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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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瑶,作家、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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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11 她说,我杀了一个人
t。xt…小。说。天堂
作者马頔
我是一北京孩子,后来她说这孩子杀了一个人。
那年我五年级,刚搬了楼房。除了不用冬天只穿条秋裤和邻居家的叔叔大爷去公用厕所抢着蹲坑儿外,其余和平房也没太大分别,因为我住一层。从小我就对楼房就没什么好感,到最后我也没明白为什么邻居家的孩子看着我被强拉出院门口,脸上却是嫉妒又不屑。话说当年要不是我妈找人拆了门框,估计到这会儿我还摽着门把手耍赖呢。2000年出头,楼房大多六层,不像现在高层林立,自然也不会因为这么几条钢筋几面水泥就手足相残、妻离子散。
小时候我极少参加扎堆式的活动,过家家是个例外。现在恐怕没人再玩这种“缺乏创新精神”的游戏了,我不想在这种问题上追根刨底,毕竟时代这个词更有说服力。
8岁那年有一天,那会儿的天凉了,就在我跟遥控器赌气的时候,家的门被习惯性地踹开了,听动静儿肯定是别院儿的孩子。这么肆无忌惮的原因是对我客客气气的,在小朋友里是一种犯罪行为。
他们在我家轻车熟路, 每次走后都会留下一片狼藉,我就不免招来一顿我妈的胖揍,为了心理平衡,我决定还是让他们也感受一下来自父母另类的爱,借以宽慰我肿胀的屁股。
过家家使他们每来必玩儿的游戏,内容无非就是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实在乏善可陈。我只在吃饭的时候露一小脸,更多是看着他们模仿夫妻亲嘴儿,又因为沾了对方的口水一脸嫌弃地把嘴抹在我的枕巾上。
每次我都被迫扮演儿子,现在想想也未尝不是好事儿,毕竟小时候演儿子的积累给现在天天装孙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到了睡觉的环节,我充分发挥了作为这个角色能提意见的职能。态度诚恳,并以同样诚恳的眼神盯着他们说:为什么你们睡觉不脱衣服?过了5秒他们就欣然接受了我新颖的建议,愉快地脱起了衣服。
快脱完的时候我说:你们先睡,我上个厕所,等我回来就算天亮了。再等我出屋,就径直奔向了女孩家,略带哭腔地喊着女孩的母亲,什么也没说就拽着她往我家走,到了门口使劲往里一推,进去之后的事儿就不再多解释了,后来女孩的母亲拽着光着屁股的男孩儿找了他的父母。男孩儿的爹是这片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先不论素质多高,也忍不了北京泼妇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为了给女孩儿家一个交代,我们还一直光着屁股的小男孩儿被他向来温柔的父亲轮圆了巴掌抽掉了一颗乳牙。你问我在哪儿?当然是扒在窗户底下偷听,坦然地哈哈大笑了。后来那几个孩子再也没来过我家,我学会了偷听。
言归正传,搬了楼房,我当然不会因为挪了窝儿就洗心革面,好在大人眼里我还是个好孩子,尽管我心里把他们骂了个遍,他们也会对我报以一个欣慰的微笑。
不久,旁边也住进了一对儿年轻夫妻,这在楼里是大事儿,那年头姑娘敢穿敢露又盘儿亮条儿顺可不多见,谁承想我们楼里就来了一位,叔叔大爷见着她就笑,大妈们自然是旁边咬着后槽牙叫自己的丈夫回家吃饭,当真放到现在我肯定也得为她杀死几亿个孩子。可那时候还不懂什么爱情和性欲,光看着小两口儿每天如胶似漆地在楼前边儿溜达,心里就一百个不舒坦,就是从那以后,我开始杀人了。
老楼隔音不好,尤其是两张床就隔着一面墙,什么都能听得真真儿的。不用说,偷听是必须的,就在坚持一个星期只能听见隔壁电视声里唱“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让我无比失落的时候,他们开始吵架了。自始至终我也没听清他们吵什么,因为小伙儿基本不吱声,姑娘又坚持用家乡话。
越是听不懂越是好奇,更何况是个孩子,起初觉得每天坚持总归有天能听得懂,过了一个月,我就再也不相信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了。之后他们还是常吵架,而偷听在我这就变成了隔三差五的打发。
滋是有人的地儿就少不了能口吐莲花的,生就一副好嘴,万事儿到他们嘴里把死的说活只是起点。在我们楼里下岗、内退的比比皆是,聚在一堆口若悬河就成了他们唯一的工作。我对他们调侃某某家的事儿的时候特别感兴趣,更有意思的是但凡他们聊起这类话题,总是用偷偷摸摸的语气但能让全楼人听见的音量。
日子一如往常,转眼到了暑假,这天我爬窗台上望天儿,隔壁姑娘和一个精壮的汉子进了楼门,姑娘赶巧发现了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汉子催促着推进了楼道。以我当时的心智并不理解那眼神里表达了什么,但总觉得有事儿,其实不如说我是在期待有事儿发生,转念一想,别管那里格儿楞了,偷听!
从他们进了家门我就一直听着,果不其然他们进了卧室,但并没出现我脑中浮现的姑娘惊悚尖叫,男人恶狠阻止的声音,静得让我心慌。最后还是汉子先说话了,问了句:“你男人不会回来吧?”之后又没了声音。就在我准备上蹿下跳的时候,听见了墙那边姑娘发出来一阵奇怪的叫声,好像被人用被子捂着头毒打。我心想完了,该来的还是来了,一定是那姑娘被那汉子绑架到家里知道她男人不会回家要她的命,到这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光着脚跑到院子里大喊:
“要杀人啦,快来人啊!”
就这一嗓子把楼里一半好事的人招了下来,七嘴八舌地问我怎么回事儿,等我说了原委。有人报了警,有人在我的带领下直奔了那对小夫妻的家。人一多也就壮了胆,一帮人对着他家房门乱捶,只听屋子里一阵杂乱的声音之后,一对衣衫不整的男女出现在了门口。我指着那个汉子大喊:“就是他,就是他要杀人!”当我想上前和那汉子扭打的时候,反倒被一个大爷拍了一下后脑勺,骂了句:“这傻小子!”拉着我和所有人一脸尴尬地出了楼道。
因为报了警,警察来问了几个人以后也草草收了队。我完全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怎么了,等我妈回来的时候她告诉我不该问的别瞎问,我看看自己的屁股,没再追问下去了。第二天,隔壁的小伙子回来。
从小伙子回来以后,楼里的大妈好像终于有了共识,一直对着我家隔壁窗户指指点点,不时还发出一阵哄笑,听到最多的还是“那家男人肯定不行,那骚货也不是省油的灯”之类的。
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没见着那姑娘出现在楼里,反倒小伙子时常带一些不认识的女的到家里过夜,发出了和那天姑娘一样的声音,只是很快就结束了,后来虽然也带姑娘回家,可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又过了一段时间连小伙子也不再回家了。楼里的话题又回归了日常的家长里短,最后一次听见楼里人说起他们,好像是说他们离婚了,女的回了老家。将近一个月,小伙子回来了,这次是一个人。
一个星期以后楼里又来了警察,用担架从隔壁抬出一个盖着白布的人,我妈不让我看,后来还是告诉我担架上的就是那个小伙子,他在一周前自杀了。那段时候楼里突然变得很清静,平时扎在一堆漫天神侃的人也不见了踪影。
就在我快忘了这件事儿的时候,隔壁的姑娘突然出现了,当时我正在院子里玩儿,她看见我怔了一下,又一脸慈祥地招我过去。她给我买了一根冰棍儿带着我坐在离我们住的楼有一段距离的长椅上,那天她说的话会记一辈子。
“我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的时候我在北京无依无靠,他给了我一个家,他真的很爱我,其实他一直知道,可从来没揭穿过我。哈哈哈,我干嘛跟你说这些。”她停了一下,摸了摸我的头,笑着在我耳边说:
“你知道吗?其实是你杀了他。”
我拿着吃了一半儿的冰棍,看着她走了。
从那天开始,我没再偷听过别人“说话”,也不再爱“说话”。
马頔,音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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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12 一个人跑步第三年
t xt+~小<说+天>堂
作者秋阳夏
1
那天早晨,我像往常一样醒得很早。没办法,似乎懂事起就没有享受过那种如铅块一般暗沉沉的睡眠,总是被一点光或者一点响动弄醒,然后望着从窗帘后面透出来的微微亮光,不过几秒钟而已,就完全清醒了。简单洗漱后,挖了一口剩饭,喝了两口水,便换上衣服,穿上轻便的鞋,出门跑步。
早晨六点钟的马路,并没有什么人,上班的人还没有起床,车子也很少,一切都还笼罩在轻薄的雾气里,阳光努力从薄寥寥的空气中钻出来,一切都显得半新不旧却还算朝气蓬勃。我有点急迫地跑过两边还拉着铁闸门的小店,跑过才摆出来的两三家早点摊,一口气跑过那几个红绿灯,穿过几条还未拥挤的横马路,跑进学校的那扇大门,跑过歪着脑袋靠在凳子上的门卫,穿过短短的才种上新树的林荫道,跑进那片红彤彤的塑胶道。通常我戴着可以遮住半张脸的鸭舌帽,耳朵里塞着音乐,我尽可能低头快步跑,尽可能看着脚尖以及前方那一小块彩色的砖地,尽可能不急促地呼吸。在这一切漫长得要超过我快要容忍不住的那个边界时,脚掌终于接触到那一整块红色的软地,我立马就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这可真是欢愉啊!
那是个很平常的早晨,我一个人在操场里跑了20圈,手腕上的计步器“滴”地轻响了一声,我轻轻地对自己说,“20,今天就到这里吧”。
缓慢收住脚步,开始略微夸张地往前迈大步拉伸后腿的肌肉,并轮流甩动手臂。在微微不自觉地笑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不知不觉,已经这样跑了这么久,一个人。
在各种材质的地面上,在任何觉得困顿、低落、难受或者愉快的时刻,身体的头一个反应竟然都是微微地热切地渴望着——“能跑一下就好了”。每次跑完,总觉得身体说不出的爽利与痛快,什么烦恼都可以暂时抛到脑后。这是我一个人跑步的第三年。
2
从什么时候开始跑步的呢?说起来真是有点没头没脑。
工作之后的第三年,我调换了部门,从悠哉游哉的文化版面,换到了每天都要莫名冲杀的社会新闻部。对于一个在家连快递都接收不了,从来不会应答门铃也不会接陌生电话的我来说,这真是莫大的挑战。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领导要把我这样一个整天坐在家里看书的人,安插去那么一个腥风血雨的地方,总之那年的一月份,我交完最后的读书版面,报社里就给我配备了专门的摄影,并且发给我一台24小时必须开机的热线电话,让我“跑新闻”了。
我接受新闻之后的第一个选题,是在火车站跟踪一个收破烂的小男孩,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在火车站跑来跑去靠给人拉行李度日,三块钱一次。这个小孩不求人,不要饭,倒是很有骨气。我做事总是带点一根筋的执拗劲儿,既然说了要跟这个选题,我就每天早晨起床去火车站待着,到了晚上男孩睡下了才离开。我在火车站待了整整一个多月,大年三十的晚上也跟那个男孩儿一块吃饭,每天睡后醒来,脑子里满满当当都是别人的人生。因为常常要跑着去拉生意,我们两个有时候分工好一人跑一头,一个月之后,我跑步的本领见长,不再是学校里跑个八百米就想死的那种女生。我写了一篇很长的通讯,文章获得了市里的新闻奖,领导肯定了我的表现,他在全报社的大会上表扬我,同时肯定自己当时的明智举措是认清我的特质,让我去做新闻。这当然是他对我的莫大误读。在交掉稿子之后相对空闲的日子里,我无所事事,竟然莫名其妙地失眠起来。
关于失眠的辛酸史,即便另写很多篇文章也说不完。在某个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意识清醒又混沌的早晨,我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去跑步吧。”
就是这么开始的。
只是新闻我并没有做很久,我又重新被调回文化部门,每周在报纸上写点读书荐书的小文章,但跑步这件事,却如同着了魔上了瘾,再也戒不掉了。
3
我喜爱的作家村上春树写过一本《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的畅销书。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他的书,他总是写一些一个人在都市里生活的场景,比如夕阳西下的时候,在厨房里做一片黄瓜三明治,冲咖啡,慢吞吞地收听广播,趴在厨房的桌子上阅读小说之类充满碎片化细节的生活。我开始跑步的时候,这本书刚好在大陆出版,一时间许多人都在谈论这本书,很多人也都蜂拥而上说起自己喜欢跑步这件事。可是事实上,身边每天与我一起跑步的同行者却非常少,三年中陆续有一些人要求过加入一起跑步,但她们陆陆续续都不再跑了。而且跑步这件事,更像是孤独的运动,步伐和频率都必须按照自己的节奏,很难像约吃饭一样凑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倒是这些年,在网络或者书籍上,常能够找到同行者,他们写的一些跟跑步有关的感悟,很多都是跑着跑着慢慢体会到的,有时候偶尔读到他们描述一些身体的反应,总有一种无法描述准确的亲切感,觉得素不相识的大家其实是一直在一起的。
村上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跑步者,他大约从写出第一部成熟的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就开始坚持跑步,参加过许多马拉松,甚至跑过10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从清晨跑到傍晚,不停歇地连跑12个小时,写作和跑步是他生活中唯一没有中断的事。他的作息是每天4点起床写作,到10点收工,去跑步或者游泳,下午翻译,然后跑步,喝一杯啤酒,晚上阅读,9点入睡。
不得不说,跑步者如同苦行僧一般的节制生活,吸引了最初开始跑步的我。跑步的初衷不过是希望自己的身体累一些,晚上睡得好一些;之后变成了向喜爱的作家学习致敬的方式,我用每天跑满五公里的要求来锻炼自己的意志力,希望至少在跑步这一件事上向偶像看齐,期待自己总有一天也能拥有钢铁般的意志力,写出足够优秀的小说来。
开始跑步后,理解了很多他在小说中写过的生活的细节。比如跑步者总是吃简单的食物——炒饭或者面条,总之都是一个人的食物;跑完步喝到的那一杯啤酒,世上任何琼浆都无法比拟。
在度过最初的艰难的不适期之后,跑步这件事,很快变得非常纯粹。培养意志力和加强睡眠之类的动机完全不值一提,至于许多人跑步的初衷“要变得更瘦”对本来就很瘦的我来说,更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
摆动手臂,迈开步子,呼——吸——呼——吸,再多一圈,再跑一公里,说起来就是这么简单。
4
身体也有过很困顿的时候,前一天晚上假如没睡好,第二天早晨就跑得有些不情不愿。木然躺着,瞪着天花板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