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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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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去乌鲁木齐的机票,第一次有了说走就走的勇气,我以为我将第一次亲眼看到雪山,可在过安检的时候,身体却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最终还是离开了排队的人群,看着头顶的飞机呼啸而过。夜里,我删掉了所有他发给我的邮件。也终于明白,他对我说过的,不管你去不去,山,就在那里。



 



 



此刻,他慢慢走向我,夜风一吹,酒好像醒了一些,洒水车渐渐远去,路灯下,这个世界上,仿佛只有我们。



 



 



他说:我看过你写的每一篇采访。我笑着说是吗?我好像也看过你爬过的每一座山。“是登山,不是爬山。”他拍我的脑袋纠正我,我回过头看他,心中涌起一阵暖意。暖意,让人热泪盈眶的一个词。



 



 



有没有想过去看看真正的雪山?像你这样的人,真的应该去看看。



 



 



我是什么样的人呢?我问他。



 



 



是小姑娘,他说,也是大龄人类学女博士。



 



 



又笑了,好像又回到了那多年以前,我怀疑自己的记忆是不是出现了问题。那枚戒指还在他手上,此刻我却并不觉得刺眼。追逐世俗幸福的五年,互相并不知晓的五年,那样的轻,好像一口气就能吹走。



 



 



他问:是不是快要毕业了?



 



 



我说:是啊,正在写毕业论文,越写越长,已经快九万字了,有时以为要结尾了,再读一遍却好像还很远。



 



 



那有了孩子是什么感觉?我问。



 



 



他说,想到这世上有一个生命,离开了你没法生存。



 



 



结婚又是什么感觉?我又问。他笑着说:你是研究人类学的博士难道会不知道吗?



 



 



我摇摇头。



 



 



大概跟你写论文是一个感觉吧。他说。



 



 



那应该很幸福。我说。漫长又不知道尽头,需要不断付出的幸福。



 



 



你真这么想就好了。他说。



 



 



我抬起头看他,看到他眼睛里的血丝和眼角的皱纹,原来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都很老了,得知最喜欢的那个人去世了,心里会是什么感觉?”



 



 



“会愣一下,然后闭上眼睛,回忆起多年前还年轻时候,阳光下,微风中,她笑得灿烂的脸。默默念一声:再见。”他说。



 



 



“我会没有遗憾,不说再见。因为此生在心中已和他共同渡过。”



 



 



道别的时候,他说:“毕业论文写完了发给我看看。”



 



 



“为什么?”



 



 



“想知道这几年,你都在想些什么。”



 



 



站在博士楼的台阶上,远远地看他那辆黑色的车远去。



 



 



我想劝他要打车回去啊不要酒后驾车这不安全,想告诉他我曾经差一点点就要去乌鲁木齐,我想告诉他那张名片依然在我的写字台前,我原以为自己有很多话要说,最终心头却似压着一座巍峨的山那般沉重,在夜色中我站了许久,最终突然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



 



 



再见。我在心里对他说。



 



 



博士论文答辩后,我一个人去了趟青海,原来高原反应没有想象中可怕。



 



 



我裹着大围巾,在湖边遥望,不远处是那被雪迹染白的山尖,那种白色很难用言语来形容,在透亮的蓝天下,单纯,洁净而没有杂质,无法触碰,纯粹无暇,只能遥远地看着。



 



 



我不曾在那雪山上留下过足迹,那山也不曾靠近我。



 



 



整整五年,我们都改变了很多,那些不变的,最终变成了山顶上一万年也不会化的白雪。我终于明白,也终于相信,这是他向我描述过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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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71 初夏的房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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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悄悄



 



1、



 



 



那一年春天我生活在北京。这并不是我在北京的第一个春天,不过,是在那年,我从学校宿舍搬了出来,住进了一个朋友的家里。



 



 



说是朋友,其实又不怎么熟。情况是这样:我搬进那套房子,是一个朋友的邀请,她告诉我说有个地方住得不错,还不用出房租,爽快地把地址给了我。我搬进去的时候,她却又搬走了,听说是找了一份新的工作,或者是别的理由,我反正是不太清楚,本来跟她就不是很熟,从那以后,我们就彻底失去了联系。



 



 



无论如何,我就在那套房子里住了下来。光华里一百三十二号,光华里小区,一套顶楼的大三居。



 



 



房子很大,装修得蛮气派。这套房子的唯一问题是,住在里面的人没有一个知道屋主是谁。似乎大家都是这样莫名其妙地搬进来的。不用付房租,而且很自由,这样的地方可不好找。尽管作为一个正直的人,我时刻都在担心着被突然出现的房东赶走,但想要省钱的心理压倒了一切,也就说服自己心安理得地住了下来。



 



 



当时,那套一百多平的房子里住着五个人。两女三男。我,小光,女性,我们合住一个房间。我大四,小光似乎刚刚大学毕业,从事什么职业我是不清楚,但她不会在正常的点出去上班,经常穿着厚厚的卫衣裤在在屋里走来走去。另外三个男的,王淳和刘健住一间屋,但又好像不是同性恋。唯一会在正常的时间出去上班的是张智勇,这似乎赋予了他某种特殊的权利,得以独占那套带阳台的大主卧,我们想晾个衣服什么的,都要经过他的房间。



 



 



不过,除了长住的这几个人之外,屋里似乎总有莫名其妙的访客。有些是我们认识的人,但大部分并不认识。谁也不知道拿这些人怎么办才好:他们上门,全部的行李都装在一个登山包之类的东西里,嘟囔一声“某某让我过来的(这个某某我们通常也不认识)”,就径直走到沙发那儿,放下东西,倒头大睡。尽管这一切令人不快,可是想一想,其实他们对这套房子拥有的权力并不比我少。所以,在最初的惊诧过后,所有的人都能和睦相处。



 



 



那真是一个不错的春天,雨水很多,洗掉了杨树上的绒毛,以至于空气中的飞絮都几乎绝迹。这个利好现象是小光第一个发现的。因为她有过敏性鼻炎,空气里的绒毛一多,她就会阿嚏阿嚏地连续打起喷嚏,直到喷出鼻血。也正因为如此,那个春天,对小光来说如同一件出乎意料的礼物。有一天,她高高兴兴地带给了我们这个春天她的另一件礼物。至于那件礼物会给她的人生造成多么毁灭性的打击,在那个春天,还看不出任何端倪。



 



 



小光是个同性恋。这一点,她从来都不掩饰——她长得很漂亮,有一只小巧的鼻子,鼻尖上有几颗小小的雀斑,细得有些过分的小腿上套着长袜子,看上去就像一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北欧少年。她很喜欢各种小动物,但又有哮喘,所以不能养。除此之外,小光还是个大胃王。有时候她很晚回来,会把我从床上摇醒,恳求我跟她分享一个披萨,一份意大利面,或者水饺、烤翅、关东煮,甚至有一次带回了一整只九寸的芝士蛋糕。作为交换,我会烧开水,用茶包和咖啡伴侣做一壶奶茶,或者直接泡上几袋速溶咖啡。大半夜地吃着油腻的食物,喝着滚烫的茶和咖啡,这样的事情多少显得有些诡异。但小光表现得这好像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她干净利落地把食物卷起来塞进嘴里,风卷残云般解决完一大半。吃饱喝足以后,她像只猫一样满足地拍拍肚子,有时候不刷牙就回到房间去睡觉。我喜欢小光,这似乎是一件更加自然的事。当然啦,不是那种喜欢。



 



 



事实上,我和小光讨论过彼此成为情侣的可能性。



 



 



“你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吗?”她吃完一只咖喱卷,煞有介事地问我。



 



 



“我想啊……我觉得是。”



 



 



“这不可能。世界上绝对没有百分之百的异性恋。”



 



 



“那这么说来,世界上也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同性恋咯?”小光的话不知为何有点惹毛我。



 



 



“大概是吧。”小光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统统打成一个包裹,圣诞节礼品大派送!”



 



 



话虽如此,但在我心里,小光却是个百分之百的同性恋。这与她的长相没有关系,而是浑身散发的一种氛围:我对男性不感兴趣,而且不需要他们对我感兴趣。这种氛围,没准与她爱吃、不爱打扮、甚至也不太讲卫生的习性也大大相关。至于我呢,在小光的眼里,我这人龟毛到一塌糊涂,吃完东西必须把桌子收拾干净只是不值一提的坏习惯,最大的问题是,我居然在写毕业论文:中国资本市场的周期研究。



 



 



“干吗写什么论文啊?”她说,“那种东西不是浪费纸张,只配用来擦屁股吗?”



 



 



遗憾的是,事实的确如此。



 



 



“你没写过论文?”



 



 



“从来没有。”



 



 



小光没写过论文,却能大学毕业,没有正经工作,却能活着,还能吃下去很多美味的垃圾食品。她经常换女朋友,也能坦然地与她们分手。跟我们大多数人的人生相比,小光就像一个生活在永无岛的孩童,能这样满不在乎地一直活到世界末日。直到这个春天送给了她一件礼物。



 



 



那是四月底的一天,阳光明媚,而且没有沙尘暴。我去了趟学校,交掉论文的最后一稿,顺便把学校宿舍里的夏天衣服塞进了旅行包。回家的路上,我心情很好。四月到五月的这段时间,穿着毛衣和牛仔裤就可以走在街上,那种惬意的感觉,可以短暂地驱散毕业啊、找工作之类事情的阴影。



 



 



就在那一天,发生了一件非同寻常的事。小光居然在家里搞卫生了。



 



 



我进门的时候,她正戴着一个报纸做成的三角帽,还有一副遮掉半张脸的大墨镜,把扫帚绑在撑衣杆的顶端,努力地扫着天花板上的蜘蛛网。



 



 



“搞什么搞!”我脱口而出。



 



 



“大扫除啊——帮忙啦!”



 



 



“开什么玩笑啊,你把灰都扫到沙发上了。”我说,“天花板碍你什么事啦?”



 



 



王淳和刘健也跑了出来,惊恐地看着小光这次壮举。“我们劝过她。”两人无奈地说,几乎是异口同声,“但是她根本不听。”



 



 



说完这两个人就又跑进了屋里,显然对这一切都无能为力。



 



 



我只能帮助小光把沙发挪开,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大扫除。“我要把这面墙漆成绿色。”小光说,她的意思是沙发后面那面墙。



 



 



“为什么啊?”



 



 



“我有个客人要来。”



 



 



 



 



 



2、



 



 



墙还没有漆成绿色(事实上到最后也没有)的时候,那位客人就住了进来。



 



 



苏珊娜带着她的布衣柜来到了这里,而且一来就没想走,其实我们一开始就应该意识到这一点的,但是,毕竟她也有权住在这里,我们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可以拒绝她的加入。



 



 



或多或少,我们是被她迷惑了。我是说,并不是我们智商太低,也不是缺乏警惕,而是苏珊娜本人就有这样一种狡黠的特质。她经常让我想起小时候的邻居,我们两家人平分一块菜园,可是一季蔬菜种完,他不仅成功地占去了大部分的菜地,而且他家的南瓜藤还爬到了我家的瓜架上。



 



 



我从一开始就不太喜欢苏珊娜。当然啦,这种说法并不公平。我可能是根据以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才得出了“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她”的结论。其实一开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



 



 



苏珊娜是小光的女朋友。虽然她自己并不承认这一点。



 



 



“我很喜欢小光。”她总是很认真地说,“我也非常信任她。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如果我是个同性恋,我一定会跟她私奔,跑到国外去结婚的。可我现在还不清楚我自己到底是不是同性恋,这就是唯一的问题。”她说着,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但在下一秒就咯咯地傻笑起来。



 



 



小光也从来不说苏珊娜是她的女朋友。她,从来不对苏珊娜有任何要求。甚至如果你不注意,也不会觉得小光对苏珊娜的感情有什么特别。除了苏珊娜来了以后,小光变得越来越沉默。她总是在苏珊娜高谈阔论,分析着自我的时候,沉默地微笑着,看着她,就好像她是一颗发光的星球。



 



 



但我们一开始完全没有注意到。不,应该这样说,是我没有注意到。承认自己要为某一个可悲的错误、某一项毁灭性的灾难负责,这件事令人心痛;而我唯一可以为自己辩解的只是,如果当时我觉察到了,一定会不惜代价去阻止——可说白啦!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会觉得是自己的错。



 



 



苏珊娜长得并不漂亮。事实上,她有一张圆脸,一对肥脚踝,这两个特征让她自卑,但她又会一天到晚老念叨着这点,好像生怕别人注意不到。她热衷于减肥,自拍,把自己的脸修得尖尖的发微博,同时又喜欢吃甜食,甚至喜欢吃红烧肉。



 



 



不过,这个苏珊娜,她的身上还的确有某种东西。比方说,她很会穿衣服。她穿衣服的时候一点也不介意显露出自己粗粗的胳膊和小腿,这反而使她显得很迷人。她从来不会按照季节穿衣服,五月初的时候,她已经穿上了丝质的连衣裙,脚上却还是羊毛靴,同时瑟瑟发抖地裹着一条羊毛披肩。另外,她还很会化妆。事实上,她的化妆技术达到了“令人敬畏”的级别。她的眼线和唇膏就像长在脸上一样自然,我甚至从未看见她卸过妆,她只是迅速地用吸油纸整理已经糊了的妆容,然后随随便便地再涂上一层。



 



 



苏珊娜是在一个电闪雷鸣的鬼天气来到我们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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