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之晓芙+番外 作者:雪微微(晋江12.9.27完结)-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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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了十几年的皮球后上了大学,顾影自怜得要命,而展宇嘛——他那会儿就跟阳光一样灿烂,带我见识了很多好玩的东西,也很关心我,所以我就喜欢他了,不过没用,人家自始至终都喜欢一个叫做苏秦秦的女孩子,美丽大方。
“虽然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我才了解到——他关照我,只是因为我眼睛和苏秦秦相似,可是初初的感动却忘不了。”说到展宇,我实在不能不感谢,他最初对我的照顾和温柔,哪怕那时候他不过把我当做了替身。
“今天的月光真是温柔啊,暖暖的。”肖文韬感慨了一句,对月遥望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沉静的。
我侧头看见旁边人望月的凝神摸样,轻叹了口气,倏忽间一种新的思绪又浮现脑海——我们对待过去的回避态度有些相同,区别只在于,我是不愿回忆,而肖文韬则是遗忘得差不多了而已。
除去相似,我发现另一件事情也很奇妙,那就是自从肖文韬出现后,我就不常梦见展宇了——以前是隔三差五就和他梦中相会,这个月却仅梦见过他两次,样子还模糊不清。
“萧十一郎——”我喊肖文韬道,“一个月前,我在小区门口张贴单间出租的广告,只是一时的冲动,没有想到,短短的几个小时就招来了你——虽然你不是一个超级难缠的人,可是我比较喜欢独自一人的生活,否则——我早就和敏君住在一起了,现在我想,你呢——要么就住敏君这里,要么,就
另觅住处吧。”我下达了我的逐房客令,口气是难得的一本正经。
“我明白。”肖文韬的淡然一笑,没有多话,过一会儿就先下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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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我和敏君在她工作的研究所附近的一个茶座见了面。
敏君对她的工作室感情至深,常常只在中午才离开一会,于是我只好迁就她来到这边跟她见面,哪怕只是相对无言,各怀心事也好。我们两个碰面的地方也相对固定,就在一个不太喧闹的小茶座。
“敏君,虽然我对你追逐帅哥的秉性很是了解,可是你因为帅哥变得呆若木鸡的,好像只有见到肖文韬的这一次。”我辍着一杯铁观音,对敏君开门见山道,眼里满怀笑意。
“就知道你这小丫头片子的肯定要跟我说这事——不过没想到你还忍耐了一天——”敏君对我媚然一笑,从包里拿了一份杂志在我桌前展平,“自己看。”
我向来不大爱看杂志,家里留下的几本也是敏君带来的——敏君是搞科研的,也常常看些跟专业无关的八卦东西,释放压力,这会儿,不知又要从杂志上翻出什么东西给我瞧。
我翻翻眼前这本边角都有些卷起的杂志,也不知该如何定义它的类型,对穿插其中的数据分析,专家评论,排行榜的兴趣不大, “啪啪啪”翻到封底三,对书里的内容兴味索然,正准备把杂志一合,还给敏君的时候,我有了惊天大发现——这封底三上的人物的半身照很是眼熟!
我的双眼顿时睁得老大,眼珠子咕噜噜地扫描着这张照片,又反复读了封底三右下角标注的黑体字:E东辰企业副总经理高腾。
我眼睛微眯,略微思索了好几秒,脑子里像是绽放了一颗烟花,善良了好几秒。
“这个人西装革履,英气勃发,志得意满——他居然跟肖文韬长得很像!”我指着照片上的人赞叹道:“敏君,我有个好主意——”
“什么眼神?”敏君把脸凑过来一些,“肖公子就是高腾。”
“敏君啊敏君啊——”我必须给敏君灌输一下人有相像的说法,“你虽然痴迷帅哥,可是还好,没有非金龟婿不嫁的意志和决心啊!萧十一郎怎么可能是高腾?你瞧眼神就知道了,萧十一郎的眼神——”倏忽间,我意识到,我从来没有好好打量过肖文韬,话说到一半也不知该如何继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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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芙——”敏君身子回坐,啜着她的一杯咖啡,“记得前年十月,你说动我带你去酒会的事情吗?那时候, E东辰企业参与捐一个科研室给我们实验小组,建成以后办了一个酒会,你说你要见识我口中的风云人物高腾,却在途中忽然离开了。”
“是啊——”我把杂志合上还给她,“啊,对了——你跟高腾还有一面之缘!”
回想过往,那的确是我半途而废的一件事情。我兴高采烈地借衣服、化妆,折腾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出发往酒店,结果接连遇上了好几次红灯,等得急不可耐的时候,我接到了展宇的电话。
那天下着小雨,我穿着单薄的晚礼服从车里下来,踩着高跟鞋,在冷风中颠簸着慢跑,终于赶到了展宇口中的天台,费一番力气,才把他这个情绪低落随时掉下楼去的人劝下来。
那天本来是我见识场面的日子,结果,为了安慰暂时失恋的展宇,我把身上的晚礼服和高跟鞋都毁得差不多,为此还心痛了好一段日子。不过最让我心痛的,还是我发现,自己的苦口婆心,永远敌不过苏秦秦的一颦一笑的事实,因为一天时间不到,我又接到了展宇和女友重归旧好的短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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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芙你脑袋什么时候属榆木了?你以为,我真会因为照片大惊小怪的啊!当然是因为见过本人了,虽然没有正式说过话——”敏君咂咂嘴巴,“所以我看见肖公子的第一眼就知道他就是高腾没错。”
“那更好——”我觉得这消息不错,“他得还我房租。”
“你脑袋进米豆腐了是不是?”敏君对我的没觉悟大失所望,“高腾两年前疾病突发,去了澳洲治疗,从此音信甚少——难道你不觉得,他这会儿出现在你家,很奇怪吗?一个人外表相似,不会细节也相同吧?前天晚上,我惊讶之余还认真观察了了肖公子右手大拇指,发现他手上的刀疤和高腾的一模一样。”敏君比了比自己右手大拇指第二节的中部,“就在这儿,斜一字型,约一公分长度,细长。”
☆、第十章
“这样啊——”我心里仍然坚持,自己还是置身事外为好,“大概是从前的回忆不好,所以,萧十一郎不想记得以前的事情了,或者他脑子不够用,或者一心向前看,懒得记忆了。”
“晓芙——”敏君对我的冷淡反应继续忍耐着,“还记得时间银行的事情吗?我还是跟你补充一点吧,凡是在时间银行储存了记忆的人,身上都可以找到T字形的印记,约细线大小,浅粉色。”
“在哪儿?”我啜着我的绿茶,对时间银行的兴致高一些。
“不一定,大多数情况下,男的在左边臀部的左中方,女的在与左边□相对的后背。”敏君说到这里的时候,压低些声音,“都是不能轻易看到的地方。”
“嗯——反正这也跟我们没什么关系,不过我会把萧十一郎赶出去就是。”我说了一个可能性。
“晓芙你认真点儿行不行?肖公子可是我暗恋两年的人啊!他是E东辰董事长的长子,这是不争的事实,既然本人身体康泰,当然要回去承担家族生意了。”敏君提醒了我事情的要点,“你帮忙说服他——还有一点,高腾是捐助我们实验室的负责人之一,如果他以后不在了,会影响我投身工作的热情呢。”
我瞅着敏君,她说话的时候可是正儿八经,没多少玩笑的意思,可是,我对她在工作以外的事情大为渲染的秉性也了然于心,不能肯定她描述的事情真实度有多少,便觉得还是先按兵不动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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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强人所难——”我摇头,“游说工作从来都不是我的强项,我做不来。”
“可是晓芙,你看不出肖公子看重你吗?”敏君指出了她拜托我的原因,“这是第一重点。”
“就是因为他看重我——我更不能利用这点。”我顺嘴说出了这一句,又立即做了解释,“什么看重?我只是他房东而已,他不过是暂时无家可归,在我那里白吃白喝罢了。”
“是吗?”敏君笑着摇头。
我和敏君在对待肖文韬是高腾一事的态度上都不算认真,喝完东西后就两分东西——敏君去研究所继续工作狂,我则想回学校找点儿事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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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之后的我很少惦记工作上的事情,便想趁白天的时间多办一些大大小小。我自己判定,绝对不是热爱校园或工作的一个人。
我慢慢踱着步,对旁边
的人车都不在意,经过一精品店的时候,我随意地一望,发觉出窗外的那个身影眼熟。
恍若间,我感受到了春风拂柳的温柔。
“双雪——”我认出眼前人是多时不见的一个朋友,易双雪,不禁欢呼了出来,“双雪——你从外太空回来了?”
“嗯?晓芙——”双雪转过身子,睁大眼睛看我,过了一秒钟又上前和我拥抱,好像要把我箍进她的身体,“晓芙,我想死你了!”
“双雪,我也想死你了,女人永远少一双鞋子,我就少你这样的‘一双鞋’。”我也难按激动,又拿双雪的名字开了玩笑。
“晓芙——”双雪说话间已经带了哭腔,好似忽然爆发了委屈,“你还是这样。”
“怎么了?”我放开双雪看着她的脸,肌肤还是那么滑嫩可弹,可是眼间却有忧伤的神色,“有人欺负你了?”
“不是——我太激动了!”双雪轻轻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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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双雪两个再次回到刚才的茶座,我又点一杯绿茶,双雪则选择了普洱茶。
打量眼前的人,好似一切未变,连头发都是从前的长度,可是神情已经大有不同,便先拉开了话匣子,“两年多没有碰面,你终于回来了。”
“还没,仍在漂浮着,不着边际。”双雪从包里拿出纸笔,写了一个地址递给我,“我现在住这里。”
“你住到市里来了?太好了!”我轻轻一笑。
双雪家住D市的某县,初中毕业后,来市里上高中,和我同学三年,大学选择了本市,期间也背包去过一些地方,毕业后走得更远了。
读高中的时候,我曾有走远看世界的志向,最后还是在熟悉的城市偏安一隅,相比之下,双雪一直渴望稳定的生活,却出人意表地成为了背包族。
这,或许就是人生多变的一种解释吧!
我和双雪都有执著于“追寻”的特性,只是我基本上在原地固守,而她已经看过了许多的风景,虽然仍在寻寻觅觅,却已经有了意外的收获。在某种程度上,我孜孜不倦地追着她的博客看,借她的眼看到了外面的世界。
“对,不久前租的,地方小而干净,临近大学,可以常去散步。”双雪笑得开心,“我可以常常去晒太阳,免得在家里发了霉,你知道我是超级恋家的。”
r》 没错,在恋家方面,我和双雪可以算并驾齐驱,不过二人选择了不同的生活模式。她比我多一分行动的勇气。
“那我去投奔你吧!”我把双雪递来的纸片瞧了瞧,心里估量着,这个地方与自己的住所相距不远。
“那可不行——”双雪对我挤眉弄眼,“我那里条件艰苦,最多允许同甘共苦。”
“一言为定!”
和双雪商定去她那里小住后,我当天晚上就到了她所说的租房——这是一个已有一些年月的地方,大约六七十平方,简略做了一些翻新,墙上刷得雪白,大厅的冰箱及一套布艺沙发是新买的,桌椅则是原来的房客留下的。
“放着一应俱全的家宅不住,非得来这忆苦思甜,我也不拦你。”双雪对自己的租房抬头打量了一番,“我倒是很喜欢这里,很有我的感觉。”
说罢,她招呼我在盖了一层细毯的布艺沙发上坐下来,自己则进了厨房,“今天本来要买电饭煲的,可是看见你太高兴就忘记了——唉,这会儿我们只好吃泡面了。”
泡面!太糟糕了!双雪居然把我对泡面拒之千里的事情忘记了。
我一听泡面的名字就觉得可怖,这感觉,就和某些人对芹菜或榴莲唯恐避之不及大同小异,眼下也不想吃什么晚饭了,便趁此时间,像个鬼魅地在屋内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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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点,久别重逢的我和双雪又说了些话,谈了些细小的话题,而后同床而眠,各自无言。
熄灯后,我仰躺着,睁眼瞧见一片黑漆漆,一点睡意也没有。
这是很奇怪的事情——中午我和敏君及双雪说了许多的话,连午睡也没有进行,按理说现在早该昏昏欲睡了,偏偏精神头还好得很,无论构想故事还是数羊,通通不能助睡。
脑中思绪如波涛翻涌,不停想念着的一个名字,却不是迷恋已久的展宇,而是我觉得奇怪无比的肖文韬。
居然是萧十一郎!我在黑色中苦笑了——我对这个人的底细不太清楚,也不追问他的过往,对他也不温柔体贴,可是这会儿偏偏就想到了他,好像与他的关系千丝万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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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上不知躺了多久,终于还是入了眠,可是睡得断断续续,做了数不清的梦,脑子里像堆积了无数的信息,乱糟糟地无法睡得舒坦。
》 凌晨四点半的时候,我又醒来了一次,把手机屏幕看了又看,确定还不到天亮的时候,这会儿说什么再也睡不着了。我悄悄起了身,穿好衣服,用手随便抓了抓头发,摸黑拿了自己的包,离开了双雪的卧室,然后就打开了大门出去了。
楼道里的灯坏了好几盏,几处楼梯都是黑压压,看不清地面。我小心翼翼摸索着,有次还踩空差点儿摔跤。
现在尚属黎明之前,正是一天中气温最低的时候,身上的薄毛衣和长外套略显单薄,不禁有些儿打哆嗦。我加紧步子走出小区,快到门口的时候,被一直突然蹿出的黑猫吓了一跳,平复心情后走到马路边拦了一辆计程车——事实胜于雄辩,原来自己也是肯为肖文韬花一些冤枉钱的。
接下来的十分钟的车程,让我觉得漫长难耐,想跟司机说点儿话打发时间,却发现脑中空白,挤不出话来,我于是一直沉默着,直到车子驶到敏君家的小区前,才松了气。
付钱以后,我不等找零钱就急忙走开,把灯火通明却难掩寂寥的马路扔在身后。
我疾步向前,只恨不得能立即化作一只鸟雀,飞到敏君家的窗口,可是身上却不因为念头多长了翅膀,只好气喘吁吁加速前进。
“嗨嗨嗨”接连喊亮了楼道的灯,“噔噔噔”到了敏君家门口,松开纂得出汗的手心,抓了钥匙插入钥匙孔,右转却不能动——我长嘘一口气,连忙拔出钥匙换一边插入,这才听到了门锁打开的声音,霎时间真可谓得了救似地,心花怒放了。
借楼道的灯亮我顺利进了屋,小心地关上门,这才伸手去够客厅的开关。
“啪啪”,开关声连续响起,室内刚明亮一些,又黑暗了下来,我的心情也经历了一次快速的欣喜和平复的过程——刚才客厅灯光亮起的时候,我看见躺在沙发上睡得正熟的一人,正是惦念一夜的肖文韬,情不自禁浅然笑了。
☆、十一章
在得出答案以前,我已经被倦意和睡意联合打败,头一沾枕头就不知人事。
后段的时间我一直睡得深沉。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了一个呼喊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我觉得这声音耳熟,不像是梦里的,忽然间睁开眼,看见了一张睡眼惺忪的脸,正是肖文韬的。
“你的脸上有放大镜吗?怎么大的不协调?”我皱眉对上那玩味颇深的表情,激动地尖叫起来,“萧十一郎——你怎么可以进我房间?你信不信我会用铲勺拍死你!你——你居然敢凑我那么近!”
我想拉被子蒙过脸,手却被肖