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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短篇集暮-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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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居然反问:“女儿抑或情人?”还笑着的呢。

  他们并不介意。

  哈里斯带我上四楼拿作业,在教员室说:“哈哈,终于有机会跟你单独在一起了,衣莎贝!”

  旁的老师听见了,连忙说:“多享受,过一个好时光。”

  我眨眨眼睛,“别告诉校长。”

  当然不能全部这么愉快。

  我曾问N,“你可有想过要一个情人?”

  N答:“结婚十三年来,常常想过,常常想,但从来不敢。由此可知我妻子倒不是嫁错了人。”

  我微笑,我敬重他,故此没有追看问一句;是不敢呢,还是没足够的钱跟时间?N喝了几杯酒会豪爽的笑:“所有的女人都该结婚,所有的男人都不该结婚,难题来了,女人嫁给谁呢?女人是应该被珍惜的。”他是一个十二分迷人的男人。他四十岁,少许灰白头发,咖啡色宽脚呢裤子,??皮大衣,一个非常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太明显了。我很奇怪怎么夏绿蒂与我没有同感。

  还有F楼的咖啡机器,放三个便土一统杯咖啡。那座机器,有时候要狠狠踏一脚,不然没咖啡。所有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我不介意再去,但是去了还是要回来的,他妈的全世界的事都是一样的,有开始就有完结,我没有勇气再去开始,再忍受完蛋时的痛苦,再愉快也抵不过这个“得而失之,思念复苦”,我不敢再去。

  大考考得并不理想。因为心里一直惨惨澹澹的。考到最后一科,H先生不让我上厕所,他不肯陪我去女厕,在考场里还吵了一顿,哄堂大笑,结果校长的女秘书巴巴拉来陪了我去。

  实在并不见得有这么愉快吧?

  我不知道,我实在不知道。

  或者是愉快的,因为我本是一个很懂自得其乐的人。野鸡学校管野鸡学校,开心管开心。除了剑桥牛津,皇家学院,都是野鸡。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要很久很久才可以忘记。而现在,现在他们也放了暑假了吧?

  
  









一夜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我是在一个应酬上碰见她的。

  那天我没有带妻子同去,她到亲戚家去了。

  我坐在那间装修豪华的客厅中,看着一对对男女客人抽烟、喝酒、谈笑,加上音乐,来往的女仆、侍役,我有种无聊的感觉,我在角落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我看见了她。

  她在抽烟,头靠在墙上,一身白。细麻的长袖衬衫,细麻的长裤,头发不长不短,脸色不十分好,她在抽烟。

  她并不是像一般女人那样,十指尖尖的红寇丹夹住了一枝香烟在抽,她轻轻的用她的食指与拇指──并不是十分雅观的姿态,但是吸引了我。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

  来这个地方的通常是些颇有声名的人,但是我想不起她的脸。她有两道很漂亮的眉,低垂着眼,她不是美女。谁是美女呢?在这个客厅中我找不到美女。如果妻来了,她可算得上美,但是妻……

  她很沉默。一口口的抽着烟,垂着眼。她的下巴几乎可以碰到膝盖,她坐在地毡上。

  没有人注意她,这一间屋子灯光比一般夜总会还要暗。

  她一个人来的?

  她抽完了烟,按熄了烟头。

  她的手指很纤细,没有指甲油。没有戒子,没有手镯。我看她的侧面,她甚至没有耳环、项链。

  她至少是自然的。

  然后我想到妻子,我大概跟她说了一千次,灰扑扑的玉是恶心的,没有条件,穿露背装也是讨厌的,厚底鞋、红嘴唇……她从来不听我。幸运的是她被公认为一个美女。她的确有符合条件的五官。

  她没有来。我一个人。

  坐在我旁边的女孩子并没有看见我。

  我掏出烟,默默的通过去,她看了我一眼,没有怔住,但是她那一眼看了很久,她吸引住我了。

  她拿了一枝烟,我为她燃着。

  我想我可以开口了,我们毕竟不是在街上,我们认识这里的主人。

  我说:“一个人来?”

  她把手指轻轻的伸进头发里,摇摇头,向人群指一指:“我的分居丈夫在那边。”

  我随她的手指看过去,看见一个男人左拥右抱的坐在沙发中央。她是一个名人,最近举行过音乐会,那张脸是熟悉的,但是此刻他快乐得几乎有点狂妄,在笑在讲,似乎吸引到注意力是无上兴奋的事。

  “你的丈夫?”我奇异。

  “不,”她淡然答:“我的分居丈夫。”

  我尴尬的笑一声,“你与他同来?”

  “是的。”她在地毡上伸长了腿,“这里的主人硬要如此做──当初是他做的媒人,他有内疚,他要把我们拉在一起,他希望我们有救。”她的声音是毫不起劲的,甚至不像在说别人的闲话,一般人讲闲话的声调不但起劲,而且激动。

  然后她托着脸,对看我笑了,“那个便是我爱过的男人。”

  我看到她眼睛里的意思。

  她说:“我只是想告诉任何一个人!我居然一度爱过这个人。你问起了……对不起。”

  我奇问:“为什么对不起?你原可以这样说。”

  她又笑,笑得低下了头,她又摇摇头,好像在嘲弄什么。

  “你要回去?”我问。

  “不,”她说:“为什么要辜负主人的一番美意?如果我还妒忌,我当然会走,妒忌里还有爱,有爱,有爱我就坐不下去了,但是现在你看到了。”

  我再通过去一枝烟。

  她的丈夫依然在那里高谈阔论。我的天。如果开了几个音乐会便这样我大概不应该批评他,也有人说我是个骄傲的人。

  不过任何人可以看得出他们两个人不同的地方。

  我想起来了,我曾看过他们结婚的启事。

  我说:“你是那个──”

  “是,我画画。”她点点“头。“音乐家的妻子。报纸上都是那么说,我就是她。”

  我笑了,我是一个多事的人。

  她从头发中看过来。忽然之间我伸手替她拨开了头发。

  她说:“谢谢。”

  隔了一会儿她问:“你做什么?”

  我微笑,“我是木匠。”

  “很好。”她说。

  “不是,我说了谎,我是律师。”我笑道。

  “也很好。”她说。

  她那种无所谓的态度吸引了我。我又笑了。

  “你是一个快乐的人。”她看着我。

  “是的。”

  “你给了婚?”她问。

  “是,两个孩子。”我掏出皮包,把照片抽出来给她看。

  她没有肴。“你们都把幸福带了到处走,一张照片,照片里是美丽的太太与美丽的孩子,为什么?”

  我怔住了,我有点不好意思,这种举止是无聊而幼稚的吧,把自己的家庭拿出献宝,但是以前我并不觉得这样做俗气,而且通常一般朋友也把照片接过去看得津津有味。

  我的手僵在那里。

  她笑了,她把照片拿了过去,总算瞄了一眼,然后吃惊了,“多么美丽的女人,你的妻子?”

  “是。”我没有什么骄傲的感觉。

  “她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女人。”她微笑。

  我把照片藏好,我说:“谢谢。”

  “她今天晚上不在?”她问。

  “不在。”我说,“我家有亲戚生日。”

  “我小时候也希望长得美,”她耸耸肩,“不过容貌是注定的。”

  我看她的睑,她凭什么说她自己不好看?我代抱不平,我淡然说:“我觉得你很好看。”

  她喝了一口酒,“我不是十分良家妇女的一个人。他──”她指指她的丈夫,至少离婚前是她丈夫,“他以为我是温善的女人,会跟着他到处走,他错了。”

  我忽然说:“他没有错。他只是不配你跟他走。”

  她又抬起了头,正对着我,脸上有一种静寂的哀容,只是几秒钟,她说:“我配他不起,他太属于这个世界,又拼命装做不属这世界。”

  我静下来,她是美丽的,我认为她美丽。我甚至认为她比我妻子美丽,我不该如此想,但我心中感觉的确如此。我的天,我问我自己,这算什么呢,与一个才认识几十分钟的女子在说这种话,认识?我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你叫什么?”我问。

  “乔。”她回答:“我母亲想我快乐。”

  “好名字。”

  “你妻子叫什么名字?”她很有兴趣地。

  “珍妮。”

  她笑,“她们大多数叫这一类的名字。”

  她语气中有一种天真的妒念、与妒忌引起的轻蔑,这使我觉得她很可爱。她是毫不掩饰的,对一个陌生人都如此。

  她接着说:“但是她长得真美丽,不骗你。”

  “你几岁?”我问。

  “甘四。”她说:“第一次开书展是四年前,两年后我给了婚,我没有孩子,我什么也没有,除了一个有钱的父亲。我的画糟透了,但是每次画展总卖得出去,总有报纸捧场,我想你是明白其中原委的,金钱。其实我一直想做个裁缝,或是替人家剪头发。”她格格的笑起来。

  她有点醉意了,但是距离醉还有一大段。

  我极有兴趣的听着,老天晓得我真是被吸引了。

  她齐耳朵的头发是齐剪的,此刻有点乱,我又忍不住替她拨了一下。如果我妻子见到了会怎么样?她是个极妒忌的女子。我从来没对其他女人做过这类似的动作,但是今晚,今晚我甚至没喝过酒。

  “很滑稽,是不是?”她仰起脸问。

  “不,你很幸运,你父亲富有。”我说。

  “你?”

  “我没有父亲。我只靠哥哥与奖学金。”

  她点点头,“很好。”

  有人把音乐扭得更响了,那是一首很普通的歌,歌词是熟悉的,它说:“你不要怨我不要恨我,也不要问我为什么,无奈何无奈何,我要你忘了我。”听了这样的歌词,我笑了。怎么忽然放这样的唱片呢?简直不可思议。

  但是她没有笑,她用神的听着。唱片就给换走了,她还是出着神。

  我看着她。

  她是一个孩子,一滴雨一丝阳光,一个足印,一首毫不动人的歌,都惹她的凝神。

  “不错的歌。”她说。

  “为什么?”我很不赞成。

  “我不知道。那个女的并不想对方忘记她。真的忘记是一回头什么也不理,不会一直这样诉说。很缠绵。”

  我笑,“你解释得好,但是很多歌的歌词都差不多──”

  “它们都很好。我不知道为什么一般人嫌它们,”她奇怪的说:“我最喜欢时代曲的。”

  “你不平均。”

  她笑了,她站起来,一我要走了。”她找到了她的手袋。

  “我送你。”

  “我知道我的路。”

  “我送你。”我拉住了她的手臂,避开人群,向大门悄悄走去。她的手臂也是致细的。她相当高,她的头发黑得闪亮,她的唇有点濡湿,她在微笑。

  我开了大门,外边的新鲜空气马上涌了进来,我一定是疯了。我有种感觉,我觉得我爱上了她。我与她走到街上,我松了我的手,我点了一枝烟,递过去给她。她只在我手中吸了一口,我拿回来也吸了一口。

  她看着我。

  我只知道她叫乔。一个出名的音乐家的妻子。

  她的眼睛闪亮。她看着我,她脸上的神情有一种很原始的孩子气,非常与现实脱节,与她在一起仿佛是与一个梦在一起似的。

  我问:“你要到什么地方去?”我的声音有点哑。

  “不想去,回家去睡觉。”她说。

  “还早。”

  她走了几步路,脚步不怎度稳,“我们总得回家的。”

  “好,我答应送你回去。”

  在路灯下有点光,她在光下显得很瘦,衣服又有点宽,颇有点不禁风的样子。我喜欢她。如果我没有结婚,我一定会追求她。可是怎么她丈夫会放弃这样一个女孩子?他怎么舍得?

  我不明白。

  “只要走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住得很近。”

  “一个人住?”我问。

  “是的。”她点点头。

  我们走了十分钟,便到了。她抬头看我。“下雨了,”她说。

  我抖抖身上的雨珠。一条街上都是静寂。

  “进来坐一下子。”她说。

  我犹疑了一会儿,进去?时间不太早了,我应该回家了,妻子会在等我。我应该回家的,但是她的话有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我跟了她进去。

  她住在楼下。一扇白色的门,开门进去是一条走廊,一盏灯垂下来,很暗,跟着是一面镜子,映着大门,很是浪漫,但看上去未免有点阴沉。客厅很凉,她离开时没有关空气调节机,我几乎打了一个冷颤。

  沙发都是丝绒的,有点旧,但坐上去很舒服,四壁都是画,茶几上,地毯上都是书报杂志,相当的乱,一只极好的花瓶上插着一大把谢了的玫瑰,已经是深紫红了,干了一大半,瓶子是水晶,反映着走廊里微弱的光。时光在这所屋子里是停留不动的。我像是回到十九世纪末期来了,这一切都是画画素描的好题材。

  她的肩膀被雨淋湿了。薄薄的衣料贴在肉上,她的肩膀有这样柔和的线条,不需要更浑圆了。

  我随手拣起一张报纸,日期已经过了三天。

  “清洁女工每三天来一次。”她说。

  她的脸仍旧苍白,但是肤色像象牙一样。她打开了烟盒,抽了一枝烟。

  “你一个人住这里?”我不能置信的问。

  “是的,我很寂寞。”她说:“但是我也渐渐习惯了。”

  “你不该如此。回家去。”我把手放在她头上。

  “这是我的家。”她坐在地下,抬起了头。

  我笑了,“你很孩子气。”

  “我喜欢看你笑。你那两只犬齿,它们尖得很特别。”

  “画家总是观察力很强的。”我说。

  她把头靠在我膝盖上,“我不是画家,我只是一个寂寞的人。”她说这话,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十年以上了。

  我说:“你没有信心。”

  她微笑,“当我不爱人,也不被爱的时候,我是基么信心也没有的。”

  “这样想是不应该的。”

  “我知道。”她说:“我又不是孩子,但有时候我觉得寂寞也是一种享受,我从来不后悔我做过的事情,反正时间是要过的,怎么都一样──你该回家了。”

  我看看表。我的确应该回家了,但是我不想走,到了这里,我像是逃避了什么似的,在这间屋子里,时间是不会过的。

  我低声问:“如果我不走了,又怎么样?”

  她惊异的笑,“不走了?哦,你是指一夜不走吧?当然可以,你要一辈子不走,也可以。”

  “一辈子?”我喃喃的问。

  “一辈子也不过是很短的时间。”她笑,“当然,在你们看来却是不一样的,你有妻子,有儿女,生命可能会拖得很长。”

  “我想在这里留一夜。”

  “我觉得你还是回去的好。”她笑,“一夜算是什么呢?”

  “但是我没有可能一辈子留下来。”我说。

  “你是一个诚实的男人。”她笑,“我喜欢你。太多的男人总是与我说一辈子的事情,今生今世,永本久久,这些我听得很烦了。我欣赏你的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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