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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直话直说的政治-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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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了笼络民心,选鲍威尔当竞选伙伴,是争取连任最保险的战术。鲍威尔一旦陪布什在白宫呆4年,下任总统就是他的囊中之物。    
    布什对自己是否重复老爸一任总统的命运是非常敏感的。鲍威尔对他连任的价值无人可比。但这次他之所以这么早就选定切尼,恐怕还是在于他对2004年已经有十足的信心,执意要为自己的弟弟铺路了。杰·布什不仅已经有全国的声望,而最重要的是这次大大巩固了佛罗里达这个基地。自2000年以来,佛罗里达就成为赢得总统职位的最重要的战场。美国的两党地缘政治,是民主党占据东北部和加州,共和党占据南部,势均力敌。佛罗里达本是共和党的后院,但由于大量来自东北部的退休人口的移入,改变了人口的政治构成,使两党平分天下,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并有所谓“谁拿下佛罗里达,谁就拿下大选”之说。2008年如果杰·布什参选,佛罗里达当然已经是他的了。由这一堡垒出击,又有布什帮他守住南方,民主党要挑战他怕是难上加难。一个父子三人先后出任总统的政治王朝,已经呼之欲出。    
    布什王朝与肯尼迪家族的一大不同是,其成员之间特点各异,能不断更新自己的政治风格和纲领。肯尼迪三兄弟都属于东北部的自由主义,彼此距离不大。布什们就不同了。老布什的父亲PrescottBush是康涅狄格州的参议员,属于传统的那种“耶鲁的教育、哈佛的文凭”的东北部精英。老布什虽然后来离开老爸的基地,从得州起家,但还是典型的耶鲁子弟。他在得州只当了个众议员,在第二次竞选参议员失败后,就进入联邦政府当官,历经尼克松、福特、里根三朝,一直当到总统。老布什的精英教育和长期在联邦政府做高官的履历,使他的政治风格未免高高在上,是个“官僚型”而“非民众型”的政治领袖。他喜欢外交,讨厌内政,善于应付记者,拙于和百姓交流。可惜,他又全无尼克松那种精英的智商。一位给尼克松和里根都当过顾问的经济学家曾评论,尼克松找大家开会,表现就像个大学教授主持讨论班(seminar),自己又评论又提问,完全主宰了会议的进程,参与者在智力上无不受到极大的挑战。老布什在里根时代作为副总统主持经济顾问会议,几年下来竟没有人记得他发过言。这种有精英的派头但没有精英的智力的贵族素质,使他应付不了大众明星克林顿的挑战,终于丢了第二任。    
    布什虽然也被送到耶鲁念书,但那不过是喝酒、睡觉、派对而已。他与老爸截然不同的地方是: 他既然没有精英的智力,索性就不要精英的派头。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是虽然出身于特权阶层,却全无那种士族气,一口得州土音,一副乡下土老帽儿的做派。他不善于应付媒体的复杂问题,但却知道怎么招人喜欢。他那副土劲儿,容易让人亲近。他没有克林顿的智力,但从耶鲁时代起就是个开派对、交朋友的行家,善于把能干的人捏在一起。在得州州长的任上,他特别善于和民主党人交朋友,结果许多第一次没有投他票的人,在第二次竞选连任时成了他的支持者。他的土劲儿、愣劲儿,以及对精英不买账的粗劲儿,深得美国“反智主义”传统的真传。    
    笔者过去曾撰文指出,美国社会的“反智主义”传统是一个“充分的民主社会”的必然产物: 一个大字不识的人,无论从政治权利还是政治人格上,和一位诺贝尔奖得主都是平起平坐。这种传统如果运用得当,就能够挑战、制衡精英主义,突破知识阶层的既得利益所制造的文化霸权,保持社会的原创力和民主的草根性。比起欧洲、日本及东亚精英主义的社会来,美国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不管经济、文化多么发达,那种不听喝墨水多的人的教训、不被高智商和高知识吓倒的野气和蛮性永远不退。布什在大学里最没有市场,但在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最受欢迎。他直来直去,善于调动低知识阶层的政治能量,压住精英的气焰,进而主宰了政治的主流。欧洲人越受不了他的粗,他在美国越得势。    
    杰·布什则又是一路。他比布什斯文多了,是个懂行的实干家,而不仅仅是指挥实干家为他工作的“派对大王”。在最近的经济萧条中,他治下的佛罗里达情况最好,在过去几年创造的就业机会比其他任何州都多。但他似乎缺乏布什那种交朋友的技巧。比如,他在佛罗里达的教育体制中取消种族平权的政策,引发了在州长办公室的静坐抗议,激怒了黑人选民。但是,美国是个两党50比50的政治分裂的国家,不得罪人几乎办不了事,而这种政治分裂最集中体现在佛罗里达。所以,佛罗里达是演习全国政治的最好实验场。如果杰·布什能在那里磨炼出来,入主白宫的条件比其兄更佳。    
    对于布什家族来说,特别是对杰·布什来说,2008年最大的障碍是美国公众不喜欢一个家族过多地垄断政治。在美国的历史上,顶尖的政治家族一直运气不佳。JohnAdams和JohnQuincyAdams父子都是不成功的一任总统,WilliamHenryHarrison和他的孙子BenjaminHarrison也是白宫的失意客,没有获得连任。罗斯福家族也许是最成功的。西奥多·罗斯福敢向本党的既得利益集团挑战,是一位工业化过程中划时代的共和党总统。他的远房表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白宫呆了四任,不仅从大萧条中挽救了美国,而且赢得了二战,成为最伟大的民主党总统。但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儿子们后来在州政治中都没有能出头。肯尼迪家族出了一位被暗杀掉的“烈士总统”约翰·肯尼迪,其弟罗伯特·肯尼迪和爱德华·肯尼迪虽然都对美国政治影响深远,而且都一度要问鼎白宫,但没有一个尝到了当总统的滋味。肯尼迪的下一代出了两位众议员,一位副州长。这次那位副州长KathleenKennedyTownsend竞选马里兰州长失败,肯尼迪家族雄风不再。    
    不过,布什已经粉碎了一系列历史的诅咒。在2000年大选中,9月劳动节时戈尔还领先。媒体宣布在历史上到劳动节时领先的候选人从来都获胜,但布什破了这个规矩。靠少数票上台的总统在历史上只会当一任,目前看来,这个神话被打破的可能要比维持的可能大得多。总统的党在中期选举中必败,这个惯例又被布什破了。你现在已经感觉不到布什还相信什么历史先例对他的束缚。    
    我们目前需要问的一个现实问题是: 如果杰·布什宣布竞选2008年的总统,在共和与民主两党中,谁够量级向他挑战?


第一部分 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的开场第4节 Ashcroft主义

    2000年年底,笔者在一位民主党的政客家过圣诞节。当时问起女主人对布什组阁的看法,她随口答道:“他找的人都很出色,只是那个司法部长JohnAshcroft非常成问题,不知将来会闹出什么事。”这个家庭属于温和的民主党,夫君曾在克林顿政府当过助理部长,自己最好的朋友却是个布什内阁的大员,可见对共和党并不一味党同伐异,但对Ashcroft这位右翼原教旨主义者却毫无信任。她的态度,不仅反映了民主党人的意见,同时也代表了中间派人士包括温和的共和党人的声音。这位Ashcroft,确有些令人恐惧的“非凡”之处:     
    美国的政治家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是看报纸,以了解事态的最新发展;他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却是祷告,从宗教中找到一种自我正确的感觉。布什之所以顶住自由派的压力,任命这位毫不妥协的落选保守主义政治家出任司法部长,就是要给极右翼势力传达一个信息: 我没有忘记你们,我代表你们的利益!无怪乎Ashcroft上任时《纽约时报》就惊呼: 司法部不是一般的部(如交通部)可比,政治色彩极强,关键时刻甚至有左右美国政治的神通。选这样一个极右派人士出任此职,只能使国内政治进一步分裂。    
    果不出所料,“9·11”之后,Ashcroft一下子被推到政治的聚光点上,成为自肯尼迪总统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之后最有权势的司法部长。布什政府的一系列打击恐怖主义、强化国内安全的措施,大多是通过Ashcroft来发布。Ashcroft几乎是在电视上露面最多、上各大报头版最勤的阁员。更重要的是,他颁布的许多措施,等于是在建立一套能绕开国会和最高法院的行政权力,直接挑战美国三权分立的民主政治原则。根据这样一套政令,政府可以将一些人无限期地拘禁在某个人所不知的地方,可以监听被告与自己的律师的谈话,甚至可以通过军事法庭将这些在法律上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被告处死!据报道,一些嫌疑犯被监禁后,他们被监禁的地点和他们的名字都不为人知。而且监禁的环境恶劣,嫌疑犯缺乏法律咨询。有的被监禁者已经开始了绝食斗争。《纽约时报》宣称,Ashcroft还在考虑放宽对FBI的管制,容许FBI监视美国国内宗教和政治组织。若按此规矩行事,当年的水门事件几乎也可算是堂堂正正的政府行为了!    
    而最有争议的,是布什授权建立的军事法庭。这种军事法庭与传统的军事法庭不同,更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被称为“布什法庭”。一般的军事法庭并不对公众保密,被告人有权审阅所有被用来起诉自己的证据,而且要在所有审判官一致同意的条件下才能被判死刑。被告不服时还可以上诉更高一级的军事法庭乃至最高法院。“布什法庭”则有自由进行秘密审判,不向被告提供证据,甚至在只有三分之二的法官同意的情况下就宣判死刑。    
    美国的司法制度一贯极为重视保护被告的权利,并且对被告严守在未证明有罪前即被视为无辜的原则。即使如此,错判甚至错杀无辜的事件仍时有所闻,乃至有不少人基于此而主张废除死刑。布什在得克萨斯州当州长时,该州判的死刑比全美其他各州的死刑总和还多。得州的有些为死刑犯辩护的律师,出庭时没精打采,甚至睡着了。此事在布什竞选总统时已引起全国的注意,也招来国际社会的抗议。如今这位当年的死神州长以总统之威设立这样权大无边的军事法庭,谁能保证不错判错杀呢?正因为如此,一些欧洲国家已开始对向这样的法庭引渡嫌疑犯而感到为难。    
    这样一系列无视三权分立的政治传统、无视个人基本权利的政令,已在美国政界和舆论界引起普遍不安。国会两党议员已频频对政府的举措质疑。在12月6日的参议院听证会上,一位民主党议员就特别军事法庭一事质问Ashcroft: 作为一位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律师,你个人是否觉得可以仅仅根据50%的证据就把一个被告处死?Ashcroft对此竟避而不答!《纽约时报》在12月2日的社论中指出: 布什政府似乎对美国的司法制度毫无信心,尽管这一常规的制度能够对恐怖分子进行公开、公正的审判,并在事实上已经成功地对在世贸中心和美国驻肯尼亚、坦桑尼亚使馆制造爆炸事件的恐怖主义原凶绳之以法。布什政府似乎在说服人们相信: 尽管政府的权力也许过大,但Ashcroft等执法的官员值得信任,不会滥用自己的权力。可惜,这并不是美国政治制度的原则。美国的政治制度从来不是建立在对几个好人的信任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对任何当权者的不信任的基础之上。    
    事实上,美国的建国之父所设计的这一套制度,就是要给当政者制造些麻烦,使他们觉得自己手中的权力不那么好使。而让布什政府感到束手束脚又不便的常规司法制度,正体现了建国之父们的智慧所在。“9·11”之后,美国公众极为冲动,复仇之声响成一片,甚至有人公开主张用原子弹将阿富汗炸平。在如此的状态之下,错判错杀很难避免。比如美国著名的政治专栏作家ThomasFriedman,本来写文章很有些自由派的作风,爱说大实话,讲道理。但如今却被阿拉伯电视台记者追问他如何证明“9·11”的袭击是一些阿拉伯人所为的问题气得火冒三丈,不仅对这一问题不作答复,反而公开在《纽约时报》撰文对Ashcroft表示同情。他声称: 我们的司法制度是建立在原告与被告信奉一些共同的价值的前提之上,而如今我们面临的敌人只求毁灭我们,和我们没有共同之处。言下之意,只要我们能把某些人形容成魔鬼,对他们就不必讲什么法律。但他不愿面临的事实是,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如今被拘禁的嫌疑犯,大多数很可能是无辜的。怎么能没有证据就说他们和我们毫无共同之处而对之进行秘密审判呢?像如此以富于理性著称的政治评论家,都丧失了基本的思考能力,一般大众更是可想而知。宪法的一大功能,就是限制民意的一时冲动,削弱多数人在行使权力时随心所欲的能力,延缓大众的冲动能够导致任何后果的时间,逼着人们先冷静下来再行动。而破坏这种宪法的制约,常常会使健康的民主制度流于暴民政治。麦卡锡主义当年就是利用公众对冷战的恐惧,仗着民意侵犯公民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如今的Ashcroft主义也是利用人们对恐怖主义的恐惧,利用民意的支持,破坏美国的自由。    
    12月6日的参议院听证会本来是国会根据宪法精神对政府实行监督的场合,但由于意识到民众对战时政府的高涨的支持率,Ashcroft面对议员们的质询表现得极为傲慢。他的有些答词简直就是对批判他的议员的训斥。他声色俱厉地宣称:“那些用失去自由来吓唬热爱和平的人们的人实际上是在帮助恐怖主义者!”然而,这位不惜一切代价来捍卫国家安全的斗士,竟不许联邦调查局FBI调查恐怖主义嫌疑犯购买枪支的记录。理由路人皆知: 美国的枪支生产和销售业,是布什最坚定的支持者。他们不愿看到他们的生意受到任何打扰。更何况,“9·11”之后,惊恐万状的美国人纷纷购买枪支自卫,枪支销售量扶摇直上,政府当然乐得看着自己的“社会基础”生意兴隆,不愿对买枪的人看得太严。看来,Ashcroft并非只祷告不看报纸。他有着一套世俗的政治算盘,而且把这一算盘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所幸的是,美国的政治制度与文化是200多年民主经验结出的果实,还不至于败坏在一两个政客的手上,尽管个别人也许会倒霉甚至冤死。11月9日,Ashcroft曾传令查找和盘问5000个主要是来自中东地区的男性移民。许多地方警察部门认为此令侵犯人权并且违反当地法律,干脆拒绝执行。这位司法部长的权力到底有多大,顿成疑问。论者指出,自民权运动以来,一直是地方警察搞种族歧视、侵犯人权,最后要由司法部出来制止。1960年代以来,司法部一直扮演着维护人权、防止警察滥用权力的角色。如今司法部和地方警察的角色来了个史无前例的大倒置: 司法部开始带头侵犯人权,地方警察竟充当其人权卫士来。历史究竟是在前进,还是在倒退呢?


第一部分 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的开场第5节 布什挑战“种族平权”

    2003年开始,布什在国内政治上频有惊人之举。他的以废止股息税为主的经济振兴计划,已经让对手和盟友都吃惊不小。随后,又开始在AffirmativeAction的问题上公开表态,反对以肤色作为大学录取学生的标准。其时机的选择,极有风险性。    
    Affirm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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