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2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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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树还是新兵蛋子的时候就被分到了这满世界冰疙瘩的地方,一呆就是三年。
没过一会,小树耷拉着脑袋出来了:“村长还没回去。”
“就没其他号码了么?”
小树摇摇头:“我家在山上,一共才十几户人,大家都说能吃饱就不错了,电话就是吃钱的铁疙瘩,用不起。”
“没关系,再挺过一段时间,咱直接回家看娘!”排长安慰小树。
是夜。
“啾!啾!啾!啾!啾……”哨所的夜空被急促的紧急集合哨音一下子拽紧,空气瞬间变稠、凝固。
“咋回事?”“不知道啊!”“听说哨台发现了老皮子(走私犯)。”大家边整理装具边议论。
“安静!根据上级通报,距我哨所西北方向六公里处,发现一支小型队伍,人数15左右,携带武器,初步认定为走私野生动物团伙,现派我所拦截。哨里留两人,其余人携装具现在出发。”
一听说有走私团伙,大家立马来了精神。小树抱着枪,挤在奔跑的队伍里,却是最高兴的一个:当兵两三年,终于能上“前线”了。他摸摸胸口的日记本,刚咧嘴笑就被大雪灌了满嘴,又赶忙把嘴合上。
“啪!”小树还在兴奋中陶醉,猛然听见一声枪响,大家瞬间全部卧倒,趴在雪地上。排长拿出夜视望远镜快速扫了一眼,说:“右前方,15人,三个雪犁。”
“前方的人站住,这里是红谷子山边哨执勤队,请停下接受检查。”排长在雪垛后面喊,回应他的又是一声枪响。
“遇到难缠的了。”排长拔出手枪装好子弹,“装弹,没有命令不许击发。”说完带着一个稍微老一点的班长从左路爬着往前。小树躲在枯藤后面,感觉心跳到了嗓子眼。
“前方的兄弟,我们是例行检查,请停下配合,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为掩护排长,班长继续喊话。
对方出现了明显的慌乱,拉雪犁的哈士奇犬狂躁得乱吠。透过夜视镜,排长看到枪在最前面的人手上,他们此刻围作一团,紧紧地护着雪犁上的货物。
排长松了口气。对方没有比较先进的夜视仪,想来是没料到要走夜路,很有可能是截杀动物返回时迷了路。排长迅速用耳麦跟这边潜伏的队伍通报。
“小树!”班长轻轻地喊。
“这呢,班长。”小树从枯藤后面爬到班长身边。
“你视线好,枪法也稳,你去支援排长,我们听声而动。记住了,机会只有一次。”小树受宠若惊地愣在那,随即坚定地点点头。
“最前面那个人手里的枪初步看来是‘38大盖’改装的,属于重型装备,你瞄准他的手,枪一响,我们就冲上去包围,时间紧迫,十秒钟内必须击发。”排长给小树下了死命令,小树心里早已揪紧,手心里全是汗。
“只有一次机会。”这句话不断在小树脑袋里回响,小树感到肩膀上的压力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训练比武。这已经是在战场,不能回头。
“呼……”小树趴到雪地上,轻轻用雪在身前垒出一个依托物,架稳枪,瞄准:“十、九、八……五、四……”此时,对方突然用强射灯向四周扫描,小树还没来得及反应,瞄准镜就在强光下发出刺眼的反射光。小树瞬间暴露。
对方显然是个老手,小树从观察镜里看到对方第一时间端起狙击枪瞄向自己。就是在电光火石的刹那间,小树将微乎其微的时间无限放大,脑海里闪过无数个母亲见到自己时欢喜的模样,还有身边战友亲切可爱的笑容,而这一刹那又被无限缩小,小树迸发出从未有过的坚毅,选择迎头而击。
“砰!”“砰!”两支枪几乎同时响起,小树只感觉肩膀一阵巨疼,而这被大雪映衬得雪白的世界就在枪声还未消散的时刻,变成了永远的黑暗。
排长和班长闻声而动,迅速冲上去,将那一伙人全部制服,而持枪的人倒在雪犁上,已然失去了气息。
就在大家兴奋地欢庆高呼时,身后却响起一声惨烈的呼喊:
“小树——”
众人回过头,看见班长抱着小树哭得撕心裂肺。小树的手耷拉在雪地里,显得那样孱弱无力,就在之前,这只手扣响了扳机,避免了一场更为血腥的厮杀。
排长和众人几乎是连滚带爬冲到跟前,大家拼命地搓着小树的手和身体,可是小树再也没有醒来看大家一眼,甚至连最后的遗言都未曾来得及说。
排长扒开小树的上衣,发现子弹是从他的肩膀射进去,击中了心脏。又摸到小树的胸口硌着一块硬邦邦的东西,抽出来一看,是小树的日记,最后一页,是小树白天写的:排长说了,再过一个月我就能休假,娘,等儿子回去看您。
“啊!——”排长嘶吼着捶着自己,突然拿起一根棍子冲到走私团伙里,发了疯似的乱砸乱劈,喊着:“还我小树!还我小树!”那伙人被绳子绑着,动弹不得,只能扭着身子躲闪。大家见排长失去了理智,赶忙去拉开。
第二天,边防公安把走私团伙押走了,哨所却一片沉寂。小树的遗体放在门口,身旁摆着他的日记本,还有战友们为他折的千纸鹤。
“再哭也没用了,逝者已去,折只千纸鹤为小树祈福吧。小树在天之灵也不希望看到他最喜欢的排长变成这样。”闻讯而来的大队领导安慰此刻已经失魂落魄的排长。
排长抹开眼泪,点点头,继而又拉住政委的衣角:“我想休假。”政委叹了口气,算是默许。
料理完小树的后事,哨所还是没能联系上小树的家人。排长收拾好行囊,神情黯然地下了山。
按照小树登记的家庭住址,排长辗转三天三夜,终于来到小树的家乡——云南省东川区江河谷腊利村。沿途问了四五家后,排长找到了小树的家。远远望去,一座青瓦房孤零零地倚在小山坡旁,屋里熏黄的灯光此刻如此凄凉。
排长擦干眼泪,走到屋前,轻轻地叩了叩门,屋里传来一声弱弱的询问:“谁啊?”
排长没忍住,眼圈一红,有些哽咽地回答:“是我。”
“是树儿么?是树儿么?”排长听见里面噼呤啪啷东西被碰倒的声音,一会儿,门“吱呀”一声开启,一位老妇人佝偻着背摸索着门框:
“小树,是你么?你怎么不回答娘?”
排长心里猛然一缩:小树的娘看不见!
“是!”几乎是第一时间,排长回答。
“可是你的声音怎么……!”
“我的嗓子在执行任务时弄坏了!”
“小树!小树,我的儿啊,娘想你想得好苦。”小树娘拍着腿一阵哭号,哭完,又摸着过来拉起排长的衣服,“快,进来,外面凉。”
排长进了屋,将小树的照片放在柜子上,鞠了三躬,转身又面向坐在八仙桌旁的小树娘。排长跪在她面前,哭着喊了出来:
“娘!”
夕阳在最后的呼吸中,将归途游子的背影剪成一幅幅静默的山水画,晚风托着单薄的影子卷起深冬的枯叶,把思念先捎向远方,那里有一盏闪烁着微弱却温暖火苗的煤油灯,在光明消失的那一刻,照亮回家的路。
黄金建,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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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79 剥皮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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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荒原困兽
那天我看到老王拉着小王沿着这座城古旧的城墙走进那个热闹的集市。很多的杂耍艺人在那里卖艺讨生活,一切都如水行流,热闹也和平常一样。小王是老王的儿子,五岁多了,老王老来得子,父子俩像是爷孙。像孙子的儿子对像爷爷的爸爸说:爸爸,我饿,去吃那个。老王顺着儿子小嫩笋似的手臂看到那个凉面摊子,抱起儿子就过去了。一切都和平常一样。如果只是这样那就好了。可是,生活是一只走失的乌鸦,给兀自生活的人们带去不请自来的厄运。所以,吃完面以后的故事让一切如常的事情发生了一些小小的改变。
事情发生的一些小小的改变是从老王把小王弄丢了开始的。就是在吃面的时候呢。只有两个人的凉面摊子啊。一眨眼的工夫哎。嫩笋般的小王像蒸腾而去的水珠一样,一会儿就消失在老王的眼皮底下哇。那些听闻孩子丢了的邻里乡亲之间这样互相传着不幸的消息。说的人和听的人都“呢、啊、哎、哇”地尽量感叹,明确而委婉地让老王夫妇感到自己是天底下最悲惨的人。
老王可怎么办呢。他算是老来得子呢。怪自己老眼昏花也来不及了。四处找,四处寻,四处打听,四处求人。报案,悬赏。小王的丢失像一枚武林高手钉在老王胸口的暗器,伤坏了老王。没人知道,老王是如何向小王他妈交代的。实在没人敢问这个问题。谁都知道,小王是老王的老来子,更是他妈的命。
活见人。必须找到。必须见到活人。这是小王妈的命令,老王听命于老婆,不敢把不活的小王带回家。
小王可不就是死了。被一伙外地来到这座城的器官贩子拐了去,本来想养大了卖了身上的东西,不想五岁的小王哭闹着把贩子家的柴堆烧着,连着房子也起火。贩子家有个三四岁的儿子正在房里睡觉。结果,小王机灵地跑出来,贩子家的儿子中度烧伤了。贩子赶紧带俩孩子去了自己熟络的黑心医院,就把两人的皮给换了大半。小王嫩笋般的小手臂被剥得像条小茄子,换上另一层皮,就像巧克力蛋卷。没多久就感染并发症死了。
这些描述不够准确的小细节都是被抓的器官贩子交代的。没有一位医生愿用更为科学准确的术语去重新讲述这件医学领域的死亡事件。也许换个说法的话,会有更好的讲故事的效果。可是,谁也不愿意把它当成一个好听的故事一样再讲一遍。因为,这就像是一枚武林高手发出的暗器,钉在谁的身上,都会有致命的伤痛甚至带去死亡。老王就是那样悲伤而死的。他郁郁寡欢,感到自己罪孽深重,自感无法再活。他自缢在自己家外不远的一棵歪脖子树上,像一个国破家亡的皇帝,曾经荣辱,悲愤交加,含恨而亡。
这个发生在城里的故事至少有三个人。小王和老王都不在了。那么这最后的未亡人就只能是小王的娘,老王的老婆了。很多人都在期待另一个奇迹的出现,她能够坚强地活着,好好地活下去。这样的话就可能被演绎成另一个故事,关于重生的故事,关于拯救的故事,关于坚强的故事,关于奇迹的故事。但谁都知道,小王是他妈的命,小王没了,就是她没了命。何况老王也没了,更没有谁能给她最后一丝慰藉。谁都感觉到,这家的祸事肯定是要接二连三了。
可是呢,她偏不。
她偏不让不幸的命运一直跟随着她,她觉得自己活着就是了。她偏不让祸事连连的说法落在家里。她知道,只要她还活着,只要她还记得她家老王和小王,他们就还活着。他们在她的脑海里和她的心里是不死的。
她要活下去,并且要记住。这个她不是别人,就是我。老王的老婆就是我,小王的妈就是我。我的孩子和我的孩子爹都还活在我的脑子里,我的心里,我的每一个要讲的故事里。
那天是我看着老王带着小王出门的。那天阳光普照,城中的风轻轻拂着尘,父子俩的背影袅袅而欢快。我觉得他们是这世间让我感到最快乐的父子。他们这对像爷孙俩的父子,注定是一辈子的父子。
如今,我没见到任何一个能再让我快乐的人,只看到有一只乌鸦一直伫足在我的旁边,也许它想随时告诉我,下一个不幸的人会是谁。
荒原困兽,大学教师、乐评人、资深摇滚乐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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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80 去我的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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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晓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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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从一首歌和一道菜讲起吧。
前几天因为工作原因去了一个欧洲小国,长时间外语氛围下我变得对中文尤为敏感,已经到了走在大街上听到一句去你大爷,就激动得不能自已,隔着一条马路,热泪盈眶对街对面同胞喊声干你娘的那种程度。
那天我迷路了,经过一家中国餐馆,开始我也没发现那是中国餐馆,但我先听到了里面放的歌,成龙唱着《明明白白我的心》。
我头顶的呆毛立刻竖了起来,接受到来自祖国的信息。之后我情不自禁朝着这首歌的方向走,闻到一股扑面而来的红烧鱼味道。然后我就站在店门口, 闻了一整首歌的时间。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每一种久别重逢的味道,都是一块关于记忆的琥珀。有时候你的潜意识是能欺骗你自己的,但是你的嗅觉不能,每一种味道,都无法用辞藻形容,却能让你的脑海出现一个无比具象的场景。
就好比,每次闻到ck one的味道,我就想到地铁里玩手机的男白领,闻到硝烟的味道就会想到无数个喝过大酒之后走在满是鞭炮红色碎屑的街道。其实钱也是有味道的,是一种经过无数人转手却不会沾染任何人本身气味,冷漠而肮脏的味道,有这种味道的还有麻将牌。
所以每次走进棋牌室,听着无数麻将牌噼里啪啦摔在桌上,我会不自觉深吸一口气。朋友问我,你在干什么?我说,嘘,你闻,这是钱的味道。
她不屑笑着,这是输钱的味道。
不过这些都和红烧鱼无关,红烧鱼的味道是属于大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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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上学时,我曾经是大哥的马仔,我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但是院里的大小孩都叫他大哥。开始我不这么叫的,我奶奶和他妈在讨论白菜时不时又涨价了的时候把我推到他旁边,她说“去,和大哥哥玩去”。我叫他大哥哥,他很不满意,轻蔑看了我一眼,说,叫大哥。
我问也没问为什么,点点头,叫了声,大哥。他一转身,我小声补充了一个“哥”。内心犯贱的本性才得到满足感。
我并没看过他打架,但是因为他看过所有周润发的电影,了解的剧情比所有其他小朋友都超前,所以他变成了大哥。只有叫他大哥,他才愿意把赌侠的故事换成第一人称讲出来,每个故事的开头都是“我当年二年级的时候……”。上小学前,我知道最高的学历是小学六年级,他已经到了四年级,对我来说,他的人生就只剩下两年了,已经是道行颇高的人类了。所有小孩活到六年级,而爷爷奶奶生下来就是爷爷奶奶。
那是港产片的光辉岁月,出租碟片的地方,周润发和周星驰的vcd摆在货架最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