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红_韩寒-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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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以不永伤》的结尾我这样写道:
当晚值班的监管将雷奇叫了出来,神情严峻地告诉他袁南的死讯。他笑了笑,没有再理会别人对他的同情安慰。他知道这一天终于等到了,他知道随着这一天的到来他终于可以将深藏在心底的爱恋当作一次遥远的记忆,他终于可以忘记过去的一切,开始试着去追求无我两忘的境界了。回到房间他将杯沿的一只小虫拿了下来。那是清晨他在墙角找到后把它放在杯沿上的。他没想到整个上午虫子会不知疲倦地转了4167个圆圈也没有找到下来的出路。出于对虫子的敬意,他把它放到了地上。疲惫的小虫抖了抖断掉得羽翅伏在地面上一动也不动。一阵吹来的微风掀翻了它的躯壳。“永远也不会动了,”他想,“已经死了。”
虽然我说过第四章是对通俗小说的戏仿,但它毕竟是全书的一部分。说它是戏仿,只是在一些无关大体的情节以及叙述的节奏感和通俗小说相似。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结尾在小说构思之前,就长时期地停留在我的脑海中。总有这样的一些意象—故事里所有的人毫无目的地坚持着走在一条路上,他们不知道这条路有多远,终点是哪里。他们看到两旁似曾相识的风景,便错以为是命运的安排。殊不知,我们在半空中俯瞰他们,可以看到他们其实是走在一条环形的甬道之上。全书人物的经历也和这只虫子类似,书中的许多人,最终的结局都是死亡。很多人都认为,雷奇死掉的只是一个名字,他还以另一个名字—甚至是一个民族—不为人知地活着,他的精神渐渐地被岁月所磨灭。这样算来,全书描述了12个人的死亡,前后依次是毛毛、杜宾的祖父、李奶奶、杜宾、雷奇、钟磊、另一个毛毛、张文再和他的父亲、朱珍珍、观棋多嘴的人,还有袁南。我的一个朋友认为我的这种写法让小说听起来好像比《活着》中死去的人还多。我觉得至少就死亡率而言它并不比那部小说更高,另外值得庆幸的是,我的人物并没有因为吃豆子而撑死。如果真的抛开死亡率不谈的话,则死亡人数最多的可能是《三国演义》。
1998年余华声名大震,我当时读了余华的全部长篇,就《活着》而言,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出色的小说。那本小说相当单薄,单薄得只剩下一个意象,那就是:一个人很痛苦,但是最后平静地活着,而他身边的人都莫名地死去了。《活着》的创意和主题是很出色的。但是小说总感觉是缺了什么。就这部小说我想了很久,一类小说是作者想要告诉你一些事情,能看进去多少是读者的事情;另一类小说是作者用心写出的故事本身包含了他的观点,读者则去感受这个故事。很显然余华是属于前者的。
第二个小说《一,二,滑向铁轨的时光》是在起笔《维以不永伤》之前构思的,也是想对我童年若干记忆的一些交代。当然,只写了我童年的一部分,不过这也足以构成这样的一部长篇小说。接下来一两年里,我将还写4部这样的长篇小说。我想把它组成人生五线—家庭、性启蒙、思念、成长及性,当然几部长篇之间的主题并不是可以用几个简单的词语明显地区分出来,譬如性与性启蒙和爱,它们有时可以完全混淆在一起,每个词语不过是一个长篇的侧重点。这5个小长篇应该是《维以不永伤》和下一个大部头长篇间歇期当中的小说。
第二个长篇完成于广州。我10月中旬到达广州,写长篇之前,我先写了一篇《快乐前行,低迷折回》来熟悉这种接下来能够用到的叙述文体。长篇在平安夜前完成,前后持续了一个月,在广州,在我所就读的第二所大学。我并没有如我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勤奋地去攻读自考文凭,很少去上课。每天夜里开始写起,到清晨7点左右停笔,吃一盘很好吃的肠粉,然后熟睡到太阳下山。圣诞节那天,我在上午逛街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由于我很久没有白天出行,太阳对我来说是如此可怕,在强烈的日光下面我连眼睛都无法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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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峰:等待突围(2)
我和我的王国
我一直想构建一个王国,这个王国里有国王、有臣子、有嫔妃、有平民,而我高于他们,我统治他们,我看着他们怎样去生活,我是他们的创造者。假如说,你在写一部小说的过程中会很兴奋,那么等你经历了很多次兴奋,也就是写完了很多本不同的长篇小说,你会因为这个创造出来的王国而感到幸福。还有,从写作根本出发,我在描述他们的时候,诚如我前面所说,我没有能力去虚构太多的人物,我觉得,我用尽此生将这些本来就存在于我脑海中的人物一一描述清楚就够了。而且,这也是一个很省力的方式,当这个人物在你的小说里出现过之后,你已经知道了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在接下来以不同视角叙述的另一部小说中,只要把它讲出来就可以了,不需要很费力地再去构思一个全新的人物。我一直认定这句话:如果这两个人物的性格差不多的话,不同的只是他们的生活环境和经历,那么我为什么不把他们合成一个角色去写呢?
我最终选择的那些人物,我没有想过我是在虚构他们。我以为他们是存在的,即使只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他们也是一些独立的个体。
这些人物里边我有的喜欢,有的很钦佩,还有的令我少许有些反感,但我并不憎恨最后一类人中的任何一个,除了理解,或许因为这些都是我写的吧。如果连他们的创造者都恨他们,他们这一辈子会很失败的。不过,有人对我说:“你的小说里很少有不承担着失败的人物。”也许他是对的,即使是惟一活下来的杜宾,他可能也是一个失败者。
其实写这部长篇的时候,我痴迷于两个词语所构成的生命状态—宿命和无奈。无奈大家都可以读出来,那里面没有人能够最终如愿。总是有一种力量来阻碍他们的努力。在第四部里面,由于我对通俗小说的戏仿,时常会设置一些巧合,使得谁也逃不出他们一开始就生活的圈子,有一些巧合很明显,有一些巧合是细微的暗示。可能只读一遍的人并没有读出来。
阅读与写作
我有一个朋友,他在火车上看完了我送给他的《维以不永伤》。在去天津的火车上。他看完一、二章以及第三章的一部分,余下的部分则留给了他回上海时所需要消磨的列车时光。他对我说,在最初开始读《维以不永伤》的时候,当他读到“最初是那个打奶的人发现的……”那样的一个开头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尤其是关于将幻觉当作现实的老太太的描写,以及其中所透露出来的趣味,他差不多以为那个细节是对马尔克斯致敬的一种表示了。他也同时提到,我的几个小说几乎都是围绕着《维以不永伤》里的几个家庭以及人物,比如杜宾,又比如雷奇一家。就如同福克纳几乎所有的小说都用来描写他笔下的南方,他猜测我也在试图建立自己的“南方”。
在我最初的时候,马尔克斯对我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我阅读福克纳,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马尔克斯的两个精神导师之一,后来在他的影响下我仔细阅读了福克纳几乎全部的作品,然而我发现他和马尔克斯完全属于两个世界。现在再谈起福克纳,他的结构和他的王国的构建令我惊喜。但我无法忍受他的文字,诚如我不能忍受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我实在无法想像那些满足于无脑大片的美国人居然可以看得下去福克纳的东西。后来我看的书渐渐多了起来,也有人曾经问我对我影响比较大的作家,我却一下子说不上来了,就像如果有人现在问我福克纳对我是否有过影响,我可以说有,但是如果问我谁对我有过影响,我却无法回答。说到福克纳,值得提一提他的《圣殿》,这个书名在我的小说中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在中:
然而这5天毛毛并没有照他爸爸的话去做,她坚持待在家里。星期一她在读《圣殿》,显然她看不懂这本预示她悲惨下场的小说,硬着头皮读了一个下午便放下来看着窗外。
另外则是:
直到她读完《圣殿》的那天她才明白文学是这样定义的—不在于揭示出重大的社会问题,不在于给读者一时愉悦的消遣,文学真正的目的在于对未来事情的一个精准预言。
出于自尊我也许会说,《圣殿》的书名出现了两次是我写作时的不自觉,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讲述《维以不永伤》的机会,我只会让《圣殿》出现一次,甚至一次都不出现。不过真要把它归结于我自己的粗心大意好像并不那么令人信服。首先,就毛毛死后几刻钟的情形来看,她与《圣殿》中的那个女人被奸污的情形有着很大程度上的相似。我在构思毛毛的故事之前显然已经读完了《圣殿》。就我而言,提到《圣殿》,可能是对情节类似的一种掩饰。其次,福克纳毕竟是我相当崇敬的作家,这也算是对他的一种致敬吧。
我的一个朋友夜x,在对这部小说的一篇评论中,指出类似这句话的存在是这部小说的一个缺陷,他用的词正是我前面用过的—我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有一种出于感情的“不自觉”。按道理说,我不应该插入这样的话,看上去那更像我想说的,而并非叙述的需要。实际上,我当时写这句话时的想法我自己都忘记了,我现在可不认为,文学的真正目的在于对未来的一个精准预言。还好,这句话的前提是:“她”明白文学是这样定义的。
另外,要是我读过科塔萨尔的《跳房子》的话,我想我也会在第三章里提到它的,现在也不至于出现很多人指责我抄袭这本书的嫌疑。
关于细节
细心的读者会留意到的一个细节,我让毛毛告诉父亲自己怀孕时的对话是围绕对《铁皮鼓》的讨论来展开的。有些读者问我,为什么会想到使用这样的一个技巧来完成此处的情节,他们也提醒我注意到这可能令对话显得有些不真实。事实上,我还记得我构思这一小节的时候,是1999年上半年,那时格拉斯还没有获奖,而我那个时候还很小。那个时候想到这一节,可能是由于我当时的小聪明,而我在最终完成这部小说的时候,仍然舍不得这些小聪明,这也许说明我还没长大吧。
同样一个比较迂回的处理是,《维以不永伤》全书都是围绕着毛毛的命案而展开,但是当真正触及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我却避开正面的描述,从侧面去讲述它。即使是最靠近的一次也只是通过雷奇以及钟磊之口用假想来处理。我在开始写这部长篇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自己不会去正面描述这场命案。全书的第一部是大略地描述了与此案相关的人物。第二部是讲侦探此案的过程,也不需要正面去写这个案子本身。到了第三部完全围绕此案来多重叙述。看上去我不能不写了,但这个时候,我却有些胆怯了。忽然之间,我觉得它过于残忍,即使我能硬着头皮写下去,也不免招致阅读者的反感。于是;我只好假借钟磊向雷奇复述伪造的案发口供;以及雷奇激动的痛斥来将这种场景展现出来。
一点辩护
《维以不永伤》是我的第一部小说,它并不完美,也有很多的问题。虽然我总是指望它能够让每个读者都感到足够的满意,但是哪个作品不会受到超出作者所希望的批评呢?比如说,有一些朋友在看了《维以不永伤》以后,评价它的缺点时认为这是一部“形式大于内容”的小说。我觉得是这样的,这部小说的形式确实不同于我们以前所读到的大多数小说。所以,读者们有这样的疑惑是很正常的。书未出版之时,有一些我身边的朋友看到过这部书的手稿或者其他的电子版,他们当时在没有真正把书读完的时候,也是对此表示疑虑。可能这些读者就像我当时的朋友一样,我当时对朋友的劝告是:你可以先试着把这部书从头到尾读一遍,然后你如果还有这样的疑虑,你完全可以按照大多数小说的写法,把这个故事对你周围的朋友讲一遍,但你会发现你根本无法顺利地讲出来。因为故事的前后跨越达到20余年,而只有在第四部才真正地叙述了这20年,而前三部却只是讲述了中间一两个月所发生的事情。时间随着事件的发生而改变了节奏,所以你无法只用一种方式来很顺畅地讲出这个故事。这样你就会明白,尽管形式看来如此花哨,却也是为内容服务的。
文学对我意味着什么
我后来接受过很多次访问,几乎每一个人都会有意或无意地问这样的问题,我说了很多,每一次都在说决心很大的相同的话。我对最后一个问这样问题的人说:有时候我都在怀疑自己,对于文学是否真的信仰。可能是因为话说得太多了,甚至比你心里想得还要多,你会觉得你开始质疑自己。文学对我来说到底是什么。是使我功成名就的一个载体,是令我糊口的一个方式,还是真的是在追求着?我后来想过一句话,这是我心里所认为的,我不会再去改变它了:文学对我来说,可能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但它却是真的—是我生命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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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宁:小说,故事和事件(1)
小说,故事和事件
◆周嘉宁vs。七月人
周嘉宁,1982年生于上海,第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现于复旦大学攻读中文系研究生。出版有《流浪歌手的情人》,长篇小说《陶城里的武士四四》《女妖的眼睛》《夏天在倒塌》等,其中《夏天在倒塌》直逼张悦然而去。
周嘉宁关于夏天的故事缘自于与某位摄影师的一次未尽的合作,她的童年回忆为整个小说定下了基调。周嘉宁执着于小说的语言,在她的小说中“故事”退居其次,只要保住“事件”这一底线,不断地探求语言技术是写作的最大快乐。
七月人:谈谈你最新的中篇《我的夏天》和你的新书《夏天在倒塌》之间的联系,你怎么会想到写这样的一个小说。
周嘉宁:当时我在《完全生活手册》实习,那里有一个香港的摄影师,他以上海为背景拍摄了一系列的照片。当时他非常想为自己的照片配一些文字,于是就找到了我。我们进行了一些讨论,觉得单纯是为图片配上一些散文化的文字并没有什么意思,能不能做一个情节性比较强的一个故事?当然整个作品的内容还是以照片为主。我们当时讨论出了整个故事的框架,我就开始着手来写。
当我只是写了一个开头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整个事情已经不能这样来做了,因为我无法去写好一个事先已经定死了的故事。我无法想像当我已经知道了从开头到每个人的命运再到结尾每个人的结局以后,我还能描写它们。更何况当时我还必须接受画面上的许多限制。我喜欢结局并不确定。于是我在写完开头以后,停了一段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动笔。而在这段时间里,摄影师也由于“志气消沉”,不再继续拍摄他的这组照片。于是这件事情就停滞了下来。但是我仍然认为这个故事本质上是非常不错的,而且也很符合我感觉中的真实的上海。于是两个月以后我又开始写这个故事,但是已经和原先的计划是没有任何关系了。这个小说我写得很慢,从4月份到8月份,终于完成了这个中篇。
七月人:在这个小说中出现的永安里,在你的记忆中它是否有它的原型?
周嘉宁:它的原型实际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