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46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大趴愤怒,表示他跟英语的关系一向相当热络,身负数项海外学位,是一名通常大举抱怨、偶尔任劳任怨的典型京城优秀律师。
我说,“大学时候,要是早知道你能这么规矩,说不定我就追求你一下了。当年觉得你必须是个混子啊。”
王大趴冷笑,“幸好你没追求。咱们这么熟了,你要硬追,我也不好拒绝你,但我心里得多堵得慌啊。”
重新见到成年版王大趴时,我发现此人卖相颇有提升,作风十分洋派,健身成魔,喜好一字一顿评价生活、酒菜、妇女为“特—别—好”,铿锵有力,意气风发到了洋洋得意的程度,令我也感到相当有面子。有一回我去探望他,他抱着赈济博士生灾民的慈悲,带我吃菜谱辉煌如金砖的牛排馆。离开时,王大趴提醒我带好随身物品,溜出一句,“别忘了你的兜子。”此人平素午餐只叫沙拉晚餐慢饮红酒的高端形象瞬时坍塌。得对我大举贿赂或加以刺杀,我才能封住嘴巴,不贩卖自己见证过的他那些少年时深入泥土的故事。
十二年过去。今年春天,白羊座律师王大趴30岁。我现在不叫他的名字,改称大趴,是种衷心祝愿,希望他能早日升上合伙人,当partner。我写过几个以律师为男主角的小故事,特想写个像他的,头发抓得立体、西服穿得齐整、精神抖擞到近于得瑟的那种,可惜“一位倍儿精神的律师”怎么想怎么像喜剧角色,下一秒必须踩香蕉皮滑倒,不然人皮面具就该被狗误咬下来露出森森白骨。我从没写过像他的,不过我写的那些废柴、虐待狂、受虐狂、自恋控、争上游律师有一个共同点:在30岁砸过来后闪电升趴。算是我对王大趴的美好预言。
实际上,如今我们早已经很少见面。我宁愿不见到王大趴,以免情绪上上下下乱飞,丢掉我新近培养出的那种适合中年妇女戴在脑门上的不动声色的尊严。自那个关于协和医院的春天以来,我家再没人叫我的小名,好像我已经合理合法地长大,新的我,它装不下。我的小名有时出现在家人邮件的开头,走完一个冒号的过场,就被“你一切好吗”之类问题中的第二人称代词替代。能听到它由人说出的仅有时刻,是在有王大趴的饭桌上。他在我16岁时认识我,始终实心诚意觉得我还叫那个名字,再自然不过地叫我,到这种时候我就会想哭,就会想在很多人的饭桌上扯住他聊天,就变成别扭的人。幸而和王大趴一起吃饭的机会越来越少,我哭得不多。
成年以后,我们是纯情的小伙伴,不近苟且,走天真路线。这大概也是能做朋友的原因。有一次我回北京,酒店恰好在他公司楼下,他家也就在一千米外,我们却一直没见到。直到我走前那晚,我们一起和很多人吃晚饭,其后他送我回酒店的一路是长久以来我们第一次共处于封闭空间,突然就尴尬起来。在酒店楼下的停车场,代驾离开,扔我们在车里失语成浓雾缭绕不已的深潭。几分钟后我逃跑,他的车在旋转门外停成一丛沉静的暗影,我在大堂绕了一会儿,想起十年前我曾对着冬天热气蒸腾的铜火锅向他斩钉截铁地指出,全世界他最可爱。
前年他生日时,我想很久送什么,最后寄去一对袖扣,祝愿是他能用不上它们,也就是说能职位高升,无需再像小兵般穿正式的叠袖衬衫去见重要客户。寄出时我犹豫了一下,想那个牌子有点明显是我爱用的,熟人大概能轻易猜出是我所送,然后才想起,其实我们早就没有共同的熟人。
过了十二年,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经离得很远。少数的几回相撞相遇,从见后再见,变成一次次朝向告别的分散。我早就懂了王大趴说的不对,我没什么好看的。而新认识王大趴的人,应该都会觉得他挺逗,他们不知道在他还是个小熊猫样子时,我就丧尽天良地认为他已经在焕光发彩。
我想人的自我评价无法客观,总是受到爱和注意的投射。未来当王大趴彻底走出我的生活,那就将是我丧失魅力的时候。有王大趴在,我觉得人类爱我,我爱人类,我可爱,世界不可怕。
其实寄出袖扣的那个春天,我还有一只红猴子要送。王大趴曾告诉我,他小时候,妈妈给他从迪斯尼乐园带回来一只红色毛绒猴子玩具,他喜欢极了,表弟也喜欢,妈妈说那先给表弟玩儿。再没要回来,让幼年的他一度惦记许久。这件事我也惦记了很多年,那个春天我还不懂际遇的荒诞是人所不能预料的道理,糊里糊涂就决定红猴子不必寄,很快我会去他的城市找他,届时带过去。随后发生的事如教科书般说明世间事有始无终多过月圆,我没有去看他,之后两年我们始终未能碰面。脖子上拴铃铛的大眼睛红猴子在我的衣橱里蒙着布斗篷坐了一年多,直到我新收养的猫桃子把它翻出来,猴子做了桃子的朋友。现在我开门时,常会是桃子叼着红猴子来迎接我,我在门外转钥匙,门内铃铛清脆撞响盼我回家。这些王大趴是不知道的。在多年来不断地以年轻解释自己的幼稚之后,我已不再年轻,只有在一次次握别前转头回望彼此相待如珍如宝的少年时。
我回头来过我的生活。我们仍旧不常联络。
《追忆似水年华》的前言如是写,“我们徒然回到我们曾经喜爱的地方;我们决不可能重睹它们,因为它们不是位于空间中,而是处在时间里,因为重游旧地的人不再是那个曾以自己的热情装点那个地方的儿童或少年。”我曾以裹在身上的记忆温存我的生命,如今,当旧地本是虚构,当记忆比想象更不可靠,或许只有曾以热情装点过彼此生活的人在自身生活中的持续存在,才能将生活中逻辑难测前途未卜的众多场景与断点,连缀成一个呼吸稳定、心跳节奏一以贯之的生命。
在某种意义上,王大趴是我的伴侣。假如这个词太常用于形容两性和夫妻间罗曼蒂克的关系,那就改叫小伙伴好了。可我还是喜欢伴侣这个词,它的含义完全可以与罗曼史无关,王大趴与我性别不同这个事实,只是让初识时尚年轻的我们能因虚荣与对异性的好奇而对彼此的肯定铭刻于心。
汉典解释,伴侣指“同在一起生活、工作或旅行的人”。我想和王大趴一起长大是一场旅行,路程中不时看见他,是予我动能的福气。王大趴在无法复制的奇特偶然下与我一起若即若离地长大,当年我们少年温柔,似乎总在聊天,但实则令人难为情地腼腆。现在他生活在我最惦念的北京,让我心安并但愿能不断重返。
可能两小无猜是种持续的引力,让我对他的话始终莫名其妙地相信。我们常常就不联络了,但我总预感他会再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以远或近的方式,每次出现,他都更可爱一点,让我觉得岁月是好东西,让我在下一秒就要三十岁的此刻,也能有一点不怕老。
淡豹,人类学博士生,作家。@淡豹
。
VOL。614 对不起
**t*xt*小*说*天*堂
作者大冰
不管是欠别人,还是欠自己,你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
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一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出故事的结局。
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得还不起。
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
一、
先从一条狗说起。
狗是条小松狮,蓝舌头大脑袋,没名字,命运悲苦。
它两三岁时被一个自驾的游客带来滇西北。狗狗长得憨,路人爱它,抢着抱它,拿出各种乱七八糟的零食来胡喂乱喂。
女主人分不清是憨是傻,或者严重缺乏存在感,竟以自己家的狗不挑食为荣,继而各种得瑟,动不动就让它表演一个。
狗比狗主人含蓄多了,知道人比狗更缺乏存在感,它听话,再不乐意吃也假装咬起来嚼嚼。
女主人伸手摸摸它下颌,说:乖孩子,咽下去给他们看看。
它含着东西,盯着她眼睛看,愣愣地看上一会儿,然后埋下头努力地吞咽。
它用它的方式表达爱,吃来吃去到底吃出病来。
一开始是走路摇晃,接着是吐着舌头不停地淌口水,胸前全部打湿了,粘着土灰泥巴,邋里邋遢像一块儿毡。
后来直接走不动了,侧卧在路中间,被路人踩了腿也没力气叫。
那时的古城没什么宠物诊所,最近的诊所在大理,大理高速没有开通,开车需要四个小时。
狗主人迅速地做出了应对措施:走了。
狗主人自己走了。
车比狗金贵,主人爱干净,它没机会重新坐回她怀抱。
对很多赶时髦养狗的人来说,狗不是伙伴也不是宠物,不过是个玩具而已,玩儿坏了就他妈直接丢掉。
她喊它孩子,然后干净利索地把它给扔了。
没法儿骂她什么,这是个生命价值不平等的世界,虐婴不判刑打胎不犯法买孩子不算罪,人命且被草芥,遑论狗命一条。
接着说狗。
小松狮到底是没死成。
狗是土命,粘土能活,它蜷在泥巴地里趴着打哆嗦,几天后居然又爬了起来。命是保住了,但走路直打踉跄,且落下了一个爱淌口水的毛病。
也不知道那是口水还是胃液,黏嗒嗒的铺满胸口,顺着毛尖儿往下滴答,隔着两三米远就能闻到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
以前它不论走到哪儿,人们都满脸疼爱地逗它,夸它乖、可爱、懂事儿,都抢着抱它,现在人们对它视若无睹。
墨分浓淡五色,人分上下九流,猫猫狗狗的却只有高低两类分法:不是家猫就是野猫,不是宠物狗,就是流浪狗。
它青天白日的立在路中间,却没人看得见它。
不为别的,只因为它是条比抹布还脏的流浪狗。
都是哺乳动物,人有的它都有。
人委屈了能哭,狗委屈了会呜呜,它不呜呜,只是闷着头贴着墙根儿发呆。
古城的狗大都爱晒太阳,三步一岗的横在大马路上吐着舌头伸懒腰,唯独它例外,阴冷阴冷的墙根,它一蹲就是一下午,不叫,也不理人,只是瞪着墙根儿,木木呆呆的。
它也有心,伤了心了。
再伤心也要吃饭,没人喂它了,小松狮学会了翻垃圾。
丽江地区的垃圾车每天下午三点出动,绕着古城转圈圈收垃圾,所到之处震耳欲聋的纳西流行音乐。垃圾车莅临之前,各个商户把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堆满街角,它饿极了跑去叼上两口,却经常被猛踹一脚。
踹它的不止一个人,有时候像打哈欠会传染一样,只要一家把它从垃圾袋旁踹开,另一家就会没等它靠近便飞起一脚。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明明自己不要的东西,狗来讨点反而踹人家。
踹它的也未必是什么恶人,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而已,之所以爱踹它,一来它反正没靠山没主人,二来它反正又不叫唤又不咬人,三,反正它凭什么跑来吃我们家的垃圾?
反正踹了也白踹,踹了也没什么威胁,人们坦然收获着一种高级动物别样的存在感。
其实,此类高尚行径不仅仅只发生在古城的人和狗之间。
微博上整天都有人在踹狗,踹的那叫一个义正词严。
以道德之名爆的粗就是踹出的脚,狗则是你我的同类,管你是什么学者、名人、巨星,管你是多大的v,多平凡的普通人,只要道德瑕疵被揪住,那就阶段性的由人变狗任人踹。
众人是不关心自己的,他们只关心自己熟悉的事物,越是缺少德性的社会,人们越是愿意占领道德制高点,以享受头羊引领羊群般的虚假快感。
敲着键盘的人想:反正我是正义的大多数,反正踹就踹了你他妈能拿我怎么着?反正我在口头上占据道德高峰俯视你时,你又没办法还手。
于是由人变狗的公众人物老老实实地戴上尖帽子弯下头,任凭众人在虚拟世界里踢来踹去,静待被时间洗白。
抱歉,话题扯远了,咱们还是接着说小松狮吧。
于是原本就是狗的小松狮一边儿帮高级灵长类生物制造着快感,一边翻垃圾果腹。
如是数年。
几年中也不知道挨了多少脚,吃了多少立方垃圾。它本是乱吃东西才差点儿丢掉半条命,如今无论吃什么垃圾都不眨眼,吃完了之后一路滴答着胃液往回走。
那个墙根儿就是它的窝。
二、
没人会衰一辈子,就像没人会走运一辈子一样。
狗也一样。
忽然有一天,它不用再吃垃圾了。
有个送饭党从天而降,还是个姑娘。
姑娘长得蛮清秀,长发,细白的额头,一副无边眼镜永远卡在脸上。
她在巷子口开服装店,话不多,笑起来和和气气的,夜里的小火塘烛光摇曳,她坐在忽明忽暗的人群中是最普通不过的一个。
服装店的生意不错,但她很节俭,不肯去新城租公寓房,长租了一家客栈的二楼小房间,按季度付钱。住到第二个季度时,她才发现自己窗下的墙根里住着条狗。
她跑下楼去端详它,说:哎呀你怎么这么脏啊……饿不饿,请你吃块油饼吧。
很久没有人专门蹲下来和它说话了。
它使劲把自己挤进墙角里,呼哧呼哧地喘气,不敢抬眼看她。
姑娘把手中的午饭掰开一块儿递过去……一掰就掰成了习惯,此后一天两顿,她吃什么就分它点什么,有时候她啃着苹果路过它,把咬了一口的苹果递给它,它也吃。
橘子它也吃,梨子它也吃。
土豆它也吃,玉米它也吃。
自从姑娘开始喂它,它就告别了垃圾筒,也几乎告别了踹过来的脚。
姑娘于它有恩,它却从没冲她摇过尾巴,也没舔过她的手,总是和她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只是每当她一靠近时,总忍不住呼哧呼哧地喘气。
它喘得很凶,却不像是在害怕,也不像是在防御。
滇西北寒气最盛的时节不是隆冬,而是雨季,随便淋一淋冰雨,几个喷嚏一打就是一场重感冒。雨季的一天,她半夜想起它在淋雨,掀开窗子喊它:小狗,小狗……
没有回音。
雨点滴滴答答,窗子外面黑洞洞的,看不清也听不见。
姑娘打起手电,下楼,出门,紫色的雨伞慢慢撑开放在地上,斜依着墙角遮出一小片晴。
湿漉漉的狗在伞下蜷成一坨,睡着了的样子,并没有睁眼看她。
她用手遮住头往回跑,星星点点的雨水钻进头发,透心的冰凉。到门口处一回头,不知什么时候它也跟了过来,悄悄跟在她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