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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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亲眼看见:“这些钢条用一只大钉固定在中间,那只大钉可以把钢条旋转到所需要的适当长度。它们连接在支持屋顶的木条上,螺旋钉一扭紧,钢条把木条牵拉在一块儿,大家可以清楚地看见教堂的屋顶被提高了几英寸。”
随着屋顶的提高,和乐的心也被提起来。外国科学真是太精妙了,和乐由衷地赞叹。这是林语堂童年的一件大事,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一刻”。
随范礼文而来的,是大批关于西方世界及西方科学的书籍。整个林家陷入了西学的狂热之中,如饥似渴地阅读着西方文献。林至诚和范礼文成了莫逆之交。连不通文墨的牧师太太也翻看《星期六晚报》等刊物上的彩画。
范礼文博士走后,和乐来到他的房间仔仔细细地收罗一番,捡到了一个空的沙丁鱼罐和领扣。领扣中间有一颗闪亮的镀金珠,挺漂亮的,和乐反复钻研了老长时间,始终摸不透它是做什么用的。屋里还有一股很难闻的味道,闻了作呕,瑞珠告诉他,那是牛油的气味。和乐纳闷,外国人怎么尽吃奇怪的东西?
从鼓浪屿的教会学校毕业之后,和乐进入了厦门的寻源书院。他见到了更多的外国人,对他们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对于彬彬有礼的传教士,和乐有天然的好感。可是酗酒的外国水手,盛气凌人的外国商人,又让和乐讨厌。
他迷上了西洋音乐。寻源书院的校长夫人毕牧师太太是美国旧式妇女,性格温静,说起话来抑扬顿挫,煞是好听。她组织的女高音合唱让和乐为之倾倒。
和乐还曾从门缝里偷看外国俱乐部开办的舞会。男男女女穿着暴露的晚礼服,相拥跳舞,和乐惊奇得连眼珠都快掉出来。他说:
这是鼓浪屿闻所未闻的怪事,由此辗转相传,远近咸知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了。我们起初不相信,后来有几个人从向街的大门外亲眼偷看才能证实。我就是其中偷看之一,其丑态怪状对于我的影响实是可骇可怕之极。这不过是对外国人惊骇怪异之开端而已;其后活动电影来了,大惊小怪陆续引起。
美国舰队在厦门港口的操演也给和乐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穿着露出脚趾的破鞋子仰望庞大的战舰,威猛的大炮,训练有素的水兵,他还不能理解,西方就是靠这些强行敲开了中国的大门,只是不由自主地羡慕赞叹西方的先进科技。
从范礼文博士到寻源书院,广阔的西方世界在和乐面前展现出冰山的一角,他被那光亮吸引着,越来越向它靠过去。
第一部分做个好人(1)
因为林至诚的关系,和乐很小就受洗,成了基督徒。
他那不经世事的脑袋充满了上帝的光辉。
每次吃饭前,和乐似模似样地学着牧师父亲,诚心地向上帝祷告,感谢上帝赐予他吃的食物。晚上,他跟着牧师太太念闽南语拼音的圣经。犯了错,他也会在教堂告解,请求上帝的原谅。
他没有任何疑虑地相信父母亲告诉他的一切。祷告时,他比其他的兄弟姐妹都认真,因为头上三尺有神灵,上帝必定就在他头上听着呢。
略懂人事后,和乐思辨的天性开始活动。
他是农村的孩子。他看见农人披星戴月,辛苦耕耘,才收获了粮食。那为什么吃饭前要向上帝祷告呢?牧师父亲不能解答这个问题。
和乐自己找到了答案:也许是要感谢上帝赐予的风调雨顺吧!
那上帝和永生又是怎么回事?
……
太多的问题,和乐思考不过来。
在寻源书院读书时,和乐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既然上帝是无所不在的,那他要考验考验上帝。
教会办的学校学费食宿全免,和乐每个星期只得一个铜板的理发钱。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整天都觉得肚子空空,特别想吃。虽说变着法子省下理发费,可一个铜板只能买一个芝麻饼和四粒糖果,塞牙缝都不够。富人家的孩子吃着可口的面条,和乐眼馋得很,不停地咽口水。可是,最便宜的素面也还需一个铜板。
和乐犯愁了。
他闭上双眼,默默地向上帝祈祷:仁慈的主啊,让我捡到一个铜板吧!
睁开眼睛,和乐仔细地看看四周的地面,没有!
和乐想,也许上帝没有听见,我再试试!
他试了又试,始终没有拾到。
和乐对上帝很失望,基督教的信仰开始动摇。
17岁时,和乐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并更名林玉堂(林语堂是后来的笔名)。
按照父亲的意思,他就读于神学院。经过系统的神学训练和大量阅读基督教典籍,玉堂越发地怀疑起来。耶稣是童女所生,肉体复活,这些教条都是不可能的;原罪、赎罪、地狱等理论在逻辑上完全讲不通;信教的人上天堂,不信教的人下地狱,这也是没有道理的。玉堂说:“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地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玉堂思想的转变很快就被父亲察觉了。
起因是一次布道。
十几岁时,玉堂就已经开始帮父亲布道。林至诚多少有父亲的虚荣,他想让喜欢演讲的儿子出出风头。
玉堂这次选的讲题是《把圣经当文学来读》。他合上圣经,侃侃而谈: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消灭了亚玛力人和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不是一下子形成的,它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一步步进化成独一无二的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他越讲越兴奋,即兴发挥,说,《旧约》应该当成不同体裁的文学来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诗,而《创世记》和《出埃及记》是犹太神话和传说。
乡村基督徒们听得大眼瞪小眼,完全不知道玉堂在讲什么。
林至诚吓坏了。他想起以前认识的一个厦门人,会英语,却不相信上帝。他的五儿子莫非也成了无神论者?
吃晚饭的时候,林至诚一边扒饭,一边时不时地瞟上玉堂一眼,想发现点蛛丝马迹。玉堂却神情自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虽然有离经叛道的演讲,玉堂却没有抛弃基督教。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他不能想象。
4年后,他在清华任教,同事兼著名诗人刘大均替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他问:“如果我们不信上帝是天父,便不能普爱同人,行见世界大乱了,对不对呀?”“为什么呢?”刘先生答:“我们还可以做好人,做善人呀,只因我们是人的缘故。做好人正是人所当做的咧。”
这一席话,剪断了玉堂和基督教最后的一丝联系。
晚年时,饱经风霜的林语堂又回到了基督教的怀抱。这是后话了。
从圣约翰毕业后,林语堂到清华任教,然后是出国留学,回国,再出国。他余下的大半生都在世界各地漂泊,鲜少回坂仔。然而他乡牧歌处,放野归自然,林语堂怀着一身山地的爽朗,游走在钢筋水泥的都市,他是放飞四海的风筝,线的那一头却深深地埋在生于兹养于兹的故乡。
“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 《林语堂自传》
第二部分最是难忘初恋时(1)
初恋是青涩而难忘的。
林语堂的初恋是青梅竹马,一个叫“橄榄”的俏人儿。
“橄榄”本名赖柏英。
算起来,林语堂还是柏英的长辈。柏英的母亲是语堂母亲的教女,初次见面,柏英的母亲按照传统辈份的观点,让柏英叫语堂“五舅”。
男生发育得晚,林语堂那时候又小又瘦,个头和柏英差不多。小柏英不高兴了,撅起嘴来,坚决不肯叫。语堂本想板起脸,装装“五舅”的大人样,可瞅见柏英委屈的模样,忍不住了,哈哈地笑起来。牧师太太忙打圆场,说都是孩子,算了。
柏英的脸偏瘦,活脱脱一个刚成熟散着甜香的橄榄。语堂眼珠一转,不停地大叫:橄榄,橄榄!柏英不明所以,好奇地四处看。语堂一手指着她,叫得更起劲了。柏英这才明白过来,语堂是在给她取绰号呢。柏英气极了,这么怪的名字,她不要!
慢慢叫习惯了,柏英也喜欢上这个特别的名字。
“橄榄”成了两个小家伙的暗语,是他们共有的秘密。
柏英家在半山上,离语堂家约五六里的样子。每逢赶集,柏英天蒙蒙亮就起来了,拎着一大篮东西下山来。篮里多半是新鲜的蔬菜、竹笋,还有她母亲做的糕点,那都是送给语堂母亲的。
语堂早早地在村口等她。
“橄榄,橄榄,在这儿!”林语堂不停地招手。
柏英却不紧不慢,哼着歌,蹦蹦跳跳地走过来。
忙完了赶集的事,就是两人的快乐时光。
他们最常干的,就是到西溪边捉鲦鱼和螯虾。两个小孩儿光着脚,趴在河岸上,仔细地寻找冒水泡的地方。大人们说,水泡越多,鱼虾才越多。
柏英在山里长大,身手敏捷,往往她都逮了一小筐,语堂还一无所获,急得脑门直冒汗。
“我不玩了,一只抓不到!”语堂把篓子一扔,耍起脾气来。
“我分你一半,别闹,鱼来了!”
“哪里?我来抓!”
“不行,大头瞎,你会吓跑鱼的!”
两人争争吵吵,感情却一天比一天好。要是有一天柏英不下山,语堂就蔫蔫的,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眼光不自觉地老往村口飘。
抓鱼抓腻了,柏英说要抓蝴蝶。
坂仔的春天气候温和,到处开满了鲜花。蔷薇红似火,迎春花娇俏可人,色彩斑斓的蝴蝶就在花丛间飞来飞去。小柏英喜欢得不得了。
林语堂主动请缨,要给柏英抓两只玩。
别看蝴蝶傻傻地停在花上,可语堂轻手轻脚地一靠近,蝴蝶立刻飞了。有时候,它还故意在空中转个圈,得意地发表胜利的宣言。
语堂脱下外面罩的小衫,系成一个小网。那只明黄色的蝴蝶一看就是贪吃鬼,语堂盯好目标,纵身扑上去,打开一看,又是白忙一场。
语堂哭丧着脸,他自认为智力过人,却败给了一只小小的蝴蝶。
柏英笑得肚子都疼了。
语堂不服气,说,抓蝴蝶又不是抓鱼,有那么容易吗?要不你试试!
柏英随手采了几朵野生的小雏菊,别在黑亮的辫子上。然后,她坐在小溪边,静静地,一动也不动。
“你要干什么?”
柏英急忙把手指放在嘴上,“嘘!别说话!”
不一会,有只蝴蝶飞过来,在柏英头上转来转去,最后停在了她戴的花上。那翅膀一扑一扑,仿佛在享受甜美的晚餐。柏英慢慢起身,往前走,一步,两步……走了好远,蝴蝶仍立在柏英头上,就像会动的发饰,妙不可言。
语堂看得眼睛都直了。
人比花娇,头栖蝴蝶的柏英是那么的迷人,一颦一笑都打动着年轻语堂的心。
他偷偷地看柏英,看着看着,就忘形了。
柏英赤着足,悄悄地穿过河边的草地,来到语堂身后。她用滑嫩白皙的小手猛地捂住语堂的眼睛,天真地问:“我是谁啊!”
“是我的小‘橄榄’啊!”语堂甜蜜地说,一把抓住她的手。
柏英一扭身,敏捷地逃开,一双天足在柔软的草地奔跑,“来追我啊!”她的笑声如银铃般动听。
“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一句《圣经》上的话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语堂脑海中。他多希望自己就是那嫩绿的草儿,在柏英的赤脚下招展。“呀!我崇拜她脚上的泥巴。”语堂心中涌起无限的柔情。
第二部分最是难忘初恋时(2)
天气热起来了,语堂到山上的柏英家避暑。
柏英家是在浅蓝色的山丘中,隐约露出暗褐色的屋顶。四周是青青的荔枝林,密密麻麻的荔枝压在枝头,那果肉饱实得似乎要涨出来。
语堂亲切地唤它“鹭巢”。
柏英穿着时兴的长衫儿,俏生生地站在一片翠色间。她是来迎语堂的。微风吹过,发丝轻轻地扬起,目光也迷茫起来,好像在思考什么。
语堂一看见她,心微微地颤动,山中的精灵也比不上他的“橄榄”啊。
柏英像个女主人那样款待了语堂。
她端出现摘的新鲜荔枝,让语堂不用客气,尽量多吃点。
柏英吃起荔枝来又快又好。语堂一颗没吃完,柏英已经吐出了三粒核。
“橄榄,荔枝吃多了是要拉肚子的。”
“真是傻,吃一勺酱油就好了!”
吃完了荔枝,两人玩起了乡里孩子最爱玩的弹弓游戏,满地的荔枝核就是最好的子弹。柏英有腰力,手势准,可以击中一米半以外的物体。
林语堂见到了多种多样的柏英。
如山里的其他女孩一样,柏英很勤快。山里多雨,一下就是一夜。隔天,柏英很早就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过泥泞山路,去看稻田里的水有多深。
平时,柏英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干起活来很利索。礼拜天事情少,她就换上一身的浅蓝色,衬得肤色亮起来,显出少女的娇羞。
她领着语堂在树荫下纳凉。柏英唱起山里人的小曲,那婉转的歌声悠悠荡荡,环绕在荔枝林的上空,也环绕在语堂的心上。
林语堂和柏英相爱了。
那年暑假,林语堂从圣约翰大学回到坂仔。他甜蜜地约会了他的小“橄榄”。
女大十八变,柏英更漂亮了,幼时有些偏长的脸蛋长成了浑圆的鹅蛋脸,爱思考的眼睛明媚得像春日的阳光。
语堂拉着她的手,热切地倾吐了思恋之情。
“橄榄,看到你真好!”
“真是傻!”柏英以前最爱说这句话,可此刻说来,却充满了亲热和少女的娇羞。
整个下午,他们肩并肩慢慢前进,高兴得不知道走了多少路。柏英不再害羞了,大部分时间都把手环在语堂的腰上。有时候,语堂走得快,柏英就一把拉住他,然后自己两步并作一步走,跑到了语堂的前面,得意地朝他笑。
语堂心里热乎乎的。他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比书上说的更激动,更让人沉醉。
他向柏英表明了心迹:“我想出国留学,想到更远的地方去看看。橄榄,和我一起去吧!”
柏英的笑凝住了。沉默。
山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柏英不知道,她隐隐约约地觉得害怕。
而且,祖父双目失明,每天要靠她的搀扶,才能处理基本的生活。一想到要离开从小就疼爱她的祖父,柏英打从心底不愿意。
柏英激动地说:“世界上还有比我们这儿更美的山谷吗?你已拥有了这些山,也可以得到我。为什么你一定要出国呢?”
语堂没有答腔,她又说:“就算你住在漳州,我们也有香蕉、甘蔗、桃子和桔子。还有各种鱼类和青菜。外国港口有的东西,我们哪一样没有呢?”
语堂很意外,他没想到他的橄榄反应这么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