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传 作者:林语堂-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仔细研究一下免役法的规定,其结论恐怕难逃政府从税收以裕国库的目的,至于使人民免于征兵之利益,则已由实行保甲制度而归为泡影,而保甲制度较之征兵制则弊害更多。免役法慎重研讨一年之后,条文终于公布了。条文中规定凡过去免于征兵之家仍须付免役税;例如,寡妇,家中无子女,或只有独子,或虽有子女而尚未成年者,尼姑与和尚道士,都须纳一种税,名之为“助役金”。各地区在免役配额之外,须多缴纳百分之二十,以供荒年百姓无力缴纳时应用。由此种税征集的款项,则充政府雇兵与雇用其他人员之用。正如苏东坡在青苗贷款措施上所说,百姓将因拖欠而入狱,而受鞭答之苦,也正如司马光当时所指出将来必然发生之情况——凡无现款以缴纳春秋之兔役税者,必强迫而出售食粮,杀其耕牛,代其树木,方可以缴纳此项捐税。再者,在前项征兵法中,民家只不过轮流服役数年,而在新实行之免役法中,常常须为免役而年年缴税,连不须服役之年,亦须照常缴税。
免役法,以及新商税与所得税法,必须看做是向民征税的一项新方法,而并非免于征兵,因为人民在保甲法之下仍须接受征调而接受军事训练的。新商事法是根据商人账目向商人的利润上征取捐税的。所得税,并非现代意义的所得税。我之要在此称之为所得税,是因为官方强迫人民登记其收入与财产,据此以做分配其它捐税之用。此税之所以像所得税,就是人民必须要报其收入与财产之所得,煞费心机去欺骗政府。在这项新政的争论上,据说此项措施公布之后,“民家尺椽寸土,检括无遗, 至鸡豚亦遍抄之。 ”无一不登记报官的。最后一项措施于神宗熙宁七年(一0 七四)历时不久而废,因王安石不久失势之故;甚至在此项措施停止实施之前,苏东坡称其不合于法,在他治下地区拒予推行。
王安石在免役法中表明意在解除人民在征兵法中之苦,结果保甲法证实了他是言不由衷。事实至为明显,他的新保甲法与免役法是同时公布的,在神宗熙宁三年十二月(一0七0)。朝廷用免役法的法宝,一只手从人民身上解除了征兵的重担,却用另一只手把那个重担又放回人民身上。保甲是邻居连保制度。每十家为一保,每五十家为一大保。一保中如有人窝藏贼犯,保内各家要负连带重任;如有谋杀、强奸等罪,保中必须报告官府。每一大保之壮丁必须组队接受军事训练,一家有壮丁二人者抽其一,如超过二壮丁,则依比例多抽。凡抽去者每五天离田受训,此五天相当于现今之一星期,一个月分为六节。家有壮丁者,不必如古代征兵制度下只身赴外乡,而是使军队深入村中。但是王安石善于宣传,他知道给旧事物一个新名称,此旧事物便不复存,所以“征兵制已废”。
在集中登记管理人民之外,还有一种农民田地强迫登记,作为征收新税的依据,以及另一种将政府的马匹寄养在民家的制度,也就是方田均税法及保马法。像所有集体制度一样,王安石的新法是不放人民自由生活的。政府在妥为照顾人民的焦虑之下,这个新政权必须确知人民做些什么,有些什么。也像其它集体制度一样,这个新政权也认为缺少了特务人员是不能统治的。 因而其特务制度在神宗熙宁五年(一0 七二)成立,幸而苏东坡已经离开京都了。这个新政权若不把御史台(相当于现代的报章杂志界)控制住,而以甘心效忠的同党手下人填满,这个新政权也是无法发挥效能的。王安石也觉得有控制学者文人的思想观念之必要。他以前像王莽,往后则像希特勒,因为他一遇到别人反对,则暴跳如雷——现代的精神病学家,大概会把他列为患有妄想狂的人。
显出王安石的妄想狂性格,以及所有历史家和批评家共同认为他一个不可饶恕的行为,倒不是他的政治社会的冒险改革,而是他自命为经典的唯一解释人一事。他也像王莽那样窜改古籍,所以王安石也写他自己的《三经新义》,使之成为思想的官定标准,用以代替所有过去经典的名家疏解。以一个学者而论,王安石还算不错,但还不足以把郑康成、马融、陆德明等鸿儒取而代之。他此种行为,既是官权的滥用,又是对学术的污辱。中国科举考试,一般都是以经书的一段为题,而应考者的发挥题意也要依据经书。这个王氏新制度的建立,就是说国内的考生必须在每个题义上,要研究并且吸收王安石所说的话,自为政之道、佛教色彩的儒学,一直到“鹌”、“果”、“雉”等字的语源。苏东坡离开京都之后,一次在地方考试时监考,曾写过一首诗,表示对考生试卷上所表现的思想观念之呆板雷同的厌恶感。
王安石的《三经新义》也和他的语言学一样,往往带有佛教思想,新思想创见多,而学术根基浅。但是他却相信,在解释古籍的思想和政治观念时,他之认为如何就必然如何。他的《三经新义》糟不可言,他死之后就完全为人所遗忘,而且也一本无存了。可是在他当权之时,则是科举考生人人所必读的经典;考生的意见如与宰相的见解小有出入,便因之落第而有余。最为人所厌恨者,是此《三经新义》是在两年之内仓促编成的;此书之正式开始编纂是在神宗熙宁六年(一O 七三)三月,由他的小儿子和一个政治走狗帮助之下编成,后两年出版。这本急就章,就定为儒家思想的标准疏解,但每逢王安石对疏解有所改变,为应天下考生之需,新版本立即出现。考生人人知道,他们的前途是全系于能做这个修正本的应声虫与否而定。
这里不讨论王安石学问如何,苏东坡觉得实在难以容忍,因为苏东坡的学问胜过他实在太多。不过现在也可以提一提,王安石的字源学之荒唐可笑,简直跟外行人一样。在他的《三经新义》之外,在当代学人之中,大家最愤怒的事,就是王安石所引起的讨论字源学的怪风气。他的字源学,只是字的结构与来源的研究,不是用比较方法,而是凭个人的幻想。王安石相信这是独得之秘,是对学术上不朽的贡献,至老年时犹苦研不辍,成书二十五卷。西方的学者会了解,一旦学者任凭想象力纵情驰骋而不予以科学方法的限制,就是不用汉人的说经与清儒的朴学方法,那他写二十五卷字源学真是易如反掌的事。若施用幻想,则这部《幻想字源学》一天可写十部。像王安石这样研究一个字构成的各种理由,为什么一个字由某些偏旁组织起来就表示某种意义,那倒是容易而有趣。王安石的字源说有五十条左右流传下来,都是供茶余酒后的笑谈。苏东坡和王安石之间的许多笑话,都是以此等语源学为关键的。
苏东坡喜用“反证论法”。中文里有一个“鸠”字,是“九”“鸟”合成。显然“九”字是表音。王安石不管语音学的道理,只想从意义上找点趣谈。一天,苏东坡和他闲谈时,忽然问王安石:“可是,为什么‘鸠’字由九鸟二字合成呢?”王安石语塞。苏东坡说:“我能告诉你为什么。诗经上有:
‘鸣鸠在桑,其子七兮。’七只小鸟加上父母两个,不是九个吗?”
“波”字是由“水”加“皮”而成,皮此一偏旁表音。这个“波”字触动了王安石丰富的想象,他说“波”者“水”之“皮”也。一天苏东坡遇见他,向他戏德道:“‘波’若是‘水’之‘皮’,则‘滑’就是‘水’之‘骨’了。”王安石违反中国字构成的基本原则。有时他割裂字根为二,再另与一个部首相接,像“富”字一例,真会使语言学家啼笑皆非的。
有些中国后代的学者,在西方集体主义的观点上看,打算为王安石洗刷历史上的污点,说他的观念基本上符合现代的社会主义,打算这样恢复他的名誉。在为王安石辩护的学者之中,中国现代一个伟大的学者梁启超,便是其一。主张王安石的社会主义观念为是为非,自无不可,但是他那社会主义的政权必须凭其政绩去判断才是。事实是,王安石使国家的垄断,取私人的垄断而代之,弄得小生意人失业;农人在无力付强迫的青苗贷款和利息之下,卖妻儿而逃亡,为他担保的邻居,或与之共同逃亡,或把财产典卖。县镇监狱有人满之患,每一县政府都有查封的抵押品和没收的财产,法厅也讼案充斥。朝廷这样失政之下,即使没有外族侵入,任何朝代也会灭亡的。在神宗熙宁七年(一0 七四),一道圣旨说商业停顿,百姓失业;过了两年,另一道圣旨停止了青苗贷款,其中说很多百姓因无力归还贷款而遭监禁鞭答。在哲宗元佑五年(一0九0),已是二十年左右之后,苏东坡在设法挽救乡间的经济破产,请求政府归还没收的财产,宽免贫民的欠债,他的奏折中说:
……藉纳拘收产业,除已有人承买交业外,并特给还未足者,许贴纳收赎,仍不限年,四方闻之,莫不鼓舞歌咏……以谓“某等自失业以来,父母妻子离散,转在沟壑,久无所归”。臣即看详元初立法,本为兴置市易以来,凡异时民间生财自养之道,一切收之公上。小民既无他业,不免与官中首尾胶固,以至供通物产,召保立限,增价出息,赊贷转变,以苟趋目前之急。及至限满,不能填偿,又理一重息罚。岁月益久,遗欠愈多。科决监铜,以逮妻季。
在实行新法的前几年,王安石还能把惨况巧为掩饰,使神宗不明真相,坚称他的土地政策颇获农民支持,将一个极权政治渲染成民主政治,那种巧立名目,令人觉得犹如今日一样。那时,也和现在一样,人民对一个政权是否爱戴,只有在那个政权失势之后才能知道。皇帝诚心要明白真相,自己派人去察访。但是太监和那些诡诈的调查官吏,知道皇帝赞成变法,于是总是向皇帝报告百姓喜爱新政,说税吏一到,人民欢呼,若照预先布置好的欢迎会的情况说,这话当然不错。王安石在当政数年之后,可怕的情况终于在皇帝驾前泄露出来,是经由一个地位卑微的宫廷门吏的几幅画,皇帝才知道的。
那个皇宫的门吏名叫郑侠,他看见成群的农民从东北逃到京都,充塞在街道之上。他知道绘画比文章力量更大,他心想画几幅灾民图呈献给皇上。一幅难民图上画的是农民身上一半裸露,忍受着饥饿,在狂风暴雨使人无法睁眼之下,在阳关大道上挣扎跋涉。另一幅画上是半裸的男女正在吃草根树皮,还有别人带着铁链,扛着瓦砖薪柴去卖了缴税。皇帝一见,掉下泪来。这次出奇的献图(容后再叙),继之以惊人的警星出现,中岳嵩山崩陷,神宗才废止了多项王安石的新法。
第八章 拗相公
一场政治风暴现在刮起来了,就要引起燎原的大火,会把宋室焚毁。这场风暴始于国家资本主义者,人称之为“拗相公”的王安石,和他的反对派之间的一次斗争。王安石的反对派包括所有的其他官吏,也就是贤德的仁宗皇帝,在思想自由的气氛中拔耀培养、留做领导国政的一代人才。我们需要了解那次政争的性质,因为那种朋党之争笼罩了苏东坡的一生。
中国最早的通俗文学至今尚存在者,其中有一篇预示中国小说的来临,是一个短篇小说,叫《拗相公》。那是宋朝通俗文字的短篇小说集,新近才发现,这足以表示,王安石死后不久,在通俗文学之中,他便以其外号为人所知了。那场政争的悲剧之发生,就由于一个人个性上的缺点,他不能接受忠言,他不愿承认自己犯错。朋友对王安石的反对,只增强了他贯彻他那政策的决心。有人告诉我们,说个性坚强是一种重要的美德,但是却需要予以精确的说明:就是说坚强的个性是用去做什么事。王安石很可能还记得学生时代曾听见一个平常的格言,说“决心”为成功的秘诀,自己却把固执当做那种美德了。王安石在世时,他在文学界是以“三不足”为人所知的。“三不足”就是“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这是苏东坡赠与他的标志。
这位“拗相公”不容任何方面有人反对,朋友方面,或是敌人方面。他能言善道,能说动皇帝相信他的强国之策,决心要把他的计划进行到底。这就暗示他要压制一般的反对意见,尤其是谏官的话,谏官的职责本来就是批评朝廷的政策和行动,并充当舆论与朝廷之间的桥梁。中国政治哲学的基础,是好政府必然是“广开言路”,而坏政府则不然。所以开始论到新政之后,自然争论迅即涌向一个更基本的问题,就是批评与异议的自由。这次交战,宰相王安石赢了第一回合;但是此后,全国官员分成了两个阵营,陷于朋党之争,直到宋朝灭亡而后已。几年之后,变法方案即遭修正,或予中止,但是两派的裂痕则演变愈甚,其后果亦更加严重。
在朝廷上此一政争,成了“流俗”与“通变”之争,这两个名称在当代文学里曾多次出现,而王安石亦最喜爱用。凡是王安石所不喜,或与王安石持异议者,王安石皆称之为“流俗”派,而他与其同党则称之为“通变”派。王安石攻击批评者,说恶意阻挠新政。在另一方面,反对派则攻击他,说他“视民间清论为流俗,视异己者为腐败。”刘挚则称:“彼以此为流俗,此以彼为乱常。”王安石这位宰相排斥反对他的御史之时,反对派对他更重要攻击的,是他欲“钳天下人之口”,也就是使天下人不得批评政府。
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发展出一个党治的组织,使之具有大家公认的权力,也有当政党与反对党大家公认的责任。没有计票、举手、表示是否,或其它确定公众意见的方法。中国人在集会时,只是讨论问题,然后同意某一决定。在原则与实际上,对政府政策之批评,政府不但容许,亦且予以鼓励。敌方可推翻内阁,或中激而退去。每有朋党之争,习惯上是将反对派放出京都,到外地任职。甚至在仁宗和英宗时,政府颇着盛名的领导人物如范仲淹与欧阳修,都曾贬谪至外地,暂时退居低位,后来又回京得势。在这种情况之下,一派当权,则另一派退避。
朝内的争论在宋朝演变得越发激烈,是由于宋朝的政府组织制度的特殊所致,因为宋朝对宰相的职权没有明确的规定,内阁很像个国会,由皇帝掌握平衡之权。政府由复杂拙笨的连锁机构组成,功能的界限重复,最后决定的大权仍然在皇帝手中。当时所谓宰相,只是个交际上的称呼而已,实际名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许有两位副宰相。一般组织如下:户部(财政)完全独立,直接对皇帝负责。御史台独立,其它各机构,只供作赠予空衔之用。通常,宰相兼中书省侍郎与门下省侍郎。三省各侍郎和枢密院大尉构成知院,称为“知政”。后来,神宗锐予改变,意在简化此一组织制度,权责区划较为分明。门下省司研讨命令,中书省(宰相府)司发布,尚书省司执行。但是纷乱与权责分散,依然如故。
王安石最初只是个参知政事(副宰相);但因受皇帝支持,擅自越权进行变法计划,与吕惠卿、曾布私下决定一切。这自然是在神宗驾前和各知政易于发生争论。主要问题只有两个:一个是青苗贷款法,一是御史的言论自由一事。一方面是元老重臣干练有才之士,人数之众,几乎构成了全体;另一方面,只有一个人,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