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心的妙药-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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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安息着一个女子,她了结了她人生的愿望,去了另外的世界,但在这里永生。她的一生是幸福的一生,快乐的一生,也是贡献的一生,无憾的一生。虽然她长眠在这里,但她永远活着,看着活着的人们的眼睛。〃
〃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
〃我不是一颗流星。〃
〃生是死的开端,死是生的延续。如果我50岁后死去,我会忠孝两全。为祖国尽忠,为父母尽孝。如果我5年后死去,我将会为理想而奋斗。如果我5个月后死去,我将以最无私的爱善待我的亲人和朋友。如果我5天后死去,我将回顾我酸甜苦辣的人生。如果我5秒钟后死去,我将向周围所有的人祝福。〃
怎么样?很棒,是不是?
按照哲学家们的看法,死亡的发现是个体意识走向成熟的必然阶段。一个人的心理健康,更是和他的生命观念、死亡观念息息相关。你不能设想一个对自己没有长远规划的人,会有坚定健全慈爱的心理。如果说在以上有关死亡的讨论中,我对此还有什么遗憾的话,就是年轻人普遍把自己的生命时间定得比较短。常有人说,我可不喜欢自己活太大的年纪,到了四五十岁就差不多了。包括现在有些很有成就的业界精英,撰文说自己35岁就退休,然后玩乐。因为太疲累,说说气话,是可以理解的。但认真地策划自己的一生,还是要把生命的时间定得更长远一些,活得更从容,面对死亡的限制,把自己的一生渲染得瑰丽多彩。
PART 2飘扬的长发与人生的幸福
接到一封读者来信,是一个名牌大学的男生写来的。他说恋爱过程连战累挫,女友抛弃了他,他很痛苦,简直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他问我拯救自己的方式是否马上进入下一场恋爱?以前的每一位女友都有飘逸的长发,都是一见钟情。他说,我还要找一头长发的女孩,还要一见钟情。
通常的读者来信,我是不回的。但这一封,让我沉吟。他谈到了一个我不能同意的救赎自我的方法,我想对长发谈点看法。因为长发对他成了一种绝望与新生的象征。
早年间,看到很多女孩留长发,司空见惯了,也不去寻找这后面所包含的信息。后来,我偶然发现一位已婚女友的发式常有变化,有时是长发,有时是短发。刚开始我以为这是她出于美观或是时尚的考虑,后来她告诉我这和她的婚姻状况有关。如果这一阶段与她的丈夫关系不错,她就梳短发;如果关系很僵,她就留长发。我说,哦,我明白了,头发和爱情密切相关。她笑话我说,亏你还是个作家呢,难道不知头发是人的第三性征?
后来,我见到她稳定地梳起了马尾巴。说实话,那一头飘扬的长发(她的头发不错),和她满脸的皱纹实在是有些不相宜。好在我明白了头发的意义,对她说,你是下定了离婚的决心,要重新寻找新的伴侣了。
她有些惊奇,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你怎么就知道了?
我说是你的头发出卖了你。她抚摸着头发说,这是爱情的护照。
从那以后,我就对长发渐渐地留意起来。
女性的头发的样式表示她的婚姻状况,这是一种集体无意识,已经深深地刻在我们的骨骼上了。女孩子为什么要留长发?首先因为一个人的头发是一个很好的晴雨表,可以反映这个人的健康状况。在中医学里,称〃发为血之余〃。一个人的头发是否健康,表示着他的血脉是否丰沛充盈,生命力是否蓬勃旺盛,服饰可以调换,颜面可以化妆,但一个人的头发,是不能全面颠覆的。血自骨髓来,骨髓是一个人先天后天的精华之府。在骨髓的后面站着肾。〃肾主骨生髓〃,这才是关键所在。众所周知,在东方人的文化中,〃肾〃并不仅仅是一个泌尿器官,而是和人的生殖系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好了,现在我们已经逐渐捅到了问题的核心。长发在某种意义上,表达的是这个人〃肾〃的健康状况,也就是间接地反映着他的生殖潜能。当你以为只是展示你飘扬的长发的时候,你其实是在暴露你的健康史。
所以,一般说来,未婚的和期望求偶的女子,爱留长发。如果一个未婚女孩梳个短发,大家就会说她像个〃假小子〃。女子在结婚的时候,会把头发来一个改变,正如那首著名的歌曲中唱到的:〃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为你穿上嫁衣?〃
如今,对女子头发的要求,是越来越苛刻了。君不见某些品牌的洗发水广告,拍出的长发美女,那头发的长度已经到了一挂黑瀑的险恶境地。画面曲折表达的意思是你想赢得性感高分吗?请向我看齐。潇洒到形销骨立的刘德华干脆说:我的梦中情人,有一头长发。潜台词即是:你想成为著名歌星的梦中情人吗?此处有一个绝好的机会请用我们这个牌子的洗发水吧!
这种要求渐渐全方位起来。比如近年来的男性歌手合事〃F4〃的走红,除了种种因素之外,我觉得和他们形象中的一统长发有相当的关联。不单男性需要知道女性的健康和性征资料,女性也有同样的要求。女性的潜在的平等诉求被察觉和被满足,于是〃F4〃蓬松长发油然而生并一炮而红。
不厌其烦地就头发讨论了半天,是想说明〃性〃这个因素是仅次于〃食〃的人类基本本能之一,它的影响力不可低估。它在很多时候,渗入到我们生活的种种缝隙中,以〃缘分〃甚至是〃思想〃这类面孔闪亮登场。
再来说说一见钟情。我是医生出身,见过若干关于〃一见钟情〃的生物学分析。在那些神话般的境遇之中,很可能是男女双方的体味在相互吸引,要么就是基因的配型有着某种契合,还有免疫互补……甚至,童年经验也在润物细无声地影响着我们。不要把〃一见钟情〃说得那么神秘,那么不可思议的权威。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很多以为虚无缥缈的事件背后,有着我们今天还不能彻底通晓的物质基础。
在我们以为是天作之合的帷幕下,有时埋伏着的不过是人的本能这个老狐狸。我在这里绝没有鄙薄本能的意思,但作为主人,知道有乔装打扮的本能先生混在客人堆里一个劲儿地劝酒,觥筹交错时就要提防酩酊大醉,以防完全丧失了理智,被本能夺了嫡。
本能这个东西,很有意思,魔力就在于我们能否察觉它。它习惯在暗中出没,魔法无边。我们被它辖制而不自知,它就是君临天下的主宰。但是,如果把它揪到光天化日之下,它就像雪人一样瘫软乏力。假设那位来信的男生,知道了他期望找到一位长发女友这一先入的标准,不过是要查询和检验一个女子的生殖系统潜能和最近若干时间以来的健康状况,那么,他在考虑长发因素的时候,可能就有了更多的角度和更宽容的把握。
本能是很会乔装打扮的,它不狡猾,但它善变。能够识出它的种种变相,不仅要凭一己的经验,也要借助他人的心得和科学的研究。
如果有人现在对那个男孩子讲,你选择女友的标准只是看她如何性感,我猜他一定要反驳,说根本就不是那样浅薄,我们情投意合,我们非常默契,我要找到的就是和她在一起的这一份独特的感觉等等……
其实在婚姻这件事上,绝对的好或是绝对的坏,大约是没有或是极少的,有的只是常态,只是平衡,只是相宜。单凭某个孤立的条件来寻找爱人,只怕是不够成熟的表现。你是一个什么人,你可要先认清,才好去寻找一个和你相宜的人。我很喜欢一个词,叫做〃志同道合〃,人们常常以为这句话是指事业,我觉得写予婚姻更妙。
有的年轻朋友会说,我找的是伴侣,火眼金睛地把对方认清了不就得了,干吗先要从自己开刀?
理由很简单。忠诚的人只能欣赏忠诚,而不能欣赏背叛。诚恳的人只能接纳诚恳,而不能接纳谎言。慷慨的人可以忍受一时的小气,却不会喜欢长久的吝啬。怯懦的人可以伪装暂时的勇敢,却无法在无尽的折磨中从容。谁想用婚姻改造人,只是一个幻彩的泡沫,真实只能是人必然改造婚姻。
恋爱、婚姻是一个寻找对方更是寻找自己的过程。你整个的价值和思想体系,都在这种亲密无间的关系中得以延伸和凸现。
如果你把金钱当做人生的要素,你就不要寻找一个侠肝义胆的爱人。因为你即使在危难中曾受惠于他,但那是他的禀性,而非对你的赞同。当有一天你祭起〃金钱至上〃的大旗,无论你怎样娇姿百媚,还是挽不回壮士出走的决心。
如果你荆钗布裙安于寡淡,就不要寻找一个鸿鹄千里的爱人。即使你以非凡的预见知道他会直抵云天,也不要向这预见屈服,把自己的一生押了出去。否则他的翅膀上坠着你,他无法自在遨游,你也被稀薄的空气掠得胆战心惊。
如果你单纯以色相示人,就要准备在人老色衰的时候被厌恶和抛弃。如果你喜欢夸夸其谈,你就等着被欺骗的结局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失恋男生喜欢长发和一见钟情,他就不断地被这些吸引。他把恋爱当成了一道算术题,当一个答案打上红叉的时候,他赶忙用橡皮擦掉笔迹,在毛糙的纸上写下另一个答案,殊不知他早已将题目抄错。
不要把长发当成惟一,一见钟情也没有什么神秘。我手头就有若干个例子,某些离散的婚姻,往往始于绚烂无缺的开端。比起开头来,人们更重视过程和结尾,这就是〃创业难,守成更难〃。这就是〃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涵义。
我在一个有鸟鸣的清晨给这位男生回信。因为我已心境沧桑,而对方是一位青年,人在清晨的时候心脉比较年轻。我说,不要把人生匆匆结束,不要把恋爱匆匆开始,你把一件事做完再做另一件事好吗?
他很快给我回了信。他说,不是我没有做完,而是事情已经被女友提前结束。我复信说,为了你一生的幸福,你要把爱的前提好好掂量,为此花费一点时间是值得的。没想清楚之前,旧的就不算真正结束。我明白你想用新鲜替代腐烂,想把新发丝粘结在旧发丝上让它随风飘扬……可你见过馊了的牛奶吗?如果你不把酸奶倒掉,不把罐子刷洗干净,便把新牛奶倒进去,那么,只怕很快我们就又要捂起鼻子了……
他已经久未来信了。我不知他是生我的气了,还是已酝酿了清新的爱情?
PART 2你我的记忆
在我们的身体里面,居住着某些连我们自己都莫名其妙的客人记忆。没有人能说清楚记忆是从什么时间开始驻扎进来的,它们比江河的源头还要难以寻找。长江源是一些翻滚的水泡,好似透明的蝼蛄钻出地表,记忆的源头是什么呢?是一些鲜艳同时支离破碎的毛线团,五彩杂糅,有一种喜洋洋的生命力。顽强的记忆耐酸碱和腐蚀,岁月无法将它们漂洗。
我们为什么会对某人一见钟情?我们为什么热爱一份他人无法接受的工作?我们为什么对某些事物滋生厌倦?我们为什么会在某种场合不可理喻?我们爱恨的理由是什么?……
凡此种种心灵的奥秘,都和记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记忆是人体中最不服从命令的一位世袭的将军,相信很多人在求学考试之时,都有惨痛印象。记忆顽皮,不知暗中遵循的是何种规律,有些事件,一点也不重要,可它偏偏就记得镂骨蚀魂,连当进的一声蝉鸣一朵浮云,都毫发不爽。不良的情绪,好像一袋携带终生的垃圾,即使你把它埋葬在潜意识里,但它如古尸的指甲,依然锋利。有些极为重要的瞬间,你不停地对自己说,记住它记住它,万万不能忘啊!可惜,记忆常常充满阴谋地背叛你。
重复多少次,人就可以记住某些事物了呢?这可能是人类永远的秘密了。但在实际生活中,好像很有一些人是掌握了这个谜底的。比如,老师罚小学生把某个字词书写多少遍……他的理论基础就是以为重复会有奇效。又比如,那些撒谎的人,可能也相信口吐白沫就能潜入他人的记忆。还有热恋当中的爱人,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我爱你〃……想来也是不很明了记忆神鬼莫测的品格。
比起记忆的存在,记忆的消蚀更是不可捉摸。我在雪山服兵役时,认识一位搞保密工作的参谋。他一贯很忙,不苟言笑、步履匆匆。后来突然就散淡起来,四处逛着,抱着手,没事就找别人侃聊。聊到山穷水尽时,众人都无反应了,他还挑起新的话题,后来人们见了他就要躲着走。我问他,嗨,你还有没有什么正经事要做啊?他说,我做的事是再正经没有的了。我说,你一天究竟干什么呢?他说,我干的事就是不干什么。我说,天下还有这样舒服的工作吗?他说,这是工作,可是并不舒服,因为我要干的事,就是忘记。我说,忘记,也配叫一种工作吗?他说,忘记这件工作比什么事都难办呢。我以前知道很多秘密。我现在要转业了,我就要把以前的都忘记。我拼命地找别人谈话,是想加速这个过程。这就好比要在一张写满了铅笔字的纸上,再写满钢笔字,这样以前的字迹就看不清了。完全遗忘后,我就可以到新的岗位去了。
我说,你什么时候才能知道自己已经忘记了呢?
他苦笑了一下说,当我专注于忘记的时候,我就比什么时候都记得更清楚。
是的,我们都有这样痛不欲生的经验。当我们越想忘记一件事情的时候,其实反倒是把它放到记忆的密码箱里面了。这种时刻非常常见,同时也是非常倒霉。事情一进入了这样的恶性循环,几乎就是记忆的癌症了。那些我们期待忘却的记忆,甚至在幽暗的骨灰匣子里,依旧像一块冥顽的弹片熠熠闪光。
记忆不属于生理,记忆是心理的。我们的历史,就是我们的记忆。丧失记忆,将不知道自己是谁。经验就是一种心理记忆。当遭遇陌生的境遇和挑战,我们飞快地检索,以期从记忆中找到可资借鉴的经验。感情,更是心理记忆的无价之宝。童年是记忆的滥觞之地。无论走到哪里,哪怕一无所有,因为有记忆,我们就不孤单。我们的知识,更是我们的记忆了。我们的友谊,也是记忆。没有记忆的友谊,是现代社会人际交往中的速食面,蜷曲着,散发着防腐剂的可疑味道。情感的温暖和光芒,都浓缩在记忆里面,在寒凉中弹射出金色。
记忆又是独立的。它刚直不阿,不卑躬屈膝。它兀自地游走着,不看任何人的脸色,不顾忌世态炎凉。有些人企图修改自己的记忆,但你骗得了别人,你骗不了自己。记忆在重重的谎言覆盖之下,依然保持着耿直生命的姿态,等待着复苏的时候。甚至由于这种压迫,它更清醒和更明晰了。在人所具有的所有功能之中,记忆有一种我们尚不能完全明了的强硬品格。即使是一个懦弱而充满欺诈的人,我依然相信,在他大脑的极地下,活着晴朗的记忆苔藓。它们无法长成大树,但它们有着灰绿色的生命。
记忆是诚实的。如果没有一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