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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遥望-钫铮-第4章

小说: 遥望-钫铮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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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走出一个岔口就是个岔口,岔出去了真就没的回头。当年,如果我不是去追一只风筝被车撞到,这个世界上可能就不会有一个叫周禹铭的明星,我可能不会这么冷清,这么无聊,我身边可能多一个叫玉明的男人。我知道,这些都是我的假设,我也只是这样想想而已,如果我注定是孤独的,玉明注定是个红星,老天不让我撞到腿也一样会出另张考卷给我。
  记得当年,医生告诉我以后不能再走路的时候,我真的好难过,尤其是对着玉明,对着他的青春,他的懒散,他的纯净,他的优秀,谁忍心耽误他?我出车祸后,玉明从来没对我说对不起,可我知道他有多歉疚,他觉得,我出事是他的错,是因为他没照顾好我。我很怕,怕他留在我身边是因为他觉得对不起我。另外,我也害怕有一天,他会为他留下来的决定后悔,而我所害怕的事情,我都无法对玉明坦白。我没忘记我跟他提出分手的那天,他眼里含着泪水,强颜做笑,与我所有的害怕相比,我最怕最怕的就是玉明哭,我舍不得他难过。
  我并不知道,玉明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而去四处筹钱,而且接拍了偶像剧,那些日子,我单纯的努力让自己振作一点,我不想让所有人为我担心,只是为了振作自己,我的力气都快用光了,别的一切我都无暇他顾,现在想,那样的自己其实也很自私。后来,有中医提出,气功和针灸应该对我有帮助,所谓病急乱投医,我才决定随母亲去莲花山一行。临行前玉明去车站相送,雷打不动的捧了鲜花,不是一支,不是几朵,不是一束,是一树,几乎可以扛着走,玉明说:“只要你喜欢,我可以把全世界的玫瑰都送给你。”坐在轮椅上的我,轮椅前短发的帅气男孩,还有大树的玫瑰,这点风景另所有旅人侧目。而我,应该是骄傲的,可事实上我想哭。
  汽笛长鸣,火车即将远行,我在车窗前叮嘱快红了眼圈的玉明,“你不许哭哦,不许大声喊我的名字,很丢脸的,还有不许学电视长剧那样追着火车跑”
  玉明都不敢看我,耷拉着脑袋,可怜兮兮的,装不耐烦,嘴里反复念叨,“知道了,你好罗嗦。”
  火车开动,我那些不许全部作废,玉明一路叫我的名字一路追火车跑,“守镇,你要给我打电话,给我短信,你包包里我放了几包开心果,你别忘了吃,守镇,你要记得想我啊…”
  我挥着手,看玉明的白毛衣,牛仔裤,大头皮鞋,半长的藏青外套,露在黑发外的大耳朵,还有跑在风里的姿势,在我的视线里越来来远。那时,我以为玉明一辈子都只肯梳黑色短发,招摇着他比别人大点但是生的十分齐整的大耳朵,而我,只是暂时离开,等我回来的时候他仍然是这个样子,不会改变。
  莲花山是个很漂亮的地方,虽不及许多名山大川大寺院那样庄严堂皇,但也香火鼎盛。我们居住的旅馆附近有条路叫长生路,我每天会在那里散步。对,我已经可以走路了,虽然要依靠拐杖,气功和针灸这两样传说中的东西确实帮到了我,替我发功治疗的那位师傅说,除了治疗得法之外,主要是我够毅力,还有,他说我和我妈都是善良的好人,菩萨疼好人的。真是天晓得,我当那位师傅说的是真的好了。其实,与其说我有毅力,不如说我想好起来的决心特别强烈,和我想回家见玉明的心情一样强烈,我离开他有几个月了,不过,我没在电话里告诉他我已经可以拄着拐杖行走,我想哪天不通知他就站在他面前,他一定好惊喜。
  一日黄昏,我如常去长生路散步,晚霞就在我眼前闪耀,我心情特别好,平和温暖,或是因为能走的关系,不再烦躁,整个人安静清明多了。其实我只是想试试,没什么特别目的,就好玩样的,把拐杖靠去路边的松树上,扶着树,试着迈了一步,居然成功了,我想再来一步,可我怕摔倒。
  这时候,平时给我发功的师傅教我,“没关系,这是长生路啊,有菩萨庇佑的,你不会有事,放开拐杖走。”
  于是,我放开拐杖,一步,两步
  我是在清晨六点回到我居住的那个城市,这个时间玉明应该在睡觉,我用双脚走上楼,站在玉明租的小房子门前,没用钥匙,敲门,我要他看到我的腿,我是站着走回他身边的。
  我想我是吓了玉明一跳,同时他也吓了我一跳。首先扑入眼帘的是玉明身上那件蓝色碎花衬衣,我记得玉明只爱肥大的棉布长裤和宽松T恤,他说男人穿碎花很古怪,还有他的头发,长长了,遮住耳朵,染成栗色,打理成时下很流行的碎发,他瘦了些,好象又长高了,脸色不算漂亮,还有眼袋,他睡眠不足吗?最主要的是,他看起来比几个月前帅了十倍不止,他好象突然就成长了,变耀眼了,象个明星。
  我傻站在门口,与玉明大眼瞪小眼的互相对视着,直到玉明惊呼一声把我拥进怀里,揉着我的头发,叫我,“守镇,天啊,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吗?你怎么上来的?天啊,你可以站起来了吗?”
  我告诉玉明,我不但能站起来还可以走了,“我自己从楼下走上来的,现在还不能走太快,也不能跑啊跳的,不过,我相信我一定能恢复原状,玉明,你高兴不高兴?”
  “高兴,高兴。”玉明哽咽,“守镇,你好了不起。”
  “不是,是你了不起,”憋了很久的泪水冲到我的眼眶,“要不是你,我一定没办法恢复的这么快。”
  “傻瓜,其实我什么都没为你做过。”玉明抱着我哭。
  我喜极而泣,来不及追究玉明的碎花衬衣,栗色碎发,大眼袋和没睡懒觉的理由,只管抓住他掉眼泪,嘴里一迭声的絮叨,“你为我做的最多,玉明,你送了全世界的玫瑰给我。”
  玉明口袋里的电话在这个时间炸响,我才发现,玉明脚边有只黑色双肩包,我拿纸巾擦眼睛,问他,“你要出去吗?”
  玉明嘘了下,示意我噤声,扶我去椅子上坐下才走去窗边接听电话,我隐约听他连说几次不,表情淡漠,眉头微皱,他不高兴。再打量房间,变的好小哦,我知道玉明懒,桌子上有些杂物在所难免,可是怎么会多出那么多漂亮精美的盒子,还有衣服,平时对玉明来说应付日常生活绰绰有余的简易衣橱显然可以下岗,他的床头前突然冒出一个可活动的衣竿,我对着那一堆衣物瞠目结舌。我怀疑玉明穿不穿得完那些衣服,尤其几件看起来气派华贵到不行的西装,他有机会穿出去吗?
  玉明讲完电话过来问我,“守镇,刚下火车对不?要不要先睡一会儿?饿不饿?呃~~我这里都没什么吃的,你想吃点什么?我出去给你买。”
  我指着那些衣服反问他,“玉明,你的人生出了什么状况?需要用这么多的东西来装饰?”
  玉明颓然,沮丧而苦恼的招认,“守镇,我人生唯一的状况就是不该带你去放风筝,对不起,我不是要瞒你,只是我一时间无法说清楚,我是想拿这笔签约金同你去美国,让你重新站起来”
  我觉得我和玉明的情况有点象一篇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阴错阳差的结果。
  “现在怎么办呢?我看不如签约金退给公司,反正我对这份无聊的工作一点兴趣都没有,”玉明嘟着嘴,用筷子把碗里一坨炒得粘在一起的肉司拨来拨去,埋怨,“为什么我炒的肉丝变成这样?这头猪是怎么长的?”劝我,“守镇,不要吃了,好难吃哦。”
  “不要浪费嘛。”我坚持把菜吃完,很难得的,这次玉明亲自下厨,除了荷包蛋比较象是个菜以外,其他食物~~算了,能煮到那么难吃实在天才。至于怎么办,我不能做决定,我打算考虑一下再说。
  我以为我会考虑几天的,可在饭后玉明送我回家的途中就有了结果,本来是说打车,到楼下我又想散步,然后又笑玉明的太阳镜土,笑他耍帅,玉明只管看我一步步走路,拎着我的行李,不住嘴的陪我笑,不停口的叮嘱我小心,不要走太快。有群人突然就冲过来围住我们,我没预兆的只听她们大呼大叫,惊慌失措下完全没听清楚她们喊什么,最后,我莫名其妙的被挤出去,玉明淹没在人群里,我在太阳下面看着这一幕,心内了然,这就叫走红了吧,没来由的,我心生恐慌和失落。
  我没回家,也没等玉明,我慢悠悠在城里的各家报摊转悠,买了十几本杂志七八份报纸,如果一个刚满二十岁的男孩子连续十来天都能挂在娱乐版的头条并且不是借助绯闻和丑闻的力量,那他是不是有前途一目了然。
  我回到自己家已近黄昏,爸妈急的跳脚,玉明满面疲倦,第一句话就是向我道歉,“对不起。”
  “做偶像是不是不能有女朋友的?”我抱着一叠报纸杂志问玉明。
  “是,不能有,”玉明答案肯定,“不过我不是偶像也不是红星,我跟公司谈过解约的事情了,大概不是一下子能谈妥的,给我点时间啊守镇。”
  “不用解约,”我温柔清醒的回答他,“我不介意当你的地下情人,你知道的玉明,我很小器,我不想你赔一大笔毁约金。”
  就这样,和玉明之间算暂时达成某种默契。玉明在第二天送只手机给我,诺基亚的新款产品,他说,这是我和他的之间的专线,号码只有我们两人知道,不过,我从没用过那个号码,因为每次都是他体贴的打给我,当然,也因为我们确实没什么机会见面。常常觉得,我好象在去莲花山之前的车站站台就与玉明分手了,再见他之后的我,大多时间是对着报纸电视搜索他的消息,我不象玉明的女友,倒象是个困在暗恋他状态的怨女,我不喜欢这样的关系,好在学校功课越来越忙,让我有所寄托,而玉明的课却缺的越来越多。但是玉明很聪明,每次考试都能过关。
  我这次的行囊里,真的带了那只诺基亚手机,不过,是坏掉的。三年前我一怒之下,当着玉明的面把手机丢到公园的水池里,后来又一个人淋着大雨把偷偷手机从水池里捞上来,浑身湿透,象个疯子。我仍然记得玉明那只手机的号码,可我已不能打给他。
  听说,签唱会后,玉明会搭明天早上的早班机离开,而我,也会在四个钟头后坐火车回到我来处去。那么,今天晚上,我不会和他在同个城市,路过同样的晚风,看一样的落日,呼吸同样飘着白兰花香的空气。回旅馆收拾行李,我拿到车票了,还有四个小时,我就会离开这里,我已然见到他,不应该再有别的奢望。可是,我真的不用打个电话给他吗?用专线的旧号码,我用三小时考虑同个问题。其实,这个专线应该已经不存在了是不是?那我拨过去可能只是个空号,我很愚蠢,我需要不需要为一个空号码考虑这么久?就算是个结束好了,我拨一次空号码给自己个交代,之后,我另外找个男人结婚去。
  玉明的号码很好记,我站在火车站的台阶前,看着眼前无数人流,等着一个专业的女声告诉我,我拨打的是空号或是关机,但是…
  “守镇,是你吗?”

  周禹铭

  仿佛流光闪烁很短的一瞬,我只看到了守镇微笑的表情,笑容里带着我一贯熟悉的调侃,我知道她在笑我,笑什么?我还来不及细究,她翩然转身,一笑而过。我觉得有点象做梦,机械的签名,握手,握手,签名,真的是她啊,她居然来参加我的签售会?为什么?她想要我的签名不会给我打电话吗?我可以签几百几千个给她而且花色翻新款款不同,干嘛跑来排队晒太阳?守镇?守镇?!死命压抑住自己想跳起来把她抓回来的冲动,嗨哟,老天啊,有没有谁帮我把这些记者和摄象机变没有?好让我去找守镇。
  好象,我一直都在找守镇,开始,我找得到,因为很容易找,那抹紫色的身影每天固定的时间在研究生楼下来去,我故意走上前,撞到她,害她把书本散一地。后来,更容易找,几乎是只要我回头,就能看得到她。再后来我们有专线,我只须拨个号码,她的声音就在我耳边。现在,我找不到,她把我和她能联系的渠道全都掐断,她丢了我给她的手机,她毕业后在其他城市找了工作,她父母退休后干脆举家迁移到别的城市去。
  “二十分钟,去电视台做节目的时间缩短到二十分钟,多一秒都不可以。”我很坚决的告诉助理,“还有杂志和报纸的访问昨天不是已经做了吗?今天的全部取消。什么?不是明天早上飞?为了躲影迷改晚上?OK,晚上就晚上,那电视台访问后的时间全归我。”
  我猜助理很晕,她拿行程表蒙着额头,眼睛瞪着我,表示她对我很头痛,“禹铭,没有哪台节目是在二十分钟内做完的。”
  “那是电视台的问题,我只有二十分钟时间。”
  “大禹,大少爷,玉皇大帝,你到底想怎样?这样我很难做事诶。”助理哀号,表示为难。
  我不管,我要去找守镇,不为所动,“小姐,公司派你跟我是让你帮我解决问题,而不是增加问题,我相信你的能力,二十分钟,我知道你搞得定的。还有,帮我准备一辆性能很好的车和一个机灵点的司机,不过驾驶权要留给我,不要保安,做完节目我要去兜风。”
  我的助理没让我失望,她的表现好的简直可以拿勋章,我对着洗手间的镜子用洗面奶卸装,顺便开解她,“你房间没水洗脸是吗?瞧你脸黑的,没关系,等我洗完可以把洗手间借你用。”
  其实,我发现,如果我不是用洗面奶把脸弄的很花的话,根本不好笑啊,那守镇笑什么?问助理,“美女,请告诉我,我长的是不是很好笑?或者我脸上有什么东西比较好笑?”
  我的助理不说话,她用沉默向我抗议。算了,不给我答案我自己想,洗干净脸,很轻松,镜子里的我样子~~“啊”我大叫一声,助理吓一大跳,我继续叫,“我想到了,是粉底,一定是粉底很好笑。”助理象看个疯子那样看我。我却开心,背好我的背包,出门,出门前向助理保证,“我不是个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要飞之前我一定回来。”
  “下面有一群影迷和记者守着诶,”我的助理看起来象是想哭,无力的抓着我的帽子和太阳镜跟在我后面,“祖宗,你今天神神道叨叨的到底搞什么?
  我迈进电梯,什么都不想管了,没戴帽子,没架眼镜,那些东西只会把我弄的更象个明星,穿着最寻常的T恤和牛仔裤,背最普通的背包,好象我又回去了学校,踩着波鞋,拎着我的青春,去约会守镇,这次,我一定能找到她。
  楼下我的粉丝有一群,记者一堆,真的在等我,不过我出来的方式可能太正常了,等她们反应过来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经上了车,上车前我眼角余光瞥见有记者跌跌撞撞的骂,“靠,我忘了相机。”蛮好笑的。
  分公司给我找的司机模样瞧上去并不机灵,见我上车,笑笑,“周先生好,这边街道管理差,不适合开快车。”
  不是管理差的街道才适合开快车吗?我觉得这司机是用种很迂回曲折的方式告诉我这个事实。我开始是开的很快,确定后面没车跟了就开的很慢。我去了一家酒店,不是五星级的那种,拜托司机进去帮我看有没有一个叫齐守镇的女孩子来登记过,可惜没有,原来守镇不是在这里落脚的吗?
  和守镇分手前我和她在这个城市旅行过。哦,不能这么说,应该讲,如果不是来这里旅游,可能我们也不会分手,要命,人生里的如果。
  守镇从莲花山回来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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