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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红酥手 心雯-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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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能得到你的全部,我只有选择离开。 





细雨的黄昏,格外凄清。 
梅若素倚在窗前,看大街上纷乱的人群。每一个都归心似箭,赶着回家,似倦鸟投林。这儿却不是她的家,是白凌霄为她租下来的一套公寓。他不是她的丈夫,只是她的情人。 
打小她就痛恨第三者,没想到自己有被“金屋藏娇”的一天。然而,当她遇见了他,一切都无从选择。 
初遇的时候,她还小,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他出身书香门第,是一个标准的好学生好孩子。而她,却是人们眼里的不良少女,喜欢和一群行装怪异的男女混在一起,一副百无聊赖无事生非的样子。但他喜欢上了她,每天放学绕了弯路跟在她身后,偷偷地护送她回家。 
一个晚风郁郁的夏夜,她把他截住,霸道地问:“喂,你干嘛总跟着我?”她旁边的姐妹哇哇叫着起哄。他当时进退维谷,一张俊脸憋得通红。“我……我……”支吾了半天,忽然解开袖扣,把左腕亮给她看,然后调头狂奔。 
她在那一刻怔住。原来,他在左腕上刺了图案,一朵梅花还有她的名字——若素。 
“这小子喜欢你!”周围响起一片戏谑声,她佯装气恼地说:“去!闹什么闹?笑什么笑?” 
从那时候,她才开始注意他。他白净面孔,双眼皮,鼻梁高挺,高高瘦瘦的个子,笑起来有两颗虎牙。在一帮青春期的男孩子中,显得出类拔萃。 
后来,他们真的恋爱了。她也偷偷地在腕上刺上了他的名字。她甜蜜地咝咝着吸气,一笔笔刻写那繁复的笔画。在蓝得发黑的墨水与鲜血混杂的刹那,她感到一股忧伤的沁凉。他摸着她的刺青,心疼地问:“痛吗?”她笑着摇头,说:“哪里那么娇嫩。” 
然而,他们的爱情却注定娇嫩。很快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那个年代的早恋,犹如洪水猛兽,更何况是她这样的女孩!他父亲狠狠地揍了他一顿,而他母亲则堵在她家门口大吵一顿。两家的大人从此龃龉。 
在所有的非难中,他们决意拼杀突围,企图维护爱的尊严。没多久,他就成了一个数学只考八分的逃课大王。当学校要开除他的时候,他母亲领着他在每一个老师面前乞求,声泪俱下,把一切罪恶统统推给了她。整个过程他没说一句话,但他流泪了。这样的泪水,让她清楚地意识到,他们不是一棵树上的鸟儿。 
他曾经的优秀,使他避开责难,迎来重生。而她难逃垢辱。 
很多年后,他的成功证明了他当初的选择合理而正确。但,命运却让他们再次相遇。电光石火,天崩地裂。每一次相见,都好像要把一生的爱全部耗光,那样忘情的沉溺,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没有改变。 
但是,他的指上已经戴了戒指,漂亮的白金钻戒,闪闪发亮。 

天色不觉暗了下来。对面的学校放学了,学生们蜂拥而出。男学生撑着大伞,把女朋友保护在伞底下。女孩的手放在男孩子的手心里,一路依偎着走过,最合理想的恋情。 
她把头别转回来,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那个女子凝眸望她,苍白瘦弱,穿着紫白的唐衫,寂寞的脸容,寂寞的眼睛,寂寞的手指……她低下头去,目光正好落在自己的手腕上,“凌霄”两个字清晰如初。 
白凌霄敲门进来的时候,雨已经小了很多。 
她帮他拿伞,看见他胸前的米奇老鼠徽章。她知道,他又去幼儿园接孩子了。 
在另一个世界,他有结发娇妻,如玉子嗣。他爱他们,从没想到要割舍。她是他的初恋,是他的外遇,仅此而已。 
抚着她的头发,他温柔地问:“想吃什么?我打电话到楼下的餐馆去叫菜。” 
总是这样,她的厨房永远干净完美而不被动用。他宠着她,或者,是他自觉亏欠了她,不好麻烦她亲手做羹汤吧。 
吃过饭后,他照例和她缠绵。 
“我爱你,若素。”他的舌头如簧,手掌温热有力。 
她愣了一下,只觉得万般滋味涌上,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凌霄,你到底有多爱我?” 
“像窗外的雨丝一样多。” 
“骗人。”她心里甜甜的,但又有一些不满,他答得太快了。 
“嗯,我再问一次。凌霄,你到底有多爱我呢?不许重复!” 
“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多。”他依旧对答如流。 
“再来一次,好不好?”她似乎迷上了这个游戏。 
“嗯,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 
她心底轻轻一颤,却笑着推开他:“不来了,难不倒你,油嘴滑舌。你老婆就是这样被你骗上手的吧?” 
“哪里的话……”他突然觉得口干,起身去倒水。 
她拉住他,固执地问:“凌霄,你到底爱过几个人呢?” 
“……不管几个,你始终是我最爱的一个。” 
沉默一会儿,他轻轻把她搂进怀里。 
她的手触到他左腕的疤痕。当年,在父母的逼迫下,他去医院“洗”掉了手上的刺青,违心地承认曾经的一切出于荒唐和无知。 
她明白,他与她的爱,绝对不是五五分赃,他付出的永远没有她多,她爱他永远比他爱她多一点。爱情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不是吗? 
他走后,她发了好一阵子的呆,直到有电话打进来。这么晚了,会是谁的电话? 
“若素,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是母亲的声音。她已经许久不曾回家。 
“还好。”她淡淡地回答。 
“我听说了你的一些事情,很为你担心。”母亲顿了一下,说,“你现在跟一个男人在一起?” 
“是的。” 
“他有家?” 
“是的。” 
“若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母亲的语气,颇有点痛心疾首的味道。 
她轻蔑地笑了一下,说:“我做了什么?我并没有要求他离婚,更不会让一个8岁的孩子失去爸爸。” 
“我没想到,你还在恨我,都过去那么多年了……” 
听母亲这样说,她心里也不好受,便不再吭声。 
“你明天回来一趟,好吗?”母亲近乎恳求,“你继父想见你。” 
她没有说好,也没说不好,轻轻地把电话挂了。 
半年前,母亲又结婚了。这是她的第三次婚姻。继父姓林,今年56岁,经营着一家很大的公司,是那种事业有成的男人。 
女人活在世上,有个男人肯娶,总是好的。 
她环顾四周,空荡荡的房间。窗外,雨紧一阵缓一阵地继续下着,让人觉得寂寞惆怅。 
她开始收拾东西,做出了一年来第一个重大的决定:走。 



第二章  少女的祈祷 

原来,童年的伤痛,可以跟人一辈子。 



母亲李倩如的家在另一个城市。梅若素坐了几个小时的快巴,到家时天色已晚。 
在那美仑美奂的客厅里,她第一次见到了继父林澍培。与她想象中秃发凸肚的矮胖男人完全不同,他的个子很高,眉毛很浓,双目炯炯有神,略略带点白头发,更增添他的成熟魅力。年轻时一定是个俊伟男人。她再打量这幢两层楼的华美豪宅,没想到母亲走老运,钓上了金龟婿。 
继父待她很和蔼,但并不过分亲近。吃过晚饭后,便独自上楼去了。留下母女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母亲问:“你觉得你继父怎么样?” 
“不错。”她眼睛盯着屏幕。 
“若素,你和那个男人……” 
“你放心,我们已经分开了。” 
母亲有些半信半疑,却不敢再问。 
她看了母亲一眼,五十岁的人了,依然风韵犹存。象牙白的皮肤,高高吊起的凤眼,两道直入发梢的浓眉,华贵中带着几分妩媚。 
母亲年轻时当过演员,曾在一部轰动一时的剿匪片里饰演压寨夫人,也是在那时候结识了作编剧的父亲。才子佳人,堪称完美的姻缘,却毁于第三者插足,导致父亲远走异国他乡。也许是这个原因,母亲在她面前总有些气短。 
想到这儿,她说:“我是真的离开了。你看,我不是连行李都带来了吗?” 
“那你就在这儿住下来吧。你继父工作忙,惟凯又不常回来,你就当陪陪我……” 
“谁是惟凯?”她打断母亲。 
“是澍培的儿子。”李倩如这才想起来,他们还没见过面。“要不,我明天叫他来吃饭。” 
梅若素从沙发上站起来:“我有点困。今晚我睡哪儿?” 
李倩如领着她到楼上一间带浴室的卧房。互道晚安之后,梅若素把门关上了。 
她从包里掏出手机,上面有十多个“未接电话”,都是同一个号码。早上离开时,她在电话里跟白凌霄提出分手,他还以为她只是随口说说,并没有当真。想是下午他到了出租屋,找不到她的人,这才急了。 
但她已经决定了,不会接他的电话。她要从他的视线里逃出来,逃到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 

第二天醒来时,已是上午10点多了。床边放着一碟式样精美的西式早点,和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和你父亲出去一下,马上回来。母亲。” 
“父亲”两个字对她来说,颇为刺眼。在这世上,她只有一个父亲,他叫梅鸿钧,住在美国洛杉矶。 
吃了早点,下得楼来。家里没有人,偌大一幢房子静悄悄的。客厅里,阳光透过那面巨大的落地窗,照射进来。下了几天几夜的雨终于停了。 
梅若素转过头来,看到客厅的中间,摆着一架大钢琴。琴盖上积着厚厚一层灰,可见许久没有人弹过。在有钱人家里,钢琴只是附庸风雅的装饰。 
她倒是学过几年钢琴,而且懂行的人都说她弹得很好。 
高中毕业那年,她没有考上大学。因为身材高挑,容貌姣好,母亲和她第二任丈夫陈文杰,想让她到部队去当文艺兵。体检时,人们发现了她左腕上的刺青,把她与那些臂膀手腕上刻着丑陋毒蛇虎头的流氓阿飞视为同类,理所当然将她拒之门外。第二年,陈文杰通过关系,让她上了省城的师范学院艺术系,学的是钢琴。 
她坐到琴凳上,掀开琴盖。沉思了片刻,一支小奏鸣曲如流水一般从她指下溢出。她惊奇地发现,对着落地窗外的景色,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正午,她的琴弹得顺手极了。一支支熟悉的乐曲从她指尖迸发出来。 
梅若素闭着眼睛,沉醉在久违的琴声中。她不知道自己弹了多久,当弹到那支《少女的祈祷》时,她缓缓地睁开眼,试图将自己的心绪融合到窗外的阳光之中。 
然而,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因为背对着光而看不清脸的男人。此刻他正站在沙发边,静静地凝视着她。音乐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一声不和谐的巨响——她猛然起身,撞翻了身后的琴凳。 
“让我来。”男人大步冲过来,帮她扶起凳子。“我是林惟凯。刚刚进门,不想吓到了你,对不起。” 
梅若素重新坐在琴凳上,仍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 
“接着弹吧,你的琴弹得很不错。” 
他没问她是谁,好像跟她熟识已久。 
她却有些懊恼,这个男人是猫吗,怎么走路没有一点声响? 
像是读出了她的质疑,他淡淡一笑,说:“是你弹得太入迷了,所以没听见我回来。” 
“那你刚才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话刚出口,梅若素便意识到自己的无礼,毕竟这是他的家。她没有心思再弹下去,径直往楼上走去。她不习惯和一个陌生男人相处。 
然而,她在楼上没待多久,母亲就来敲她的门,叫她下去吃饭。楼下餐厅的西餐桌上,摆着非常丰盛的饭菜,四杯红酒已经斟好。 
林澍培对林惟凯说:“惟凯,这是梅若素,倩如的女儿。” 
“我们已经见过面了。”林惟凯笑道,“现在,我正式介绍一下自己,我叫林惟凯,是向群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律师。” 
这种介绍未免太“正式”。梅若素疑惑地抬头看他,发现林家父子长得很像,同样魁伟英俊,气度不凡。 
一餐饭下来,她跟林家人的关系并没有融洽多少。或者,她不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从小到大,她没有什么朋友,常常觉得很孤独。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对白凌霄投入那么多的感情。 
 

 
 
  

第三章  她怀孕了

  得不到他的人,拥有他的记忆也好。
 
  梅若素不想让白凌霄找到自己。她辞了工作,换了手机号码,在现代都市要玩“失踪”非常容易。
  她也没有住在林家那幢豪宅里,而是和大学同学齐眉合租了一套公寓。
  齐眉是个脸圆圆的开朗女孩,她的男朋友叫邵刚,经常到她们公寓来。那天,邵刚和齐眉正聊着天,他忽然扭过头来,对梅若素说:“我在大学里见过你,你一年四季总穿着长袖子衣服,很少穿裙子,大家都叫你长袖美女。”
  她穿长袖子是为了遮掩手腕上的刺青,没想到却得了这样一个外号。但;邵刚怎么会知道?
  齐眉说:“邵刚是我们一个学校的,只是比我们高三届,又不同系。你自然不认得他,他却认得你,因为你是有名的长袖美女嘛!”
  梅若素在大学出名,不但因为她穿着长袖,性子也出奇的冷漠。追求的人虽然多,却从未谈过恋爱。曾有男生直截了当地问她:“哎,你是不是受过什么刺激呀?”梅若素回答那人的,是一记白眼。日子久了,也就没人再问。
  大学四年;她一直躲避着“恋爱”这回事,因为她早就尝过恋爱的滋味。
  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也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能修成正果。就像她和白凌霄。
  
  大概是到这个城市不久,有点水土不服。梅若素这两天老是呕吐,食欲也不振。那天,她早上起来刷牙,一闻到草珊瑚牙膏的味道,就一阵恶心,连胆汁都吐出来了。齐眉一边帮她清理溅在睡衣上的秽物,一边担心地问:“你到医院去看看吧,是不是胃病又患了?”
  梅若素也以为是,她肠胃一向不好。但到了医院,医生递给她一张化验单,上面写着:“早早孕——阳性。”
  梅若素像被雷劈了一般,头晕目眩:天哪,她竟然怀孕了!
  在周围医生、护士猜忌的目光中,她缓缓走出了妇产科的大门。
  怀孕的女人会变得脆弱,梅若素也不例外。走在人来车往的大街上,她心里突然升起一个强烈的欲望:她想和白凌霄见上一面。
  她走向路边的IC电话亭,拿起话筒,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电话才响了两下,就接通了。白凌霄的声音从另一端传来,透着几分漫不经心。
  “喂。
  “我是梅若素。”
  他好像怔了一下,然后;声音变得急促起来:“若素,你在哪里?我这几天一直在找你。什么事都好商量,你怎么可以说走就走……”
  “下午能出来一下吗?”她突然打断他,一手抚摸着依旧扁平的腹部;温柔而清晰地说,“我想见你。”
  他们约在街心花园见面。
  梅若素坐上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开得很慢,一路上都在塞车。她忍受着让她恶心的汽油味,坐在车里,昏昏欲睡。白凌霄的笑容在眼前晃动,亮着两颗虎牙,离得那样近,仿佛触手可及。当她向他伸出手去的时候,一个急刹车,梅若素清醒了。
  “小姐,到了。”
  她望着车窗外,白凌霄站在梧桐树下,正焦急地张望着。
  依旧俊挺的身材,依旧清秀的面容,依旧一副江南才子的动人模样。时间在他身上,仿佛停止了流淌,他还是八年前那个志得意满的少年。
  这场情爱对他来说,只是手腕上那块浅浅的疤痕,虽然看上去丑陋,摸上去有点凹凸不平,却无伤大雅。而她却为此改变了一生——她的手腕上刻着他的名字,她的肚子里怀着他的骨血。虽只有一颗绿豆那么大,但他会慢慢地长大,长成一个漂亮的小男孩,有两颗像白凌霄那样可爱闪亮的虎牙。
  那一刻,她决定了,她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她转过头来,平静地对司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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