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往事 by 香龙血树-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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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立即起身走了过去,但是走到一半,犹豫了一下,他忽然停了下来,有那麽一会儿,他就站在那桌子边无声地注视著那个人。
餐馆里乱糟糟的,Jimmy身前、背後都是人,有侍者在走动。
Jakc正说笑著转过头,抬起头时,就看见了他,一下子愣住了!
Jimmy忘不了,那麽短暂地一瞬间,他在那人脸上看见的表情变化。
旁边,Al几个人也跟著抬起头,看见他,不知道为什麽,周围一下安静了下来。
Jack立刻起来绕过桌角奔向他。
Jimmy立在那里,看著Jack走到眼前,微微退後了半步,撞在了背後侍者的身上,他前面,Jack一把拉住了他。Jimmy半回著头,他们一起向过道边让了让,然後,就那样在过道上,看著对方。
良久无言。
“Jack……我……能跟你在一起吗?”想了想,Jimmy忽然张口问道,嗓子有点哑。
Jack正要说话,听到这一句,再次愣住了,诧异地看著他。
Jimmy看著Jack的表情——如果是十年之後,他一定会先说句“他妈的”,但是那时候的Jimmy还像个小女孩一样不会说粗口。
“……不是上床,只是……呆在一起。”想了想,他只是轻声说道。
周围似乎顷刻间鸦雀无声。
Jack看著他,Jimmy从没这麽直接地说过话。
“你……怎麽了?”Jack看看他,小心地伸出手去,摸了摸他的头发。Jimmy瘦了,脸上的轮廓线条更明显了,显得更敏感和漂亮了。
◆·◆
他在Jack的船上躺了三天。
三天之後,Jack告诉Jimmy,他必须得走了。
“你……要回家了?”Jimmy犹豫了一下问,意识到Jack得回家陪妻子了。
他自己又无处可去了。
“我得去工作了。”可是Jack犹豫了一下,看著他说。
Jimmy这才再次意识到Jack有份职业。但是他从没看见Jack工作过,他跟Jack在一起时,他们一直只是吃喝玩乐。
他张了张嘴——
——他们一起上路了。
◆·◆
Jimmy不知道Jack在忙什麽,第一趟,他们在东南沿海转了一圈。
“这是Jimmy!”Jack向那些同伴随便介绍他的名字,从不再多说。
Jack那夥人默许了他的存在,没有再多问,进出时跟Jimmy打打招呼,喊著他的名字,就好像他是Jack带著的小朋友。
每天,Jimmy呆在Jack住的地方,发呆或是看书;有时,Jack和Al一夥人就在楼下的大厅里开会。偶尔,他们暂时散去,Jimmy下楼找吃的,能惊讶地看著白板上的照片、数据,老报纸的一角、歪斜的字母、人名、街道名,甚至还有武器名。
——他们到底是干吗的?!每到这时,这个问题就会突然涌进Jimmy脑子。
他还是没有问,直到那个午夜,他跟Jack和Al几个人吃了饭回来——那地方离他们的住处不远,漆黑的街道上。
只走了十几米,他突然察觉出身边几个人紧张起来!
“小心!”
“是他吗?!”Jimmy惊讶地看见有人拔出了枪,几个人立刻前後拉开了距离,他和Jack走在一起。
就在几分锺後,黑暗里,他只来得及看见右上方屋顶边黑影一闪,刀光已经顷刻间把几个人裹在中间!
几个人同时跑了起来,避开锋刃举起了枪——那是他们和杀手的第一场正面遭遇!
刀锋再次甩过来的时候,Jimmy侧身倾力一躲,失去了平衡,眼前面具一晃,紧接著白光一闪,刹那间,有人重重一把他推开,“快跑,Jimmy!”
Jack在他耳边大喊,举枪朝对面开了一枪,“跑!跑!”
Jimmy心顷刻间要跳出喉咙,Jack的喊声始终响在背後,他不敢回头拼命向远处跑去,直到第二个街角,Jimmy忽然站住了,想著刚才可怕的那一幕:他跑了,Jack怎麽办?
Jack,Jimmy心乱成一团。
扭转头,街边装修的店铺前,堆了一堆物料,他在木板里抽到一只钢筋调头向回跑去。
街口,几个人嘶喊著打在一起,几只枪围著那可怕的面具人,那人长刀挥舞,一脚重重踢在Al胸口,反手一刀刺向Jack——
刀落在Jack胸口时,Jimmy手里钢筋刚好跟到,他猛地把那刀向旁边一架一带——对面怕人的面具立刻向他转来。
Jimmy心猛地一紧,登时出了一身冷汗,不等他後退,那人毫不客气接连几刀落下,Jimmy使出浑身解数玩命挡开,顷刻间,那空地上,仿佛只剩下了他跟对手两个人,刀光在他眼前呼啸!
镇静!镇静!Jimmy渐渐逼迫著自己正视那个人的面罩,在心里一次次对自己说著,小心地观察著对方。
终於,就在他再次架住那人刀时。
Jack找到空隙“咚”地开了一枪,那人反手一只飞刀飞出之际,Jimmy手里的铁棍狠狠一带对手的长刀——短暂的片刻,对方门户大开,Jimmy果断像刚才那人立刻跃起,重重一脚踹去。
那人猛然向後跌倒在身後的木板上,激起了高高的尘土和碎屑,周围立刻响起枪声。
几发子弹打在刀上,火星四溅,那面具人随即翻滚跃起,猛地转过头,那张银色的面具万分可怖地瞪著他。
远处警笛响了起来。
Jimmy忍住心里的可怕的惊恐,握紧了手里的铁棍,就在那一刻,白光一闪,一片金属碎屑迎面飞来,Jimmy急忙卧倒,再抬头,那面具人已经“唰”地消失了!
——他们赶回住处。
大厅里,灯火通明,地上,一地碎屑。
几个人匆忙善後,最後,Jack把Jimmy拉上二楼,“呯”地关上门,转回头看著他,拉了一把椅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Jimmy,你必须得回去了!”Jack严肃地看著他。
Jimmy愕然地看著他。
“……你到底是干吗的?”许久,他终於憋出这一句。
Jack看看脚下,长长叹了口气。
几天前,他们在一处实验室堵住了那杀手,今天那杀手反戈一击,要追查博士助手的下落。
“现在太危险了。今天是万幸!”Jack看著Jimmy说。
“我学过一些跆拳道……还有些别的……虽然没怎麽用过。”Jimmy看著Jack,犹豫了一下支吾说,“嗯,我有过一个很好的老师。”
Jack依然注视著他,“不行。”
◆·◆
他们订了三天後的机票,Jimmy返回纽约。
就在第三天下午,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席卷佛罗里达南部。
千公里外,百慕大海啸,掀起的飓风迅速到达海岸,预警已经提前告知,但是那天上午依然风平浪静,Jack一早去海上接头见人。
中午1点,天气顷刻突变。
海上变得非常危险。
Jimmy和Al几个人守在码头边的房子里。
房间里,收音机所有波段已经停止,转为紧急警报。
外面阴云密布,风雨呼啸,大风掀翻了轮船和房屋,桅杆和广告牌砸在了码头上。
Jack的船就在那时返回靠岸。
船第三次进港失败,他们从电台里听到,船体已经进水。
“Jimmy回来!”Al在背後喊他,一把没有拉住,Jimmy已经冲进了雨里。
他想著那天的杀手,对海上的人充满了担心,突然非常害怕走之前,就再也见不到那个人了。
海边,周围掀起了滔天的海浪。
Jimmy穿著黄色的雨衣在码头边疾走眺望,最後停在码头边。挺直了肩背,一动不动地看著海上。
他知道这样很傻,但是他想看著那个人回来,告诉他有人在港口上等他。
直到风暴里,远远地他看见了Jack的船。
Jack远远地看见了他,船直接向离他最近的位置靠过来,Jack从船上跳了下来,奔过来,看著他脸上的雨水,目不转睛地看著他。
Al从房子里冲了出来。
在背後大喊著什麽。许久,两个人才察觉到。
◆·◆
风暴止歇。
Jimmy呆在房间里,对著自己的旅行袋。
房子里,楼下什麽地方,有人在激烈地争吵、又像是在互相说服对方,他听出是Jack和Al。
他们能为什麽争吵呢?
“Jimmy!”他忽然听见楼下Jack大声喊他,“Jimmy——”那声音忽然显得暴躁,震得墙壁嗡嗡作响。
Jimmy赶紧出了门。
“——Al要跟你谈谈!!”楼下对过的一个房间里,Jack坐在门边不远一只沙发上,扭头透过半开的门看著他。
Jimmy下来了。Jack在他身後轻轻关了上门。
一进门,Jimmy就感觉出气氛尴尬。
那房间里,烟雾缭绕。
AL和Jack难堪地相对著。
“Jimmy……”Al看著他,站起来,一本正经地开了口。
Jimmy愕然地看著。
就在那时,身後“呯”地一声巨响,Jimmy急忙回头,Jack已经起身走了,门重重打在门槽儿里,又弹回来。
Jimmy转回头。
“……”Al注视著楼梯下Jack远去的背影,轻轻叹息了一声,一屁股坐回了椅子。
◆·◆
二层的房间里,晚上,Jack敲门进来了。
Jimmy刚刚洗过澡,换上衣服。
Jack在他面前拉了只椅子,叹息一声坐了下来,两手按在身前椅子背上。
“Jimmy……”许久,Jack开口了,注视著他。
“什麽……”Jimmy诧异地看著Jack的神情,伸出手去握住了Jack的手腕。
“Al的意思……还是让我跟你说。你……”Jack有点说不下去了,他犹豫了一下,低头看著Jimmy握著自己的手,许久Jack忽然轻轻叹息了一声,伸手抓过Jimmy丢在旁边桌子上的指甲刀,握起了Jimmy的手。
“啊!”Jimmy一下呆住了!
身体不由自主往後一缩,呆呆地看著Jack逐一握著自己的手指,剪过又细细地修整齐。
长久地,屋子里一片沈默。
只有佛罗里达的炙热,从敞开的窗口涌进来。
◆·◆
三天之後,他们再次一起上路了。
◆终极往事Ⅲ第165章
那个下午,Jack向Al承认他舍不得Jimmy走。
Jack自己也知道,不狠心把Jimmy赶走,是件很自私的事情。
“可是——”他问Al,“就这麽一次,我带个人怎麽了?!”
纪律,或者还有一些别的话,俩人谁都没有提。
而Jimmy,发现自己还从没那样为一个自家以外的人担心过。
他渐渐看出,Jack他们在追踪一夥杀手的行踪。有时出现在杀手前,有时紧随著那杀手留下的痕迹。
这太危险了!Jimmy眼前不断闪现那个漆黑的夜晚,杀手可怖的面具对著自己的那一幕,他害怕有一天,那个自信又充满活力的男人,就那样一去不回。
——那个晚上,Jack低垂著头坐在Jimm房间里。
“Al说,我不把你赶走很自私。”Jack说。
Jimmy惊讶地看著他,但是Jack眼神随即一闪,看著他,“也不会总这麽危险。”
◆·◆
Jimmy就这样跟著Jack一起上路了,在中西部兜了个圈子,最後到了丹佛。
他们周围暂时风平浪静起来。Jack到一家机械公司上班,在城市边缘租了一套公寓,每天跟他的顶头上司,一个牛津归来的中年女人调情。
他的那夥人里,Al最先出现在那小镇上。Jimmy在超市碰到他,惊讶地发现他换了个名字,叫莱昂斯。
而他自己,却被Jack命令每天像个主妇似的呆在房子里,去超市买东西,照看公寓的花,或是带著两只粉红色的大手套在厨房里煮东西,研究法式烹调,或者——时装制作。
理由是,Jack是个法国菜和服装爱好者,他要求Jimmy必须每天把研究成果汇报给他,把这一课给他补上,好让他第二天有话题再跟那女上司说。并且有可能地话,让Jimmy设计个样子出来。
这两件事几乎让Jimmy发疯。
再加上第三件事——那公寓过去显然住的是母女四人,红色的厨房,色调鲜豔;粉色的衣柜,里面依然堆放著许多衣料长裙,所有的颜色,都让Jimmy越来越头晕。
而Jack则像叮嘱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儿似的,反复叮嘱他,“任何时候,关好门,尽可能少出去买东西。”连邮递员来,也让他小心盘问。
Jimmy再也受不了这个日子了。
直到一个月後,Jack那女上司回了英国公司,Jimmy的局面终於放松了一些,他终於能出门了!
Jack开始经常让他去买东西。
“那个,我没有钱。”Jimmy当著所有的人面,大模大样地伸手跟Jack要钱,然後撒欢一般冲出了屋子。
Jimmy自己身上的确没有钱。只有兜里那几张卡,但是他不想月底账单从银行寄到Thomas那儿时,消费记录上出现丹佛的地名,毕竟,他告诉家里人,他在学校里,周围是他外祖父的人。
就在那附近,几条街之外,一个工厂的边上,有个两层的房子。
Jimmy一开始以为是个学校,因为经常有孩子从那里出入,後来——
“有一天路过,我发现那其实是个听说受损交流中心。”Jimmy後来这样对Anton说。
於是他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一头扎进去,上午学唇读,下午学手语,每天戴著一顶红色的棒球帽骑著一辆自行车去上课。
“我就是在那儿学的……唇读和手语。”Jimmy告诉Anton。
为了避免给他的新同学带来不便,Jimmy坚持不开口说话,结果却意外地赢来很多同情。
幸好,Jimmy真得准备了一对耳塞,让自己听不见上课间隙周围偶尔的议论。
Jack也不忙了,於是不上课的时候,Jimmy跟著Jack一起,在後院里学习修补那栋房子,修补汽车,修补院子——看来,修补东西跟园艺一样,似乎是Jack工作以外仅有的爱好——而那,碰巧全是Jimmy不太会做的事情。
其他时候,偶尔,Jimmy发现,Jack那一夥人会到远郊山上,森林深处的一幢宅院里开会。
那房子在山麓林场深处,四周孤零零地没有人迹,有深深的地下室,似乎是Jack他们一个固定的据点。
林场的主人,是一个长头发高个子、面无表情的中年人,拄著一只拐杖。
Jimm自己第一次去到那个林间小屋,是在一个下午。
屋子在浓荫下,空气里充满树木的芳香。
“你的外语还好吧?”Jack看著他。
“……”
“很好,”Jack看著Jimmy愕然的样子,不容置疑,“我现在要出去,你把这几个东西,都打成……你会的所有外语都打一份!”
Jimmy看了看桌子上的电脑和几台打字机。
“用哪个都行。”Jack说,忽然俯下身,揽住Jimmy的腰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句,“我回来必须要打完,不然……”Jack狠狠在他腰上捏了一把,抓起外套出去了。
Jimmy懊恼地转头,看见Al朝他挤挤眼笑了下也离开了。
他们就这样又过了两个月,直到那个学期结束。
假期再来的时候,Jimmy刚好借著学校跟英国交流的活动,跟Jack一起去了英国。
◆·◆
“Hill当时在英国有家自己的车厂,还有练车场。”纽约州北部,风声呼啸的房子里,床上,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