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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窈窕军嫂驯夫记-第26章

小说: 窈窕军嫂驯夫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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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吹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

爱——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奇·书·网'、收拾行囊,回云南

林珑心心念念着龙泉能跟自己联系,可一直等到假期结束也没得到他的只言片语,或许,还在任务中?

“放心吧,他有空了自然会跟你联系的,”大哥刘田看林珑在假期最后两日随时随刻都关注着手机,时不时的控制不住想去看电子邮箱,不由笑着这么劝她,然后又岔到了另外个话题上去,“如果他们部队在腾冲或镇上没提供房子,你是准备租房还是买房?”

“我是在想,如果没房子,又遇到地段、价格合适的,或许可以买房,不过只是初步的想法,具体的还得去看了再和大家商量一下——投资什么的,爸和大哥懂得多,”林珑笑着看了刘田和公公一眼,见他们一副鼓励自己说下去的样子,就温温和和的说了自己的想法,“我自己有一些积蓄还有龙泉的工资,大概足够在三线城市买个普通的房,现在那钱一直存银行的,我是觉得存银行里利率还比不过通货膨胀,那贬值的速度忒快了,买了房好歹还能保本。”

这媳妇,不是个没脑子的,龙正华笑着点了点头,提点道:“嗯,有一定道理,不过,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是啊,这几个月的房价又在回升,不比地震之后暴跌的那会儿了,也不知道腾冲房子的升值空间大不大,还得再看看,而且,最关键的是,龙泉也不知道在哪儿会待多久,都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万一刚买房装修他就调走,那可太麻烦了,”林珑抿唇笑笑,“也不可能他走哪儿就在哪儿买房不是,又不是炒房团的。”

“没错,多看看,现在炒房,没法再稳赚不赔,谨慎一点比较好,”刘田说着又冲林珑提议道,“你回学校的票还没订吧?要不我送你一程,上次是有事没办法,这次我空了。”

“不用,谢谢大哥,我约好了几个人同学、朋友一起过去,他们想去我支教的小学看看。”林珑掰着指头举例告诉刘田,同学和朋友里面有男有女,详细描述了对方的职业家庭背景等信息,让他放心。

刘田听后只得作罢,人家一堆年轻人去秋游采风,他一个三十好几的大叔总不能硬插进去说是要保护年龄接近奔三的弟妹吧?总之林珑有人搭伴就好,至于那个伴是不是他本人这并不重要。

林珑怀着不曾接到老公电话的遗憾踏上了返校的旅途,同行的伙伴有大学同学摄影师石头、好友袁媛、袁媛继父家的儿子俞晨之、发小——搞作曲的严树。

为什么邀请了这四个人结伴而行,原因有两点。

首先,他们都有钱也有闲,去看看,说不定就能给予山区学生们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帮助。前两个是收入颇丰的自由职业者,可以随时旷工;后一位是家境不错的艺术系自由学生,可以随时跷课,最后那个假期之后前几天暂时有空。

其次,他们几个人各有所长,擅长摄影的石头、做过网站美工的袁媛、能构建一个网站的俞晨之、可以自己做音乐为网站配乐的严树、最后是写文案的林珑,五个人只要能齐心合力就可以形成一个小小的团队,制作一个宣传网站。

这是林珑私下的盘算,除了袁媛之外并没有透露给其他听,但她俩都觉得有可行性,于是,袁媛配合着林珑去游说了另外的三个同伴。

说法那三人男人的方法很简单,在讨论摄影作品时,用激将法告诉摄影师石头:只照美女模特的人一辈子成不了伟大的摄影大师,多一些深入社会、展现思想的东西或许能提升摄影作品的层次。

严树名字很严肃,其实却是个外型俊朗、性格直率的卷发大个子,刚他绰号叫做“卷毛”,专业音乐学院研究生毕业,是个在某通俗音乐学院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系任职的年轻讲师,他被忽悠得更容易,林珑就对他说了一句话:想找创作灵感就跟我走吧!

这个一心为音乐事业献身的,长发披肩的拥有四分之一维吾尔血统的年轻人,双眼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他就问了一句话来确认这消息是否有用:“我在那里能得到什么?”

“能得到充沛的情感,”林珑耸了耸肩,淡淡回答,“很多时候我的眼泪就像可乐瓶子里装满的苦水,想要溢出来又不得不憋回去,明知道他们很苦,却得让大家都觉得自己很幸福。”

“我去!”严树斩钉截铁的点了头,然后问她住宿怎么安排的,还需要准备些什么。

“准备,野营的帐篷什么的?”林珑也有些不太确定,其实,在游说他们之前,她并没想到这个问题,只考虑了怎么把人弄过去,“那里房子不够住,镇上往返就得花去半天时间,看你想待多久。要想待上两三天的话,得自己准备住的地方。”

“明白了。我就不该指望你能考虑周全!”严树对同样艺术系毕业的林珑无语了,哪有邀请人完全不考虑客人住宿问题的就让人买票出发?

“嘿嘿,咱俩啥关系?青梅竹马的啦,不当你是外人才没那样事无巨细的去安排嘛!”林珑大大咧咧的一笑,然后转身开始奔赴下一个战场,去游说俞晨之的爹,同意她们把他那宝贝儿富二代儿子借走个三五天。

借走的原因?想诓他捐出爸爸给的零花钱啊!实话中有这么一句,可惜不能直说。俞叔叔是个白手起家的精明商人,对儿子很好,对继女也不错,可据说没什么做慈善的喜好,想要从他口袋掏钱那绝对是不容易的,不过,她们想带俞晨之去山里,还有个别的原因,这才是真正的突破口。

这一次,由知己知彼的袁媛担当主辩手,拉着林珑拜访了俞父,同样也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的说了自己的目的:“俞叔叔,我这同学在山区支教,我们想带晨之过去看看,住两天。”

“为什么突然有这想法?”儒商俞总含笑问着自己的继女,他挺喜欢袁媛,觉得她既聪明伶俐也吃得苦,虽然跟自己没任何血缘关系,却能在短暂相处的几年间学到了做生意的一些手段,还能自己去创业打拼。

有时候,俞总甚至会偷偷的想,如果,自己二婚的那老婆没早早的因为意外事故去世,如果袁媛能在更小的时候来到俞家,如果她愿意换一个姓氏,真想让她继承自己衣钵算了,有时候真不想看那碍眼的死小子俞晨之——可惜他却是自己的独生子!

“听说晨之他贱价卖了叔叔送的跑车,又换了一辆越野,有时候觉得他越来越奢侈浪费,我想带他去看看山里的小孩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生活并学习的,”袁媛面上的笑容淡了淡,含蓄却又带着一些暗示的说,“与其和艺术系的某些人半夜三更的蹦迪喝酒,不如到青山绿水中走走。”

“那车,是他硬要的。我也不希望晨之成了典型的纨绔子弟,可……”可一个父亲,怎么能拒绝自幼丧母的独生子的一个个无伤大雅的请求?俞总听着袁媛的暗示,心里咯噔一响,自己儿子不喜欢跟亲爹交流感情却很喜欢这个继姐,她是察觉到晨之交了不好的朋友?他微微皱了眉,又轻轻舒展开来,“你们这提议挺不错,先去忆苦思甜,再看山花烂漫吗?”

“是的,”曾经多次出入俞家,和这俞总见过几次的林珑笑眯眯的插话道,“或许,去山里感受‘风清清天蓝蓝,夜无眠星月远’的美景,视野会变得宽广,心胸也会更加敞亮。”

林珑说的是《我要去延安》里的歌词,正好对上了俞总的后半句话,两者同一出处,其实重要的并不是去某个确定的城市,关键在于那里得是个充满激情与梦想的,适合年轻人的干净好地方。

袁媛再接再厉轻声说道:“晨之是个好孩子,只是刚刚进大学没经历太多事情,对自己未来的人生路还有点迷茫,或许出去走走,能有点不一样的感受。”其实,她想要带俞晨之去山里跟

“行,你们带晨之去吧,我帮他请假,路上注意安全。”俞总大手一挥就这么拍板了。他知道自己儿子因为性格原因没办法念商科来接替,这么多年看着他万年吊车尾的念书一直熬进大学,完全不指望晨之能成为个什么国之栋梁,可最起码,他不能是个只知道炫耀、挥霍的败家子富二代!

老头子说话他不爱听,那就跟着姐姐去磨砺一下,接受回炉教育——雏鸟要踢出巢了才能真正学会飞翔。

“最后一个任务,劝说俞晨之跟大家一起出发。”走出俞家大门,袁媛如此说道。

林珑嗤笑一声,“他还用劝?”说着她就立刻掏出电话给俞大少拨了过去,“哟,还在寝室睡觉哪?都下午三点了!问你个事儿,这两天忙不?要不要跟你姐还有我的俩朋友去我教书那爬山玩儿?哪儿?梦幻的彩云之南呗,我老公也在那边,说不定还能遇上哦!同行的人?哦,有个唱摇滚的卷毛儿,还有个人*体摄影师,绝对好玩儿。要去?行,帮你买票。你爸?放心吧,你袁媛姐知道去说服他老人家。拜拜,明儿见。”

袁媛无语的看着林珑,这就诓进来了?用自己老公来“色诱”再加上年轻人喜欢的摇滚和人*体……

梦幻的彩云之南?她下意识的回想了一下林珑拍的那崎岖的必须步行的山路,突然觉得改造弟弟的前进道路万分曲折。

“发什么呆?”林珑笑着拍了她一下,“走吧,收拾行李跟我回云南!”或许,爱所在的地方就是家吧,现在,在她眼里,到云南也是一种“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赶出来了,亲爱的各位,夜深了,墨鱼来不及一一回复大家的留言,等明天赶完了榜单再来和大家聊天哟~~请畅所欲言哟~~登录状态25个字以上送积分哟~~

《我要去延安》其实是2010年由化方作词,徐沛东作曲,李龙演唱的红歌,为剧情需要,墨鱼让它提前穿越了,嗯嗯。

彩云之南:《云南通志》载:“汉武年间,彩云见于南中,谴吏迹之,云南之名始于此。

'奇·书·网'、温室娇花与仙人掌

一行五人,除了林珑之外四个都是有驾照的,石头想用俞晨之的越野车自驾过去,他希望沿途停车拍照,可惜这提议遭遇了多人反对。

林珑说沿途山路比较多,不熟悉路况的人容易出事故。

严树表示刚拿到驾照的他只能缓慢的在没人的平坦大马路上开车,山路,不好意思,只看着就会哆嗦,不可能亲身驾驶。

车主俞晨之坦言怎么安排旅行路线无所谓,可他是懒人,只想坐车不想开,谁愿意当司机就自己当去。

袁媛则冲轻轻一笑:“你指望文弱的我和你搭档交换着当司机?”

石头无言妥协,只提议道:“坐飞机没意思,‘嗖’一下就到了,什么沿途景色都看不见,要不,火车转大巴怎么样?”

大家都没异议,就这么定了,起初的行程一切都很顺利,大家都是年轻人还都是搞艺术的,共同语言挺多,一路上有说有笑,林珑甚至帮袁媛问出了俞晨之贱卖跑车换越野的原因。

“因为我看着龙大哥开悍马很帅很酷!”俞晨之眯眼一笑,拥有英雄崇拜情节的这么个年轻人,很想向自己的偶像靠近一点,首先就是从模仿着开类似的车起步。

林珑面部表情瞬间僵硬了,然后竭力扭正着小弟弟的错误观念:“那是因为他本人很帅很酷,不是因为他开的是悍马。我第一次见龙泉的时候,他就穿着一身民工迷彩,没有车就走路,请我们喝的是五块钱的菊花茶。”

“就这样你都把他看上了?!”俞晨之斜枕在火车卧铺枕头上,无比惊讶的俯视对面中铺的林珑。他下面的石头、严树都是一脸的震惊表情,这么容易就被泡到,那些曾经暗恋过她的同学、竹马什么的还不得咬牙切齿哟!

“那时候是很有好感,”林珑没打算说自己当时因为别的原因压根没看上龙泉,她这会儿的目的是扭正俞晨之的某些观念,不需要老实交待自己的恋爱史,“真正喜欢上他,是在地震的时候,看着他一身土一脸灰的去救人,然后就被那种完全忘我的奉献精神打动了。我是觉得,要评价一个人帅不帅,不是看他穿的什么用的什么,最重要的是内在的精神以及外在的行为。那种‘绣花枕头一包草’的男人我是看不上的。”

袁媛趁热打铁的补充道:“能看上那种男人的女人,多半也是奔着脸或者钱去的。”

“姐,你是在说我吗?”俞晨之郁悴了,他曾经抱怨过自己女朋友可换得勤,相貌身材都不错,可惜就是找不到几个内涵上很有水准的,哪怕交往初期对方真是多才多艺的才女,可惜人家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自己购物男朋友刷卡。

这么说来,首先因为自己只有满肚子的稻草,所以找的也是绣花枕头,这就是找不到好女人的根源?

“小橙儿,这人啊,要内外兼修,懂不?”中铺的石头笑着拍了拍头顶的床板,直接帮忙回答了俞晨之的疑问。

“你很有内涵吗?”俞大少直接冲“楼下”甩了个中指,不就是个喜欢拍人*体的色狼摄影师嘛!

“我手上有技术啊!”石头也不跟小破孩一般见识,只笑着反驳道,“25、6岁已经在某个范围内小有名气,欠缺的只是进一步的磨砺以及去挖掘更有内涵的摄影题材,说不清楚哪年就能成知名摄影大师。我只是不满足于原地踏步,但是目前的现状也不算差了。你看我们五个人,你姐有自己打拼出来的生意摊子,林珑和严树弹琴都得过全国大奖,现在嘛,工作也不错,而且一个有做慈善的崇高理想一个有当作曲家的远大梦想。你呢,你有什么?”

俞晨之被梗得半晌不吭声,他有什么?他有早逝的亲妈给的俊朗外表,还有老爸给的大把钞票,除此之外能有什么?学业?对于闲耍着混日子的他来说,为了随时给老姐帮忙而学会了做网站这就是他自己唯一拥有的东西,可跟他们比起来,这算什么?

看着他如此面色难看的沉默,林珑瞪了石头一眼,话是没说错,可这嘴也太损太狠了,她只得帮忙打圆场道:“晨之,你才刚十八岁,石头问的这问题,其实不用现在回答,可以过几年再来问自己。现在可以考虑的是,‘我能拥有什么’。”

俞晨之继续发呆,然后听着下铺的严树抱着他的吉他弹唱着悦耳动人的励志曲子,那是汪峰的《飞得更高》,“我知道我要的那种幸福,就在那片更高的天空。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狂风一样舞蹈,挣脱怀抱……”

天知道一个得钢琴独奏大奖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流行音乐,自学的吉它还能弹得这么好!俞晨之很是羡慕与嫉妒,其实,他以前也请过老师学吉它,只是因为吃不得苦每天练习,所以半途而废了,严格来说,被他半途而废的东西有很多,比如小时候学的小提琴、钢琴,大一点时候学的街舞、跆拳道……多得甚至有一些根本就想不起来了。

或许,真该改变一下?俞晨之无言的郁闷中直接用被子一蒙头,闷声嘀咕道:“我先睡了,这问题慢慢想。”

睡在林珑上铺的袁媛甩出个大拇指,无声的对大家说了声谢谢。有些话,她不方便跟俞晨之说得太白太重,能被同行的这几个人刺激一下也不错。

坐火车到昆明之后,大家又辗转登上了去腾冲的大巴,见到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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