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2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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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唱歌的邻居,俺们一起唱。开始气短不够用,现在越唱气越足。
俺不知道电子琴上哪儿是哪儿,也不懂简谱。老师抄了几个歌的简谱,数字写得挺大,她还在电子琴上用黑笔标出数字来。有个邻居过来教过一回,教过一回就不来了,他说:“要是一点儿乐理知识都不会,学起来肯定吃力。”俺老师也不会弹,但她比俺学得快,先弹出调来。俺也照着简谱,到电子琴上找能对上号的数字,慢慢也弹出调来。
这三样东西都是让俺开心的玩具,俺最喜欢玩的还是写作。玩着玩着,天短了;玩着玩着,有奔头了;玩着玩着,心里亮堂了。现在又玩出稿费,玩出书,玩上瘾了,还得接着玩。
(本文选自姜淑梅新书《乱时候,穷时候》。)
姜淑梅,30后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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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96 酒中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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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夕
为何嗜饮酒,我至今也说不上来。
能想起最早的对此的解释,大约是小时候家庭聚会,我约摸三四岁,表哥拿起一个大马克杯的啤酒,嬉笑着问我敢不敢喝酒,我一把抢过杯子,咕噜噜就喝完了,之后眼前一黑,咕咚倒地睡了过去——当然这都是后来大人告诉我的,他们津津乐道好多年,并在我小学毕业之前一直以此来取笑我,“你喝了那么多啤酒,以后要长胡子嫁不出去的。”
后来我还真长出了胡子,嘴唇上方有比其他女孩子浓密的细细绒毛。上初中时,同班的男生知道我暗恋体育委员,在我面前大笑着说“先去刮刮你的胡子”。我感到耻辱异常,每两周仔细清理唇上的绒毛也成为必须的事项。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和我的女朋友接吻,她抱怨,“你嘴唇上面硬硬的,刮到我了”。
虽然也不知道是不是那杯酒带来了之后的种种困扰,不过就算事先知道了,恐怕也没什么不同——我又怎么会为了一个甜蜜的吻而放弃饮酒呢?
小时候眼见的,多是白酒。那时的父亲每天都有人请客吃饭,我也就屁颠屁颠地跟着去。我最喜欢吃蛇,一方面是椒盐蛇碌确实好吃异常,另一方面是喜欢看那富有仪式感的一幕。戴白色帽子的厨师推一个小车进包间,底层是在笼子里活生生的蛇,他一把将蛇揪到半空,干净利落地划下一刀,扯出绿莹莹的蛇胆扔到白酒里。然后这围饭局的主人,拿起酒杯一口干掉。旁人纷纷赞着,“大补”。
过了很多年我第一次读马尔克斯,却莫名其妙地不断回想起这一幕。总觉得这里头有一个同样魔幻的东方故事。
真正开始饮酒,大约还要从高考结束那晚开始。命运总是有些离奇的巧合,又或者说是我们总在寻找一些不寻常的节点,试图证实我们的命运并非千篇一律、无足轻重。高考结束那晚的前半夜,宿舍区陷入癫狂,所有人都在大叫、大笑、唱歌、喝酒,还没来得及大哭。我走在路上,被我们班一个男生拦下来,他笑嘻嘻地举着半杯琥珀色液体,说,“威士忌,黑牌,敢不敢喝?”大概在他眼中,我这种好成绩的乖宝宝肯定要如临大敌,我斜乜他一眼,抢过来一口干掉,甩头就走,留下他在后面呼天抢地:“我操,你还真喝光啊,很贵的啊……”
从那时开始,我就知道我这一生都会热爱饮酒。
大学最频繁的饮酒,无非是在烧烤摊上。学校在海边,旁边就有几个烧烤大排档。坐在质量低劣的塑料椅上可以看见海岸线。南方的夏天,入黑挺晚,晚饭去吃烧烤的话,可以沐在蛋清一样澄明而微微发青的暮色里,海风吹得发丝凌乱,带着浓淡相宜的咸味。这时候来上几瓶冰凉的啤酒,整个人都像诗人一样,除了钱以外什么都有。有时候也热泪盈眶,问上几句“这个世界会好吗”,或者感叹“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其实那时候有什么梦碎的呢,明明还做着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在图书馆看小说一看就是一天,累了趴在木头桌子上睡到饿了自然醒。大概对于青春的感伤也只属于青春,当真正开始面对日复一日的工作、加班、信用卡账单、水电房租、甚至房贷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心力感伤,就好像从来就没有过青春这玩意一样。
但是关于烤串与啤酒最棒的部分,还是在酒后,摇摇晃晃骑着单车回宿舍。除了担心太晚回去宿舍锁门要爬窗进去以外,无所忧虑。有时在校道上一群人边骑车边大声唱着傻头傻脑的歌,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想起来,好像还真的是这么回事。从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用着小燕子和五阿哥的包书皮,直到在大学的一次次饮酒以后,声嘶力竭地唱,整个青春都在里面了。
毕业以后,几乎不碰啤酒,一方面是怕胖,朝十晚十坐在办公室里,稍不留神就像吹气球一样胖起来,另一方面大概因为我终究是个叶公好龙的爱酒者,我爱的是酒后的晕眩快感,对酒本身没什么讲究。
最开始总是冰水兑梅酒,用装咖啡的大马克杯来喝,酸甜甘美的滋味,喝到大半杯时脸上便飞起酡红,正好微醺。后来每日一两杯地饮得多了,就嫌它过于温吞,渐渐不怎么再饮。
现在提起梅酒,记起的倒是那时候有男生追求,每天写一封情书,知道我嗜梅酒,他写,“初见的时候,心觉你像一瓶清香的梅子酒……我饮过雁北烧刀子那样的浓烈火春,也尝到江南玉浮梁一般的芬芳天禄,然而轻则太轻,重则太重,竟都不如一瓶南昆山捎来的梅子酒了。我看见你,就知道你本不该是悲伤的人,像梅雨里的日光,那么明艳,洗得干干净净。”想起来还是觉得很美。
后来就开始喝白兰地。白兰地以冰在冷冻格里最好,倒出来像琥珀一样浓稠,几乎每晚我都要拿我爸的白兰地来喝,沉醉不能自拔。但是对我来说,白兰地无非意味着痛苦,饮得最频密的那段时间,仍然陷在上一段感情里,痛饮过后便是痛哭。直到后来,遇见了现在的恋人,一起去了缅甸,在茵莱湖中心的木屋的那个晚上,我们对饮了两杯干邑。那大约是白兰地最好的滋味,好像波德莱尔笔下的黑女人,充满了肉感的光泽,丰满、馥郁。醉眼朦胧间我看着眼前的恋人,生活来来去去,此刻我们两人却被单独置于远离一切的湖水中心,多么幸运。 外头下着疏疏落落的雨,酒意醉人,但这光景本身,却早已教人格外沉醉。
按理说到了现在,我早已没什么愁可借酒浇铸,也早被工作拖曳得身心俱疲,没工夫饮酒感伤,我却还是爱饮酒。夜深人静时,读书或写作的时候,从书桌下的小柜子里偷偷摸出一瓶威士忌,斟满我的espresso小杯。威士忌的味道有一点瘦削,却正适合独酌的心境。
嗜饮酒的人,从前我以为要不就满腹心事,要不就满怀往事,现在我才意识到,其实嗜饮酒者中还有我这样的人,不为什么,就只是爱喝酒。
而喝了酒以后,就可以飞啦,好像在大地上无穷无尽地奔跑,有时可以跑进往事里瞧一瞧,有时可以向未知的梦一路狂奔。
所以,喝吧。
于夕,某外企管培生。微博id:@于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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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97 我和邵毛毛的日与夜
t。xt。小。。说。。。天。堂
作者春晓
1、
之前,我没有想过这辈子会做出私奔这样的事,可这确确实实发生了。
两年之前的十月份,我跟邵毛毛坐在80路的公交车上,忘记了那天我们是要到哪里去,我们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看着车窗外,外面行人如织,车水马龙,80路公交车很艰难地挤到了解放桥这一站,然后被堵得走不动了。这时候邵毛毛扭头看着我说,我们结婚吧。
我和她说,我也正有这个想法。
那时候邵毛毛还没有毕业,我刚毕业三个月,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车也没有房子,银行卡里的钱还不够还债的。可是她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为了房子和车才相爱的。
于是我们就准备结婚了。
结婚要准备什么呢?其实也没有太多需要准备的,两张两寸的双人照,双方的户口页和结婚证的工本费。工本费需要人民币六元,虽然当时很穷,但六元人民币我还有,结婚的合照也不麻烦,临时照都来得及,我的户口页一直带在身上,而毛毛的户口因为上学的时候迁到了学校,取出来就可以了。我们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将一切准备好了。
婚姻登记处的人说,你们违反了晚婚的政策。
我们问,那就不能结婚了吗?
他们说,可以的。
那就结婚吧。我们说。
他们取来两个小红本,填上几个字,贴上双人照,然后粗暴地盖上印戳,我们就结婚了。
没有通知家人,也没有通知朋友,也没有什么庆祝。
我们手持小红本,离开婚姻登记处,沿着华阳路一直往西走,路过一碗面馆,于是分吃了一碗面。
邵毛毛说,新婚快乐。
嗯,我说,新婚快乐。
随后,夜色降临,华灯初上,我们吃完饭,又沿着街边走了一会儿,时间有些晚了,我就送邵毛毛回到她学校的宿舍,然后自己返回住的地方。
我们就这样私奔了。
2、
那时候我住在朋友宿舍,朋友在这个城市东郊的建筑大学上学,但是他们都实习去了,空下了几个床位,我临时住在那里。
结婚了,我们就决定租个房子。主要考虑毛毛上学方便,住的地方不能离她的学校太远。于是我们就去网上按照条件筛选,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个地方,在广智院街。那个位置处于城市的中心,距离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广场很近,楼下就有交通站点,出行方便,离毛毛的学校也不远,穿过一条很短的小巷,走到马路对面就是她的学校了。套用地产文案的话来形容,这个地方紧邻风景优美的趵突泉公园,位于cbd商务区,人文学术氛围浓厚,坐拥繁华,交通便利,四通八达。
但是房租很便宜,一个月400。为什么便宜,因为那是一幢很烂的楼。那幢楼几年前被规划,政府要将此楼拆迁,原住户都已经搬走了,门窗都已经拆掉了,大多数人家的房子里墙体都砸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拆迁忽然终止了。拿了补偿款的原房东又安上了门窗,对外出租。
我们问他,这楼不会夜里忽然来人爆破掉吧?
房东说,不会。
尽管这样,我们夜里经常睡得心惊胆颤。
房间很简陋,有电,有水,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一张床都没有。我们决定买一张床,但是床很贵,而且要搬进来也很麻烦。
那就打地铺吧。邵毛毛说。
买来很多报纸铺在地板上,买来很多儿童乐园铺在地上的那种拼图铺在报纸上,买来壁纸贴在房间的四周,房间变得好多了。
早晨我送邵毛毛去上学,穿过马路,穿过校园,把她送到教学楼里然后我回房间,中午去学校等她,一起去餐厅吃饭,下午她上实验课,我回房间,或者在花坛边看书。学校里种了许多五角枫树,秋天了,树叶开始飘落,黄色树叶落满地面,踩上去簌簌作响。秋天了,天空很蓝,一尘不染,阳光跟秋风缠绵,路过身边,挺美好的。
但是很快,天气变得更凉了,冬天来了。
这个城市的冬天并不暖和,风很肆虐,而且干冷,如同匕首。我跟邵毛毛路过学校最古老的那幢楼,那幢老舍曾经在里面工作过的楼。我跟她说,老舍是个大骗子,什么济南的冬天很暖和,尤其是下点小雪啊,简直是冻死人了。
我们住的地方,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又在背阴的一面,简直糟糕透了,夜晚有风路过,门窗稀里哗啦响一夜,好像外面挤了一堆时刻准备破门而入的暴徒。
邵毛毛总是半夜冻醒,说,我好冷啊,我好冷啊。
我不知道除了把她抱紧,还能说些什么给她安慰,也许只需要抱紧就可以了。
3、
去年夏天,邵毛毛读完了研一,开始实习了。实习的医院在千佛山脚下,我们于是第一次搬家了,离开了广智院街的这幢危楼。
我们对着房间拍照,对着危楼拍照。我们都觉得这幢楼避免不了很快被拆迁的命运,所以想留下个纪念,但是前段时间路过那里,危楼依旧耸立,临街的窗户都张着嘴,拼命呼吸着这个城市的pm2。5。
新搬的小区是医学院的旧家属楼,距离邵毛毛上班的医院很近,穿过小区,越过马路,对面就是。小区的条件要比之前好很多了,小区很宁静,房间也正经,有厨房,有暖气,也有空调,还有一张床。不用睡潮湿的地铺,也不用担心夜里会被强拆,不用担心夏天会热,冬天会冷。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房间里没有阳台,窗户依旧在背阴面。没有直射进房间的阳光,于是很多绿植就养不好。搬进房间没几天,我们买了一盆茉莉花,因为没有阳光,过了几天就枯萎了。
后来我们买了一盆草莓,栽在小花盆里的那种,买来的时候,草莓已经开花了。
我跟邵毛毛说,我们很快就可以吃到草莓了。
她担心没有阳光,草莓也会枯萎。于是我就有了一个光荣的任务,每天带着草莓去楼下晒太阳。可是有一天,我把草莓放在楼下享受阳光的时候,回楼上准备午饭,结果草莓就被偷走了。
担心她难过,于是去买了一些成熟的草莓回家。
她回家了,我跟她说,吃草莓吧。
她很惊讶,我们的草莓这么快就熟了么。
我摇头。
她说,你买草莓干吗,我们的草莓很快就可以吃了。
我跟她说,草莓已经被僵尸吃掉了。
4、
她实习很忙碌,我的时间比较充裕。她每天上班,于是在家中做饭的任务落在我的身上。
生活不是很规律,经常凌晨之后才睡觉,所以早晨起床的时候,她通常都已经上班了。
醒来,在床上躺一会儿,看看外面飞翔的鸽子。小区附近有养鸽子的,每天清晨都有一群鸽子在飞,透过窗户正好可以看到它们,它们在天空中飞过一圈又一圈,像是巡逻似的。等到鸽子飞累的时候,我就起床,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