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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失败之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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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女孩,和我的女儿同岁。



盖瑞·施耐德(2)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对美国诗歌史是个转折点。在艾伦和盖瑞等人筹划下,他们在旧金山的一家画廊举办了首次朗诵会,此后朗诵在美国蔚然成风。按盖瑞的说法:“……刚开始,他们乌鸦般地从天上降落到咖啡馆,然后才渐渐被大学所接受。”次年,盖瑞去了日本,“垮掉一代”鼎盛时期的活动他大都没赶上。他曾否认自己是其中一员。待多年后他从日本回来,给正垮掉的“垮掉一代”带来了精神食粮。
  盖瑞自己的精神食粮除了佛教和东方文化以外,也包括印第安神话。在他看来,人们并未真正发现美洲。他们像入侵的流寇,占据了这块土地,却根本不了解它,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面对美国主流文化,他提倡一种亚文化群,反对垄断,重视交流,回归自然。按他的说法,亚文化群深深地植根于四万年的人类历史中,而腐朽的文明只是一种病态的幻象。他的诗集《龟岛》(TurtleIsland)的题目,就是印第安人对美国的最早的称呼,他以重新命名的方式抹掉政治疆界,让人们看到本土的面貌,看到山河草木的暗示。他的《龟岛》获一九七五年普利策奖,这是反学院派诗人第一次得到这个由学院派控制的奖金。
  一九九七年对盖瑞是个坏年头。艾伦的死对他是个沉重打击;卡柔病情加重,夏天得到华盛顿做第二次手术。我们约好,待卡柔身体复原,我开车上山去他家做客。这是个很渺茫的承诺,但我们每个人都会珍藏它。这承诺已存在了四万年。



纽约骑士(1)


  

  艾略特(Eliot)是个怀疑主义者。即使不吭声,他的眼神、表情和手势也会对周围的一切提出质疑。这也难怪,他是典型的纽约人。纽约人就是纽约人,而不是美国人。像纽约这种大都市早已和美国分离。别的不提,单是它的噪音就特别,那昼夜不停的警笛声,逼得外来人发疯。一个纽约人必须有极其坚韧的神经,并靠怀疑的力量才能活下去。艾略特生在纽约,长在纽约。他和他的妻子尼娜出生在同一家医院。当然不是同时,他们相识要晚得多。但我相信纽约是他们的介绍人——你是纽约人吗?对,你呢?当然啦。艾略特告诉我,除了纽约,他不可能住在美国任何地方。
  格林威治村在曼哈顿下城,是艺术家的聚集地,现在成了旅游点。附近的西十二街却相当安静,树木稀疏但很重要,只有它们显示季节的变化。红砖楼房被生锈的防火梯及其影子所勾勒,像写生画的败笔。这种排房在英国和荷兰很多,体现了一种都市中产阶级的思维方式。进门,是客厅和厨房,厨房门外是天井式的小院。窄窄的楼梯通向孩子们的卧室,再往上是主卧室,最后来到一间相当宽敞的阁楼,四壁是书,一扇天窗开向纽约肮脏的天空。书房的主人艾略特在抽烟,烟雾和他的冥想一起上升。我很喜欢这种烟,像小雪茄,但味道很淡,戒烟后我有时也无法抵抗它的诱惑。
  艾略特一直劝我搬到纽约,就像牧师劝人搬到天堂。除了种种好处外,他特别指出纽约其实很安全,人们纯粹是被好莱坞电影所蒙蔽。直到一天傍晚,贼从天而降偷走了他的传真机,他才闭嘴。要是他当时在场,并和他的烟卷一起冥想,天哪,真正的伤害恐怕是心理上的:贼偷去的是他的灵感。
  我认识艾略特是一九八八年秋天,在纽约,金斯堡主办的中国诗歌节上。我们只是匆匆打了个招呼,我的印象是他忧郁而敏感。
  再次见面是一年后,在美国笔会中心。那是转变之年,对我,对很多中国人。艾略特请我和几位中国作家参加由他组织的中国文化讨论会。那天听众很多,正好在纽约的墨西哥诗人奥克塔维欧·帕斯及夫人也坐在其中。艾略特从十九岁起就是帕斯诗歌的英译者。会后,艾略特、帕斯夫妇、多多和我,还有讨论会的口译文朵莲一起去吃晚饭。有帕斯这样的大诗人在场,话题多半围绕着南美的诗歌与政治。摇曳的烛光下,艾略特话不多,抽烟,眼镜闪光,偶尔一笑。他的笑有点儿奇怪,短促而带有喉音。他和文朵莲是大学同学,也学过半年中文。他用中文阴阳怪气地说:“我不会说中文。”
  艾略特和我同岁,比我大六个月。我们有很多经历相似。比如,都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我当红卫兵时,他成为嬉皮士,在耶鲁大学只读了一年,就跟着造反了,后来再也没回去。他在美国的造反派中是温和的,按我们当年的标准应算“逍遥派”。他四处游荡,借浩荡之东风,抒个人情怀。
  九四年春天,我们去位于长岛的纽约大学石溪分校朗诵。二十七年前,艾略特就曾游荡到这儿,临时顶替朋友在一家学生报纸当编辑。故地重游,他感慨万千,为发现青春的旧址而惊讶。经过图书馆时,他的脸好像突然被火光照亮。当年造反派正准备焚烧图书馆时,艾略特挺身而出,向那些狂热的学生们宣讲书的重要,终于扑灭了那场烈火。很难想象,怀疑主义者艾略特当年慷慨激昂、大声疾呼的样子。在他保卫纽约大学的图书馆时,我正和朋友爬进北京的一家被查封的图书馆偷书。姿势不同,立场却是一致的。
  我曾向他建议,作为同龄人,我们应合写一本书,按年份写下各自的经历。
  大概出于对大火的记忆,他对革命有一种本能的戒备。两年前,在以革命和诗歌为专题的讨论会上,一位著名的黑人诗人在演讲中,盼望着革命大火为诗歌带来一个崭新的世界。艾略特冷冷地反驳说,革命大火只能烧死诗人,摧毁良心,制造血腥的悲剧。他举了俄国和中国的例子。为此艾略特受到众多的攻击。一般来说,美国诗歌界派系虽多,但各自为政,很少染上我们中国文学圈子以骂人为生的毒瘾。算艾略特倒霉,这恐怕和他的怀疑精神和冷嘲热讽的态度有关。四年前他编了一本反学院派的美国当代诗选,很多诗人都认为这是美国诗歌界的大事。而一个他过去的朋友反目成仇,攻击他是“种族主义者”、“帝国主义者”,还骂他心胸狭隘,企图摧毁美国诗歌传统等等。把正戒烟的艾略特气得七窍生烟。他在电话里对我说:“种族主义者?这在美国是他妈最大的帽子,可以被送上法庭……”
  我和艾略特属于同一家出版社。每次我去纽约,我们的老板“狐狸”(Fox)女士总是请我们共进午餐。那在纽约是难得的闲暇时光。我们通常坐在窗口,可以看到匆匆的行人。杯子闪烁,刀叉叮当作响,我注意到纽约某些不变的东西:同一时间,同一家饭馆,同样的甜点和话题。饭后,艾略特总是约我到他家坐坐。从出版社到他家只有几个路口。他的活动半径约一英里,买报纸、散步、看朋友、去饭馆,都大致在此范围。他是我惟一见过不在大学混饭但生活悠哉的美国作家。他的上层建筑是建在他妻子尼娜家族的经济基础上的。他的岳父曾是金酒制造商。尼娜温柔、漂亮,在《纽约时报》搞摄影。他们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



纽约骑士(2)


  

  前不久我和艾略特在香港参加诗歌节。有一天朋友开船带我们出海,远离都市,在一个小岛附近抛锚,再搭舢板来到一片白色沙滩上。那天风和日丽,我和艾略特赤脚在沙滩上散步、捡贝壳。他突然对我说:“一个好父亲不可能是个好作家,而一个好作家不可能是个好父亲。”他给我举了些例子,头一个就是帕斯。而他自己,太爱孩子了,所以成不了好作家。我试着反驳他,因为反证也很多,但一时记不起来了。我想在他内心深处大概一直有这种焦虑,恐怕也是每个作家的焦虑。其实孩子与作品,父亲与作家有某种对应关系,而且恰好在写作边界的两边。孩子与父亲在一侧,作品与作家在另一侧。一旦交叉,如孩子与作家、父亲与作品在一起就会产生某种紧张。
  我昨天在电话里告诉艾略特,我正在写他。他警告我说:“别说我坏话,我可有朋友懂中文。”我们虽相识多年,对我来说他还是有点儿神秘莫测。他很少谈自己。对于一个生命,这世上最大的秘密,他人又能知道多少呢?我有时觉得他像个旧时代的骑士,怀旧、多疑、忠诚,表面玩世不恭,内心带有完成某种使命的隐秘冲动。
  艾略特,纽约人,生于犹太家庭,上到大学一年级。他写作、翻译和编辑。他不信教,恋家,反对革命。



克雷顿和卡柔(1)


  

  我们干杯。克雷顿半敞着睡袍,露出花白的胸毛。“你们这帮家伙吃喝玩乐,老子苦力的干活,晚上还得教书!”他笑眯眯地说。我们相识三年多,却好像相识了一辈子。刚到美国,就是他们两口子到机场接我。最初的同事关系很快变成友谊,后来差不多算得亲戚了。克雷顿今年六十二,长我十四岁。按辈分该算我的“美国叔叔”。后来我搬到加州,他们很难过,直到现在还对别人抱怨:“北岛为了加州的阳光,抛弃了我们!”
  克雷顿是诗人。美国不少当代诗歌选本都收入了他的作品。在美国,要说你是诗人,别人都会离你远点儿,那意味着贫困和神经有毛病。不过现在境况有所改观。自七十年代起,美国的大学纷纷增设创作课,就像张大网,把社会上漂游的一帮诗人捞上岸来。一条“鱼”名叫克雷顿,九年前成了东密西根大学的诗歌教授。有人批评这一制度,认为这样会毁掉美国文学。“胡扯!”克雷顿瞪起眼,“说这种风凉话的家里准有遗产。没有创作课,我他妈现在得在洛杉矶开出租车。”
  克雷顿生于印第安纳州的一个普通家庭。父亲在屠宰场工作,母亲操持家务,生活与文学绝缘。他还记得有次过生日,母亲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想了想说,一本诗集。母亲大吃一惊,但还是照办了,买下一本自己根本看不懂的书。他至今还记得母亲拿着诗集那惶惑的表情。怀着对诗歌的向往,克雷顿离开了母亲,上大学,写诗,翻译,办杂志,教书,参加反越战运动。怀着对诗歌的向往,他离开了美国,浪迹天涯,在秘鲁、墨西哥、日本和法国住过。
  克雷顿年轻时长得像吉米·卡特。七十年代末,他、卡柔和一位捷克朋友在布拉格的一家餐馆共进晚餐。待账单送来,比他们预想的要贵得多,原来鱼是按每一百克算的。他们和老板吵了起来。克雷顿突然说:“好吧,你们竟敢欺骗吉米·卡特的侄子,咱们走着瞧!”老板一听大惊失色,连忙道歉,并找来贵宾签名簿。克雷顿签名时,那位捷克朋友吓得脸色煞白。
  卡柔则是个地道的纽约人,而且是在纽约的工人区布鲁克林长大的。她年轻时的疯劲是我从他们对话中的只言片语猜到的:离家出走,吸毒,在大街上酗酒——六十年代可爱的“左派幼稚病”。卡柔风韵犹存,一看就知道她过去是个美人。她学过美术,搞过广告设计,做过首饰,现在帮克雷顿编杂志。卡柔聪明、敏感、有主见。但这么说很难概括她。她是个特殊的女人,以至似乎什么都不干,也用不着干,并对一切都百般挑剔,从诗歌到小吃。幸亏克雷顿混上个教授,可让卡柔慢慢地品尝生活。
  卡柔的生活只限于室内,一到户外总有麻烦。不是扭伤了脚,就是跌断了指头。前年秋天,我和卡柔带我的女儿出去买冰淇淋。刚经过草坪,她就被一只大黄蜂螫伤了。那是一次警告,我想卡柔此后更加强了足不出户的决心。
  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此前双方都经过婚姻的失败。卡柔告诉我,克雷顿头一次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是在一次宴会上,他拎着一块淌着血汁的烤牛肉穿过雪白的地毯。依我看,这一印象纯粹是审美的,像克雷顿在白纸上写下的一行诗。
  享受生活,佳肴和美酒是必不可少的。有一回,他们请我在纽约的一家高级餐馆吃晚饭,点了俄国鱼子酱和法国香槟酒,三个人花了快四百美元,差点儿把我这个平时只吃糙食的噎在那儿。轮到我请客,他们也绝不会客气,点得我心惊肉跳。当然,教授的薪水怎么也顶不住这样的开销。于是他自立炉灶,跟菜谱学艺,法国菜、意大利菜,几乎样样精通。
  我刚到美国,人生地不熟,是他们家常客。傍晚时分卡柔掌灯,克雷顿系上大围裙,在他们家设备齐全的厨房里忙开了。程序之复杂,一点也不亚于中国饭。在他们的感化下,我的中国胃,也终于能欣赏别的饮食文化了。我有时提前打电话,告诉他想吃某一道菜,他干脆答道:“我这不是饭馆,没有菜单。”
  喝葡萄酒可是一门学问。年份、产区、厂家之类的都可以从书本上学到,但品尝就得靠经验与悟性了。我跟他们专门去了趟加州著名的产酒区——那帕尝酒。尝酒是免费的。他们两口子满脸虔诚,一边和酒厂的专家用复杂的术语大谈颜色、味道和口感,一边把酒含在口中,念经般咕噜良久才吐掉。我学着他们的样子,却一口咽了下去,尝不了几种酒便天旋地转起来。
  如果说克雷顿是个酒鬼,应该不算过分。尤其有朋友来,他总是喝得太多,一瓶一瓶地开下去,越喝话越多,越说越没边,进而转向肢体语言,放上他喜爱的爵士乐,手舞足蹈,巨大的影子在墙上转动,像动荡的夜。他们也常带我到别的酒鬼朋友家做客。回来在车上,克雷顿总是发表关于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富于哲学性的演讲,每次都被我的鼾声打断了。
  克雷顿脾气不好,说话太直,朋友多,敌人也不少。他出版了一份诗歌刊物,以前叫《毛毛虫》,后来变成《粉蝶》,苦心经营了十五年,被认为是美国最重要的诗歌刊物之一。他口无遮拦。比如在退稿信里劝你改行,这无异于劝一个自以为天下第一的诗人去自杀。好在美国诗歌界营垒虽多,但中间地带开阔,极少互相交火,诗人之间最多老死不相往来,用不着恶语相向。



克雷顿和卡柔(2)


  

  让我佩服的是美国作家普遍的敬业精神。克雷顿除了教书,余下的时间都用来写作、翻译、编辑和做研究,从不知疲倦。他是法文和西班牙文诗歌的重要译者,曾因翻译秘鲁诗人瓦耶霍的作品而获国家图书奖。瓦耶霍的诗以晦涩著称。克雷顿为此专程去秘鲁,花了三年的时间译完瓦耶霍的长诗《垂尔西》。
  我和克雷顿酒后常玩语言游戏。我的英文不好,往往会听错他的意思,这反而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们从一个词跳到另一个词,从一种含义转成另一种含义。有一次,我请他帮我们杂志的英文选集起个名字,他顺口引用了美国诗人庞德《诗章》里的句子:“恶运与丰富的酒。”“丰富”(abundant)在英文中发音和“放弃”(abandoned)很接近。让我给听错了,将错就错,这本选集就成了《弃酒》。
  待书出来了,我送给他一本。卡柔喜欢这个名字,他不。总而言之,那是隐喻。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都同意,酒是不该放弃的。我们干杯。



异乡人迈克(1)


  

  我刚收到寄自布拉格的明信片:“辛格(Singer)说:生命是坟墓上的舞蹈。让我们相见。你的美国叔叔迈克(Michael)。”明信片是张带有怀旧情调的黑白照片:一杯咖啡旁放着一朵野菊花。上面印着英文“地球书店兼咖啡馆”。典型的迈克风格。大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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