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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3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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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大关联。但谁教会了我反抗呢,我不知道,也不关心。而她应该庆幸,我还没有学会撒谎。



 



如果有天,我依然好奇邻居家花窗玻璃后面为何有粉红色的灯光,但选择忍耐,而不是朝它扔块石头。眼巴巴望着别人园子里的桃树咽口水一百次,也不敢往树上扔几块石头。而那会,离所谓的长大仍遥遥无期。



 



我的童年就像棵野草,有人踩无人管,只凭本能,大口地汲取来自四面八方的牛粪、狗屎、马尿……你别小看了这些臭不可闻的玩艺,它吃起来香,吃得越多你就越快长大,我渴望长大。当然,更多的时候,我自由自在,游手好闲。



 



我上午邀中八在松打叭叭,中午院弄里大小十几个孩子会自发聚集到晒谷坡,那里长着一排歪脖子油桐树,我们像群猴子一样爬上树梢,在上面摆来摆去,把甘蔗拖到树杈上去吃,下午到河里游五个小时泳,晚上还有各种游戏等着我呢!如果我有两毛钱,我就找个人晚饭后陪我去电影院看场电影。我们也会去钓一整天蛤蟆,去山冲里一棵树挨一棵树地找鸟窝,去田梗和山沟里寻蛇打。数不清的蛇丧生在我们的棍棒和石头下,这其中就有黄皮蛇,这种蛇倒是难得一见。如果是雨天,我们就爬上石头家的牛栏顶,像群黄毛老鼠,在稻草堆里掏个窝,轮流讲故事。我跟他们讲“我和我的喵呜”,喵呜是我家猫的名字。



 



在我的家乡,几乎所有的家猫都唤叫“喵呜”,狗则统一叫“撩喽”。有一天喵呜死了。早上我妈把它从灶堂里拖出来时还有体温,我抱着尸体就哭啊!连饭都不吃了(可能中间还尿过裤子),一个上午都抹着泪水和喵呜的尸体拉家常,吓坏了一大帮人。后来有人趁我睡着来抢尸,我惊醒,继续哭。最后喵呜还是被一位邻居大婶提去做下酒菜(我当时不知道这事),那会我饿得两眼发黑,又得到一沙罐煮鸡蛋,结果连老朋友的尸体也没保住。



 



六岁那年我娘还不到四十,背脊挺直,做事利落又干脆,脾性火爆,是家里说一不二的“王”,真来了性子要揍我,想来只有往屁眼里躲,但那天她没这么做。



那个九月初的上午,秋老虎像狗一样伸出舌头舐舔着手操锄头,火急火燎要上山的母亲,我蹲在四合院大门的青石枕上看她走远,她的头被斗笠罩住,衬衫上的汗水印从背心向周围扩张。正对大门的堂屋里,阿婆架在灶堂的沙锅“咕咕”作响,往外冒出恶臭的中药味。灶门口摆着三个脏兮兮的黑沙罐和一个底部补疤的铁皮杯,旁边的大灶由于过久没有生火,老鼠已经把洞开到了里面喽。左侧正屋里,三叔用木锯在分割一个大乌龟壳,再左侧的拖屋是三叔家的厨房,三叔娘在“叮叮咣咣”整理家务。她不久前害了场怪病,现在是个瞎子,每天用乌龟壳煎水喝。大门右侧是我家柴房,冬天这里堆满了木柴,这会已经空出一大半来,一群母鸡在柴仓的空地刨土纳凉呢。



 



前一刻,我妈还对着空荡许多的柴房唉声叹气,骂我是喂不亲的“黄眼珠崽”,说这么大个人,不懂半点大人的“甘难辛苦”,她说大姐在我这么大点的时候,三个月能挑满一仓柴。你看你,叫你去上学,你还反到天上去了,白喂你好多年饭。



“白喂你好多年饭。”她总爱讲这句话,她也对小姐姐讲这句话。



 



而“黄眼珠崽,白吃饭”这类问题却从没出现在我们任何一个雨天的讨论会上。通常这样的“讨论”从讲故事开始,所谓的“讲故事”多是靠想象力吹瞎牛,如果你能把在场的某个同伴编进你的故事,或者同是某个故事的见证人,一块唱段双簧,也不用配合有多默契,保准信任度爆棚,最重要的是自己也很过瘾。还有一个小技巧是大家都知道的,就是故事不能发生在坛山村,而外婆家永远是故事发生的最佳地点,这样大家都容易入戏。但总也有些傻瓜会把牛皮吹破。破了之后,我们有可能讨论村里花鼓戏班的梨花到底漂亮在哪里?你说她哪儿漂亮嘛!为什么大人们多说她漂亮?连《追鱼记》和《马兰花》里的女人也比她好看一百倍。但到底是黑蝴蝶漂亮呢,还是吕四娘更美,我们为此争论不休……



 



有段时间我们一直讨论我们从哪里来。如果我们没有被生下来,我们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我们互换一个爸妈会不会更快乐,如果我们不出生在坛山村,我们现在会在哪里。好像我们是生在命运轮盘上的一粒种子,只是借父母而来。至于我们以后要去哪里,很简单,去北京,看天安门和毛主席……我从鸡群身旁经过,有两只母鸡在我脚步接近时迅速蹲身展翅。这些扁毛畜牲,拿我当公鸡玩呢!可是我帮不上什么忙,我既不能把自己变成一只公鸡来同它们交配,也说服不了我妈去养一只专干“那活儿”不下蛋的鸡。我想在柴房角落的土灰里玩会“田螺赳赳”(一种小虫子,不知它学名,那东西头小屁股大,个头比芝麻大不了很多),用松针叶把它们从干燥的细土里挑出来,在地上排成一个圈。如果我不念咒语,也没有其他什么我不知道的东西去驱动它们,这些受到惊吓的孩子们会一直装死,直到被路过的蚂蚁拖下地穴或随便被哪只眼尖的母鸡吃掉。我念:田螺赳赳,睡到饭熟,起来吃潲……它们就转动身体,在地上开出一个个漏斗形状小小的坑。



 



但阿婆又在她的堂屋门口喊,满崽崽……她耳朵有点儿背,所以喊话声音特别大,如果我不应声,她会重复喊上十几遍。我丢掉松针跑过去,她给我两粒纸包糖吃,叫我去菜园子摘点红辣椒和茄子回来。糖化了,包纸糊在糖上,我就连纸一块含进嘴里。



 



她的床头有个大柜子,里面装着七大姑八大姨送来的各种好吃的东西,她自己也不吃,都收着呢。每次喊我干些打水捡柴摘菜的零活,她就打开柜子,给我一个烂了一半的苹果,有时是一块上面粘着虫子尸体的冰糖……在阿婆死前一个月,她还有力气打开那只黑色笨重的山漆柜子,拿给我一只月饼。我掰开饼,里面有冰糖和橘皮,几只黑色的小虫子从裂缝中爬出来,其中一只掉落在我手上,亮出一对小小的翅膀。



 



 



 



王二屎,80后农民工。@王二屎w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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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529 人算不如天算

t(xT小说〃天;堂

作者李淼



 



1



 



进x市传媒学院的那天,她是个阳光女孩,没有任何情史。



 



最初报考的是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因为一门考试分数偏低,她被分进了新闻传播学部的新闻学院。她不想学新闻。新闻学院不教新闻,但教点写作。她不知道头两年的训练为她后来的出名打下了基础,现在这个时代,不会写点什么还真难以出名,娱乐界例外。



 



她偶尔觉得闹心,没有忘记高考志愿,就交了一些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学生做朋友。论长相,她一点不输于她们,论性格,比她们更开朗,很快就混熟了。那时,北京正流行卡拉ok文化,她就和她们中的一些比较开放的常常去陪同校外的有钱人去卡拉ok。



 



有钱人是一直在进化的物种。开始的时候,钱真多,花样不多,不会玩。可是没有人愿意总待在家里看黄脸婆,就没事夹着小包到处跑,请张三李四吃饭,请女孩唱歌。他们手里拿着小黑包,或者用胳膊夹着,男人们还挺朴素,装逼都不知道该怎么装。没有人觉得男人夹一个小黑包有多可笑,这也是进化中的一个初级阶段。



 



她除了阳光,还挺朴素,年纪毕竟小。对那些有一个微胖脸,下面挺一个小肚子的男人并不反感。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喜欢拉着她对唱,没事会搂搂她,甚至拍拍她的屁股,除此之外没有更多暧昧。她不会像别的女生在被拍屁股的时候扭扭腰肢,或格格地笑。她无感,她不会。总之,她不会来事。



 



但她敢于开口,让那些夹着小黑包的男人屁颠屁颠为她效劳,临了什么也没得着。她却得到了很多,到大三的时候,她已经转到播音学院了。



 



你不能说那些老男人对她不感兴趣,事实上他们中不少尝试过,在她无邪阳光的表面之下有一条看不见的底线,他们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很快碰到了,并不硬梆梆,却不声不响地难以逾越。在会扭腰的女生那里他们通常不会碰到底线,很多人没有,三下五除二他们就直达目标。



 



对她,老男人觉得幼齿,简单,有一个精干美丽的身材,让他们欲罢不能,欲说还休。



 



老男人得不到的却很快被一位摄影系男生得到了。他高大,整整比她高了十五公分,在影视艺术学院足球队踢后卫。她苗条精干,他相反,粗壮,看上去更像做守门员的料。他们的共同点,都漂亮,没有城府,全身散发动物性,你可以叫青春气息。他们因为青春气息走到了一起,没有所谓的爱情。这很奇怪,按理说这个年纪的人爱情与动物性很难分清,他们却分得很清楚。交往了一年,上过几回床,却不奔放。他们也试图像别人那样如胶似漆,却做不到,也没有想去做。



 



她做事需要安全感,因此她井井有条。别的女生通常只备一卷手纸,她至少得备两卷,干净内裤得有两条以上,指甲刚冒出指尖她就有修剪的欲望。尽管她体格精干,却需要安全感,他可以提供。他话不多,就像踢球,只防守不进攻。这是安全感的保证。她称他“我男人”,这三个字就是安全感的同义词。



 



也许事情本来就该这样。



 



2



 



然后出现了立铭。



 



立铭是与她男人一起来的,白皙,瘦削,看上去过于早熟。对房间中的人物和事物一概不感兴趣。她能闻到立铭身上淡淡的青草味,有点迷狂。对比之下,她当时的男人显得过于简单,刚硬。



 



她开始唱歌,情感充沛,中气十足,表现超常。她不知道是被立铭身上的青草味迷惑了,还是即将到生理期。每次生理期来临都是如此,兴奋,晚上也睡不了几个小时。



 



在每个人都唱了几轮后,立铭才拿起话筒。一开腔,她就被吸住了。想不到他瘦弱的身体里藏着这么大能量,声线似乎直接从腹部来的,没有通过喉咙。她本来处于包厢的中心位置,立铭为了拿到话筒不得不靠近她。



 



青草味是真实的,也许只有她能闻到,因为别的女孩各自和其他女孩或男孩说话,对立铭不加注意,他是那样的不显眼,和她男友截然相反。她男友英俊粗壮,走到哪里都是女孩注意力的中心。



 



立铭开腔了,唱的是李宗盛的《当爱已成往事》,歌词一句一句从腹部传出来。“将往事留在风中”,真的就有很多往事和声音将她包围起来,是他的往事,不是她的。是什么?她模模糊糊。



 



又唱了几轮后,他们居然坐在一起了,喝酒,还碰碰杯,知道了他叫立铭。她有点大,但不妨碍她当场偷偷从她男人的手机里找到立铭的号码。



 



晚上回到宿舍,她给立铭发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短信:“以后我们一起玩吧?”落款是她的声名显赫的大名。她期待立铭能记住她,不记住不可能。她不是交际花,却是那拨女生中最美的。何况她的名字通过那篇情色小说芳名远扬,尽管那篇小说在她读小学的时候就出名了,与她无关。这个短信最能代表她的性格,有点幼稚,有点张扬。



 



以后他们没有再在卡拉ok的场合相遇,她却在球场上看到了立铭。她男人踢后卫,立铭踢前锋。



 



立铭瘦弱,皮肤白皙。临到他冲刺的时候,不可阻挡。不知为啥她能想到他在床上的样子,瘦弱,皮肤白皙,冲刺不可阻挡。她觉得立铭知道她站在场边,却假装不知道,假装不认识她。她知道他知道,因为她隔着老远能闻到他身上的气息,就像春天操场上稀稀拉拉青草的气息,淡淡的,却暖哄哄的。



 



也许立铭认为朋友妻不可欺,无论他们在球场上遇到多少次,立铭没有主动和她打招呼。尽管她胆子粗壮,却被他男人更加粗壮的身材压迫住了。



 



然而她感到某种前所未有的情绪困扰她,无法脱身。她男人偶尔约她,她却心不在焉。她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她开始真正恋爱了。



 



有这么一天,她得知立铭有个外出做摄影的任务。鬼使神差的她打探了一切细节,自己买了同一趟火车票,下了车,她住进他们附近旅馆。她终于下决心给立铭发了第二个短信:“我在附近,我们见见吧?”然后无穷无尽的时间在她的煎熬中慢慢滑过。没有回音。她不是一个胆小的女生,但没有安全感,她需要对方肯定的答复。



 



以后不知多少次,她跟踪立铭,无论他到了贵阳还是长春。 “我在附近,我们见见吧?”这个内容重复的短信总是石沉大海。



 



就这样,她跟踪立铭,一直跟踪到和她男人分手,从春天跟踪到夏天,从夏天跟踪到冬天,又从冬天跟踪到春天。



 



他们依然在一起踢球,好哥们哪能为女人打架?



 



她黯然神伤,一个没有追到,一个在她追求别人的时候慢慢被她追丢了。她男人不久和别人好了,和他好的人外表和她一样,看上去很美很阳光很没心没肺。也许他喜欢的就是这路人,她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让她嫉妒,她觉得她对他没有爱,没有她对立铭的那种情绪。



 



她偶尔有点失落,还蛮怀念过去床友关系的,毕竟她男人教会了她如何享受床上关系,教会她女人对身体的种种敏感。那时社会已经很开放,随时都可以看a片,随时都可以自己解决。



 



另外,就像现在一样,随时都有计生品可买。 不过,她真的不像大家通过她的名字想象的那样,不至于。



 



其实她很讨厌别人拿她的名字开玩笑,特别讨厌。



 



她依然经常出入那些卡拉ok场合,那些老男人一直是她的朋友。朋友之间就是喝酒吃饭聊天的,为什么非得上床? 



 



就在和她男人分手后不久,就在最后一次跟踪瘦弱白皙的立铭到南京依然被拒绝之后不久,在校园里,她收到立铭发来的短信:“我们见见吧?”



 



她没有矜持,没有任何拖延,立刻约他见面。



 



3



 



以后是老套路的爱情故事,他们几乎天天粘在一起。如果不是做主持人的愿望时不时地在情热的浓浆中冒出来,就像滚滚浊水中突然掺入一股从山涧流下的清水,她的学业恐怕彻底毁了。别小看她成名的动力,它确实挽救了他俩。



 



校园内可以背着人做事的地方他们都做了。他确实像她想象的那样勇猛精进,他俩都确信他在球场上进的球没有在她身体里进得多。有时上半场不进下半场还是不进,直到补时才进。实在进不了她要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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