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我们都亏欠爱情的 南在南方著 >

第4章

我们都亏欠爱情的 南在南方著-第4章

小说: 我们都亏欠爱情的 南在南方著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姑娘在棉花铺子前停了下来,她要看弹棉花,棉花铺子是贺年的母亲开的。贺年就在那时看见了她的凉鞋,他立刻从房子里跑了出来,蹲在地上看,他觉得那鞋子漂亮极了,他和小镇子里的所有孩子一样,夏天赤着脚。小女孩看着他说,你头上有棉花,说着半蹲下来帮他把粘在头上的小小的棉绒弄下来。母亲放下手中的弹弓,和小姑娘的外婆说话。外婆是小镇上的名人,她的一儿一女都在大城市里工作,而她不肯去城里享福,就愿意待在小镇上,小镇人都羡慕她,人们都愿意和她说话,去她的院子里坐坐,好像这样就离好日子近些一样的。刚刚认识的两个小孩儿拉着手玩去了,一会儿小姑娘喊了起来,一定要外婆来看怎么虫子也有双层的?结果两个大人一起来了,却发现是两个发情的虫子叠在一起,都笑了起来。可她们无法回答虫子怎么有双层的,小女孩不依,跺着脚。外婆就生气了,外婆说,林小朵,别闹了。再闹,就让你妈妈来接你回上海的。这话挺管用的,小姑娘立刻乖巧了。 
原来小女孩叫林小朵,那年他10岁,她8岁,可他的个头比林小朵还差一点儿,这让他难过,他问母亲为什么,母亲说可能城市的营养好些,不过第二次见面时,他的个头很为他争气,高出了林小朵一头。 
那个夏天,人们总能听见外婆一声一声地唤,林小朵,回来哟。林小朵总是在弹花房里脆生生答:听见了啦。却是不肯回去,在她看来,弹棉花太好玩了。她对贺年妈妈说,阿姨,我也想要一头的小棉花。妈妈看着她笑了说,不是弄到头上去的,是飞上去的。她说,阿姨,你真漂亮。她说,阿姨你会弹棉花,也会做棉花糖吧? 
妈妈笑了说,不会呢。她有点失望地叹息了一声,他一直记得,直到后来他上了大学,和她再见面时,他买了一大朵棉花糖给她。她奇怪地看着他,这个东西会弄得满脸都是呀。他笑着说起他记忆中她的样子,她笑笑,想不起来了。 
那时林小朵读小学二年级,他念三年级。她拿一盒彩色粉笔,给他画高楼。 
没有黑板,她画在地上。尖顶楼,一个又一个窗户,街道,汽车,街灯,交警。他问她,这是上海吗?他说,上海可真是好看。 
林小朵问他想不想去上海玩,他说,想,过了一会儿又说,我想去新疆,我爸爸在那里,搞石油。你爸爸干啥呢?林小朵说,给大人当老师。他本来想问为什么大人还要老师的,可这时一只知了落在小树上,他猫着腰轻轻走过去捉住了,放在林小朵的手里,吓得林小朵想哭,一撒手,知了就飞了。他飞快地跑着去追,林小朵拍着手说他笨,人怎么能追得上翅膀呢? 
那阵子他老想要是都不上学就好了,那样林小朵就不用回上海了,就待在白莲,可以领着她到小河边,在草地上打滚,打水仗,他可以看见她脚上的红凉鞋,还有听她唱歌:一个小羊不见了,不见了…… 
但是,林小朵还是要回上海了,妈妈来接她了。 
那天,林小朵从他家门口经过时,喊着他的名字,他躲在房子里不肯出来,有一种简简单单的依依不舍。林小朵说,明年我还来的。他终于跑出来说,你说话要算数的。 
他们拉了手指,说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然后林小朵走了,走了几步又折回来,从衣袋里摸出来一截彩色粉笔给他,她对妈妈说想让贺年去上海玩,妈妈说,等贺年长大一些吧。她妈妈走过来伸手在他头上摸了摸,好闻的香气一下子冲进他的鼻子,他想那种香可能就是雪花膏吧? 
他记住了这句话,他不止一次地问妈妈他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妈妈笑了,脸上的棉绒跟着飞,妈妈说,想去上海啊?他点头。妈妈说,你呀,傻不傻,哪能一天就能长大呢?妈妈总是很忙,手里的木槌弹在弓上,哐当哐当地响,棉花一点一点蓬松起来,当然满屋子都飞着棉絮子。 
等他长大了,有一天他觉得弹棉花很浪漫。他对妈妈说了,妈妈想了一会儿说,想起来是,可做起来真是累人哪。她因为长年弹棉花,落下了腰疾,一到下雨就痛。想想也是,那把用一根杉木做的弯弓,最少也有六斤重,弹筋用蚕丝做的。那时妈妈年轻,有着好看的背影。她用铁爪子把棉花抓散,然后把弯弓一头系在腰带上,左手持弯弓,右手拿木槌弹弹筋,她俯下身子,最大可能地用弹筋去弹棉花。汗水从她年轻的脸上淌下,一滴一滴地落在棉花上,无声无息。她等棉花蓬松之后,要用竹筛压平。然后,妈妈要用线网住棉,她用两色线,一根红的竖着,一根绿的横着,速度快得让他眼花,那不是梭子,但后来他学到一个时光如梭的词,觉得很形象。妈妈有时看一眼他,妈妈说,你要好好学习的,要不然,就得像妈妈当弹花匠。他说,弹棉花好啊。妈妈笑了说,棉花也是要人弹的。 
等那些线布好了之后,妈妈要用木头圆盘在棉絮上来回转动,这样线和棉就粘得紧密,那个圆盘有些重量,妈妈还怕压不紧密,在他还小的时候让他坐在圆盘上压。 
没过多长时间,他好像忘了林小朵,而那半截粉笔一直舍不得用,在同学面前显摆之后,小心地放在墙缝里,他以为那里很安全,后来也忘了,有一天下雨,墙缝渗出一条彩色的水渍。想了很久才想起来那里藏了粉笔的,可林小朵怎么还不来啊?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一直到八年之后,他17岁那年暑假,林小朵第二次来小镇白莲,彼此看着,他们好像是一夜之间就长成了阳光一样的少男少女。记忆中的黄毛丫头,现在却像小白桦树一样,长长的头发像月光一样垂在肩上,明亮的额头,粉的脸,在晨光里,像葵花。美丽的神秘的炫目的林小朵,让他用双手捂住脸,第一次,他感觉到了有一种力量让他惭愧,等他睁开眼睛,忧郁像水鸟一样飞进他的眼里。 
贺年说到这里时,夏苏说,不学相思,学会相思,就害相思,相思不是学来的,往往就是一瞬间,然后一辈子就有了。 
他给肖虹讲到这里时,肖虹说用名人名言说这叫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用她姐姐肖莲的话说这叫哪个女猫不叫春,哪个公鸡不打鸣? 
贺年坐在那里,紧闭的双唇像是一片树叶,他想笑,可没笑出来。   
有些事情是说不清的,像爱情这东西,分明是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可等回头看时像是命中注定,千万人之中为什么偏偏是你?就像结婚时的对联,无论上联下联如何对仗,横批常常写的是天作之合一样,很唯心,也很唯美。 
夏苏就这样想。 
夏苏没有想过她会爱上贺年,她以为她再也不会爱上任何男人的,可是就像咳嗽一样,爱是忍不住的。贺年是灯,她是飞蛾,她愿意扑向他,但他分明给了她距离,就像给灯套了灯罩,眼见着的光热,但无法投入。明明知道他有妻,心里还藏着初恋情人林小朵,可是她心里放不下他。她觉得她不是小三,因为贺年暂时不爱她。(敬请关注《我们都亏钱爱情的》5)    
《我们都亏欠爱情的》       
南在南方/著       
(连载5)最近夏苏醒来,每次都要抱一下,每次怀里都是空的,每次睡前都是抱着的,偏偏醒来就不在怀里了。她摸索着,摸着了又抱在怀里,那是个看上去又傻又丑的绒布黑熊,是贺年送她的。       
贺年把熊给她时,她笑了笑说,怎么看怎么像你。他板着脸,她以为他要发火的,他却说,夏苏,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长成啥样儿,你不能直说呀。       
夏苏一想起这个,就开心。这是她喜欢把熊抱在怀里的两个原因,一个是这熊是贺年送的,一个是她怀抱是空的。       
最后一个原因让她越来越不安,好像没人来爱不去爱人,就是虚度年华似的。某些特别的时候她希望有一个怀抱抱着她,或者相互抱着。       
很多时候,她愿意把那个怀抱想成是贺年的。她不太喜欢这种状态,开始是暗恋的,可是贺年明白了,就不是暗恋的事情了。可贺年只当她是个朋友,她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明确,等待突破或者接受,或者连朋友也做不成。这个过程她也不喜欢,分明就是迷途。她知道是迷途,就是不返。       
一年前,她去贺年的公司应聘,他的公司在做三个著名品牌涂料在中南地区的总代理。她被留用,是因为她说了一些有关老板的身体语言,说老板两个食指并在一起,放在嘴边,这表明他在拒绝。只偶尔看你,并且当他的目光与你相遇后即马上避开,这表明面对你,老板缺乏自信心。如果他伸出食指,表明他在支配你。如果他伸出中指,那么老板就是一个王八蛋。       
好像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王八蛋一样,贺年给了她一个让别人眼红同时也不屑的位置,总经理助理,简称经助,说穿了就是当他的秘书。虽说文秘在大学里是一个专业,但在别人看来这两个字总和暧昧有关,说,那是一碗青春饭。这一点她明白的,但她还是接受了这个职位。找一份体面的工作不是那么容易,还有,青春饭,也不是谁想吃就能吃的。       
夏苏举手投足很有味道,有男人说,夏苏我喜欢你。她会一本正经地说,我知道啊,我也喜欢我啊。说完这个不接茬了,她相信自己,但她不太相信爱,她的父亲倒塌了整体男人的形象,她想连父亲都不可靠,还有哪个男人可靠呢?父亲在她上大学的那年和母亲离婚了,他爱上了一个很年轻的女人,或者说那个年轻女人砍瓜切菜一样将父亲收进了菜篮子。       
夏苏怎么也想不明白,像父亲这样的好男人,为什么还是移情别恋了?她记得父亲有一次和他的朋友聊天说到婚姻秘诀时,说朝着妻子的睡姿睡,不管她什么时候醒来,都在你的怀里。       
她从书房里跑到客厅里问母亲,父亲是不是这样做的。母亲顿时脸红了,她看到了母亲难以言表的幸福。可父亲最终还是离开了,理由是他没办法。这可真是一个男盗女娼的理由,说到底还是男人好色。叶芝诗中这样写道:我爱你,爱你被岁月摧毁的容颜。差不多的女人都会感动,因为这样的男人太少了,那么,那么多的男人在干什么呢?在好色,在捕捉那些没有被岁月摧毁的面庞。       
她不问父亲也不问母亲,想了很久,也没有答案。她想,恋爱的人都是勇敢的,敢于抛弃和被抛弃。       
尽管不相信,但是遇到爱时,她还是投入了。大三那年,一个男生疯狂追她。被追,其实是能产生快乐的。那个男生挺好,就是太自信了,他以为他想吻她就可以吻的,说是女生的吻都是男生抢到的,于是强扭南瓜那样箍住她的脖子,嘴唇就压了过来。但他想错了,他的口水弄得她心烦意乱,推了几次都没有推开,她一生气就抽了他一个耳光,把那男生给抽清醒了,骄傲的男生就此扬长而去。她想,男生也许目的性太强了,而她想要一种感觉,想要细水长流。因为珍贵,她不能轻易予人。       
后来还是和那个男生好上了,把初夜给他时,没有传说中的快乐,疼痛占了感觉的一半,不过,后来好多了。她依然不喜欢男生留在她身上的味道,说不清的味道,让她觉得不清洁。男生笑,说欢爱就是这样的味道啊。在她看来,初吻初夜给他,她想要和他一辈子,最起码得有个初婚吧?她跟他说,他说当然啦。事实上,他没有做到,因为毕业劳燕分飞了,这样的事大学里很多,也不稀奇。可是她却难过了很长时间,后来想通了,爱谁不是爱啊?就像毕淑敏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叫成千上万的丈夫,可能性太大了。       
她后来喜欢上的男人是个南方人,开了一家公司,开奥迪A6,他没有四十岁男人那样的肥肥的肚腩,但他有四十岁男人的从容,他叫邹齐。他曾说过他不是最好的男人,可是他会对她好。他说这句话的样子可爱极了。最主要的是他不像别的男人,她遇见过不少男人,他们看她的眼神都不例外,赤裸裸的,就算有些涵养的,也只是包了糖衣,潜台词如同阿Q的那句话,阿Q说,吴妈,我想和你困觉。她漂亮,男人对漂亮女人有非分之想是很正常的,但邹齐却不一样,他的目光温和而又怜惜,像两池子温水。和他在一起,她像午后的阳光照在窗帘那样闲散。       
他会在午夜拉着她在街上走,那时喧闹的街道慢慢地平静了,灯像是瞌睡了,可他们却很精神,就那样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       
生日那天,邹齐说要陪她一起过。她特意把房子收拾了一下,还准备了红色的蜡烛,她想这样的夜晚应该有些浪漫气息吧。       
邹齐来了,她扑到他怀里。       
她搂着他宽宽的肩,嗲声嗲气,他温和的手缓缓掠过她的脸,像是抚摸丝绸。只是他对她最亲昵的举动也只是亲吻,从不越雷池一步。他是欢喜的,她从他的眉目里看得出来。在她看来,恋爱就是一个纠缠的过程。       
邹齐把她搂在怀里,他的手缓缓抚过她的头发、额头、眉毛、眼睫,再到脸颊,最后停在她花骨朵一样的唇上。她回应了他,吮他的手指。风生水起时,他停了下来。       
他说,你一直都没有过吗?       
她摇头,是因为她没弄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他又说,你还是个姑娘?       
这回她明白了,他问她是不是处女。不知为什么,她还是点点头。       
他抚着她的手突然有一丝游离,微微,但是她感觉到了。他依然抱着她,也只是抱着。       
直到蜡烛慢慢燃尽,他随手打开了电灯,整理了她的衣衫。然后她就听到一声微微的叹息,从他的心里发出来。       
他说,夏苏,你是个好姑娘,晚安。夏苏的生日一晃就过去了很久,邹齐好像忘记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有时间他依然约她,只是他很少再去她的住处了。突然就生分了。       
问题出在哪里?她细细地想那一夜的细节,最后她想难道是因为她是个姑娘吗?她突然想证实一下。那天她在邹齐那里,她大大咧咧说了自己失身的事情。       
她说,其实在大学里就和男友同居了,他们在一起很快乐。第一夜,扑在他的怀里,身体轻度痉挛。像是一个裹了很多层纸的谜语,等待一层层打开,火红,纯白,最后的衣物等他褪去,剩下的就是迷人的体温。这个夜晚对于她有历史意义,是结束,也是开始,她更喜欢开始,其味如何?三春桃李!       
她说,一个女孩的初恋、初吻、初夜,总是和男人连在一起的,也许最好的是和同一个人完成,像她就是。虽然最后她和那男生分手了,留给她的除了伤感,还有一些值得回忆的片段。       
她随意地看着邹齐,有些妩媚,有些放荡,有些无所谓。她看见他的眼睛慢慢有了光泽,慢慢地朝她靠近,他端着的杯子也许因为激动,水洒在地板上,他找抹布时,却又把花瓶弄倒了,碎了一地瓷片。她蹲下来,帮他捡瓷片。       
他抓住她,就像抓住一个橘子。       
她推开了他,她的眼里有一种东西像冰水一样浇熄了他。她依然笑着说,为什么?仅仅是因为这个故事吗?       
他不做声。她重复着问。他依然不做声。       
她忽然哭了,走了。       
她想,这世上只有一个人在乎女孩是不是处女,不管是不是,这个人都决定了要和她过一生。而别的男人希望女孩不是处女才好,这样,他用不着负责也不用内疚,他要活得潇洒……自那以后,她以为她看透了男人,可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