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冷长河-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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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纸条上其实只写了十九个字,六个标点符号。其文曰:
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亭,亭边一倒凳,其下有信。
写这张纸条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属指点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缩到最短,减少信号量,但他忘了,文字越简缩越能显现一个人的文化功底。
请看这十九个字,罪犯为了把藏信的地点说清楚,不用东西南北、几步几米的一般定位法,而是用动词来一路指引,这在修辞上显然是极聪明的选择。四个指引词,“过、顺、向、见”,准确而不重复,简直难于删改。特别是那个“见”字,用在此处,连一般精通文字的写作人也不容易办到。多数会写成“有”,但只有用“见”,才能保持住被指引者的主观视角。更有趣的是,这个句子读起来既有节奏又有音韵,在两个“二三”结构的重复后接一个“五四”结构,每个结构末尾都押韵,十分顺口。罪犯当然不会在这里故意卖弄文采,只能是长期读古文、写旧体诗的习惯的自然流露。如果他自己发觉了这种流露,一定会掩盖的,但他没有发觉,可见实在成了一种表述本能。时至今日,能有这般表述本能的人已经不多,因此侦查的范围可缩得很小。
那地方有一所大学。很快破案,罪犯是一个大学教师。
谁揭发了他?文化。
高智商犯罪,早已屡见不鲜,监狱里关着大量聪明人,这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了。但对这个人,我们仍会沉思片刻。原因是他与“文化”这个概念牵扯得不明不白,使我们对“文化”也疑惑起来。
他的文化水平高吗?答案是肯定的;他是文化人吗?答案先是肯定的,后是犹豫的。犹豫的理由,是觉得“文化人”这个称呼似乎还应该有一些品德上的限定。但也只是“似乎”而已,实际上限定不到哪里去,因为既然已经承认他文化水平高,那么“文化”这个概念本身,显然没有这方面的限定。
这就是说,文化未必有太大的排恶功能。没有排恶功能的事情多得很,但文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太宏大了,形象一大以为它什么都行,于是产生误会。一个人能写一笔漂亮的毛笔宇,连不认识他的人也会猜测他通体文雅;一个孩子捧着一本书在读,做家长的便笑逐颜开;一个求职者取出一份学历证明,单位领导就频频点头;更奇怪的是,一个商人有点文化,就被称之为“儒商”,即便他极尽诈骗之能事也丢不掉这个招牌,相反,一个文化不高的商人哪怕再讲信用,人们仍然会从文化上轻视他。于是他们只能让自己的孩子去读贵族学校之类,只为一洗文化上的耻辱,至于品德人格,则就不管了。这一切已成为一种社会秩序和心理习惯,诱使更多的人不问青红皂白地去靠贴文化。在未必有排恶功能的地方出现如此拥挤的局面,非出事不可。
我不止一次听人们这样说:“那些年轻人做坏事,是因为缺少文化。”但是,文化在哪一点上,可以防止人们做坏事?有人解释道,文化可以使人读很多书,知道世上有很多好人好事足以效仿。那么事实早已反驳,天下最毒辣的阴谋、最凶险的恶念,也是通过文字来传达的,而传达的文宇,很可能是典雅的文言文。
例如我们正在说的这个沦为绑匪的大学教师,他那堪称精雅的文词功能,与他的犯罪是否有根本的冲突?没有。至多与善良人的想象稍稍有一点不协调罢了。他完全可以吟咏着“无毒不丈夫”的句子,翻阅着一本本厚厚的权谋生存典籍,然后用流利的笔触写下心得,一有机会便小试身手。
我觉得在文化的问题上,我们中国人历来有一种一厢情愿的天真。不知被文字坑害了多少年,一见白纸黑字还是付给太多的信任。舞文弄墨的狡诈文人也见过不少,但一听到有人在炫示文史知识还是笑脸相迎。于是,越是见不得人的东西越往文化里钻,文化成了一个宽阔的掩体,一个洗手的金盆。连天下最残酷的社会动乱,也称之为“文化革命”,连明目张胆的诬陷和谋害,也名之曰“文化论争”。这种现象也许可以回答人们百思不解的难题:我们拥有那么悠久而丰厚的文化,为什么在一系列文明的常识上却需要从头启蒙?
我知道我已经把事情说得太大,再说下去这篇短文就难以结束了。回到绑匪的纸条,我只能说,文化揭发了他,他也揭发了文化。他揭发了文化什么呢?那就是:“文化”一词涉义太泛,极易藏垢纳污。我们现在至少应该让很多教师和家长明白,文化知识不等于文化素质,文化技能更不等于文化人格。离开了关爱人类的人格基座,文化人便是无可无不可的一群,哪怕他们浑身书卷气,满头博士衔。
智能的梦魇
“构思过度”对创作是一种危害,营养过度对健康是一种摧残,而江河湖泊水质中的营养过度,实际上是一种污染。智能也是一样,过分地运用在不恰当的地方,就会导向灾难。
前一篇文章提到一个绑票杀人的大学教师,从案情看,似乎不必先把“性本恶”的帽子加到他头上。
事情的起点竟然是一次愉快的嬉戏。这位教师从老家回单位的半道上看到河堤上有几个孩子在玩耍就凑了过去,后来其他孩子陆续走了,他还在与一个七岁的孩子玩着左转右转的游戏,十分开心。没想到孩子转晕了,一头栽进河堤边的污水沟里,摔落了几颗牙齿,满脸是血。这位教师紧张又慌乱,担心孩子的家长加罪于自己,只能用手去捂孩子血淋淋的嘴,这一捂他的手就没有放下来……
不知犯罪心理学家是如何论述胆怯和疯狂之间的关系的,在实际生活中这两个极端却总是相辅相成、互相转换。一切疯狂背后总隐藏着胆怯,而极度的胆怯又会转化为疯狂。但是,在我看来,无论导致多大的疯狂,在事过之后大多还是会良知复苏的,尽管这种复苏有时已经于事无补。
也有一种东西能阻止良知的复苏,那就是全然失控的智能梦游。智能梦游一旦开始就进入自己狭小的逻辑坑道,坑道外的风景看不到,逻辑外的道义也喊不醒,只知下一步接着这一步,着魔一样走下去。任何复苏都需要惊醒、打断、脱离,布莱希特为了防止戏剧观众进入迷迷糊糊的梦游状态就用过这种办法,以求观众能获得理性复苏,但生活中缺少布莱希特,很难把梦游者惊醒、打断、脱离。这个罪犯(叙述至此我们已经无法再称他为教师了)正是进入了这种状态。也许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应解释为杀人而只是把一个半死的孩子稍稍往前推了一步,也许暗喜自己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了,也许对自己害怕的孩子家长还心存恼怒,他居然顺着邪恶的惯性投入了盘算,而一进入盘算,他的兴奋机制就被调动起来了。他想,我既然已经化繁为简,为何不进一步化害为利呢?脑子一转,他便制造了孩子还活着而只是被绑架的假象,向孩子的家长进行敲诈。一想到这场假绑票的种种技术性环节,种种声东击西、欲擒故纵的战术,他的大脑神经被充分调动起来,其它问题什么也想不到了。
绑票本是一场极为复杂的智能角逐,何况是假绑票,此人在这场角逐中机敏得像泥鳅一样,以一种梦游者才有的敏感快速作出多种反应,但反应再快也没有醒过。最后,当警方严阵以待的时候,他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大学讲台上悠然讲了八年课,直至最后落网。在这八年中他醒过没有?不得而知,但即使醒过也来不及了。
梦魇,也可称之为“鬼打墙”。世上许多聪明人一意孤行地犯罪,除了最根本的道德人格原因外,还和那堵“墙”的出现有关,那堵“墙”就是智能。智能使他们产生一种依靠感和隐蔽感,像一个瞎子摸着一道墙根朝前走,不见旁岔,也不知退路。智能害人,莫此为甚。
那么,在这处处讲究智能的世界里,该如何来识别和对待各种各样的聪明人呢?
我想,一个人最值得珍视的是仁慈的天性,这远比聪明重要;如果缺乏仁慈的天性,就应该通过艰苦修炼来叩击良知;如果连良知也叩击不出来,那就要以长期的教育使他至少懂得敬畏、恪守规矩;如果连这也做不到,那就只能寄希望于他的愚钝和木讷了;如果他居然颇具智能,又很有决断,那就需要警觉,因为这样的人时时有可能进入一种可怖的梦魇,并把这种梦魇带给别人。应该发现这样的人,并且尽量将他们安置在高人手下,成为一种技术性的存在,避免让他们独自在空旷寂静的地方,作出关及他人命运的行为选择。这也是为他们好。
文化敏感带
我已就绑匪的一张纸条,写了两篇文章。刚刚搁笔,又产生了一个联想,再续一篇。但要说的话,与绑匪已经没有太大关系了。
我们已经分析过,那张纸条上寥寥十九个字,足可证明绑匪的文化水平很高。我把“文化水平很高”这样的评语加给一个绑匪,相信会引起文化界不少朋友的不悦。他们会说:“这算什么文化水平?至多是技术性的文化细节罢了。文化的力量,在于整体组合,在于价值选择,在于人文方向!”
朋友们的意见是对的,但恕我直言,他们这是面对一个凶恶的绑匪,力图划一条明确的界限,才被激发起来的。在平日,他们大多也会把技术性的文化细节和整体性的文化定位混为一谈。
这便是这篇文章的话题。我至今说不明白为什么技术性的文化细节会在中国文化中取得如此优越的地位,并成为一个“文化敏感带”。大概是历代统治者故意要用这种方法把一个个文化人都变成呆子和傻子吧,因为只有把大脑消耗在疯狂的记忆过程和重复的匠艺操作中,才会从根本上消除思考功能和创造功能。但是,又找不到统治者们实施这一阴谋的可靠证据。
照理,这一切早就应该过去了。不要说现今已经到了电脑时代,即便再早几十年,出版事业已经畅达,工具书随手可得,中国文化人早就该转换自己的敏感系统,去想一点真正有意思的大问题了。然而遗憾的是,情况并不是这样。
我想借用一些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第一个实例程度最轻,基本上属于正常范畴,但也已经让人有点消受不住。有一年,我们聘请几个退休教授,对目前正在开课的青年教师进行听课评分。没想到几轮下来,评分结果和我们平日了解的情况正恰相反,于是便急急调查。通过调查终于明白,原来有两位退休教授把青年教师讲课时对某些词语读音的标准与否,当作了评分的主要标准。评分表后面加了一份长长的附录,全是一个个发音的正误对比。然而问题是,发音很标准的几位青年教师,讲课质量之差,几乎已到了要被勒令停讲的边缘,这次却得了高分;相反,几位公认的优秀青年教师,由于普通话不太标准,评分极惨。
“身为教师,发音的标准至关重要!”这是退休教授的意见,好像并不错,但事实上已造成了一种根本性的颠倒。
这是一件小事,但这种以技术性细节颠倒整体的事例,在文化界比比皆是。一个作家,如果表述了一种违背人类良知的文化观念,大家可以漠然以对,而如果用错了一个典故,则立即千夫共指。在很多人心目中,前者并不可耻,可耻的是后者,因此只对后者敏感。
第二个实例特殊一点,就发生在前几年。一个戏曲作者,认为导演把他的剧本改坏了,要在报刊上予以揭露,构成了一个事件。揭露了什么呢?试举一例:戏曲作者原来写的一句唱词中有“牛女迢迢”这几个字,导演觉得用“牛女”来简称牛郎、织女,不仅文理欠畅,而且当代观众听不懂,于是随手改成了“天河迢迢”。戏曲作者因此勃然大怒,他认为这样改破坏了原句的平仄,撰文道:
我坐在剧场里听到这个不合平仄的句子,立即感到全体观众的嘲讽目光全都对准了我,一时真如芒刺在背,万箭穿心,恨不得在座位底下挖个洞,一头钻下去。
我在一本杂志上读到这样的话忍不住笑了,心想好端端的中国文人为什么一遇到技术性的细节问题就会变得如此夸张和作态?好像在这些琐屑不堪的问题上埋藏着一个文人的全部羞辱和光荣,因此非如此高声表白不可。平仄问题,即使在诗词写作中也有很大的自由度,古今任何一个大诗人都会因佳句而破平仄。更何况,现在戏曲剧场连最起码的观众数字都维持不了,怎么会有观众因一两个字的平仄问题而怒视作者?而这个作者,又何以知名到这个地步,居然能使全场观众仅仅从后脑勺就认出他来?但是,这种荒诞之极的想象居然可以当作真事公开发表,文化界不少人居然也把它当作一个什么事件哄闹起来。由此可知,中国文化的这一部位已经敏感到走火入魔的地步,背离了常情常理,失去了最基本的逻辑控制。
第三个实例比较有名,却与以上情景一脉相承。有一位我不认识的北京作家在一篇文章中说,自己在睡梦中吟得一首诗,然而很快有人指出,这首诗是古人吟过的,于是一时成为文坛笑话,嬉笑怒骂,播扬广远。
我想为这位作家辩护几句。这位作家显然不想故意剽窃,因为再愚笨的人也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去剽窃一首随手可以查到的古诗。他的差错出在记忆的模糊上:诗句入梦,但这首诗是书中读来的还是自己吟出来的,有点闹不清了。这种情况在创造性族群的记忆机制中经常发生,不足为奇,何况这位作家并不以古典诗词为研究专业。他写混了,别人幽默地指正一下即可,顺便调侃几句也无妨,无论如何是小事一桩。谁料想,在很多人眼中,这件事其大无比,其臭无比,简直可以抵消这位作家以前的全部创造。这过分了。
对此我可以提供一个参照例证。一位剧作家,从小熟读中外名剧,能成段成段地背诵,长大后又每天迷迷糊糊地构思着一个又一个戏剧片断,有一次他把新写的一场戏给我们传阅,我们立即发现其中一段酷似法国古典主义时期的某剧,一经指出,他惊诧不已,然后大声嘲笑自己:“搞混了,分不清脑子里那些台词的来源了!”我们深知他的为人,当然相信他,何况他特地让我们这些非常熟悉西方戏剧史的朋友传阅,绝无剽窃嫌疑。大段的剧本尚且如此,其它细节当然更可理解了。
由此想对记忆问题多说几句。把记忆当作学问,这在古代,是文化传播事业落后的一个标志,而在现代,则是记忆性文化族群对创造性文化族群的一种强加。这个问题的严重后果,现在连中小学教师都已经警觉起来,正在尽力扭转,可惜我们不少文化人还在本末倒置。其实,即便是记忆性的文化族群,他们真正能记住的文史细节究竟能有多少呢?我本人也算是一个曾在文史中沉潜多年的人,据我的经验,即便平时认为最熟悉的材料,一到笔下也会发现夹杂着不少记忆上的差错,还得从工具书上逐字校核,因此,说是记忆,其实与直接记忆的关系也不大,只是记得翻哪部工具书罢了。而在这方面,据我的印象,本事最大的当属报社和出版社的老一辈职业校对员,但总不能说,这些职业校对员有资格嘲笑和取代被校对者了。
第四个实例牵涉另一位北京作家,我也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