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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软弱 作者:张宇-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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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弱》作者:张宇

第一章 你总是心太软

1

  中午的时候,于富贵和王海在老百姓烩面馆吃了碗热乎乎的烩面。没想到去结账的时候,收款台的小姐竟然说已经有人替你们付了。他们两个人相互一看,不由苦笑起来。
  这就是说,他们两个警察刚才在吃面的时候,有小偷和他们共进午餐,说不定还坐在他们旁边哩。警察没有发现小偷,小偷却发现了警察。肯定人家小偷还比他们吃得好,有酒有菜的,最后还替他们付了账。这就叫涮,也就是说小偷戏弄了他们。后来他们走出门去,也就是刚刚走出门,于富贵就收到了那个传呼。
  这就是时代特色,小偷直接传呼警察。别看警察找小偷不好找,小偷找警察却容易得很。唉,这个世道呀。于富贵忽然心里一动,想起来小时候在山里老家的野戏场上听来的几句唱词:〃出门去碰见人咬狗,拿起狗来打砖头,反叫砖头咬住了手……〃
  作为一个老警察,经验告诉他,感应和直觉有时候往往比线索和分析还准确。收到那个神秘的传呼以后这几天,于富贵莫名其妙地觉得不吉利。这种感应像苍蝇一样总在心里飞来飞去,飞得他不安。他感到这不是好兆头。后来他想,莫非要出事儿?心里一惊,不由得就往坏处想。虽然咱干这一行的并不怕死;也不能只活四十多岁就走吧?
  由于出身贫穷,本来是乡下的山里娃子,起点太低,于富贵从走向社会开始,总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后来就一点一点地养成了自卑的心理习惯,终于演变和构成了一种心理定势,凡事总往最坏处去想。一直到他当了警察,也没有改掉这毛病。
  看起来人这一辈子,走得再远,也逃不脱出身的阴影。
  于富贵就想,唉,要说干警察这一行,咱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从早到晚和地痞流氓打交道,经他手送进局子的犯人记不清有多少。早些年盗窃罪能够判死刑时,他还敲了几个脑壳哩。可以说是仇人多如牛毛。自己已是一身枪眼儿,到头来被黑社会暗害了也不算奇怪。前任的何满子就这下场,退休以后一天早上起来去遛鸟,走出家门没多远就被人用刀捅死了。不过老何那是在退休以后,他总算活到了六十多岁。一个警察能活到六十多岁,那就是福,不容易呀!于富贵于是就觉得,自己才四十多岁,这时候就走老何的路,是有点早。
  这时候已经吃过晚饭,于富贵坐在破沙发里陪着老婆孩子看电视。家里人只看到他坐在那儿看电视,当然不知道他心里正在想什么。他老婆刘伟手里掌握着遥控器,选的是郑州的有线一台,全家人都跟着看这个台。这个台因为经常报道一些人们身边的事儿,普通老百姓爱看,收视率就很高。这时候电视里正在播专题片,介绍的是郑州市三大公园扒墙透绿的〃二号绿色工程〃。现在什么事情都叫工程,说白了就是把三大公园外围的饭店和歌厅全扒掉了,让人们从外边能看到里边的风景。市政府一声令下,不惜损失几千万,也要还绿于市民。其实这些房子盖起来也没有多少年,那时候也是一个什么发展经济的几号几号工程,也是市政府一声令下,这些房子就吹气泡一样冒出来。从盖到扒,并没有多长时间。好像这就是改革,到底要改革成什么样子,摸着石头过河,走着说着,谁心里也没数,于是就你盖盖,我扒扒,玩拉链一样。
  全家人谁也没有话说,因为电视里说的〃二号绿色工程〃和他们家的现实生活太远,远得就像是看外国人的生活,实在是没有多大关系。另外,于富贵坐在家里看电视,使全家人感到很别扭。多少年来,于富贵很少像今天这样,能够按时在家里吃晚饭,吃过晚饭之后还陪着家人看电视。别说家人,他自己也觉得很陌生,甚至感到很反常,就像坐在别人家里一样。
  一般来说,夫妻之间都是有感应的,有时候甚至连细小的心理变化都能够体味到。如果刘伟非常深爱自己的丈夫,又很敏感,这时候就会有所觉察而想到些什么。可惜她不会,他们的夫妻生活不太美满。二十年的夫妻生活熬下来,于富贵早就让她凉了心。她早就不再关心他了,能够容忍他还视他为家人,这已经很不容易。现在她坐在那儿看电视,实际上什么也看不进去,她是在默默地等待,等待于富贵离开她和这个家庭。多少年来,她已经习惯了于富贵回家睡觉和回家吃饭,已经不习惯他没事儿在家里呆着。她想,已经吃过饭了,他怎么还不走呢?
  坚持了一会儿,为了不使家人感到别扭,于富贵终于慢慢地站起来,默默地走出家门。这就看出来,他在自己家里也活得很自卑。结婚时好像还好一些,那时候他也在厂里当工人,两个人在厂里是双职工,婚后也恩恩爱爱过了二年好日子。但是,自从他正式调出这个工厂,进入公安队伍穿上警察服装以后,家庭生活就慢慢地发生了变化。他为什么一定要干公安?这是他心里藏匿的一个秘密,连对自己的爱人也没有说过。他一直顽固地认为,只要他当了警察,就再没有人看不起他了。谁知他一走进公安队伍,自己就笑了。组织上分配他干反扒,反扒这个专业在公安队伍里是最下等、也最被人看不起的。他才想到这就是命,从此认了命不再挣扎。
  反扒这个专业在公安队伍里一直被看做下等,因素也很多。一来呢,他们经常不着装。放着好好的神气的警服,他们不能够穿。也不是不让你穿,是你干这一行的没法穿。你是专门抓小偷的,你老穿着警服还不等于身上背杆旗?小偷老远就看见你,还不早早就跑了?所以他们是放着好好的警服不能穿,得穿便衣。再就是他们这个行当,没有具体的上班时间。因为小偷没有上班时间,你就不能有上班时间。你不能够老坐在办公室里等活儿,要自己出去找活儿做。怎么找?说白了就是在公共场所里泡,从早到晚地泡,白天黑夜地泡。把自己泡在暗处,才能发现和看到活动在明处的小偷。
  活像守株待兔。
  于是干反扒这一行,一开始就要练功夫。这么说吧,你在火车站的厕所门口蹲着,别人能把你当成要饭的和流窜犯,打扫卫生的老头老太太用扫帚拍着你的屁股赶你起来,有人把吃不完的食物往你怀里扔,这就算练出来了。这个层次是,你不再是人,没有人再把你当成人,而把你当成环境的一部分,你成了别人的环境。只有这样,你才算藏住了自己。就像打猎,你先得把自己藏起来一样。不同的是,猎人是藏在地形地物后边,你是藏在人群之中。火车站也好,商场也好,电影院也好,公共汽车上也好,你一走进去就不见、就没有、就消失了,这才是功夫。
  都是干公安哩,家里人怎么也没有想到,于富贵干的是这样一种公安。一天到晚不回家,吃饭也没有钟点,做他的饭他不回来吃,没做他的饭他冷不丁回来了。那些年没有传呼,你永远不知道他在哪儿,家里有这个人和没有这个人一样。这还好忍受,最让家人受不了的是,他早晚回来一身脏,臭烘烘的。刚开始,只要他一进门,爱人就逼着他洗,换衣服。时间一长,也没有办法了,你不能总让他洗总让他换衣裳吧?只好退一步,白天就算了,夜里上床再逼着他洗换。后来连这一点也不能够坚持了,有时候他累得不想动,不想洗也不想换,他爱人就不让他上床。他自己呢,不上床就不上床,睡沙发也可以。大概从睡沙发那一刻起,他在家里的地位就发生变化了,除了感到社会上的人看不起他之外,还感到家里人也看不起他了。于是,他在家里也开始自卑起来。他觉得这样也好,反正是被人看不起,也不在乎多家里这两个人,干脆表里统一起来,也省得玩两面脸。慢慢地先是少说话,后来就发展到只要感到家里人看着他别扭,他就自己走出家门。
  他觉得这种行为是他的一种自觉,他经常这样做。既然不能够使家人高兴,就不要让家人感到别扭。只是他从家里走出来以后呢,他常常不知道去哪儿好,没处可去,实在是没处可去,只好抽着烟在街上溜达。通常是溜达着溜达着就进入了工作,不自觉地就又去办案了。偶尔,如果有什么很重的心事时,他也能够什么都不干,一边溜达一边整理思绪,一直溜达到深夜。
  他也觉得今天晚上反常了。大概是因为想到自己可能活不成了,心里边忽然涌上来许多对家人的感情,潮热潮热地往上冒。其实他非常想和家人一块儿看电视,最好和老婆挤在沙发里,一边看电视一边说话,老婆习惯地把手放在他的膝盖上,日子过得热乎乎的就像别人家那样,那该有多么好呀。
  唉,虽然自己是当警察的,干这一行起码是不怕死,但是现在去死,无论如何还是有点早啊。
  他女儿于苗苗还小,正上初中呢。上初中的女儿已经知道了虚荣,害怕同学们笑话她家穷,从不把同学们带到家里来。这当然都因为他这做父亲的没有本事。但是,如果替女儿想想,有一个没有本事的父亲也比没有了要好。妻子虽然对他冷漠如路人,有他和没有他一样,但是从来对他没有三心二意过。作为一个城里女人,长得又不难看,世界这么花,能把这一夫一妻制的生活坚持下来,也并不容易。多少年来自己从早到晚在外边跑着办案,家里完全依靠她一个人支撑。日子本来就不好过,现在她的工厂又解散了,厂房卖给了私营企业,她也没有了工作,每天推个三轮车去卖布头,心情怎么也不会好。这年头公家开始扒墙透绿哩,别人家都是住几室几厅哩,自家还住在厂区的破旧平房里。怎么说也是自己没能耐,怎么说也对不起她。如果现在出什么意外,突然就死了,欠她的债就永远没法还了……
  忽然想到了刘莉。她如今在哪儿呀?他这才发现从来没忘过她。当年刘莉曾经背着她姐姐刘伟,钻过姐夫的被窝。虽然他们两个人隐瞒得好,一直没有让刘伟发现,但是却瞒不了自己,总是自己的一块心病。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刘伟早就发现了,故意没有说破他们,放着明白装糊涂。这才是于富贵在妻子面前一直抬不起头的内在原因,每每想起来,他就觉得自己对不起妻子。只是对不起归对不起,并不影响他惦念刘莉。那年刘莉一走,就再没有回来。如今她在哪儿?是死是活?不知道。她说过她八年后来找他,虽然说她真来了还真是个麻烦,但是如果这次出了事,刘莉回来就再也找不着他了……
  天黑以后,城里的灯都亮了。不过灯就是灯,再亮也没有白天亮。这城市和人一样,其实也需要休息。马路上的车渐渐少了。不过车少是少了,并不会停下来。这就是城市,无论白天和黑夜马路上永远跑着汽车,也永远有人走在街道上。想想人活在世上真是忙。休息像加油,还是为了忙。好像只要你活着,就永远闲不下来。只有你死了,才能够真正闲下来……
  于富贵就这么溜达着想着,想着溜达着,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在马路上磨蹭。一直到夜里十点时思路才拐回来,重新来想那个神秘的传呼。传呼里说一个星期之内,要他准备好,有人来找他取东西。从来就没有人让他准备什么东西,却有人要找他取东西。取什么东西?再明白不过了,那就是来取他的脑袋他的命。因为是传呼,不能够说得太明白,太明白了人家不给他传,只有说这种双关语暗示他。
  于富贵苦笑笑想,看起来人家早就整到了他的传呼号码。不过现在这年头,要说也不能怪小偷,只要是个活人,随便找个借口一打听,就能把他的传呼号码打听出来。想到这里,他自己也笑了。笑过之后他又想,也不用去查这个传呼是从哪儿发出来的了,那也没什么意思,不用想也知道用的是街头的公用电话。
  问题是这个神秘的传呼为什么会发给他。
  问题是这个传呼和他近来办的哪些案子有直接联系。
  夜渐深时,他开始仔细追着往回想……

2

  于富贵记得,收到那个神秘的传呼是中午饭后一点二十分。这个时刻作为唯一的线索,还保留在他的呼机上。在这之前,他正和王海在老百姓烩面馆里吃烩面。多少年了,只要不回家,差不多他都是吃烩面。时间一长,于富贵爱吃烩面就出了名。不仅局里的同事们都知道他爱吃烩面,而且连小偷们也知道他于富贵爱吃烩面。
  有一个时期,小偷们中间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中午做活安全,咱于哥正在烩面馆里吃烩面哩。
  其实他并不是只爱吃烩面,也爱吃鱼吃鸡,更爱吃虾吃螃蟹。特别是虾和蟹蘸着姜汁吃,再有口啤酒喝,他觉得那真是妙不可言。只是那些东西都太贵,他没有钱买,吃不起。而一碗烩面十年前才卖两块钱。虽然后来这些年物价一涨再涨,高级烩面已经卖到十五块钱一碗,五块钱也还能买到一碗普通烩面。普通人吃普通烩面,好吃不贵,一碗烩面就能够把肚子吃饱,这才是最主要的。于是,别人问他爱吃啥,于富贵就说自己最爱吃烩面了。
  本来是没钱吃别的,只能够吃烩面,于富贵却说自己最爱吃烩面。一个〃爱〃字,就牢牢地掩盖了自己的自卑心理。事情虽小,细微处也透露着做人的无处不在的苦涩。
  其实我想不仅是于富贵,好多郑州人怕都是这样。
  就像西安人好吃羊肉泡馍一样,好多郑州人都好吃烩面。其实这烩面并不是郑州的特产,最早还是从陕西传过来的。如果细查一下,到郑州也就十几年的历史。因为碗大,实惠又便宜,就在郑州流行起来。这就是郑州,好像表面上很繁荣的样子,吃喝嫖赌都报销的人也有,但那是少数,穷人还是多。再就是郑州这个城市没什么特点,就如同一个人没什么个性,好像自己本没有什么要坚持的,只要实用就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
  于富贵和他的搭档王海吃烩面的这家小饭店,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老百姓〃烩面馆,让普通人听了很亲切,正好和那些高档饭店什么〃皇家花园〃一类形成对比。其实高档也好,低档也好,说白了没有哪一档是完全为人民服务的。高档低档,全都是为了赚钱。档次不同,不过是商场上通过竞争演化出来的一种自然割据现象,或者说自然形成的一种默契,你赚这一部分人的钱,我赚那一部分人的钱,全是为了挣老百姓的钱。
  老百姓烩面馆开张那几年,生意曾经很红火。早晚来这儿吃烩面,要排队等座。人越多,越是有人来,郑州人好赶热闹。那时候到老百姓烩面馆来,好像不是为了吃面,而是为了抢座。不过也就是红火了二年,很快就冷清了。这才是郑州特产,或者叫郑州现象,他们很容易就能把生意做大,但是不能持久,很快就降低质量糊弄客人,激流勇退下来。好像急于表明咱本不是老实人,只能够装几天忠厚相给人家看,长期做老实人办老实事,那可受不了。
  于富贵是这老百姓烩面馆的常客,只要不回家,他一般都会赶到这儿吃饭。几年了,已经形成习惯,就像一个人老抽一个牌子的香烟那样。不过常客是常客,每每来都是花钱买面,吃完就走人,一直没有和这烩面馆的人混熟。当然,烩面馆里的小姐经常更换,互相也不容易记住。再就是他早晚走进来总是只吃一碗面,属于穷客,穷客就不容易被人牢记。
  那天已经中午,于富贵和王海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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