、九卿就此事会议,说: “孙在丰是汉人,不能约束满人。”原任淮扬道高成美乃“罢职之人,今犹不赴京,必与往修河工诸员串通妄为”(《康熙起居注》第二册,康熙二十六年三月辛丑、癸卯)。显然,治河的技术问题转而变成了朋党之争。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官场中,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党不成,则计不得行”的情况。人们必须相互攀缘交结,走门路,讲交情,请客送礼,才能办差,并且官运亨通。古之朋党,略相当于今之所谓“集团”。君主最怕大臣结党,明君考察官吏,往往把不“交游”,不走动权门作为一条准则。古语云: “君子不党。”为什么?因为“结党”无不“营私”,若不“营私”,何必“结党”?故“君子不党”。在污浊的官场之中,谁要保持清白,谁就会受到别人的打击排挤,同流合污才可以保全禄位。私欲严重的人自然要相互勾结,左右逢源,扶摇直上。所以精明的皇帝无不提防着大臣们交游和结党,喜欢结党的贪官污吏靠这些方法成势,但有时也因此而吃大亏。    
    此时,(小)于成龙已从安徽按察使升任直隶巡抚。于成龙主要依靠自己的才德和皇上的明鉴,逐步升迁。这在盛世或中兴时代是比较典型的,康熙帝特别予以表扬,说: “设官分职,原以为民。地方得一良吏,则民遂其生。今观各官,虽有品行清洁者,但畏国法而然,如直隶巡抚于成龙之真实清廉者甚少,观其为人,天性忠直,并无交游,惟知爱民,即其本旗王门上亦不行走。今人不往来于大臣之家,则恐其意有不悦。如于成龙介然自守,无所交游,为大臣者其奈于成龙何!直隶地方百姓旗人无不感戴称颂。如此好官,若不从优褒奖,何以劝众?着加太子少保衔,以为廉能称职者劝。”要使大臣做到“以道事君”有两方面的条件: 首先是自觉地修身,做到“品行清洁”;其次是“畏国法而然”。在康熙帝看来,于成龙属于前者,所以格外器重他。但是,儒家又有“以道抗权”的思想,这显然不是皇帝所喜欢的。在康熙帝的潜意识中,于成龙是自己的忠实工具,比靳辅听话。在治河问题上,朋党之争日益明朗化,而小于成龙其实也不是超然不党的。康熙帝在利用于成龙打压靳辅的同时,也就亲手制造了党争。这大概是康熙帝所不愿意承认的。    
    康熙帝不愿意给人留下以势压人的印象,特命户部尚书佛伦、侍郎熊一潇、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与总督董讷、总漕慕天颜再次会勘河道。佛伦支持靳辅的意见,回奏称: “臣等阅视高家堰地势,应如靳辅原议。”(《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二,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乙丑)而总漕慕天颜、侍郎孙在丰则与佛伦意见相左。慕天颜说: 尚书佛伦等人“皆从靳辅臆说,臣不敢附会。且靳辅倡举屯田一事,屯官丈占民田,百姓苦累”(蒋良骥《东华录》卷一四,康熙二十七年二月)。两种意见相持不下。大学士明珠支持靳辅,九卿诸臣也是赞成靳辅者居多。    
    御史郭琇上《特参河臣疏》,率先参劾靳辅: “靳辅治河多年,迄无成效。皇上爱民,开浚河口,靳辅专信幕客陈潢之言,百计阻挠,宜加惩处。”(《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正月丁酉)小于成龙又向皇帝揭发了明珠揽权纳贿的问题。郭琇再参劾明珠。明珠随即失势,靳辅自然也就跟着倒霉。这是靳辅的反对者的战术。郭琇参劾大学士明珠、余国柱等人树党营私,称他们是靳辅的后台,几人互相勾结,侵吞了大部分治河经费。对于贪污这一指控,靳辅似乎早有预防,他把治河账款交由陈潢亲自管理,无论大小开支,一笔一笔,陈潢都记得明明白白,没有丝毫遗漏。贪污指控,拿不出证据,只好不论。    
    郭琇疏劾靳辅,确实无道理,但是对权臣明珠的弹劾却大快人心。那日,正值明珠寿诞,大宴百官,郭琇忽然从袖里掏出弹章,当众宣读,然后饮大杯酒自罚,说: “郭琇无理。”随即昂然而出。郭琇力挫明珠势焰,也是间接受皇帝指使。康熙帝早就痛恨明珠把持朝政,排斥异己,这次他借题发挥,声东击西,免了明珠等人的职,赢得了道义人心,然而,却也输了道义人心。这真可谓是一阴一阳。明珠是贪官,治河观念却是对的,靳辅是清官,治河观念也是对的。他们的观念一致,就被一锅烩、一锅端了。官场无是非,清官也心寒。做皇帝的最怕大臣结党,因此鼓励大臣们互相攻讦拆台,自己则利用矛盾,各个击破,今日拉甲方打乙方,明日拉乙方斗甲方,永远没有完结,可谓乐此不疲。于成龙是著名清官,深得康熙帝信任,康熙帝利用他来反对靳辅,是颇费苦心的,因为靳辅也是著名清官。    
    康熙帝赞同于成龙的方案,其实也就是皇上自己的方案。一些善于逢君之恶者,都拼命诋毁靳辅的治河功绩。给事中刘楷疏劾靳辅题补河员之权过重,他说: “河道官员题补之权总归河臣,若是虚己求才,果能奏安澜之效,也不可久擅用人大权。何况靳辅任事以来漫无寸功,只见每年上报河道冲决而已。以后大小河官,应仍由吏部选补。”这是非常厉害的一击。君主对于权力一向十分敏感,视臣工任用私人为擅权结党。后来于成龙任河道总督时也是如此,并说“宁杀于成龙,至于属下效力人等不可不用”,康熙帝当面予以斥责。    
    山东道御史陆祖修疏劾靳辅结交朝臣,说: “靳辅身虽外任,与九卿呼吸甚灵,会议定时,吏部尚书科尔坤、户部尚书佛伦、工部侍郎傅拉塔、左都御史葛思泰等不顾公议,左袒河臣(靳辅)。九卿中赞决异同者不过三四人,余者都依户部尚书佛伦等所奏具稿,箝众人之口。河臣积恶已盈,中外人心总望睿断罢斥。”(《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三,康熙二十七年二月癸丑)靳辅做了那么多的好事,竟然都成了罪证,就因为他与明珠等人是“一党”。    
    康熙帝召见靳辅询问,靳辅反唇相讥说: “于成龙久与结拜弟兄慕天颜频繁宴好,孙在丰亦与亲密异常者也。”又说: “郭琇与孙在丰为庚戌科同年,陆祖修为诸生时,拜慕天颜为师,又系孙在丰教习门生,刘楷、陆祖修己未科同年,并为江南人,与隐占田亩者,无非桑梓亲戚年谊之契,故彼呼此应。”“慕天颜与孙在丰结姻亲,因于成龙倡开海口之议,故必欲附和于成龙以攻臣而助孙在丰。”(《清史列传》卷八,《靳辅传》)。看来,治河之争,完全变成了朋党之争。这可不是皇帝所希望的。康熙帝只想证明自己正确,大臣却互相倾轧。既然是斗争,就不能处在孤立无援的地位,结党(“彼呼此应”)与党争(“党同伐异”)就不可避免。    
    孙在丰又上疏弹劾靳辅,说: “臣与佛伦等会勘河工时,原议海口应行挑浚,拟有疏稿后不以上闻。虽系佛伦主稿,实靳辅阴谋也。其幕客陈潢黩货无藉,法所不宥。”(《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四,康熙二十七年三月甲戌)。两江总督董讷上奏说: “总河靳辅复欲筑重堤一道,臣等公议以为重堤可不必筑。其时佛伦亦从臣说,云依臣议。后来赵吉士忽而不从,云必须总河(靳辅)承担。遂面问靳辅,靳辅断不担承,因而众论游移。佛伦遂议筑重堤一道,想是若辈故作止局……佛伦又不容人说话,臣不得已而从之。”(《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甲戌)    
    康熙帝召见群臣再议河工之事。在廷议时,诸人互相诋诟,有失大臣体面。慕天颜、董讷说佛伦将看视河工后的公同奏稿私行易改。佛伦说: “董讷、慕天颜伙同党谋,将臣暗行巧陷。”于成龙指责靳辅于下河开浚,“百计阻挠,将海口已开工程不令成功,皆系妒嫉私心”。靳辅说: “慕天颜、孙在丰朋谋排挤,此二人原系亲家。”“于成龙与臣幕客陈潢结为兄弟,私通书札,岂正人所为?”“于成龙前在泰州妄自尊大,讹传他升兵部侍郎,信以为真。后知不确,疑为臣所阻抑……泰州士民曾有: ‘兵部侍郎冒不得,八人轿坐不得,司道官管不得’之歌。因羞成怒,恨臣刺骨。”于成龙又说: “靳辅事事贪黩,专任陈潢,横行无忌。拜陈潢为父,馈送华美楼房,三千银两,诸如此类,罪不胜诛。”“今数年以来,河道尽为靳辅所坏。”(《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辛巳)


《君臣道》第一卷君臣治河与朋党之争(三)

    康熙帝希望群臣对此事能有所评议,然而“九卿各怀私意,畏惧汉军这斯,所以不肯定议”,“诸臣皆畏靳辅、于成龙,无一人与之辨难者”(《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辛巳;康熙二十七年五月壬申)。于成龙挑浚海口的意见显然是幼稚的,偏偏皇帝也是如此。康熙帝就靳辅与于成龙之间的河工之争再次做出了明确的裁决。他说: “屯田害民,靳辅纵有百口亦不能辩,开海口乃必然应行之事。”“海水倒灌,无有是理。”(《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四,康熙二十七年三月辛巳)在黄河出海口附近必然会形成一大片积水的湿地,以今人的眼光来看,这是应该保护的。当初康熙帝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以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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