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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7章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5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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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中,表姐死命蹬着那辆慢撒气儿的坤车,我坐在后座搂着她的腰,一路驶向无尽的憧憬。当大银幕上的露丝就要让杰克为她画画时,我对表姐说,姐,你去给我买瓶汽水呗。等表姐拎着八王寺汽水回来时,我却不想喝了——露丝全裸的梨形身材让我一瞬间长大了。



 



期待蛰伏越久,收获总是更多。漆黑的影院里,我长吁一口气,怅然若失。



 



那部电影唱红了一首英文歌:席琳迪翁的《我心永恒》(my heart will go on)。很多中小学生为唱此曲怒学英文,我也不例外——除了表姐,她正是于那年退学。



 



1999年,新世纪来临前,全民最后一次同歌一曲:林志炫的《单身情歌》。彼时我身为一名十一岁的单身小学生,也跟人学着唱,每唱一次,都能比前一次体会到更多一点点的凄凉,单身可耻,直男有罪。只有表姐,墙上的海报仍是几年前的小虎队,她的心早已被穿了一百多串,三小虎还是一个也没从墙上醒来。



 



表姐卧室的墙上始终有两张海报,另一张是古装扮相的赵雅芝。曾几何时表姐还一度模仿那副古装发型,两条鬓角留得老长后绑成小细辫儿。当时她正喜欢一个技校青年,青年不很喜欢她的发型,她就把小辫儿剪了,可青年还不很喜欢她,她方才明白,原来不是赵雅芝的错。



 



2000年后,《流星花园》风靡,四个长发美男的火爆程度堪比当年三小虎。一夜之间,学校里每个班级都涌现出自己的f4,女生们会为了争辩哪班的f4更正宗而大打出手。时值初二,正式迈入青春期,我也不自觉染上一种青春期顽疾叫装酷,本来话很多,突然某天起一个字不说,一连多日,病情严重时上课回答问题也只点头和摇头。老师受够了,传唤我妈,我妈迎面一脚,终使我开口说了两个字:哎呀。



 



表姐那两年已在美容界展露过人天赋,人生第一次找到自信,蒸蒸日上。有次她升职请几个女同事唱k,叫上我为活跃气氛。我到场一看,都是花枝招展的小姐姐,只有我一个男生,正在痊愈中的装酷病即刻复发。



 



表姐说,来,咱们姐弟俩合唱一首《爱》,伴着手语。



 



我说,姐,不要了,我不再是机灵虎了,我现在是花泽类。



 



小姐姐们笑了,说,那就唱一首《流星雨》吧。



 



她们非要跟我合唱,可我不想,我坚持自己唱。我故意变换高低调一人分饰四角,可唱着唱着还是有人加进来,一会儿又加进来一个,终沦为大合唱。我心中生起无名火,因为合唱这种事违背了装酷的基本原则,于是悻悻离开,同时痛下决心今后再也不唱这些口水歌了。也是从那时起,我正式告别了渴望寻求理解的年纪,开始了所谓孤独地成长。



 



青春期对于大部分人,基本延续着同样一种生长节奏:最好全世界都懂我——最好全世界都不懂我——至少还有那几个人懂我。直到成人后逐渐明白:理解这种东西不过是一群孤独嚷着要组合唱团,一开口才发现原来每一位孤独都是一个独立的声部。每个生命都是沿着同方向的谱子前进,在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上唱着各自的口水歌。



 



表姐坚持唱小虎队究竟至哪一年才罢休,无从得知。后来她也频繁地更换过喜欢的明星,但都只是三分钟热度,很快就过了。直到结了婚,再无暇喜欢任何人。表姐的结婚对象是经人介绍的被认为跟她门当户对的陌生人,可惜婚后不到两年就分道扬镳。那男人我只见过一面。



 



也许婚姻要匹配的不止是门户,还有共同记忆吧。我总听长辈们慨叹表姐感情观幼稚,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我猜表姐对爱情的记忆停留在了九十年代末,真正令她不满意的,大概是那个男人没能像许文强对冯程程一样对她吧。又或者,表姐始终坚信:爱情跟抄小楷一样,根本就该是费力但不该动脑的活儿。



 



2010年春晚,小虎队重聚。三个四十不惑的男人比划着手语合唱《爱》的一刹那,我热泪盈眶,忍不住想把手中的年夜饭伸到电视机前喂他们一口。那些逝去的记忆真美好啊,在你还相信那就是永恒时,在你无疾而终地决定放弃之前。直到有天,生活替你给曾经的美好卸了妆,一些人尝试爱上真面目,一些人选择避而不见。我相信选择避而不见的人不是真的懦弱,只是心太软。



 



夜深了你还不想睡



你还在想着他吗



你这样痴情到底累不累



明知他不会回来安慰



 



只不过想好好爱一个人



可惜他无法给你满分



多余的牺牲他不懂心疼



你应该不会只想做个好人



 



喔 算了吧 就这样忘了吧



该放就放 再想也没有用



傻傻等待 他也不会回来



你总该为自己想想未来



 



大概不会有比这更好的歌词了吧,我想。可惜我们不得不为自己想想未来。



 



人喜欢念旧,无非是在敌不过当下后坚守的一份优雅。高瞻远瞩者,总把目光留给明天,在他们那,快乐来自未知。可在念旧的人那,快乐来自失去。爱着那些没能实现的爱情,总叫人心欢;活在那些从未醒来的梦境,方能永生。念旧的人总是心软,也只有心软,才能让比爱情和梦更易碎的东西在心底安全着陆。



 



真想跟表姐成功地演绎一次《爱》啊,可那复杂的手语是我永远记不下来的,如今恐怕连她自己也都忘了。但我能清晰记得的,是那个十五岁的姑娘在春风顶逆中猛蹬撒气儿自行车的背影,比春风还生动。



 



 



 



郑执,作家、编剧。已在「一个」app发表文章《爱呀,我去》。微博id:@郑执。






VOL。713 她

t。xt…小。说。天堂

作者里则林



 







小时候我家附近有一条安静的小街道,每到夏天白玉兰都挂满两旁的树梢,连呼吸都是香的,走在其中,感觉很幸福。此去经年,我走过许多街道,再也没有遇见过这样的街。



 



那一年,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姑娘。才11岁。



 



那时我常穿过那条街,街两旁有狭窄的旧书屋,里面有看不完的漫画书;还有五金店,胖胖的老板常年单脚踩在椅子上火花四溢地锯钢管;还有一个门口摆放着长椅的小卖部,炎热的天气里,长椅上总坐着喝汽水乘凉的人。



 



而在街角路口的交汇处,有一家包子铺,那里有我喜欢的姑娘。她有一双纯净乌黑的大眼睛,一头乌黑的长发,笑起来时很温暖,像太阳,还会自己给自己剪指甲,可是她比我大了7岁零几个月。



 



于是我总是谨慎地走到包子铺门口,满是紧张地抬头望她一眼,她睁着大眼睛笑眯眯地看向我时,我又马上低头指着蒸笼干净利落地说:“这个,还有这个。”生怕开口话说多了,就暴露了自己更深沉层次的稚嫩,每当她凑过身来,递给我包子,我能闻到她身上六神花露水的特殊香味。最后我会提着包子,安静地穿过一整条街都不会有一个人发现我正洋溢在幸福里。



 



那些日子我总和她一起上学,放学,起先是顺路,后来是她发现我总与她顺路,并且她认得我,便常常站在前面等我,我一般远远看着她,迟疑一下才继续往前走,她告诉我:“我感觉我应该带着你。”于是她就总带着我。



 



“带着我”这种话让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我又无从反驳,因为我小学三年级,她高中一年级。所以路上我总故意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也不和她说话,她有时发现我故意躲避她时,会侧过脸看着我,然后扑哧地笑了。



 



她一笑我就感觉我被融化了,但是仍然故作镇定地东张西望,努力压抑着从四面八方冲上脸庞的血液。



 



我们第一次不是因为买包子的对话发生在一个上学的清晨,她递给我一杯冰豆浆,我摇摇头。接着她说:“今天我不喝这个了。”



 



我突然出于好奇,终于第一次没有因为买包子而决定与她对话:“为什么啊,你以后都不喝这个了吗?”



 



于是她也第一次展现出了不知所措的神情,过了一会才说:“就这几天不喝,身体不舒服。”然后神秘地笑了起来。



 



我半张着嘴,感觉她正在经历一些神秘而我又不能知道的事情,突然才恍然大悟,挑着眉毛问她:“难道是……拉肚子!”



 



她尴尬地抿了抿嘴,露出小白牙,笑着对我说:“对对,差不多就是这一类的事情。”



 



我马上红起脸,低头喝起了豆浆。那一刻心里很生自己的气,觉得自己不该问,因为我喜欢的姑娘,那么漂亮,那么漂亮又怎么能拉肚子,拉肚子,多不漂亮?但很快就原谅了自己。



 







她有一个做包子的爷爷,从我见到她喜欢上她那一天起,就知道他们就一直生活在一起,而她父母在外地工作。



 



她爷爷是个奇怪的老头,我们都怕他,除了她。



 



她的爷爷别人都称其为陈伯。陈伯没事就在街口一言不发地坐着,走过的人只要有人胆敢看他或者观察他,他一定会大发雷霆地指着那个人一顿怒骂。所以只要他坐在街口上时,所有熟识的行人都会低头路过。



 



我曾不了解这一点,一个小伙伴拍拍我的肩膀,问我:“你敢看那个老头吗?”



 



我心里一颤,嘴上马上反问:“为什么不敢?”



 



小伙伴捂着嘴对我说:“那你看,快看!”说完他立马就先转过身去了。



 



于是我在马路对面,开始了——看。没过多久,陈伯发现了我,一秒过后爆发出雷鸣般的吼声:“小瘪三你看什么看!!”我吓得全身一抖,接着看见陈伯站了起来,嘴里开始对着我骂骂咧咧,小伙伴转过头来瞄了我一眼,开始狂笑起来。



 



而此时,看见她惊慌失措地从后面跑了出来,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她马上挡在我和爷爷面前,转过头来对我调皮地吐着舌头,用手势示意我快走。我傻傻地看了她一会,然后被小伙伴拉着一溜狂奔,感觉斑驳的树影投下了星星点点的光芒,时隐时现地照耀了我,花香冲进我的鼻子,直达心间。



 



街边的小卖部放着罗大佑的《恋曲1990》:“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那年我从未喝过酒,但却也醉了。



 



整个下午头脑都处在播放幻灯片的状态,以至于小伙伴们围在一起嘲笑我,我都没有进行一丝反驳,仅仅是傻笑着,然后他们认定我被骂傻了。



 



第二次见到她,是小伙伴跑来找我,故作神秘地让我出来,然后小声地告诉我:“你知道吗?陈伯的儿子回来了,找了一个医生,说帮陈伯看看,赶紧去看热闹啊!”



 



我听完马上踏上拖鞋跟着他跑了出去。



 



我们气喘吁吁地趴在门口,从人堆里看进去,没有看见她,但是看见很多与她爸爸久别重逢,打着招呼的人。在人群中,我看见了不胜厌烦的陈伯,他满脸愤怒地坐在一张木椅上,却没有发作,他对面坐着一个似乎懂医术的江湖医生。



 



医生问他:“老大爷,你是什么症状?”



 



陈伯满是不耐烦,语气僵硬地说:“我不是老大爷,我陈伯。”



 



医生迟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说:“哦?不服老是好事,但看您这身体和气色,没有理由晨勃了啊,如果真晨勃,那也不是问题啊!是好事!”



 



整间屋子里的人扑哧一下就笑了起来,我呆呆地看向小伙伴,他也呆呆地看着我,对我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明白这个没有逻辑的对话。



 



只是陈伯的脸已经铁青色了,“漱”的一下站了起来,陈伯的儿子马上从旁边出来对他进行安抚,此时她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把医生拉了出去。而我和小伙伴马上背墙而立,看向天空。



 



我用余光发现她和医生在说着什么,时而医生点点头,时而她点点头,然后愉快地告别。她穿着白背心,短裤,拖鞋,像站在世界的正中央,是那么的美。



 



所以那个暑假,我总是常常装作漫不经心地来来回回穿过包子铺,看见她时就高兴,看不见时就失落。



 







直到后来我们很熟悉了,我也从未告诉过她这件事。



 



当然我们熟悉起来,甚至变成“好朋友”,除了我们一起上学放学之外,还因为一个她需要我替她保守的秘密。



 



那是在一次放学的路上,我们一起走着,一个男生从背后绕过我,突然蒙住了她的眼睛,她整个人一颤,明显受到了惊吓,我第一反应就是要杀了这男人,于是“砰”地一声,我重重的一拳轻轻地砸在了该男生背上。



 



明显他们两个都受到了惊吓,男生转过头来看着我,问:“这是谁?”



 



她看着怒气冲冲的我,又看了看该男生,接着摸了摸我头,帮我顺了顺毛,对男生说:“他是我家附近的小弟弟。我带着她一起上学放学。”说完对着该男生笑,男生听完也笑了起来,顺带摸了摸我头,那一刻,我觉得有一种巨大而又莫名的情绪,就像被老师叫起来回答一个问题,但是全错,于是老师让我站着不准坐下的感觉。



 



“那是谁啊?”回家路上我问。



 



“那是姐姐的同学呀。”她笑着说。



 



我重重地“哦”了一句。她笑着问我:“你是不是以为有人要欺负姐姐,所以生气啊?”问完她“扑哧”一笑。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就点了点头。她就摸着我的头继续笑着。



 



在之后的周末,我正在对过的两条街和小伙伴们打闹着,忽然在远处看见了她,穿着一身碎花裙子,我张着嘴惊讶地看向她,她猛然间也发现了我,然后紧张兮兮地朝我这走来,开口对我说:“你不准说出去!”



 



我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一脸莫名的表情,过了一会才看到,上次那个男生从她身后走来,牵起了她的手。她回头一看,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就像她看着我,我的那种脸红。



 



接着她说:“你要替姐姐保守这个秘密。”



 



我看着他们的手,感觉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愣在原地,呆呆地点着头,说:“哦。”



 



她依然温暖如太阳般地对我笑,只是那种感觉,不再像是我抬头能看到的那种太阳,而是像隔着屏幕看见了电视里的太阳,最后他们往远处渐行渐远。



 



知道了这个秘密的日子里,我常常在清晨的客厅,把邓丽君和蔡琴的磁带放进音响里,然后静静地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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