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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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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大学都住校,只有周末才回家。短短两天时间,却足够我把家里折腾得天翻地覆,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一个烂摊子让爸爸去头疼。可怜的爸爸,礼拜一开始收拾心情整理房间,一直忙到礼拜五。家里好不容易有些新气象,爸爸又要兴高采烈却也提心吊胆地等着我第二天再回家。)不请工人,我的日子肯定没法过。
  虽然对菲佣充满好感,可我总觉得请个本地人比较方便。于是,我雇了曹太。
  曹太是香港人,长得很富态,神情中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味道。她的神奇之处在于,每次打扫完毕,我家里窗不明几不净,还总像经历了一场浩劫似的。我不妨举些例子:
  实例一:一次曹太为了擦窗子,登高作业,结果踩碎我圆桌上的玻璃一大块。
  实例二:清洁洗手间,冲厕太过用力,结果水箱流水不止,以致水漫金山。
  实例三:清洁厨房,不慎打碎饭碗若干,其中包括我千辛万苦从东京一路捧回来的日本瓷汤碗。
  实例四:整理卧室,不慎将电话线从墙上拔出。我不知原因,以为电讯公司不仁,无缘无故终止服务,还三番五次骚扰香港电讯公司。
  以上种种,不胜枚举。但曹太的威严,让我总是乖乖地原谅她。不仅不用她赔钱,对她后患无穷的打扫,我还要付出每小时60港币。
  也不知曹太有什么魅力,让我对她念念不忘,半年后搬家,我居然还打电话再请曹太出山,却被她拒绝了——她已辞去所有工作在家专心带小孩,做她的师奶。苦命的我,只好开始疯一样地再找钟点工。
  正所谓否极泰来。在我焦头烂额之际,朋友给我介绍了Nanette,和曹太相反,Nanette长得纤细,讲话轻柔,一口一个“Yes; Mam”,让我颇为受用。Nanette的好处我就不讲了。总之有了她,我的生活开始新天新地。
  但是,人无完人。Nanette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从不乱扔东西。过期的书报杂志,没用的纸片全都铺平叠好。我好几次鼓励她工作要大胆,该扔的就扔,再一想,也着实难为她。她是菲律宾人,平时和我讲英语,看着满眼的中国字,哪敢乱扔。于是,我改用实际行动启发她。凡是不要的东西,我一股脑堆在地上,上面再扔些揉皱的报纸,撕碎的塑料袋。这一招也不太管用。每一次,Nanette都细心地扔掉垃圾堆最上面一层垃圾,其余的,又被她整整齐齐地放回书桌。几次下来,我彻底认输,任由家里慢慢变成一个资料库。可时间一长,我又忍无可忍了。你不扔,我扔。不要的东西,我亲自出马,丢到垃圾房。有时想想,Nanette该不是在对我四两拨千斤,不动声色地改造我的懒惰的毛病吧?
  我有一个习惯(说毛病恐怕言重了),衣服哪怕在身上只穿10分钟,也算穿过一次,要洗一洗才行。于是,我的床上、椅背上堆满了匆忙换下的衬衫、长裤。Nanette却认准一点,只有放进洗衣篮和洗衣机的才是要洗的脏衣服。于是,每次回家,我都发现,早上还摊在床上准备第二天再送干洗的长裙不见了踪影,原来又被Nanette挂回了衣橱。一开始我还力图纠正她的错误,但她手脚麻利,让我防不胜防。到后来,我被她彻底搞晕,完全分不清哪些衣服没洗过。这下可好,我觉得自己每天都穿着脏衣服。结果,绝对出乎意料,我爸十几年来孜孜不倦要帮我改掉的乱扔衣服的毛病,Nanette不动声色几个礼拜就帮我纠正了。现在,衣服一换下来,我就主动地扔进洗衣篮。
  谁说菲佣只负责打扫?对我而言,她们还是改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除了Nanette,我还爱上了柯蓝的菲佣Sasha。
  Sasha二十出头,样子甜美,微笑时两只大眼睛总是羞涩地垂下。在香港多年,Sasha能烧一手不错的中餐。周末只要我在香港,柯蓝总是要我去她家,让Sasha烧饭给我们吃。
  我很怕胖,所以平常总是多吃菜、少吃肉,朋友们都说我是兔子。柯蓝是这样对Sasha介绍我的:
  “鲁豫不太吃肉,她喜欢青菜和豆腐。”
  Sasha很乖,我每次去,她都把自己变成功德林素菜馆的厨师,不是豆腐炒香菇,就是青椒炒土豆。天知道,我只是吃肉比较少而已,但并非一点肉味不沾哪。
  柯蓝兴致勃勃地向我汇报:“我们家Sasha非常喜欢你,老问我‘鲁豫什么时候来’。你一来,她就忙着去买豆腐。”
  我是最不忍心打击别人积极性的。迄今为止,仍坚持每个周末去柯蓝家吃素。
  菲佣们这么可爱,你说说,我怎么能不爱她们?
  2000年情人节,我从北京回香港。一下飞机,我想到春节一个长长的假期,家里既没有人住,也没有打扫,一定乱得不行,于是立即打电话给Nanette。和Nanette通完话,我开始郁闷:“这可是情人节啊。我的第一个电话却是打给菲佣的。”
  写到这儿,我家门铃响了。我不多写了,得赶紧去开门。
  我亲爱的Nanette来了。
          我爱厨房
        想一想,在一个白色绘着浅蓝色小花的精美搪瓷锅里,盛着晶莹饱满的大米和清澈的水,温暖的火苗在锅底轻轻跳跃,那是一幅多美的图画!
  三毛的书我几乎倒背如流,对其中的一段印象尤为深刻。三毛留学生活艰辛,常常节衣缩食。回到台湾,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团圆饭,看着满桌饭菜,三毛崩溃了,“想不到你们吃得那么好!”
  在香港7年了,这是我每次回北京和朋友们吃饭的感觉。朋友们则不以为然:“至于吗?香港可是美食天堂啊!”
  我也知道,问题出在自己身上。我的菲佣Nanette如果一个礼拜不来打扫,那么卧室、书房、客厅和洗手间一定会乱得连脚都插不进。惟独厨房,还会一尘不染,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我不是女权分子,我不拒绝下厨房,实在是除了烧水,我什么也烧不出来。
  我的朋友郭滢最喜欢跟别人讲我烧粥的故事。
  那是一个周末,我请了郭滢、许戈辉、文涛来我家吃饭。讲得准确些,是请他们来我家吃他们自己烧的饭。对我来说,几个人挤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完全没有柴米油盐的琐碎,而是在重温儿时过家家的情景。那天的我欢天喜地,忙着拿锅找盆,身上的围裙又系得端端正正,一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样子。当晚的主厨郭滢因此对我有了信心:“你烧锅粥,会吧?!”可那一个吧字还是表现出了他的将信将疑。我平生最痛恨别人质疑我的能力,于是眉头都不皱一下地说:“不就是烧粥吗?”
  这里说明一下,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对我来说,烧粥不仅仅是烧粥那么简单,它还是家居布置,甚至属于美学范畴。想一想,在一个白色绘着浅蓝色小花的精美搪瓷锅里,盛着晶莹饱满的大米和清澈的水,温暖的火苗在锅底轻轻地跳跃着,那是一幅多美的图画!沉浸在这样美妙的想象中,我自己也成了画中人。恍惚间,我把米哗啦一下倒进锅里,再加水,点火,自我感觉动作一气呵成,挥洒自如。
  “这么小的锅,你烧粥还是熬药啊?!”电影中主人公抒情时的背景音乐戛然而止。我回过神来,发现郭滢的菜刀举在半空,忧心忡忡地看着我和那口小得可怜的锅。
  “换个大锅!”郭滢不容分说地放下菜刀,弯腰从柜子里一堆锅碗瓢盆中,拎出了最大的一口,容量足够八路军老炊事班长给全连战士埋锅造饭的。
  只听哗啦一下,这次是美丽图画被打破的声音,小锅里的米和水被无情地倒进了那口难看的大锅里。
  我不动声色,但心里是一种不被理解的悲凉。辛苦营造的美景就这样被破坏了,我已无心恋战。于是解下围裙,溜出厨房和许戈辉聊天去了。
  接下来的半小时里,厨房的门开开关关,我意兴阑珊,连眼皮都懒得抬一抬。从此以后,我不问厨事,只对厨房保留一份海外游子对故国的感情:远远地心怀浪漫地爱着。
  终于吃饭了。几个人围桌而坐,相谈甚欢,这里按下不说。只说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对郭大厨说:“吃得太撑了,来碗粥吧。”
  郭滢面露坏笑:“鲁豫烧的那锅粥,被我小锅换大锅不说,还连加3次水,结果还是烧成了一锅饭。别说,米饭烧得真不错,松软可口,谁要来一碗?”
  按照拙劣喜剧片的套路,这里该来个定格:所有人大张着嘴,做惊愕状,目光定在我身上,我则露出窘笑,任“剧终”的字幕从我身上滚过。
          结婚记
        我们13岁相识,18岁相爱,21岁分开。
  9年后,我们重又相遇,终于明白,什么都不曾改变。
  我们之间没有求婚的过程,因为没有必要。
  我甚至觉得办结婚手续都多余。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要向别人申请,要盖章,我觉得别扭,而且,极不浪漫。
  可是,我们还是要结婚。
  那是2002年6月的一天,我在香港,他在北京,终身大事在长途电话中不到一分钟就定了下来。
  我不想惊动太多的人,只把要结婚的事告诉了高雁,她兴奋不已:“你们什么时候办婚礼?婚礼内容我早就策划好了。主持人是文涛和许戈辉,地点在中国大饭店,舞台两侧设两块大屏幕,播放社会各界的贺词还有你们俩面对镜头袒露恋爱经过,初步定20桌,你们的亲朋好友,同事、广告客户……”
  “怎么还有广告客户啊?”
  “这么大的活动,起码200个来宾,没有广告,费用从哪来?”
  我忘了这个茬。
  在凤凰,高雁负责所有娱乐类的节目和大型晚会。她要按照电视晚会的标准来操办我的婚礼。
  “我还没说完呢。”高雁两眼放光,像是在竞标春节晚会似的,“大厅里要铺上红地毯,你不是喜欢普京在就职典礼上走过长长的红地毯吗?咱们就铺一条比他还长的,你们俩穿着礼服款款地走上舞台。因为是婚礼,就不安排太多的文艺表演了,但歌手要有一、两个。你喜欢谁?”
  “Celine Dion。”
  “请外国歌手有难度,但通过唱片公司也不是没可能,只是费用太高了,不如考虑F4吧,他们可比Celine Dion红多了。”高雁两只手在那儿比比划划,一定是在算出场费。
  “唉,你是在办我的婚礼吗?非弄成F4的歌友会不可。我的终身大事,风头不能让别人抢去。”
  “对对对,F4一到,场面不好控制。那请谁呢?”
  我被高雁煽呼得也开始认真琢磨起婚礼仪式了:“请羽泉吧,他们唱的《最美》,我们在车上老听,有纪念意义。”
  “好,歌手定了,剩下的就是广告了。”高雁一脸轻松。
  “广告好卖吗?”我有些担心。
  “当然好卖。”高雁斩钉截铁,“光一个冠名权就能卖好几百万呢。”
  “那得挑个好名字,我喜欢名表、首饰什么的,所以最好叫卡地亚、蒂芬尼、百达翡力或者江诗丹顿特约之《鲁豫婚礼》。”我竟然开始对这个空中楼阁心驰神往了。
  “你先选个日子吧。”高雁这一提醒,我才想起来,我的婚事,八字还没一撇呢。
  “你帮我打听打听,在香港结婚该找谁啊?我们想结婚了,可不知道该怎么结。”我说。
  “那你的婚礼办不办哪?”高雁不依不饶,“可不能浪费了我这么好的创意。”
  “我得和他商量商量。他特别害羞,一见大场面就晕。”
  果然,在电话里一听说又是红地毯又是200人的大场面,他就已经紧张得结结巴巴了:
  “那,那我走路一定会顺拐的,不如让我扛台摄像机边走边拍吧?!”
  他是摄像,习惯于躲在镜头后面。
  “不行!”我对着话筒大叫,“从现在开始,你要练习走红地毯。”
  我豁出去了,婚礼看来是躲不过的。既然要办,索性就往大了办,照着奥斯卡的规模。
  高雁很快打听到了在香港登记结婚的程序:“你们俩带着证件去红棉道婚姻注册中心就行了。”
  听起来简单,其实很复杂。
  首先,要公证我俩的单身证明,然后,他要办赴港签证。
  想想真郁闷,香港回归都5年了,可内地居民过罗湖口岸依然不比去美国容易多少。最简单的方法要算跟旅行团赴港旅游。
  中旅的北京—香港线分7天团和14天团,每星期五出发。以往他都跟7天团来看我,这次他选了14天的,然后打当天第101个电话向我汇报进展。
  “老婆,都办好了。11月22日到香港。”
  2002年11月22日中午,我一做完直播节目《凤凰午间特快》,就急着往家赶。他已经到了。临出化妆室之前,发型师阿Ray随口问了一句:
  “今天是星期五了,周末有什么计划?”
  “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去结婚而已。)”我咽下了后半句话,可脸还是红了。
  气喘吁吁跑回家,老公正聚精会神地看着重播的《午间特快》。
  “老婆,今天我们旅行团的人问我来香港看谁,我说看老婆,老婆在电视台工作,他们立刻问,是凤凰卫视吗?”
  “他们没问你老婆是谁?”
  “问了,我没好意思说是你。”
  “这有什么,下次别人再问,你就说是小莉呗。”
  话还没说完,我的屁股上就挨了一脚:“还不快去卸装。”
  我认认真真地卸了装,然后和老公在楼下的茶餐厅匆匆吃了紫菜墨鱼河,就坐船直奔中环红棉道。
  红棉道礼堂座落在公园中央,而公园夹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之间。公园不大,两个人携手逛上一圈用不了15分钟,但公园的宁静却让人能立刻忘掉外面的车水马龙。这么说吧,哪怕你在附近的摩天大楼里工作了一天,此刻正一脑门子官司,一走进公园,也会有想结婚的冲动。
  公园里有几个想必是来参加婚礼的人,各个脸上都是一副欢天喜地的神情。只有我和老公,手拉手神情肃穆地走着,看上去像是一对被包办婚姻捆住了手脚的不幸男女。其实,我们只是紧张。
  我有一个毛病,对于教堂、机关和所有有象征意义的地方都充满敬畏,一旦身处其中常常会有不能控制的奇怪生理反应。有例为证:
  1999年11月,我在伯利恒耶稣诞生地马槽教堂里因身体不适,加上被现场荷枪实弹的警卫弄得紧张无比,以至于腹痛难忍,几乎晕倒。
  2000年年底我在纽约,星期日独自一人逛第五大道,路过一间教堂,突然心血来潮,想去参加周日礼拜,靠近上帝。而当悠扬的管风琴声响起,我随众人庄严起立准备咏唱圣诗时,不知中了什么邪,我竟然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冲动想要哈哈大笑。我被自己的疯狂吓坏了,急忙以最快速度冲出教堂,然后一个人蹲在路边放声大笑。上帝啊,请宽恕我!
  扯得似乎有些远了,还是言归正传。
  我和老公神情严肃地来到公园中央的一座小楼前。楼前正有一对新人和亲朋好友在拍照。新娘一袭婚纱,所有来宾都是盛装出席。我一下子蒙了,怯生生地拽了拽老公的衣袖:
  “来这登记还得穿礼服啊?”
  我俩面面相觑,他不敢看他的仔裤,我也不敢看我的短裙。
  我们低头穿过欢乐的人群,推门进了小楼,楼里一片安静。
  一位和蔼的中年女士接待了我们。
  “我们是来登记的。”老公和我异口同声。话一出口我们俩都乐了,因为这象极了电影《小兵张嘎》里的台词。嘎子来到游击队,愣头愣脑地说:“我是来参加的。”
  “这里是行礼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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