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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师爷当家-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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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绍兴师爷满天下

    师爷中的第一品牌是绍兴师爷,他们乡情意识强烈,成立门户、相互提携,成了最闪亮的幕友,雍正皇帝还因此而刻意抑制绍兴师爷。    
    民间俗语常将“师爷”与“绍兴人”连在一起,因此“绍兴师爷”之称常见于近代各种戏剧小说。实际上,清代各省读书人都具有当一名师爷的才能及可能性,而清代的山东、四川、江西、江苏等省也都出过不少“名幕”,清代幕学著作的作者有绍兴人,也有江苏人、山东人、四川人。不过总的来说,长江中下游及钱塘江下游地区是全国各衙门师爷最主要的供给地,其中又确实以绍兴人最多。    
    皇帝都嫉妒的富庶之区    
    长江中下游的江西鄱阳湖盆地及赣皖交界地区、安徽的皖南、江苏的苏南太湖盆地、浙北钱塘江下游地区,在明清时是全国最富庶的区域。这一区域是春秋时的吴越故地,经长期开发,成为鱼米之乡和丝绸之乡。同时这一区域水网密布,贯通中国南北的大运河,就从此伸往北方。由于整个中国南方北运物资主要经过这里(赣江——鄱阳湖——长江——大运河),故商品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城市繁荣、文化传统源远流长,乃至教育普及,教育水准也相当高;明清时状元出得最多的,就是这一区域。    
    正因为吴越之地士大夫集团较为强大,所以明清两代统治者都有意无意地尽量压抑该区的发展,诸如提高赋税(赋税之沉重冠于全国)、中央直接设机构在此搜刮财富等。政治上,朝廷也力图限制江南吴越地区士大夫集团的势力。这在清代最为明显,如官方规定的生员数额与总人口的比例仅为1。4‰(江苏)、1。7‰(浙江),1。5‰(江西)、1‰(安徽),低于全国总生员数额与总人口之比(1。8‰)。与各省相比,不仅低于京畿之下的直隶(2。3‰),也低于全国其他富庶地区如广东(1。9‰)、四川(1。9‰),更比不上边远省份云南(6。3‰)、广西(3。7‰)、贵州(4。7‰)。(以上数据参见《中国绅士》第二章)     
    逼上梁山做师爷    
    在考虑到江南吴越地区教育普及程度高、读书人多的情况后,上述比例就更显得苛刻了,因为它大大降低了该地区读书人入仕做官的可能性。生员是士大夫阶层的第一层台阶,削减生员数额不但能限制江南吴越地区士大夫集团的势力,同时还可防止因士大夫过多而使朝廷在该区赋税收入的减少,毕竟有功名的士大夫可以享有免除丁银及官徭杂役的特权,所以多一个生员,国家就少一份赋税收入。    
    清朝统治者的这种政策,促使江南吴越地区读书人所面临的科举考试竞争更为激烈。既然入仕做官的机会如此渺茫,很多读书人只得放弃举业,或者暂停举业,转而学幕,走替人佐治的道路。    
    话说回来,在作幕这方面,江南吴越地区读书人又是得天独厚——师爷不可能像现代的律师、专家那样利用大众传媒来推销自己,他们主要依靠同乡、师长、亲戚等有特殊关系的官员引荐而获得幕席。江南吴越之地出的进士最多,京官、外官即不少籍隶于此。这些官员或携同乡亲友赴任,或向同事推荐。而幕友又会带着自己的学生、门徒帮忙处理事务。长久下来,如同滚雪球一般,江南吴越地区的幕友遂遍布官场内外。再则,这里是当时全国出版中心,各种幕学书籍经书商推销风行全国,更加传播了吴越师爷的名气。    
    人文荟萃的绍兴府    
    师爷中名气最响的是绍兴师爷。清代绍兴府包括山阴、会稽、萧山、诸暨、余姚、上虞、嵊县、新昌八个县,位于杭州湾南岸。全地区以会稽山为中心,两翼为浦阳江和曹娥江,山水秀丽,乃古越国腹心之地。自东晋开始,这里即成为全国著名的文化中心之一。道光《会稽县志稿·风俗志》称:“晋迁江左,中原衣冠之盛咸萃于越,为六朝文化中心之薮。高人文士云合景从,遂为江左之冠。唐时文雅不替,风流翰墨昭炳相接,故名人往往爱游其地。”    
    中国读书人的才智只能献给帝王,因此绍兴读书人自然也热衷于科举考试。清代王先谦任浙江学政时,称“天下通材,浙省最盛”。他在同治四年(1865)至光绪二年(1876)间所主持的六次乡试中,每次参加的考生都在万人以上,而录取举人的名额才94个。据《绍兴县志资料》记载,清代绍兴人中进士的有630名,中举人的有2361名。    
    落榜生转眼变书吏    
    既然有这么多人科举得官,相对地被淘汰者也就更多。何况雍正年间还因汪景祺、查嗣庭的“文字狱”,以浙江人“风俗恶薄”,下令停止浙江乡、会试,让浙江读书人,尤其是绍兴读书人,受到一次重大打击。    
    其实早在明代,科举落第的绍兴读书人,已盛行做衙门书吏。明人王士性在其所著《广志绎》中说:“山阴、会稽、余姚,生齿繁多,本处室庐田土半不足供,其儇巧敏捷者,入都为都办,自九卿至闲曹细局,无非越人。”明代小说《醒世恒言》卷三十六《蔡瑞虹忍辱报仇》中也称:“原来绍兴地方,惯做一项生意:凡有钱能干的,便到京中买个三考吏名色,钻谋好地方做个佐贰官出来,俗名唤做‘飞过海’。怎么叫个飞过海?大凡吏员考满,依次选去,不知等上几年。若用了钱,挖选在别人面前,指日便得做官,这谓之飞过海。还有独自无力,四五个伙计,一人出名做官,其余坐地分账。到了任上,先备厚礼,结好堂官,叼揽事管,些小事体经他衙里,少不得要诈一两分钱。到后觉道声息不好,立脚不稳,就悄地逃之夭夭,十个里边,难得一两个来去明白、完全名节。所以天下衙官一大半都出绍兴。”可见明代不能完成举业的绍兴读书人,主要走做吏官这条路。明代沿元代旧制,吏员每三年一考,三考合格,即为考满,可以至吏部选官。绍兴人做吏的多,又会玩“飞过海”把戏,抢在别人前面选上官,以至天下衙官都是绍兴人市面。    
    地方优势培养专业人才    
    清代制度有所不同,虽然仍允许吏员选官,但实际上很难候到实缺。对于朝廷各部书吏多为绍兴人的局面,清朝皇帝也深表不满。例如雍正元年(1723),皇帝特意下诏,“六部经承(书吏的正式名称)不许专用绍兴人”,即着意打击绍兴人的势力。    
    绍兴人既不能由吏选官,又无法在朝廷各部站稳脚跟,最后只得从“作吏”转为“作幕”。比较起来,做吏虽有选官的可能,但也只是佐贰官而已,相形之下,作幕身份更为自由。    
    其实幕友所从事的工作,无非也是刀笔簿书而已,这种专门技巧的掌握需要一定时间的学习培育。在元明时期,这种技巧称为“吏学”,到了清代,就纳入“幕学”的范畴。既然元明时绍兴人就已经以吏学见长,那么传到清代,此一地方优势自然而然成为培养大批“师爷”的动力。所以绍兴不能完成功名举业的读书人,也就很自然地改从幕学,形成绍兴师爷遍及全国的局面。据说清代绍兴做师爷的不下“万家”,各省幕友新年团拜以及幕友之间的联谊活动亦大多在浙会馆或宁绍、仁钱会馆举行。这样一来,“师爷”也就成为绍兴人的一项专利了。    
    绍兴官话是流行语言    
    按照清嘉道年间官至督抚的福建人梁章钜(他本人在中进士之前也是幕友出身,自号“儒林参军”)《浪迹续谈》一书中的说法,随着绍兴师爷的遍布全国,绍兴的特产——绍兴黄酒也行销各省,“可谓酒之正宗”;官场中除了“京片子”外,绍兴口音的“绍兴官话”居然也是流行语;再加上绍兴师爷对于刑名、钱谷事务的垄断,号为“绍兴三通行”。而清末曾在浙江长期任官的湖南人罗信北在其所著《公余拾唾》自序里也表示,天下的刑名、钱谷幕友大多是绍兴人,“父诏其子,兄勉其弟,几于人人诵法律之书,家家夸馆谷之富”。而且绍兴师爷“积习至严且忌”,自己起草的各类公文,竟自视如《春秋》一样经典,主人觉得很有问题的部分,也只能委婉商量,绝不可自行修改,否则“一举笔,则以为暴其短”,立即卷铺盖走人。    
    


第二章幕友薪水知多少?

    大牌师爷的年薪将近二千两;小牌一点的也要一千两;花钱聘请师爷的地方知县,年薪才四十五两,因此,没有陋规收入,就做不了官。    
    清代小说《儒林外史》第二十七回《王太太夫妻反目 倪廷珠兄弟相逢》中写道,老秀才倪霜峰困穷途潦倒,把小儿子倪廷玺送给了戏班班主鲍文卿收养。倪廷玺长大后养父身亡,家道贫乏,又夫妻反目,内外交困,苦不堪言。正巧同胞兄弟倪廷珠来南京寻找失散已久的小弟弟。两兄弟相见后,抱头痛哭。倪廷珠说:“我自从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学会了这个幕道,在各衙门里做馆。幸亏遭际了这位姬大人,宾主相得,每年送我束修一千两银子。那几年在山东,今年调在苏州来做巡抚,这是故乡了,我所以着紧来找贤弟。”于是倪廷珠拿出一千两银子,给小弟弟买了房子,余下作为做买卖的本钱。倪廷玺这才过上一段好日子。    
    这里的“束修”就是幕友的报酬。前篇曾提到说,幕友居宾师之位,所以报酬也就仿教师报酬的称呼称“束修”或“脯修”。束修一般按年支付,称“岁修”。如果按月支付,就称“月修”。月修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要按幕友的种类、“缺分”的繁闲及“肥瘦”而定。    
    师爷也有各色名目    
    清代的幕友按职责分成几类。最重要的幕友是帮助官员处理司法审判事务的“刑名”和处理财政赋税事务的“钱谷”。此外还有帮助官员处理征收赋税的“征比”,帮助官员处理、起草各类文书的“书启”(或称“书记”),帮助官员对公文书牍加以分类、发送、存盘的“挂号”,帮助官员批阅科举考试试卷的“阅卷”,帮助官员掌管衙门钱财出入会计的“账房”,等等。    
    每一官员所聘请的师爷人数并不相同──如果他本身才干较强,或治下地区事务清简,往往只聘刑名、钱谷两席,甚至只请兼办刑名、钱谷的一位师爷,合称“刑钱师爷”。如果官员自己才干不足,或治下地区事务繁剧,就要多请几位师爷。更甚者,有人还将幕友事务再加分割,另立名目,再聘专人。如在“刑名”之外又分出“案总”,“钱谷”之外分立“钱粮总”,“书启”之外另立“红黑笔”(或朱墨、朱墨笔)等等。而幕友也往往自请或推荐一两个副手帮忙。所以同是州县衙门,“剧者需才十余人,简者或以二三人兼之”。    
    年薪千两,胜过教书匠    
    各类幕友的束修数额相差很大。前面提到倪廷珠自称岁修一千两,虽然小说并未明确说明他是哪一类幕友,但从这个岁修数目来看,他不是刑名,就是钱谷。因为刑名、钱谷的事务最为重要,所以束修也最高,一般都在每年一千两左右。如《佐治药言》提到刑名、钱谷“月修百两”,“岁修千金”。直到清末,人们仍称:“刑名、钱谷二宾,岁馈必得二千金。”(《清续经世文编》卷二十二)两人两千,则一人一千。    
    刑名、钱谷以下的几类幕友,束修要少得多。《佐治药言》说:“幕中数席,惟刑名、钱谷岁修较厚,余则不过百金内外,或止四五十金者。”该书作者汪辉祖在乾隆十九年二十五岁时,首次独自应聘为常州知府胡文伯的书记,不过“岁修二十四金”。但是相较于落第读书人的另一出路──当私塾教师的收入来说,幕友收入毕竟丰厚得多。    
    《儒林外史》中,老童生周进六十多岁还未考取生员“入学”,在私塾教书,“每年馆金十二两银子,每日二分银子在和尚处代饭(搭伙)”。每日二分合每月六钱的伙食费付掉后,周进只剩每月四钱银子零用。除正式束修外,开学第一天学生所送的“贽见”(见师礼),“只有荀家是一钱银子,另有八分银子代茶;其余也有二分的、也有四分的、也有十来个钱的,合拢了不够一个月饭食”。若周进不是个老光棍,一家人非饿死不可。    
    官员正俸不够支付    
    另外,各地区幕友的束修也多寡不一。据清人笔记记载,“幕友脯修,滇省最腆。大缺或至千金,至简者亦必五百”。而某些富庶地区,束修更高,“如福建之漳浦、侯官,广东之番禺、南海等缺,每缺须用幕友四五人,每人束修至千五六百、千八九百不等”。(《皇清经世文编》卷二十)    
    前面已提到,幕友束修是由官员私人支付的。几位幕友的束修加起来,主人就要支付两三千两银子。而清代一位县官按其官品(正七品)所得的正俸每年才四十五两,甚至朝廷重臣一品官的正俸也只有一百八十两银子而已。虽然州县官在正俸之外还可按官职等级、任职地区好坏(肥缺或瘦缺)支取“养廉银”,一般为几百两到一千多两,但这些正常收入加起来仍不够支付幕友束修。    
    清廉知府,年收十万    
    实际上,清代官员的收入主要是靠种种“陋规”。比如征税时,把百姓缴来的零碎银块熔铸成五十两一个的标准银锭时会有些损耗,这时就可向百姓多收银两,称为“火耗”。而把征收来的漕粮集中发运时,也有仓储、运输上的损耗,同样亦可向百姓多征粮食,称为“羡余”。上述两项合称“耗羡”,从来就没有法定标准,全凭各地衙门按“老规矩”征收,所以叫“陋规”。    
    耗羡常占正式税收的5%到15%,照例可以由州县官公开收为己有。明代法律禁止耗羡归官员私人所有,而清代统治者较为现实。康熙皇帝曾公开承认:“清官并非一文不取民间,否则无法应付开支。州县官若只取一分火耗,便是好官。”雍正时实行“耗羡归公”,规定州县官取火耗合法,是为“养廉银”,并划定火耗比例。可是州县官当然不会只按法定比例收取火耗。况且除了耗羡之外,还有种种“陋规”。例如清代一般州县官每年弄上个一两万银子,并不算“贪官”。而知府除了本身收入外,又有下属各州县官的“孝敬”,所以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各省督抚仅完全合法的养廉银就有一万两左右,再加上种种陋规及下级的孝敬,每年总有十万两左右银子的收入。    
    以请幕友为名搜刮钱财    
    因此,官员付给幕友的束修主要是从这些陋规收入里拿出来的,名义上是私人的银钱,但实际上还是民脂民膏。不过这笔钱毕竟还算用于办公事,所以清朝统治者才默认种种陋规有存在的必要。当然,束修只占官员陋规收入的一小部分,即使“清廉”的州县官,也不过拿五分之一左右来支付幕友。太平时期这样做久已成习,到了清朝末年,吏治愈坏,贪风日盛。同治二年(1863),景其浚上疏称:“一署之中幕友常需数人,岁縻二三千金,俸廉全给,非十分俭竭,犹恐不敷日用。”于是,地方官以请幕友为名拼命搜刮,终究激起民怨沸腾,而“天下之贼(指太平军、捻军等)无非天下之民,民何以为贼?官驱之也”!(《清经世文编四编》卷十四)    
    


第二章学有专精的智囊团

    首席刑名师爷要专精刑名法术,像法官又像律师;第二号的钱谷师爷必须是财经专家。没有真枪实弹,当不了师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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