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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师爷当家-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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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学有专精的智囊团

    首席刑名师爷要专精刑名法术,像法官又像律师;第二号的钱谷师爷必须是财经专家。没有真枪实弹,当不了师爷。    
    清朝的官员几乎都是未经任何施政训练就被派到某一部门任职的。与此相反,师爷们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学有专长才可能被聘用。而师爷要学习的学问称“幕学”,或者叫“幕道”。    
    另外,清朝州县官员主管的事务极为广泛,举凡近代的行政长官、法官、警察、财政税务官、验尸官、教育专员等身份统揽于一身,非“全才”不能胜任;而幕友之长则在“专攻”,各类幕友都有专门的幕学,要经一定时间的学习才能掌握。    
    掌理司法事务的师爷    
    幕学中最难学的是刑名。一般来说,幕学往往专指“刑名法术”之学。刑名幕友是帮助官员处理司法审判事务的,如何批示呈状、分析口供及证词、正确运用法律条文等,都是一门学问。所以刑名法术之学大抵与近代的应用法学有相似之处。    
    刑名幕友束修最多,在诸幕中居首要位置,想学的人也最多,不过学习时间亦最长。如前面提到的江南名幕汪辉祖,入幕时是做书启,后来“见入幕诸君岁修之丰者最刑名”,于是就在公事之余,虚心向刑名师爷请教。好在他的东家常州知府胡文伯是个好官,“自奉俭约,过于寒士,无声色嗜好,无游谈狂语”,谨慎自持,下属誉为“三世佛”,办事无论过去、现在、将来都考虑周到。他尤其奖掖后学,见汪辉祖想学刑名,非但不斥之为“不务正业”,反而给他创造机会,遇有案件就让他参加讨论。胡文伯的刑名师爷是诸暨人骆炳文,也能推心置腹地指导汪辉祖。汪辉祖在胡文伯幕中六年(三年常州知府,后迁苏松粮储道),一直见习刑名。六年后才出而应聘为专门的刑名师爷。    
    汪辉祖是在业余自学刑名,所以用的时间比较长,而如果是专门从师学习刑名,那学习时间可以缩短些。一般而言,随师学习三年,就可掌握刑名法术之学。如《清经世文续编》卷二十二说:“习名法家三年,能佐郡邑治矣。”    
    学徒久当,出师不易    
    当然这也要看学习者本人的才能如何,并非人人都可出师。因为刑名幕友在幕中坐第一把交椅,其他幕友不能处理的事务,刑名师爷都要予以指点。一般来说,刑名幕友可兼其他幕友事务,而其他幕友不能兼刑名事务。若以扑克牌来比喻,它就好比是“牌九”,学习时得在单纯的刑名法术之外兼学其他,其难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佐治药言》中专列有“勿轻令人习幕”一条,汪辉祖在这一条中说:“亲友之从余习幕者,余必察其才识,如不足以造就刑钱,则四五月之内,即令归习他务。”乾隆初年另一位有名的苏州师爷万枫江,长期在直隶各州县作幕,在告老还乡后所著《幕学举要》中也说:“入幕本领原非容易,必胸怀高朗,气力明通,参观事变有素,然后可当一面。”而清末名幕张廷骧(也是一位苏州师爷)在编辑《入幕须知》后,自附《赘言十则》,其中称:“自古全才难得,习幕而可以佐人者,约有三等:识力俱卓、才品兼优、例案精通、笔墨通达者,上也;人品谨饰、案例精熟、笔下明顺者,次也;人品不苟、案例熟练,而笔墨稍逊者,又其次也。故凡有心习幕者,当先自是其材力而后从事于此,卒不至自误生平。”由这些幕学大师的评论可以得知,刑名师爷不是想学就能学成的,要拿头等束修并不容易。    
    专司会计财务的师爷    
    钱谷幕友的专职在会计,所以钱谷幕学也是一门专门学问,与近代财务会计学有相似之处。首先,他们被要求能打得一手好算盘,并经过一段时间的见习,才能熟悉复杂的赋税征收及财政税务核算上的种种繁文缛节和陋规惯例。另外,习惯上有关土地、钱债之类的单纯民事案件及税务纠纷,都由钱谷幕友帮助官员处理,因此钱谷幕友也要熟悉法律及例案。一般来说,学习钱谷幕友亦需经两三年的见习培训。    
    找自家人当“秘书”    
    书启幕友学问有限,只要文章写得好就可以了。万枫江在《幕学举要》中说:“书启一项,凡略通文义者皆谓胜任愉快。”一般科举功名不就的读书人转入此道较为顺利。不过起草政府公文及官场应酬书札文字与写八股文不同,也要略经见习,才能充任这一与近代“秘书”职务相当的师爷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地方官员的书启师爷往往是自家亲属,且一般都是母系或是妻亲方面的亲属,如外甥、表弟,或小舅子、连襟。汪辉祖最初入幕,就是跟随舅舅王坦之。王坦之当时任金山县知县,所以汪辉祖在衙中帮舅舅处理一些公文、信件,做了两年的师爷。但因他身份是甥少爷,并不独当一面,故于政务则“懵无知识”。两年后王坦之辞职,向老友胡文伯推荐自己的外甥汪辉祖。由于胡文伯喜欢汪辉祖写的骈体文,才收下这个初出道的青年书启。陈毅的外祖父黄福钦在捐得湖北利川县建南巡检后,便把女婿(陈毅的父亲陈昌礼)一同带到任上,帮办文书。而陈毅就在衙门里度过童年。(见《陈毅传》)    
    不过在府、道以上的衙门里,书启师爷的地位要更高一点。据浙江师爷金安清的说法,在康乾盛世年间,官场注重文字,贺禀、贺启的书写都要求很高,非得“骈俪绝工”不可。府道以上衙门会重金聘请书写四六骈体文的高手为书启或书禀幕友,束修有高至每年一千两银子的。这种师爷就不是等闲之辈可以充任了。    
    其他类型的师爷    
    其余的幕友并无专学可言,仅征比一席要经一定时间的见习,且往往由习钱谷火候未足者充当。挂号、朱墨之类则多由刑名、钱谷幕友引荐而来。至于阅卷,多由屡试不第的老学究或初学八股的士子担任,前者取其熟练,后者则为其提供一个观摩八股文做法的机会。    
    


第二章浪迹天涯四处为家

    师爷的地位敏感、工作特殊,因此多半单身寄居馆舍,远离家乡亲人,虽然收入丰厚,却是馆舍孤寒,家庭生活付之阙如。    
    清代有个著名的文学家,叫蒋士铨。他所作的诗、文、曲,名重一时,还曾主讲几个书院,文名远扬海内,在清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据史书记载,这位文豪的成就并非仅仅来自他的天赋,而是与他童年所受到的严格训练有很大关系。蒋士铨幼年,家中故贫,四岁时,母亲钟氏亲自为他发蒙,用竹蔑制成点划,排列成字来教他。稍长后,钟氏又教他读书著文,终于造就了一代文豪。(参见《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五)    
    以智侠闻名的传奇师爷    
    古称“养不教,父之过”,这位文豪没有尽到教子义务的父亲叫蒋坚,字非磷,号定国,是位富于传奇色彩的刑名师爷。当蒋士铨在母亲的督导下刻苦用功时,他正在远离江西铅山老家的山西省为人佐治。    
    蒋坚自幼就以智侠闻名,七岁时有一次与叔叔一起去法云堂听和尚念经,见几个县衙的捕快正坐在庙前廊庑下商量要抓一个杀死邻村和尚的凶手。蒋坚在庙里听了一会儿经,轻轻地对叔叔说:“那个凶手肯定就是那个念经的老和尚。”叔叔低声叱喝:“小孩子家别胡说。”但蒋坚坚持道:“你看那老和尚眼睛老盯着外面看,根本没在念经。”过了一会儿,捕快果然抓走了老和尚,只一审老和尚就认了罪。    
    蒋坚在少年时学得一身好武艺,曾在许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连杀五个劫路的强盗。以后他习幕成名,到山西做师爷。山西代州(今山西代县、五台、繁峙、原平等地)有桩大案,被牵连入狱的有两百多人,卷宗案牍堆得比人还高,仍无法结案。山西巡抚下令调岢岚县甘知县去办理此案,蒋坚应聘随同前往。一到代州,他细读供证,没几天就搞清了案情,判七个首犯死刑,并释放了一百八十个无辜者,一件大案就此了结。    
    只身解除暴乱危机    
    山西临汾县知县纵容奸吏横征暴敛,激起人民暴动,砸烂了县衙。后来他们惟恐官军前来镇压,全城百姓弃家出逃,聚集深山。山西巡抚特派泽州佟知州去处理,蒋坚被邀同行。只见他策马飞奔,日行三百里,身后只四个随从。临汾附近山岭上密密麻麻地站着手持锄头木棍的百姓,戒备森严,但蒋坚手持令箭,独自策马进入山沟,大声呼喊:“巡抚大人知道各位是良民,是被贪官污吏逼反的,特意派佟知州来安抚,大家现在可以回家了!有眼睛的,看清楚这令箭!”百姓们听后逐一下山回家。    
    后来,蒋坚又赶到被拆成瓦砾堆的县衙,找到躲在密室里的那几个贪官污吏。百姓们见状涌上去要揍他们,但蒋坚厉声喝止说:“别乱动,有王法在!”并吩咐随从先把那几个奸吏打个半死,以平民愤,让群众散去。第二天凌晨四更,他悄悄将贪官污吏们带离临汾,交给巡抚衙门处理。而佟知州这才抵达,出榜安民。    
    蒋坚长期在山西各州县做师爷,直到四十六岁才回老家结婚,婚后又去山西做他的师爷,毫不顾家。直到晚年,他才回乡定居,这时儿子蒋士铨已是二十二岁的英俊青年了。等蒋士铨中了举人,这位长期孤身飘零的师爷才寿终正寝。(《折狱奇闻》卷三)    
    单身处馆、寡居衙署    
    清代大多数师爷都与蒋坚的经历相似,即独自在外省单身处馆。清代厉行回避制度,就是法律规定官员不可在省籍所在地任职,而幕友也要跟着回避本籍,不过不必回避本省,只要回避到本府即可。但在本省当师爷,势必会和外省籍官员相处,彼此往往不易主宾相得,得馆也较为困难。而跟随本省籍官员赴外省当师爷,宾主相处较为容易。所以江浙皖赣籍师爷遍布十八行省。    
    师爷一般居于衙署内院,一人一室而已。有的另有书房,有的则必须和其他师爷共用一个书房。内衙地方狭小,携眷居住很不方便,况且理论上衙署内院只准官亲、官眷居住,以防耳目杂凑走漏消息。再则,如果师爷在衙外租赁民房居住,应东家之召商谈重要公事时,会出现种种不便,例如衙署大门晚间必定上锁紧闭,白天出入也都要登记签押,幕友若住外面,光这一进一出就很麻烦。尤其幕友居宾师地位,进退自由,倘若携眷处馆,会造成种种牵累。一旦失馆,要想再觅馆东,也就较为困难。所以一般州县幕友都是单身处馆。只有督抚衙门的幕友经东家同意,方可携眷处馆。前引《儒林外史》中的刑名师爷倪廷珠,在东家升任江苏巡抚后,他才打发人去老家接太太。    
    离乡背井牺牲家庭    
    在提倡“父母在,不远游”的古代,幕友单身处馆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李为桐乡知县郭金汤幕友时,郭金汤曾特意替他建“留春楼”,还帮他纳妾,以免他客居寂寞。万枫江在《幕学举要》中即一针见血地指出,书馆、幕馆虽然束修收入相差很大,但教书不致荒废举业文章,还可居住故乡,不脱耕读本色。而作幕就成为经年远客,或者不能奉养双亲,或者人到中年仍无子嗣,或者有子而失教。他自叹:“余游幕三十余年,身心岁月,俱非己有。”汪辉祖在《佐治药言》里也说:“吾辈游幕之士,家果素封,必不忍去父母、离妻子,寄人篱下。”    
    游幕在外的师爷馆舍清寒,而驻守家中的师爷妻子更是望穿秋水,且赡养照顾老人、抚养教育儿女的任务都要由她来完成。蒋坚的夫人钟氏就是无数师爷妻子的典型代表。不过照理说,幕友束修丰厚,单身在外也花费有限(如汪辉祖在比较外出作幕与教书时表示:“游幕之士,月修或至数十金,积数月寄归,则为数较多。”),理应源源不断寄回家中,贴济家用。想来蒋坚性情豪放,仗义疏财,这才使独子蒋士铨有个贫苦孤独的童年。当然也有些品行不端的师爷在外花天酒地,不顾妻子家庭陷入困境。    
    


第二章苦口婆心只为主人

    师爷有如长官的家臣,拿人薪水,谋之以忠,必须替主人尽心尽言,又要避免忠言逆耳造成主宾相怨。    
    从公的方面而言,幕友是替皇上、替国家效力,辅佐官员治理人民,因此必须忠心耿耿。从私的方面而言,幕友受聘于官员,按照儒家“吾日三省吾身”中的一省“为人谋而不忠乎”的说法,也必须为东家尽心尽力。至少就民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道德观念来看,幕友势必要为主人竭尽全力。用近代民法的术语,这叫做“受托人对于所受托事务应尽到善良注意之义务”。    
    对官员的行事提出忠告    
    清代最著名的幕学指导书《佐治药言》第一条就是“尽心”。汪辉祖在这一条中说:“幕友岁修所入,实分官之俸禄。食人之食,而谋之不忠,天岂有福之?”如果对主人休戚漠然无所用心,即使不遭天谴,岂能逃过舆论谴责?“故佐治要以尽心为本”。    
    所谓尽心,就是要认真执行幕友应承担的职责,做好东家交办的每一桩公事。其实进一步而言,只要是衙门里的公事,都应该替主人注意。《入幕须知·赘言十则》中称:“幕友既称佐治,则惟主人私事不必与闻,其他凡属在官之事,以及官声之所系,皆宜关心。例如门丁之有无舞弊、书差之有无蒙混、押犯之有无淹滥,都应随时精神贯注,留心稽察。”    
    尽心并不是指对主人唯唯诺诺,完全按主人意旨办事,而是要根据自己的判断,对主人行事提出忠告。《佐治药言》中称:“官为政一方,百里之内,惟己为大。”亲眷不明事理,佣仆人微言轻,没人能对官员的施政、为人进行劝诫,只有幕友居于宾师之位,既明于事理,又精于政事,平时可与官员“抗礼”,居平等地位,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就叫“尽言”。    
    尽言也是以出于公心为前提的,所以《佐治药言》又指出:“宾主之义,全以公事为重。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其实幕友之智慧并不一定高于官员,只因官员受“办错公事要受处罚”这一利害关系束缚,往往游移不定,一叶障目,反而看不清长远利害关系。而幕友只是论理不论势,旁观者清,不受眼前利害关系迷惑,故能及时提出忠告,完善处理公事。由此则“官声日著,幕名亦显”,双方相辅相成。清末名幕张廷骧在为《幕学举要》一书所作的序言中也说:“官与幕相表里,有能治之官,尤赖有知治之幕,而后可措施无失,相与有成。”    
    不过尽心尽言只能是出于公心,不能固持己见。如果主人也是出于公心,而且乃善意之举时,幕友自然要“成官之美”。此外,幕友尽心尽言也要看对象,如果东家主观骄傲,自高自大,幕友就要审时度势,不必竭忠尽言,以免造成主宾相怨。万枫江在《幕学举要》中说:“大约主人信任一分,则勇往一分,可以任劳,可以任怨。若是主人有疑心隔阂,则退缩收敛,不必图功,立身于无过而已。”    
    立断十八年争讼    
    尽心尽言的典型事例,可举汪辉祖所办的周氏争继案。    
    汪辉祖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首次以刑名幕友受聘,在江苏长洲县(今吴县)作幕,当年就遇见一件棘手的案件:当地有个富孀周张氏,十九岁守寡,抚养遗腹子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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